德國已經明確比特幣合法化
⑴ 比特幣的法律現狀
德國: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中國: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⑵ 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在各個國家的合法性
比特幣合法嗎?比特幣並不是真實貨幣,它不像紙幣和硬幣那樣代表一定的價值。最開始美國政府擔心比特幣可能會對金融市場造成的影響,因為只需通過制訂對應的法案就能對其進行管理和控制。相對於曾經出現的「自由美元」來說,後者是1998和2009年之間所出現的一種能夠替代實物的流通型貨幣,而其創造者伯納德·馮·諾特豪斯(BernardvonNotHaus)也在2011年因自行製造、佔有和銷售貨幣被判有罪。
美國政府公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是近日,在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及政府事務委員會召開有關比特幣的聽證會上,多名出席的美國政府官員對外傳遞出一個消息——比特幣不是非法貨幣,能夠給金融系統帶來好處,盡管其也存在被錯誤使用的案例。這是美國政府首次公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也意味著這種虛擬貨幣朝主流邁進了一大步。
中國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11月20日,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在某論壇上首談比特幣。易綱表示,從人民銀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他同時認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買賣行為,普通民眾擁有參與的自由。此外,易綱還指出比特幣「很有特點」,具有「啟發性」,個人會保持長期關注。
德國承認比特幣為金融工具8月19日,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受到了德國政府的正式承認,比特幣將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這也使德國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德國財政部在聲明中表示,比特幣沒有被歸類為電子貨幣或者外匯,但它是一種在德國銀行業條例下的金融工具。它與「私人貨幣」更接近,可以用來多邊結算。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