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對比特幣出政策
防範比特幣可能帶來的風險,我們知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存在很高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數字貨幣的有限性使得它被當作投資品,價格極不穩定,那些不了解數字貨幣原理、過度重視投機的人,很容易因為各種原因遭受損失。
其次,國家數字貨幣一定程度上是與本國法幣掛鉤的,所以它有效避免了比特幣所存在的價格波動性問題。因為我國國家發行的CBDC是由央行信用做擔保的,所以它一定是穩定幣。當今國際形勢下,我國研發數字貨幣意義重大。推出數字貨幣不是權宜之計,它已成為我國未來貨幣的發展方向。
② 半月內,央行針對比特幣連發兩道禁令,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比特幣畢竟是虛擬貨幣,充滿了太多的不確定性,央行打壓它是正常的。
央行打壓自然有它的理由吧。
比特幣
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它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總述
在比特幣還是虛擬貨幣的情況下央行應該會一直打壓的吧,目的應該也很簡單它的不確定性會給市場帶來波動。
③ 央行下發監管比特幣通知是政府履行什麼職能
政治功能和經濟職能
因為比特幣有如下潛在的風險:一是較高的投機風險;二是較高的洗錢風險;三是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從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社會的穩定的角度來說是政治職能;從確保市場運行暢通、保證公平競爭和公平交易、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而對企業和市場所進行的管理和監督來說是經濟功能。
比特幣之家網有關於央行等5部委的通知和解讀。
從目前的形勢看,由於比特幣等的總量較小,交易市場規模有限,金融機構也沒有直接參與交易和投資活動,只要採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就可以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帶來的風險沖擊金融體系、影響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價格波動與實體經濟缺乏關聯,實體經濟交易以比特幣計價、支付的范圍極為有限。也可以通過加強防控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以對實體經濟構成沖擊。但是,由於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存在較高的投機風險、洗錢風險,以及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其現實風險仍值得關注。
2011年我國第一家比特幣交易網站——比特幣中國出現以來,在短短的幾年中我國已經出現了數十種類似虛擬商品,設立了十餘家大大小小的比特幣及萊特幣等其他類似虛擬商品的交易網站,高峰時期的日比特幣交易量佔世界比特幣交易量的一半以上。在這些交易網站藉助「網路貨幣」、「未來趨勢」、「數字黃金」等概念進行炒作和推動下,比特幣及其他類似虛擬商品的交易開始從單純的買賣轉變為採取「融資融幣」、杠桿交易等交易方式的高風險投機活動,對比特幣還缺乏足夠了解普通民眾大量參與,出於跟風或者投機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幣,損失較大。如果不加以限制,不僅將影響人民幣作為我國主權貨幣的嚴肅性,也將對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造成損害。
④ 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會給現有中國比特幣系統帶來哪些實質影響
之前在高中的時候,剛剛接觸到比特幣這個東西,我記得當時10塊一個,現在3000難買。價值翻了300倍。哎,如果當時屯幾個 現在呵呵呵呵呵。
所以,我想說一句,比特幣不是某個國家的,不是某個銀行說的算的,比特幣是全世界的!!!!
其實,央行的這個不是間接承認比特幣的地位了嗎?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⑤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⑥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⑦ 中國人民銀行正研究對比特幣監管規則,比特幣將成法定貨幣嗎
絕對不可能。
你可以想像一下這幅畫面:發薪日到了,你的冷錢包到賬了0.05的比特幣,按照比特幣6萬美金一個,你這個月收入了3000美金,共20100人民幣!你很高興,正當你准備去吃一頓大餐犒勞自己的時候,比特幣突然就從6萬美金暴跌到5萬美金了,而且它還在不斷下跌!!你的0.05的比特幣還是那麼多,但是你的收入瞬間就減少到了16250,將近4000塊蒸發了,不僅如此金額還在以肉眼可見的幅度持續走低!!這時候恐怕沒誰有心請吃大餐了,而是緊張的拿出手機趕緊把比特幣賣掉!當交易完成,1萬6人民幣打到了你的賬上,你才終於放鬆了……
那麼為何比特幣便於藏錢和轉移資產呢?這是因為其設計原理決定的。專業知識太復雜,簡單來說,比特幣是一段無法被黑客攻破的代碼城池,這座城池裡參與比特幣買賣的所有用戶都無法通過任何技術手段追查其現實資料,因此比特幣成為了各國政府都無法管控的資產凈土,在這座城池裡你的私人財產永遠是你的,誰都別想拿走,如果你忘記的自己的密碼,那就慘了,因為你也別想拿回你自己的比特幣了,它會永遠的被存放在這座城池裡。所以,比特幣的極端安全性和隱秘性,很容易讓私人財產徹底擺脫主權國家的控制,所以各國政府研究監管方法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比特幣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可以在經濟上對抗國家的敵人。
⑧ 比特幣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提出了哪些挑戰
主要有兩點:一是比特幣的發行權問題,而是發行量問題。
下面我們來看看比特幣的屬性問題吧: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