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和貨幣流動性
Ⅰ 比特幣是什麼屬於什麼資產為什麼
比特幣,英文名BitCoin,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由一串串計算機生成的復雜代碼組成。和人民幣的¥、美元的$一樣,比特幣也有自己的符號,下圖的那個「B」。
比特幣的發明人,是中本聰。中本聰(英語:Satoshi Nakamoto),是比特幣協議及其相關軟體Bitcoin-Qt的創造者。他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
2009年,他發布了首個比特幣軟體,並正式啟動了比特幣金融系統。
2010年,他逐漸淡出並將項目移交給比特幣社區的其他成員。
中本聰據信持有約一百萬個比特幣。如果按每個比特幣2W美元,其身價一度達到200億美元。到現在為止,他的真實身份仍然不為外界所知,也就是說,沒有人知道中本聰到底是誰。
比特幣的出現時間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其實,在此之前,很多人已經進行了電子貨幣、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嘗試,但都沒有成功,既有技術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環境和經濟背景方面的原因。而某種程度上說,正是2008年的金融危機,催生了比特幣。
Ⅱ 比特幣是什麼貨幣
比特幣是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的一種。
比特幣:又稱「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網民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網民之間也有用來購買現實物品的情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2)比特幣和貨幣流動性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比特幣優點:
1,完全去處中心化,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操縱發行數量。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演算法實現。
2,匿名、免稅、免監管。
3,健壯性。比特幣完全依賴p2p網路,無發行中心,所以外部無法關閉它。比特幣價格可能波動、崩盤,多國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幣和比特幣龐大的p2p網路不會消失。
4,無國界、跨境。跨國匯款,會經過層層外匯管制機構,而且交易記錄會被多方記錄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幣交易,直接輸入數字地址,點一下滑鼠,等待p2p網路確認交易後,大量資金就過去了。不經過任何管控機構,也不會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記錄。
5,山寨者難於生存。由於比特幣演算法是完全開源的,誰都可以下載到源碼,修改些參數,重新編譯下,就能創造一種新的p2p貨幣。
但這些山寨貨幣很脆弱,極易遭到51%攻擊。任何個人或組織,只要控制一種p2p貨幣網路51%的運算能力,就可以隨意操縱交易、幣值,這會對p2p貨幣構成毀滅性打擊。
很多山寨幣,就是死在了這一環節上。而比特幣網路已經足夠健壯,想要控制比特幣網路51%的運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數量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比特幣缺點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
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Ⅲ 比特幣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但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公告稱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比特幣是禁止在中國流通。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3)比特幣和貨幣流動性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Ⅳ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4)比特幣和貨幣流動性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Ⅳ 比特幣有什麼用
「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是馬克思針對貨幣說過的一句話。
怎麼理解呢?其實很簡單,貨幣是人類生活發展的必然產物,在最早階段,金銀只是作為一種金屬或是一種普通商品,以物換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發現金銀的易分割、易保存、便於攜帶等優點,於是金銀作為貨幣的適宜性就體現了出來,自然而然的演變成為貨幣。
那麼比特幣呢?
