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犯罪案
Ⅰ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近日,按照公安部部署,公安機關立案偵辦“Plus Token平台”網路傳銷案,先後將潛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該案82名骨幹成員抓捕歸案,徹底摧毀了這一盤踞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該案系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Ⅱ 是誰盜取了公司價值數百萬元比特幣
工程師盜取公司價值數百萬元比特幣, 或面臨嚴懲。
非法獲取數據
嫌犯面臨嚴懲
本案承辦人紀敬玲檢察官稱,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罪嫌疑人仲某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規定,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Ⅲ 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比特幣騙局為何屢禁不止
案件原委:2019 年初,江蘇鹽城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陳某等人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台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線索後,立即成立專案組。同年 6 月,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加強警務執法合作,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2020 年 3 月,涉嫌傳銷犯罪的 82 名骨幹成員被全部抓獲。
為何總有人上當?
除了傳銷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迷惑性不斷增強這些原因導致的有人上當以外,還和人的本性離不開。
人都是貪婪的、趨利的,正是這種看起來“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過於吸引人,才導致不斷有人跳進坑裡。
Ⅳ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案由是一起涉嫌利用比特幣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的案件。
該案涉及一家聲稱提供比特幣投資平台的公司。這家公司打著高科技投資的幌子,承諾給予投資者高額回報,吸引了大量投資者將資金投入。然而,事實上,該公司並未將資金真正用於比特幣投資,而是通過操縱市場、虛構交易等手段騙取投資者的資金。當投資者試圖提現時,卻發現資金無法取出,公司人員也失去了聯系。
警方在接到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並無實際經營活動,且存在大量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經過縝密偵查,警方成功將涉案人員捉拿歸案,並追回了部分被騙資金。更為重要的是,警方還查獲了31萬個比特幣,這是該案中的一大亮點。
這起案件的破獲對於打擊數字貨幣領域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它向公眾揭示了數字貨幣投資的風險,並提醒投資者在投資前應進行充分的調查和風險評估。同時,該案也展示了執法機關在打擊新型犯罪方面的決心和能力,為數字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這31萬個比特幣被上繳國庫,也體現了我國對於非法所得的嚴厲打擊態度。這一案件不僅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為數字貨幣市場的規范發展敲響了警鍾。
Ⅳ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嫌疑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有非常多的人想著通過不法手段來賺取錢財,其實是非常的不值得提倡的,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嫌疑人也將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夠給每個人引發一個警醒,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這樣的話,那麼一定會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黑客技術再厲害依然還會留下非常多的熱點的,終究是肉體凡胎,離不開法律的制裁,也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好好做人,一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
Ⅵ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江蘇成功破獲比特幣相關重大案件,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這起案件的名稱是PlusToken案,是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案件涉及超過200萬參與者,形成3000多層的層級關系,總涉案數字貨幣價值超過400億元人民幣。
案件的二審於江蘇鹽城宣判,維持了一審的判決。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案件起始於2018年,被告人陳波設立並運營PlusToken平台,該平台打著區塊鏈技術的幌子,實際上是一個進行互聯網傳銷的犯罪活動。
PlusToken平台吸引了超過200萬用戶參與,形成了高達3293層的層級結構。該平台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作為交易媒介,聲稱提供數字貨幣存儲服務,並添加了所謂的「智能狗搬磚」功能,實則並無此功能,只是作為吸引投資者的手段。
2019年初,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並立案偵查此案。在公安部的協調下,國內外警方合作,成功抓獲了包括27名主要嫌疑人在內的眾多犯罪嫌疑人。20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82名涉嫌傳銷犯罪的骨幹成員全部抓獲。這起案件的偵破,展現了我國執法部門對於數字貨幣相關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也彰顯了維護金融安全的決心。
Ⅶ 創業公司走錯路:借比特幣獲利,棋牌游戲背後藏著互聯網大案!
肖開強,一位曾經的青年企業家,如今卻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接受審判。他在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通過三個網路賭博平台非法獲利共計11.3842億元,與46名同夥一同被提起公訴。他們分別位於整個犯罪鏈條的各個環節,包括開發維護平台的技術團隊、鏈接平台與銀商的客服團隊、提供游戲幣買賣結算服務的商務團隊,以及一名涉嫌窩藏的司機。
肖開強利用比特幣進行分成,這恰逢比特幣價格的上漲時期,獲取了巨額收益。他僅通過變賣比特幣就退得贓款和孳息近7億元,違法所得及孳息總計7.78億元。盡管主犯尚未全部歸案,但團伙已退出的贓款超過10億元。
肖開強的公司最初從事一些正規業務,但在2015年之前,公司凈利潤為負數。肖開強試圖改變局面,將目光投向賺錢的生意。他利用平台輸贏率的操控,讓游戲平台運行得更好,既不讓玩家輸得太多,也不讓平台賺得太少。技術團隊的底層執行者蕭函只能聽命於客服團隊或公司領導,她負責增加金幣的賬號被稱為「出分口」,這些賬號給公司打錢購買金幣,屬於一手批發商,然後分銷給下一級,再賣給玩家,各級賺取差價。新業務使公司扭虧為盈,2016年凈利潤達到538萬多元,2017年達到1483萬多元。然而,賭博平台的盈利實際上遠超這些數據。
至2017年7月19日,玖發棋牌累計凈銷售游戲幣146402億個,非法獲利7.3201億余元;新版捕魚累計凈銷售游戲幣76157.8億個,非法獲利3.8311759億余元;大魚棋牌僅運行三個月,累計凈銷售游戲幣4612.4億個,非法獲利2329.262萬余元,三個賭博平台非法獲利共計11.3842億元。為了隱匿資金流向,2016年2月後,玖發棋牌和新版捕魚先後採用比特幣分紅,由「客服團隊」負責人張曉明操作。
張曉明供述,出分口直接將賭資打給比特幣交易平台,後者再將比特幣返給他。比特幣到賬後,他會按比例分給肖開強、何自立等主要參與者。張曉明表示,他每個月在某網站上基本購買比特幣2000個以上,總共買了超過2.8萬個,在黑市購買的比特幣數量記不清。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稱,張曉明與他們每次交易比特幣100個左右,每個比特幣價格8000元左右。世紀陽天公司還曾試圖「生產」比特幣,花費上億元購買數千台比特幣礦機,產生理論收益數千個比特幣。
公訴人當庭宣讀了幾名玩家的證言,有人每天沉迷游戲,輸掉十幾萬元,還有人被朋友贈送了1000萬個游戲幣,幾個月後輸掉5萬元。一年後提及此案,許多辦案人員仍認為,這是一樁典型的互聯網犯罪大案。一位主犯的辯護律師表示,通過此案,他了解網路賭博平台的輸贏並非真正的隨機,而是操控人心的演算法,參與者永遠都不會贏。
(文中部分當事人姓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