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和金融機構合作
1.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2. 比特幣與比特幣現金有啥關系
比特現金和比特幣有兩重關系:比特現金是比特幣的分叉幣和競爭幣。
第二重,競爭幣。顧名思義,就是兩種相互競爭的貨幣。就好比市場上兩種同質商品的競爭一樣,爭奪市場份額。在虛擬數字貨幣市場上,市場份額就是這么大,持有一種幣的人多了,持另一種幣的人就會相對的減少,形成一種你增我減的競爭關系。
在這兩種關系中,競爭幣是比較好理解的,而分叉幣較難,因為是技術上的問題。
現在清楚兩種幣的關系了嗎?
3. 比特幣是什麼比特幣如何賺錢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8] 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 2100 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 2100 萬。
要挖掘比特幣可以下載專用的比特幣運算工具,然後注冊各種合作網站,把注冊來的用戶名和密碼填入計算程序中,再點擊運算就正式開始。 完成Bitcoin客戶端安裝後,可以直接獲得一個Bitcoin地址,當別人付錢的時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貼給別人,就能通過同樣的客戶端進行付款。在安裝好比特幣客戶端後,它將會分配一個私有密鑰和一個公開密鑰。需要備份你包含私有密鑰的錢包數據,才能保證財產不丟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碟,個人的比特幣將會完全丟失。
4. 比特幣值得投資嗎求金融類的高手回答!
比特幣是沒有任何物質基礎支持的私募概念幣,不受金融機構認可,沒有價值。不符合貨幣特徵,不會被國家承認,都只是吵起來的。投資不值得,投機,看你水平了。中國沒有任何網路交易代幣有價值,包括q幣,他只是有使用價值,國家永遠不會承認。他們根本不構成金融交易媒介物。
5. 比特幣在中國的銀聯對接
這是一個虛假信息。現階段,比特幣是不可能和銀聯對接的。銀聯是禁止比特幣的。
在2013年年底央行明確把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數字貨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6. 瑞波在全球有那麼多和銀行的合作,國內有沒有類似的區塊鏈項目
區塊鏈這項技術似乎離我們很遙遠,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區塊鏈還沒有真正落地。其實,區塊鏈的應用場景是非常廣泛的,包括:金融、保險等等。我們今天要介紹的,就是區塊鏈的應用場景之一 ——跨境支付。
一直以來,跨境貿易的貨幣兌換都是一件非常繁瑣和復雜的事情,不同幣種的兌換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還需要支付高額的費用。特別是對於一些大額轉賬來說,高昂的手續費總是讓人非常頭疼。
對於這些問題,區塊鏈提供了很好的解決方案,接下來我們就介紹一下區塊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應用場景——跨境支付,以及實現這一應用場景的項目——瑞波。
第一節 不走尋常路的瑞波
瑞波幣目前的市值排在第三位,僅次於比特幣和以太坊,他的英文縮寫是XRP。
瑞波幣一直是一個「神奇的存在」,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講,就是不走尋常路。比特幣一開始定位的是貨幣體系,以太坊定位的是底層架構,而瑞波呢,一開始就瞄準了跨境支付,旨在做一套能夠實現便捷跨境支付的支付網路。
通過瑞波這套支付網路,我們可以轉賬任意一種貨幣,包括美元、歐元、人民幣、甚至比特幣,使用這套支付網路呢,簡易又快捷,交易確認在幾秒以內完成,交易費用幾乎為零。這就是世界上第一個開放的支付網路。
瑞波是開放源碼的點對點支付網路,和區塊鏈的去中心化、點對點原理一樣,它可以讓我們輕松、廉價、安全地把資產轉移到網路上的任何一個人,無論這個人是在國內還是國外;也沒有任何機構、銀行、個人來操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創建一個瑞波賬戶。
第二節 逐漸擴大的用戶圈子
