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可私人造嗎
㈠ 請求懂得人簡潔明了的講一下,比特幣是怎麼製造出來的,是不是有條件人人都能造比特幣在多少個國家合法
發明人中本聰。
比特幣是一種數學公式演算法。
有條件任何人都能夠製造。
舉個栗子:數學公式1+1=2張三可以寫,王麻子可以寫,你寫可以寫。
如果你拿到或者製造類似比特幣的演算法,修改相關參數就能夠製造類似的「比特幣」,名字你隨便取可以叫A特幣,C特幣,也可以叫龍傲天幣,趙日天幣等等。
至於合不合法的問題:作為貨幣肯定是不合法的,一:這種演算法的目的就是去中心化一個國家到底是有多想不開把發行貨幣的權利丟掉?因此樓上說美德日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肯定是騙你的。比特二:全世界的人民每天都在不停的創造新的財富,而比特幣數量有限只有區區2100萬個根本不能夠履行貨幣的職能等等原因。因此到目前為止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把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
目前他在世界各國的地位上只是作為類似游戲裝備,軟體之類的東西,
說穿了就是一種虛擬商品。
㈡ 個人製造比特幣違法嗎
做比特幣意犯要利用比特幣做非事情 面央行等五部委發布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家中國全文): 《通知》明確比特幣性質認比特幣由貨幣局發行具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真意義貨幣性質看比特幣種特定虛擬商品具與貨幣等同律位能且應作貨幣市場流通使用比特幣交易作種互聯中國商品買賣行普通民眾自擔風險前提擁參與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比特幣產品或服務定價買賣或作央手買賣比特幣承保與比特幣相關保險業務或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直接或間接客戶提供其與比特幣相關服務包括: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比特幣作支付結算工具;展比特幣與民幣及外幣兌換服務;展比特幣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金融產品;比特幣作信託、基金等投資投資標等 《通知》規定作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比特幣互聯中國站應根據《華民共電信條例》《互聯中國信息服務管理辦》規定依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針比特幣具較高洗錢風險犯罪利用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華民共反洗錢》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疑交易報告等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洗錢風險 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名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民幣定貨幣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工作應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社公眾貨幣知識教育確認識貨幣、確看待虛擬商品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內容引導公眾樹立確貨幣觀念投資理
㈢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㈣ 比特幣之父能不能隨意製造比特幣
不能。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㈤ 比特幣為什麼不能造假
比特幣是虛擬幣,沒有發行機構。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㈥ 比特幣是如何產生的,個人如何開發
在2009年1月3日,白皮書的作者中本聰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小型伺服器上,親手創建了第一個區塊----即比特幣的創世區塊,並獲得了系統自動產生的第一筆50枚比特幣的獎勵,第一個比特幣就此問世。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櫃。
㈦ 個人可以製作比特幣代幣嗎
你好
發行代幣每個人都可以,但要考慮清楚你們是否有團隊去運作,有商家接受你的幣,有用戶群體對你發行的幣信服,沒有這些別說有一些比特幣,幾十萬比特幣都沒有用。
而且100美元.50美元.10美元,不太實際,一般幣剛發行的時候都幾分,幾毛,好一點的幾塊RMB,還不是美元,上來發行個幣就100美元,別人白白拿這么多錢來換你一個幣。更不實際。
幣先生汪專業從事區塊鏈相關系統開發,有需要開發歡迎網路搜索"幣先生汪"詳細溝通,看根據你現在的情況,是否發幣合適,還是其他模式合適。
㈧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8)比特幣可私人造嗎擴展閱讀:
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㈨ 比特幣能被仿造嗎
比特幣是不可能被仿造的。它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利用區塊鏈技術構建而成,總量恆定2100萬枚,永不增發。比特幣的產出是通過挖礦進行,所謂的挖礦就是運用算力進行哈希碰撞,算力越大,挖到比特幣的概率就越大,算力即權力。而且比特幣具有不可篡改性,如果想要篡改需要掌握51%以上的算力,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想要仿造比特幣無異於天方夜譚。
算力挖礦是現在各大礦場、交易所等推出的新業務,通過算力租用他們的礦機來進行挖礦,這樣自己就不用管理礦機、電費、雜訊等了,非常方便。算力挖礦能產出多少,一是看你租用多少算力,二是看你全網的算力難度。全網算力上升迅速,會增大挖礦難度,從而減少挖礦數量,因此購買算力挖礦一定要考慮全網每月的增速比例與產出比。
㈩ 個人生產比特幣犯法嗎
比特幣屬於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只要你能挖的出來,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勞動所得,肯定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