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比特幣跑路
Ⅰ 如果比特幣平台倒閉了怎麼辦
找國內有資質的平台,有實力就不會倒閉了,比如1Coin易幣網,okcoin,火幣網等,國外的山高皇帝遠,有事你上哪去找?不適合國人玩的。
Ⅱ 那些跑路的比特幣交易所,有沒有什麼APP可以看那個交易所靠譜嗎
目前沒有什麼靠譜的,這個行業本身就是初級階段 這里頭騙子在裡面攪和,魚龍混雜,最好的方式就是別碰它 他要是真的好,那等合法了之後一點點兒正規了,之後再參與現在誰參與誰就等於是冒風險
Ⅲ 如何根治比特幣企業跑路潮
技術手段
比特幣誕生的理由,就是人類本身是不可信的,需要通過冷冰冰的程序來制約,同樣的邏輯在交易所領域同樣成立。人們在比特幣交易所或者錢包或者銀行里的比特幣,只是一張欠條,需要相信平台對其負債有償還能力。這個行業目前處於早期,寄希望與行業的參與者做到目光長遠,財務自律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以Mt.Gox而言,只有法胖一個人擁有平台比特幣的管理許可權,這樣的管理機制,很難不被「黑客」攻擊。
那麼從技術上有什麼解決方案呢?比特幣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網路,不少人試圖去建立一個去中心化的交易所,但是這樣的嘗試目前看來均告失敗。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交易所需要和法幣系統打交道,而法幣系統是以銀行為中心化節點的。Mercury交易所就是一個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支持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三個幣種,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基於比特幣是完全可以建立起去中心化的交易所甚至是市場的應用的。
目前看來,多重簽名也許是一個值得嘗試的方向。比太錢包、GreenAddress、BitGo以及Bitstamp交易所均採用了多重簽名技術,採用多重簽名技術想達到的目的也非常簡單,就是平台從技術上無法跑路。比特幣交易所或許也可以基於多重簽名方案來構建,買方一把鑰匙,賣方一把鑰匙,平台一把鑰匙,這樣就從技術上杜絕了平台可以隨時跑路的動力。其次,交易所本身的代碼構建也值得商榷,比特幣的代碼是開源透明,可以大家共同修改的,目前比特幣平台的代碼幾乎都是封閉的,這樣就存在一個內部盜竊的可能。比特幣企業可以在代碼上下更多功夫,至少在防止內鬼上要做到有記錄可循。
成熟的金融服務平台都有一個共性,就是資金的管理和帳務的管理是分開的,但是這一點在比特幣的世界進展緩慢。交易所既負責用戶的交易撮合,又負責用戶的法幣資金託管,同時還負責用戶的比特幣資金託管,這樣整個平台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對用戶來說,風險極大。有數據顯示,在Mt.Gox倒閉前的數月間,Mt.Gox平台自身裸賣空了數十萬個比特幣。顯而易見,這就是不健康的財務制度所導致的問題。
Bitstamp交易所曾經率先做出了財務審計的舉動,包括法幣和比特幣,在比特幣價格一路下跌時,中國的三大交易平台也在用戶的壓力下完成了比特幣的審計,但是獨立第三方審計並不是最好的答案。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極快,從而監管制度沒有跟上,不僅僅是比特幣交易所,絕大部分的P2P網貸平台也存在這樣的問題,跑路潮也一直不斷。以澳洲為例,金融服務相關公司比如外匯交易平台的銀行的賬戶都需要進行第三方託管,包括用戶的存取款,這樣就實現了用戶法幣資金的安全。
而對於比特幣,多重簽名配合冷錢包應該是一個不錯的企業級的管理方案。比如企業的CEO一把鑰匙,企業的CFO一把鑰匙,還有律師所或者會計所一把鑰匙,這樣就實現了比特幣的第三方託管,甚至可以做得更極端一點,兩個第三方機構各一把鑰匙,企業一把鑰匙,採用2/3的簽名方案。這樣就實現了比特幣資金的託管,從控制權上企業無法作惡。
法律手段
如果沒有法律制度,那麼這個世界就會失去秩序,壞人作惡的成本太低,那麼就會把好人逼成壞人。在比特幣世界裡也是如此,我們看到了一個又一個的比特幣交易所跑路,但是目前為止,極少有人因此而受到懲罰。Mt.Gox的法胖至今依然逍遙法外,國內最早跑路的GBL平台盡管已經報案,但是當事人也早已無罪釋放,因為網路犯罪取證的困難,黑客反復成為替罪羊。我們需要承認,如果沒有強健的法律體系,自由市場制度是無法維持的,那麼這時候就需要管理制度的更新了。