瑞波網路最初的設計思路是基於熟人關系網,利用熟人關系網來建立一條信任鏈,你想使用瑞波網路進行轉賬的前提是,收款人與你必須是朋友關系,或者有共同的朋友。如果收款方是你不認識的陌生人,那麼你就無法與他建立信任鏈,也就無法進行轉賬。
因此,剛開始的時候,用戶不是很多,只是流行在一個小圈子裡。
到了 2012 年,情況發生了改變。瑞波組建 Ripple Labs,開始著手布局「支付平台」,擴寬用戶群體。瑞波主要採用了兩種手段:
一、 推出瑞波幣,讓瑞波幣成為瑞波網路的基礎貨幣,這就相當於瑞波網路中的橋梁幣,充當各種貨幣兌換的中間物。這樣一來,瑞波幣成為了瑞波網路中的重要工具。
二、 引入網關系統,網關相當於瑞波網路中資金進出的大門,類似於貨幣存取和兌換機構,允許人們把法定貨幣、虛擬貨幣注入或抽離瑞波網路。
舉一個例子說一說瑞波是如何實現跨境支付的:
假如一家銀行要和一家大型企業進行資金往來,那麼通過瑞波幣和網關系統,銀行可以把資產兌換成瑞波幣,轉給這家大型企業。這家大型企業收到這筆瑞波幣之後呢,可以把這些瑞波幣兌換成任意形式的貨幣。
在這個過程中,瑞波幣充當的是橋梁作用,網關系統充當的是貨幣存取和兌換機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說瑞波幣是瑞波網路中的橋梁幣,而網關系統相當於瑞波網路資金進入的大門。
第三節 快捷、低成本的處理方式
正是因為採用的是區塊鏈技術,瑞波系統允許用戶從一個分離的資料庫系統轉移到一個分布式的全球資料庫,銀行可以經任何資產的期票與他們信任的其他銀行進行交易,所有交易都包含在共享賬本中,這種交易的流通性和速度在傳統系統中是無法實現的,並且為銀行大大地騰出了運營資金。
因此,瑞波幣可以通過與現有的金融機構、銀行合作,以區塊鏈取代現有的銀行交易網路,從而達到消除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的效果。通俗來講,就是,銀行如果採用瑞波這套系統,便能夠高效、低成本地處理交易。
一、瑞波網路為什麼能夠如此高效迅速地處理交易呢?
要知道,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處理交易的速度是非常非常慢的。其實,瑞波網路之所以能夠非常高效迅速地處理交易,在於它有一種非常獨特的分布式共識機制:簡單來講,就是只有和瑞波有合作的這些銀行或者其他機構,才能夠進行驗證記賬,它並不需要像比特幣那樣要發動全網節點去驗證交易。這也是瑞波被人詬病的一個重要原因,它並不完全符合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性,因為瑞波系統還是需要銀行和網關這些個中心化機構。尤其是瑞波的網關模式,作為貨幣存取和兌換的通道,缺乏監管,容易造成濫發資產的情況。
此外,瑞波目前主要面向銀行進行定製化服務,而不是針對個人服務,他是 To B 的,而不是 To C 的。瑞波更偏重的是一個針對銀行的全球支付協議網路,而不是像以太坊、
EOS那種能夠開發各種應用的區塊鏈平台。
二、瑞波交易要不要交易費?要!但是很少
瑞波要求每個瑞波賬戶都至少有 20 個瑞波幣,每進行一次交易,就會銷毀十萬分之一個瑞波幣,這一費用對於正常交易者來說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使用瑞波網路,我們要付出的交易費用幾乎是零。
這種設定除了消除高額的跨國支付費用,降低交易成本之外,還增加了瑞波網路的安全性。假如有人惡意攻擊網路,製造大量的虛假賬戶和交易信息,那麼,所銷毀的瑞波幣也會暴增,那麼攻擊者也要付出極大的成本。
第四節 瑞波的價值問題
最後,我們說一說瑞波幣的價值問題。如果未來有很多銀行機構加入到瑞波網路中,瑞波幣的流動量就會大大提升,那麼瑞波幣的稀缺性和價值也會大大提升。因此,瑞波幣價值的高低與最終加入瑞波網路中的機構數量是息息相關的。
7.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是怎麼定義的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的定義: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8. 金融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業務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如何理解
其實就是限制比特幣的使用價值,比特幣的價值並不是國家或者正規國際金融機構賦予的,而是比特幣圈子裡的人通過交流產生的,充滿了不確定性。作為虛擬數字貨幣的鼻祖,限定它的使用,可以減少這種不可控的東西未來產生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