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比特幣最新政策
Ⅰ 比特幣閃崩,493億元資金爆倉,此次暴跌的原因是什麼
比特幣此次暴跌的原因有三個,第一個是因為美國財政部認為有多家金融機構利用比特幣洗錢。第二個原因是因為有很多比特幣的持有者在比特幣的高位選擇離場,導致比特幣的暴跌。第三個原因是各國可能會對比特幣的監管政策收緊。
美國財政部認為有多家金融機構利用比特幣洗錢
在4月18日有消息爆出美國財政部認為有多家金融機構利用比特幣進行洗錢。這是導致比特幣此次暴跌的最大原因。因為在之前持有比特幣最多的就是美國華爾街的各種投資公司以及金融機構。
這些公司擁有了大部分比特幣,當有宏觀政策影響到他們時就會拋售比特幣進而導致比特幣價格下跌。之前也有新聞報道,美國財政部長對於比特幣並不看好。他認為比特幣往往會進行非法融資。這也為此次消息提供了真實性。
Ⅱ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Ⅲ 多家銀行曾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比特幣還值得投資嗎
在之前的一段時間內,比特幣是特別火的,而且也是很多人都特別想要投資比特幣的。比特幣的價值的確也很高級,能夠讓很多人賺到錢。但是在這一段時間,比特幣可能沒有那麼有價值了。
比特幣的價值本來就是特別不穩定的,而且如果我們想要投資的話,可能會有一定的損失。多家銀行曾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比特幣還值得投資嗎?我認為比特幣不值得投資。之所以不值得,有三個原因:
一、比特幣會給我們帶來虧損。
其實在我看來,我認為比特幣真的不值得我們去投資,因為比特幣很可能會給我們帶來更多的虧損。如果我們投資的話,很可能就會導致我們因為投資比特幣而有更大的損失,並且也可能會導致我們血本無歸。這對於我們的投資是特別不利的,而且也可能會導致我們得生活變得越來越差。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Ⅳ 比特幣突發大跳水,比特幣為何不允許被提現
因為比特幣目前只不過是一種心理貨幣,不允許從任何渠道提現。
對那些投資比特幣的小夥伴來說,他們在投資比特幣的過程中如果需要提現,其實需要通過線下交易的方式,而不是通過所謂的理財軟體。目前很多國家和地區並沒有認可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甚至有些地區已經把比特幣列為嚴禁炒作的對象。
比特幣突發大跳水。
在比特幣之前登上65000美元之後,目前的比特幣處在回調階段,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一次階段性的大跳水。現在比特幣相較之前已經有了不小的跌幅,目前在5萬美元左右。因為比特幣的行情並不穩定,有時候甚至可以在短短一個小時內暴跌數千美元,這也導致了很多人爆倉,血本無歸。
有人說幣圈一天,人間10年,這個說法一點都不過分。我覺得投資虛擬貨幣跟坐過山車一樣,並不適合大多數人。
Ⅳ 比特幣陷入「拉鋸戰」,未來是否能「轉正」
比特幣陷入“拉鋸戰”,我認為比特幣未來不能夠能“轉正”。
1.比特幣去中心化,沒有人能夠控制,國家沒有辦法管理;
2.比特幣是虛擬貨幣沒有主權,這是對正規貨幣的挑戰;
3.比特幣影響國家貨幣調侃政策,不利於國家發展。
比特幣作為新興產業受到了很多人的關心,如果全幾年能夠買入比特幣,現在肯定已經賺了大錢,比特幣的瘋狂賺錢效應,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比特幣陷入“拉鋸戰”,我認為比特幣未來不能夠能“轉正”,比特幣去中心化國家沒有辦法進行管理,國家都沒有辦法進行管理肯定不能夠“轉正”,比特幣不受貨幣政策影響,國家沒有辦法進行調控,這影響國家的發展,比特幣沒有主權如果“轉正”會對國家正規貨幣形成挑戰。
三、比特幣不受國家貨幣調控影響對於國家發展不利
作為貨幣,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肯定會有不同的策略,比特幣不受國家貨幣調控政策影響,這是最大的問題。國家通過貨幣政策調整來管理或者控制國家的經濟,但是比特幣不受這些因素的影響,這是它不能夠“轉正”的原因。
Ⅵ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Ⅶ 比特幣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提出了哪些挑戰
主要有兩點:一是比特幣的發行權問題,而是發行量問題。
下面我們來看看比特幣的屬性問題吧: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Ⅷ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8)北京對比特幣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