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中國不讓炒
❶ 比特幣在中國內地可以交易使用嗎在哪裡可以交易是否合法
很不幸,比特幣在中國內地已經交易不了了。比特幣中國宣布,將於2017年9月30日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拓展資料:
繼上海、深圳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微比特分別宣布將於2017年9月30日關閉交易業務後,9月15日晚,總部位於北京的國內另外兩家大型比特幣交易平台火幣網和OKCoin幣行雙雙發布公告稱,從2017年9月15日21:30起,暫停注冊、人民幣充值業務;將於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戶即將停止交易,並將於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的交易業務。
據worldcoindex數據,自9月1日以來,比特幣從4800美元跌至3655美元,跌幅達24%,市值縮水近200億美元。
同期,國際市場上以太幣跌幅為37.5%,萊特幣跌幅為31%。兩周以來,萊特幣在國內三大交易平台上的跌幅均超過了40%。
❷ 比特幣中國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比特幣還能不能
可以的,你試試看EBIT
❸ 中國不是禁止了比特幣嗎為什麼還有這種軟體
中國並不是禁止,下邊是政策規定: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
❹ 比特幣是怎麼一回事比特在中國可不可公開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等第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機構介入比特幣,但同時認為: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買賣比特幣是屬於合法的
據目前五部委的聲明,比特幣是商品,是交易合法的。
所以總的來說比特幣是可以公開交易的,但是需要在相對應的交易所上才能進行交易。而交易平台是中心化的,中國政府對於比特幣的政策,目前只有一個發文,參見:網頁鏈接
❺ 為什麼在中國進行比特幣交易是違法行為
比特幣已經成為全球最火爆的加密貨幣,對於比特幣的交易,有國家允許,但也有國家是禁止的,我國就屬於後者。中國為什麼關停比特幣交易呢?今日就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比特幣目前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
❻ 中國公民可以炒比特幣嗎
央行副行長易綱曾表示,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對比特幣進行自由的買賣。央行行長周小川也曾表示央行無權取締比特幣。去年的12.5通知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公民可以自由的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