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誰來控制的
⑴ 誰控制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總量恆定的2100萬的數字貨幣,它跟互聯網一樣,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的特性,它低成本、無任何限制。沒有說誰固定在控制著比特幣,就連開發者也控制不了。從運行上講,比特幣實際是一個互聯網上的去中心化的賬本。比特幣網路由全球比特幣用戶共同控制,除非絕大部分比特幣用戶一致同意做出某個改變(例如規則修改或版本升級),否則任何人或組織都無法改變或停止比特幣運行。在比特幣系統里,你能真正掌握你的錢,而不是通過銀行間掌握你的錢,比特幣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技術手段保證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以上見解均來自於網路)
⑵ 比特幣是怎麼來的
比特幣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但在我國,比特幣是禁止流通的。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2)比特幣是誰來控制的擴展閱讀:
《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⑶ 比特幣是誰發明的
比特幣的概念創始人是中本聰。
2010年12月12日當比特幣漸成氣候時,他卻悄然離去,從互聯網上銷聲匿跡。
作為武士的後裔,中本聰出生於1949年的日本別府,母親詮子是個佛教徒,把他辛苦拉扯大,過得很貧窮。
1959年父母離異,中本聰的母親改嫁並帶著三個兒子移民到加州。中本聰和繼父處的不好,但根據他弟弟Arthur的說法,中本聰很小就展現出了在數學和科學上的天分,但也展現出了「薄情且興趣怪異」的一面。
中本聰畢業於加州州立理工大學,專業是物理。一畢業,他進入了休斯飛機公司(Hughes Aircraft),從事防禦和電子通訊方面的工作。後來,中本聰為美國軍方工作,他的這段經歷被列為國家機密,現在搜他的檔案,他的這段人生是一片空白。
2008年中本聰在互聯網上一個討論信息加密的郵件組中發表了一篇文章, 勾畫了比特幣系統的基本框架。2009年他為該系統建立了一個開放源代碼項目,正式宣告了比特幣的誕生。2010年12月12日當比特幣漸成氣候時,他卻悄然離去,從互聯網上銷聲匿跡。
⑷ 比特幣的存在形式伺服器是由誰來運行的
比特幣是分布式帳本,沒有核心伺服器,只要有6個區塊有記錄,那麼交易記錄和帳戶就是合法的。
唯一性是你的帳戶是唯一的。每個人用戶只擁有所有用戶帳戶記錄的一部分。
小於1比特幣的也可以交易,有比特幣交易所,人家抽佣,你可以跟任何現有貨幣兌換。
帳戶是不記名的,只是一串代碼了。
貨幣本質是信用憑證,你可以理解為欠條,比特幣本身不是貨幣,但是它的隱蔽性和去中心化,能充當跨境結算的信用憑證,躲避各種權利監管,方便洗錢,所以,就變成了貨幣。
⑸ 比特幣是怎樣產生的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區塊獎勵,獎勵獲得答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