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經過了多少年才有價值的
A. 比特幣價值翻了多少倍
比特幣,最初的價格是0.0025美元,從2012年第一次減半開始,價格上的巨大漲幅讓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比特幣。經過十年的發展,比特幣價格在2017年12月份最高時達到了20000美元,漲幅高達800萬倍。
在經歷過最高峰後,比特幣價格開始回落,現價是10000+美元,與最初相比,漲幅是400多萬倍。因此,十年400萬倍,這是很多人沒有想到過的,無疑,比特幣造富了一批人,但也不是每一個參與的人都獲得了回報。
從它的曲線我們就可以看出,它是屬於高風險高回報 ,24小時不間斷交易,波動起伏大,一般人承受不了這樣的風險波動。整個數字貨幣市場目前都處於初期,因此,幣圈有風險,入幣需要謹慎。
B. 比特幣本身有什麼價值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C. 比特幣什麼時候開始的
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進入2015年以來,比特幣的前景愈發撲朔迷離。一方面,比特幣兌人民幣跌幅去年高達55.55%;進入2015年,僅1月中上旬,比特幣兌人民幣的跌幅就超過30%。
比特幣幣值「跌跌不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狂熱」過後價值的「自我修復」。據統計,2013年比特幣兌美元從1∶13.59漲到1∶731,全年漲幅達5300%。這種投機驅動下的暴漲,已經影響到比特幣賴以「安身立命」的虛擬貨幣屬性。
一方面,沒有哪個國家將其明確為合法貨幣,另一方面,2014年美元上漲明顯,石油和大宗商品價格相應進入下跌期,而比特幣價格走勢與後者相同,成為部分投機者資產配置的一部分,這凸顯出其資產屬性遠大於貨幣屬性的特點。
(3)比特幣經過了多少年才有價值的擴展閱讀
安全性、信用風險等也成為投資者信心下降的原因。曾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戈克斯山(Mt.Gox)去年3月自稱因黑客攻擊損失了全部資產,近期被曝其丟失的比特幣很可能源於內部系統操縱。
比特幣的監管環境也不容樂觀,俄羅斯、泰國等國家則開始對其實施嚴厲管制,加上去年全球股市表現不錯,比特幣投資資金出現分流,而瘋狂的「挖礦」活動也迅速增加了比特幣供給,使其短期內可能出現供大於求的趨勢,導致比特幣的價格猛烈下跌。
D. 比特幣是怎麼出現的為何價值這么高
比特幣的出現是依託一套「支付系統」誕生的,而它的價值最早是因為「被逼無奈」的選擇而誕生的,到了後期,它有往數字資產、數字黃金的方向發展,再加上存在法律監管盲區,這給一些不法分子和喜歡投機倒把的一些人和機構機會,再加上有一些人做著一夜暴富的夢,這才烘托出了繁榮的幣圈,而比特幣作為世界上第一款數字貨幣,身價也隨之暴漲上萬倍。
而一個新鮮事物的誕生,必然要經過無數次的試錯,比特幣誕生以後,起初的人們並不了解它,但隨著技術的日益成熟,很多人知道了它該如何用,就開始佈道、鼓吹它的價值,而它本身也的確與某些人和機構的需求相契合,這才在資本和機構的參與下,將其推到了新的高度。結合過去5年比特幣價格的漲跌,幾乎每一次大幅度的下跌,都在頻繁的割韭菜,因為缺乏監管、私有化極其嚴重,導致很多人沒有通過幣圈一夜暴富,反而虧得血本無歸。
E. 比特幣是什麼 為什麼計算後就有了價值 這些計算為什麼服務,或者這些計算產生了什麼作用
計算不產生任何價值,只不過有人用比特幣洗錢而已,有用的東西才有價值,比特幣的作用就是洗錢,一旦這個功能被堵死了,它就一文不值。
F. 比特幣真的有價值嗎
首先:一直覺得很疑惑,原始比特幣的獲得不是靠勞動或者價值交換,而是靠電腦耗電來產生,從礦工的角度來看比特幣獲取成本,就是那些電費。
其次:比特幣是按照某種演算法獲得,按我的理解是有特定的參數,那麼只要變動參數就會有牛特幣,驢特幣,只要獲得公式略微改動參數,就會有一種新的幣種產生。
再次:誰來賦予它價值?有看到說最初有人用一大堆比特幣換了一頓漢堡吃,現在可以賣到2000多美金價值的衡量取決於投機人數的多少,那麼一旦我的人少了,它的價格肯定會下來。
當我們討論比特幣的價值時,其實討論的是比特幣能值多少法幣。換言之,我們討論比特幣的價值,本質上討論的是比特幣的價格。
那麼比特幣的價格如何衡量呢?舉一個極端點例子,假如有一個比特幣大亨有通過驚人的智商攫取了全部的比特幣,試問這個大亨可以換多少法幣?我想大概律周圍大漢只能拿這些比特幣換到一個漢堡。