去年10月份時,Moopay 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Alex Green」對外宣布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因 MintPal被盜竊3700個比特幣,Moopay 將申請破產保護,並停止運營。而目前的最新消息,Ryan Kennedy 以及他的同伴 Chelsea Hopkins 已遭到逮捕。如果比特幣企業想要有更長遠的發展,一個嚴格的法律框架是非常重要的,責任人的界定應該是無限責任制,這樣才能確保交易平台的運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對於經濟犯罪,有罪推定應該是第一原則,那麼從比特幣相關的立法而言,比特幣被盜應該追究其公司CEO的無限責任,一旦發生比特幣被盜事件,那就堅決牢底坐穿。一旦建立起這樣的制度,相信每個比特幣企業的管理者每天都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費勁心思來維護好用戶的比特幣安全。當然了,比特幣本身的安全性其實並不依賴於交易平台,這里還是希望每個用戶學會對自己的比特幣安全負責。
總結 盧梭設想了一個人人和平共處的原始狀態,霍布斯設想了一個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原始狀態,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顯然是霍布斯的假設更加靠譜。我們需要假設每個人都是惡棍,都是想要實現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生物,所以只有完善的規章制度才能夠限制住違約事件,破除囚徒困境,最終達成人類之間長久的合作。比特幣正處於發展的陣痛期,通往主流金融體系之路難以一帆風順,還好我們有的是時間。 - 比特幣之家網
Ⅳ 比特幣交易平台跑路怎麼辦
好像市場上的確存在這樣的情況,不過似乎跑路的平台本身就屬於那種黑平台,沒有什麼正規資質認證以及類似國家法規認證,甚至就連投資方都不清晰。EasyBTC,已經獲得多家天使輪投資,輕易不會出現資金問題吧
Ⅳ 比特幣跌至38000美元/枚下方,這是否代表著比特幣徹底涼涼
比特幣跌至38,000美元,可以說之前比特幣價格高的時候到6萬多美元的時候,那是風頭一時無兩,現在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下跌,半個月的時間從5萬美元下跌到3萬吧,這個程度讓很多投資者心慌。
現在各國政府都在逐漸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就是說現在哪個虛擬貨幣能夠扛得過,這樣的管理,經過各國政府的嚴格要求之後,這個虛擬貨幣本身還能正常運轉並且符合規矩,那這個虛擬貨幣未來就能立得住,但如果在這樣高強度的嚴格的管理之下,虛擬貨幣承受不了了,紛紛清倉跑路,那價格就會一路下跌,那可能就真的會涼涼。
Ⅵ 比特幣突發大跳水,比特幣為何不允許被提現
因為比特幣目前只不過是一種心理貨幣,不允許從任何渠道提現。
對那些投資比特幣的小夥伴來說,他們在投資比特幣的過程中如果需要提現,其實需要通過線下交易的方式,而不是通過所謂的理財軟體。目前很多國家和地區並沒有認可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甚至有些地區已經把比特幣列為嚴禁炒作的對象。
比特幣突發大跳水。
在比特幣之前登上65000美元之後,目前的比特幣處在回調階段,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一次階段性的大跳水。現在比特幣相較之前已經有了不小的跌幅,目前在5萬美元左右。因為比特幣的行情並不穩定,有時候甚至可以在短短一個小時內暴跌數千美元,這也導致了很多人爆倉,血本無歸。
有人說幣圈一天,人間10年,這個說法一點都不過分。我覺得投資虛擬貨幣跟坐過山車一樣,並不適合大多數人。
Ⅶ 比特幣大幅跳水,超47萬人爆倉,背後是否有人暗箱操作
這次比特幣價格的大跳水可以說直接導致很多人傾家盪產。而在這一次的暴跌背後,很多人也懷疑比特幣背後是不是有人在暗箱操作,控制著比特幣的價格。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在這一次47萬人爆倉的背後,到底有沒有暗箱操作。
第三,如何看待背後的暗箱操作?
很多人都說比特幣的交易價格是被幾個集團給控制的,他們通過控制比特幣的漲跌來讓自己手中的資金不斷的上漲。說實話這是有一定可能的,只要擁有大量的比特幣,就可以控制市場的走向。但說實話,如果單純的通過控制市場走向來實現收割韭菜的話,對於這樣大體量的資金來說,有點小題大做。
Ⅷ 比特幣交易平台跑路量刑
以詐騙罪定罪量刑,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這里明確了量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