Ⅵ 比特幣是啥,它是如何產生的收益的呢
比特幣其實是由p2p批軟體產生出來的電子幣數據幣,它是屬於一種網路虛擬資產。所以比特幣也叫做比特金,它是由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演算法產生的,這一個規則是不受任何人或者組織干擾的。任何人也可以去下載並且運行或者是參與製造比特幣,比特幣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它是不可能被偽造。可以通過投入時間和金錢在比特幣市場上賺錢。
付出時間主要是在網站上面完成一些小任務,而且可以每隔幾分鍾去訪問這些網站,那麼就會獲取少量的比特幣。所以這個是有時間的話是可以去這樣做的。如果想要賺多一點的話,那應該就是前期投入金錢,比特幣也有專門的賭場的,所以這個可以靠運氣去賺得更多一點。
Ⅶ 有人做比特幣等貨幣買賣的嗎,穩定收入。
如果說穩定收入,比特幣肯定不是,數字貨幣的風險還是不小的。建議考慮其他理財方式。
Ⅷ 比特幣可能成為主流貨幣嗎
經濟學上把貨幣的職能定義為五類:流通手段、價值尺度、支付手段、貯藏手段、世界貨幣。以下我會主要結合這五個只能來分析比特幣是否具備全流通的貨幣屬性。
比特幣想必大夥都有所了解,即便沒接觸過也有所耳聞。2017年比特幣又火了一次,上一次依稀記得是2013年,13年下半年比特幣從100來美元一枚漲到了最高1100多,漲了10倍有餘,這樣的漲幅秒殺了所有市場,也吸引了無數人開始淘金當起了礦工。
簡單說明一下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比特幣有個嚴格的約束就是總量上限就只有2100萬個。由於2100萬個的限制使得比特幣有了對抗通脹的用途,08年金融危機以來全球各央行為了刺激經濟全部實行極為寬松的貨幣政策,縱觀上下5000年就沒有比這幾年還低的利率。
從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和世界貨幣來說比特幣的確是比較復合這三點,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國家、機構、個人都開始慢慢接納這一新興貨幣。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國內接納比特幣還有一段路要走。
流通的便利性和隱秘性使得比特幣成了洗錢的最佳工具,很多非法交易也開始使用比特幣,這也成了比特幣要成為全流通貨幣路上的一大障礙。
價值尺度和貯藏手段這兩方面就是比特幣的硬傷了。
先說貯藏手段,比特幣電子貨幣的屬性是它只能存在於電腦硬碟中而且必須依靠互聯網,面臨的問題首當其沖的就是互聯網安全問題,就這段時間還爆發了比特幣勒索病毒。前幾年也有人誤丟了一個硬碟,損失了7500枚比特幣當時價值5000萬人民幣。種種原因讓人們不得不擔憂比特幣能否擁有安全的貯藏屬性,相比於存在銀行里絕對安全的法定貨幣比特幣的持有伴隨著很大的不安全性。很多情況下比特幣的貯藏手段比黃金差遠了,極端情況下只有黃金才是真正的貨幣。
最後是價值尺度,比特幣基本就不怎麼具備價值尺度的屬性。比特幣特性主要就是有限供給,這個特性決定了它最終只能是一個非主流貨幣,這個特性和黃金類似,金本位最終被整個世界拋棄,有限供給的貨幣跟不上生產力的發展,最終只能帶來通縮,會嚴重阻礙經濟發展,最終只能淪為非主流品種。而且比特幣本身幣值都非常不穩定,極容易暴漲暴跌,宏觀經濟中如果一國貨幣經常暴漲暴跌幣值不穩是不可能被人青睞的。截止今日比特幣價格1800USD一枚,整個市場的市值算上全部2100萬比特幣也就378億美元,一個不到400億美元的市場是極容易被大資金操縱的,你把400億美元砸全球外匯市場里連水花都不會有一點,外匯市場一天交易量約5萬億美元。成交量不大也就造成了比特幣成了一個投機的東西,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定義比特幣就是個商品而非貨幣。這幾年比特幣成交量大部分是由中國人創造的,國人好賭博是公認的事實,加之國內宏觀經濟的原因一直處於高風險低收益市場環境,資本管制導致大量的流動性出不去,所以一個接一個被這些流動性炒的熱火朝天。所以比特幣當下的屬性就是一個可以用來投機和洗錢的交易標的。
基辛格曾經說過:誰掌握了貨幣發行權,誰就控制了世界。
我不禁想,貨幣發行權這樣核心的權利,全球央行會允許被挑戰嗎?特別是美元,美國的核心利益就是美元,美國大戰略中所作的一切就是要讓美元一直保持全球霸權貨幣,縱觀歷史上挑戰美元的沒一個有好下場的。比特幣目前的安然無恙只能說明全球央行根本就沒把它放在眼裡或許早就知道比特幣成不了貨幣。如果某一天沙特宣布原油用比特幣結算時候就是比特幣被美國乾的連渣都不剩的時候,礦工們小打小鬧投投機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挑戰主流貨幣那就是死期到了。
比特幣或許是人類社會中的一個嘗試或實驗,但我不認為它會成為貨幣,更不用說現在已經淪為一個投機的商品。
最後溫馨提示:比特幣交易極具高風險高收益,切勿貿然進入這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