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比特幣詐騙方式
⑴ 網路監管呢,比特幣騙局網路大行其道,就沒有人管嗎
你要理解,騙人的是人,不是比特幣。比特幣本身不會騙人,是有人利用比特幣來騙人。
我們要做的,不是封殺比特幣,而是防範騙人的人。
怎樣防範呢,就是別被高額收益蒙蔽了雙眼,如果有人對你承諾高收益,那基本上就是騙人的。
⑵ 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慣用手法
首先,我想向大家解釋一下虛擬貨幣的原理。以比特幣為例,它是密碼學貨幣,其原理是給出不可逆演算法的解,經過不可逆演算法的運算,能得出這個解的原值,就是一個比特幣。由於演算法的不可逆性,你無法從解中反推出原值,所以你能做的只有拿不同的值一個個試,即所謂「挖礦」。
這里給大家舉一個「XX幣」的演算法例子:原值為一個三位數:abc,加密演算法後得出密碼,第一位為(a+15)^(b+2)/c後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第二位為c開(b+1)次方+5.25*a後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第三位為(c+25)乘以(b+43)後除以a的a次方,再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由此,得出加密後的數據xyz。問題是,您就算知道xyz,同時知道密碼的演算法,您依然沒辦法由xyz倒求出原值abc,唯一的辦法是拿各種數據一個個套,直到有一個解為xyz(假設我們的演算法每一個abc都只能求出唯一的xyz)。那麼,由於xyz是三位數,其值域為0-999,共有1000個可能,我們選出其中的10個,比如990-999,作為驗證「XX幣」的有效值,能求出這10個解的abc的原值,就是「XX幣」。
由於990到999隻有10個數,因此能夠算出這10個數的原值也只有10個,也就是說XX幣總共只有10個,沒人能夠多變出一個來。這就保證了XX幣總量恆定,不會「通貨膨脹」,保證其總額不變的是數學規律,沒人有辦法更改,就彷彿沒人能在1到10之間變出第11個整數一樣。而挖出礦的人,要證明他對某個XX幣的持有權,只要公布經過演算法計算後得出的那個值,比如996,就可以在不泄露XX幣的真值的前提下確認他對該XX幣的所有權。
所以,判斷一個虛擬貨幣是否靠譜,第一點就要看它是否公布了演算法或者說源代碼。因為演算法是保證其總額不變和持有人所有權的根本前提。
其次,這個貨幣必須可以自由交易。自由交易的意思是,在任何時間,與任何人,以任何數量交易。這個道理更簡單了,如果國家突然規定,你手裡的人民幣只能去指定的商店買東西,每月只能買一次,每次不得花費超過你持有人民幣總額的5%,那你還不跳起來造反?
第三,這個貨幣必須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大家都知道,虛擬幣本身沒什麼價值,大家願意花那個錢買它才有價值。有第三方交易平台起碼代表大家認同它。試想,假如你的單位告訴你,以後工資不發人民幣,改發白條,所有人必須拿著白條到單位會計那,按照當日單位規定的兌換率兌換。你難道會覺得你們單位欣欣向榮嗎?
⑶ 網路詐騙比特幣65萬,會判刑多少年,如果賠償得到諒解,會是什麼結果
因為比特幣在我國是合法的,央行把其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央行行長周小川認為比特幣就像郵票一樣,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的解讀。如果因為關站產生的糾紛,不涉及欺詐,或無法證實是欺詐,可通過協商進行解決,返還受害者資金並進行相應賠償即可。如果有證據表明這確實是欺詐,那後果就嚴重了,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50萬以上就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⑷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為什麼涉案金額那麼大
這一起比特幣網路傳銷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這是一個盤踞在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復雜,上下層級多達3000餘層。涉案金額總數高達400多億元,算得上是所有破獲的傳銷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犯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相對於以往的傳銷詐騙有著很大的不同,幾乎可以算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徵就是藉助了互聯網進行傳銷,把隱藏在暗處的傳銷組織從地下搬到了大眾的目光當中。
⑸ 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比特幣騙局為何屢禁不止
案件原委:2019 年初,江蘇鹽城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陳某等人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台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線索後,立即成立專案組。同年 6 月,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加強警務執法合作,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2020 年 3 月,涉嫌傳銷犯罪的 82 名骨幹成員被全部抓獲。
為何總有人上當?
除了傳銷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迷惑性不斷增強這些原因導致的有人上當以外,還和人的本性離不開。
人都是貪婪的、趨利的,正是這種看起來“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過於吸引人,才導致不斷有人跳進坑裡。
⑹ 比特幣騙局是真的嗎
比特幣只是一個游戲,如果被宣傳成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騙局。就像在其他網游中的貨幣一樣,唯一的區別是比特幣是在游戲最初制定的時候就已經規范好了,不能濫發,所以相對其他的虛擬游戲道具,更能保值。相當於網路藏品比特幣是游戲中的道具,他的價值體現在比特幣被玩家的認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戲中道具的價值就高;風險體現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戲,他的演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許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幣。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宣傳這種游戲,賣出你的道具。至於貨幣,比特幣完全不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如初始分配上的不公、和流通上的無法保障。貨幣是需要國家機器來維護的。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1、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2、 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3、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
4、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幣交易平台將暫停充值、提現服務。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參考資料:
網路-比特幣
⑺ 比特幣存在哪些交易騙局
目前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等尚未納入監管,很多新興的交易市場、要素市場等尚未納入監管或監管薄弱。比特幣交易亂象很多。
交易騙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攜款潛逃,超過2000萬人民幣資金下落不明。這個交易網站的程序寫得非常差,沒有使用SSL安全協議,甚至連用戶名都是明文存儲,一些編程的基本常識他們都沒有。GBL依靠經紀人發展新客戶的「類傳銷」模式。
2013年10月22日,因看好比特幣的行情,東陽市民喬先生在網上搜索比特幣交易平台GBL公司,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在該交易平台充值9萬元用來買賣「比特幣」。2013年10月26日,發現該網路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不在線,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無法實施,一查才知道該公司注冊地址是假的,共被騙9萬元。這是東陽市第一起因購買「比特幣」被詐騙的案件,警方提醒在網路上購買「比特幣」的市民要注意甄別網站真假,防止被騙。
西方經濟學界對當前比特幣的經濟泡沫現象抱有許多擔憂。澳大利亞經濟學家John Quiggin稱比特幣為「經濟泡沫的最純粹的例子("perhaps the finest example of a pure bubble")」
Mt.Gox的比特幣價格從2013年11月初的200美元左右,一路飆升到去年12月4日1236美元的歷史新高,在令早期參與者興奮不已的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分析師開始探究背後的原因:是因為中國人在他們的免費交易所中投機炒作?還是因為「絲路事件」發生後,比特幣對政府沒收行為的抵抗導致這種虛擬貨幣大量外流?
用WordPress搭建的Willy Report是一家僅有一篇文章的網站,上面詳細闡述了2013年9月至11月期間,種種可疑的機器人交易活動。
⑻ 2020網路比特幣存騙人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由於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因此建議慎重參與比特幣投資,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⑼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⑽ 平台做比特幣遇詐騙如何報警
你的這種情況就是遇到了網路詐騙,不知道騙取了你多少錢,這種情況你只能夠撥打110報警,說清楚你被騙的情況。然後在家等通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