其實說白了,比特幣是沒有任何實用價值的。就是人為炒作的,是一種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也就是說它本身是不存在的,因為很多人信仰他,後來組建秩序。是一個社區行為,是各國文化和開發者聚集的社區,通過互聯網的體系建立秩序,本質是由共同群體賦能比特幣價值的,因為很多人相信它是有價值的。
同樣,法幣的價值共識,是因為有政府在背書,並對法律的價值產生認同,即群體共識賦予價值。
所以,比特幣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算有價值,但賦予他價值的群體跟政府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風險比法幣也大多了。
所以具體有沒有價值,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PS:個人不建議散戶去炒作,價格全部控制在大戶手裡,別人想漲就漲,想跌就跌,散戶進去都是被割韭菜的,不要眼紅別人掙了多少錢。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幫他解答,謝謝。
G. 比特幣用了幾年上市的
我感覺你對比特幣是一竅不通,比特幣和上市沒有關系,只有上市的比特幣公司。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H. 比特幣有價值嗎
我從2個角度分析一下個人對比特幣價值的認知:
1. 對貨幣的小小思考
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是信用貨幣。比如美元,自布雷頓森林體系後,就與黃金脫鉤了。一般認為,現代美元的價值是以美國的國家信用,或者說,國力和軍力支撐的。
但是,這個裡面是似是而非的。因為美國的國力和軍力無法量化,誰能告訴我美國的國力和軍力值多少美元呢?既然無法量化,如何能保證美元沒有印多了?事實上,這也是無法保證的。另一方面,美元上寫著IN GOD WE TRUST,這等於已經明明白白告訴你了,美元其實是一種信仰。就像特朗普的支持者在競選時高喊,「美國!美國!」,人們對於美元的這種信任並非是純理性的,而是理性、自豪感、神聖感、似是而非、慣性思維的混合物。
而這種信任也是脆弱的,近的比如泰銖、盧布,一夜間下跌百分之四五十,也是稀鬆平常。更離譜的比如金圓券,民國政府基本上算是詐騙了。
比特幣其實也是如此,它的價值也來自信任,只是它背後不是政府的信用背書。對比特幣的信,是一種更純粹的信,因為它比法幣更看不見摸不著,但就是有那麼一小撮人對它深信不疑,比如我。這種信,來自比特幣技術的簡潔、有力,來自其中包含的超越時代的思想,來自對現有貨幣體系的不滿,來自人類對進步事物的天然嚮往。
2. 比特幣價格與反身性
巴菲特的價值投資理論是非常深入人心的:因為人的恐懼或貪婪,一件東西的價格可能會暫時高於、或低於它的價值,但最終又一定會回歸價值本身。
索羅斯的觀點是,因為人性的殘缺,一個東西永遠回不到它的價值。即矯枉必須過正。當一個東西價值被絕對低估,那麼在上漲的過程中,人們對其上漲的認知不斷強化,往往會導致瘋狂的買入,最終價格會漲到它本身的價值之上,反之亦然。
在這個過程中,價格的上漲引發了人們對一個事物的追捧,人們因此產生的上漲預期又會繼續推高這個東西的價格。
索羅斯稱之為反身性。
舉個例子:村子裡有一個先知。他告訴大家黃金一定會去漲,大家快去買黃金。大家一窩蜂去買了,黃金供不應求,果然漲了。於是大家都說,先知預測的真准。
這個過程,跟黃金的基本價值,或者對黃金的實際需求,沒有任何關系。
如果拿一個放大鏡來看。在這個過程中,對黃金的看漲的看法是不斷被強化的。因為過程中黃金也是波段上漲。假如在第一個上漲回調時,有人賣掉了。當第二次漲到更高時,這個人就會覺得自己這次操作特別傻,那麼當他下一次再次買入時往往就不會輕易賣出。即使他下一次又賣出了,總會有一次,他會「學聰明了」,不再賣了。
人還是一種社會動物。所以這種上漲預期會不斷傳播啊,還會互相「學習」,加劇了人性的這種弱點。
而往往當一個泡沫破滅時,大多數人都逃不掉。少數理性的人可以跑掉,少數人贏了大多數,賺得盆滿缽滿。在《烏合之眾》一書中就說,群體的智商往往比一個人還低。在管理學上,這叫羊群效應。在中國股市,這就叫「散戶紅利」。君不見,幣易平台上每天有多少人賺的盆滿缽滿,甚至財富自由。
I. 比特幣最初多少錢
2009年比特幣剛剛出現時,價格還不到1美分,一美元可以兌換1300個比特幣,也就是說人民幣7元錢就可以兌換1300個比特幣。
2017年5月5日,海外數字貨幣交易平台Bitfinex報價,比特幣的盤中一度觸及1700美元,約合11737元人民幣。
(9)比特幣經過了多少年才有價值的擴展閱讀: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