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比特幣
① 比特幣吳青青被抓了嗎
沒聽說你說的這個人,至於是否被抓不清楚。希望你說清楚一點,也許我能幫助你。比特幣雖然低迷,但打著比特幣幌子進行詐騙活動的人卻屢見不鮮,在2014年底比特幣之家就曝光了星火娛樂比特幣騙局、波特幣騙局等等。
其實,那些傳銷幣和比特幣一點關系都沒有,嚴格來說和虛擬貨幣都沒有關系,只不過是一種傳銷詐騙的手段。
② 刑事案件中涉及網路犯罪物品價格認定技術規范試行能定價比特幣嗎
首先要看這是歸屬什麼案件
如果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那麼根本不涉及特幣的價格認定
如果是盜竊罪,那麼 理論上講 對比特幣的定價是按市場上犯罪實施當日的交易價格確定的
其次要看在什麼地方,因為司法實踐中這屬於有爭議的問題,所以各地區標准不一,有的地區不把比特幣認定為財產屬性,有的地區認可比特幣的財產屬性,在認可其財產屬性的地方里,也不一定就認可按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比特幣價值。
最後說說你提到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網路犯罪物品價格認定技術規范試行》,這個規定沒聽過,網上查了一下似乎是東莞出台的,那這個規定只適用東莞地區作案且在東莞地區起訴的案件,其他情況要看當地的法院的意見了。
③ 我有一筆大額美金想轉回國內,請問該怎麼操作了
最笨的方法:出金之後先銀行入賬,(因為外匯交易出金的時候並不是直接入到你的銀行卡上,是首先到你的名稱上,然後銀行打你電話去入賬。)入賬但是不進行結售匯,也就是說把美元存在你自己的銀行卡上。(前提是錢不急用。因為反正都是自己的錢,錢在自己的卡上,所以是美元還是人民幣都無所謂,要是下次要入金,可以直接入金)
正規方法:因為國家規定,一個人一年只能有5萬美元的額度.如果當你的的5萬美金額度用完了.你可以委託自己的直系親屬代替自己為剩下的外匯辦理結匯業務.當然這個直系親屬也是一年5萬的額度.(其中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去銀行櫃台結匯時,代辦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代辦人身份證以及直系親屬證明.通常為戶口簿或結婚證.(最好是自己和直系親屬一下去。)提供證明,讓銀行辦理結售匯的人看,然後就OK。當然了,目前國內主要對外匯交易投資的錢不開放,那麼很簡單。當銀行工作人員問你資金的來源,你就和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這個點是贍養費用,或者在網上培訓的費用。(如果是正規平台出金不會以公司名字進來。因為國際上規定公司不能對個人匯款)。
第二種:適合大資金的。每年結售匯超過30萬美金以上的。那麼你可以才用下面這種方法:
辦理一張香港的銀行卡。(如工商銀行的工銀亞洲,招商銀行的一卡通,建設銀行的陸港通龍卡),因為在香港,沒有所謂的結售匯限制,只有在中國大陸才有,(沒辦法,只能怪你命不好,生活在大陸)這里只介紹這三種卡,因為在國內能辦理香港的只有這三種。當然,你要是能親自去香港那很好說,可以辦理國際的渣打銀行等等,具體這里不多說。
④ 就你目前所知都有哪些坑人的傳銷
歸農是傳銷嗎
⑤ 氪能比特幣徐松濤去那了
打著沒有經過工商登記的香港氪能集團旗號,虛擬空間上以互聯網、比特幣等概念進行包裝,實際生活中動輒境外旅遊、豪華酒店集會,拉攏自己的親戚朋友做下線。昨日上午,轟動一時的氪能比特幣傳銷案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詳細揭露了類似利用互聯網包裝的傳銷犯罪方式的特點。案件主犯之一吳某青,庭上哭訴自己也是受害人,而否認被指控的領導傳銷等罪名。公訴人庭上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天上不會掉餡餅。
這個案子好像已經破了,之前比特幣之家網也曾曝光過多個類似的傳銷騙局。如果對數字貨幣感興趣,建議去玩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主流的數字貨幣。
⑥ 現在的區塊鏈怎麼樣了
區塊鏈是為了實現去中心化而出現的一種技術,是一個集多種互聯網基礎技術的應用模型。就本質來看,區塊鏈實際上是一個類似於互聯網協議的應用模型,我們平時登錄網址輸入的HTTP就是一種互聯網協議。互聯網通過底層協議將全球的網路聯系起來,而區塊鏈這個應用協議,則是把分布在全球的網路節點聯系起來,換成了一種新的玩法。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區塊鏈,接受區塊鏈。
⑦ P1U9920065=比特幣
這是看到的第二個類似問題了,估計也是利用比特幣的名頭在進行傳銷的,東莞已經有首個成功立案的案例。或者可以到巴比特尋求幫助。
⑧ 以前有哪位高手用自己的電腦挖過比特幣,是怎麼挖的
現在省事了,不用挖了,比特幣關停了。
你的消息不靈通啊。
⑨ 大家覺得東莞和比特幣哪個先崩盤
誰先死了就l就行誰呀
⑩ 想找東莞區mmm大單群的微信號
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提示: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區」、「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區」、「XX財富互助平台」等。
二、發展迅速。依託互聯網,通過網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開宣傳,波及范圍廣。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創建普通人的社區」為目標,通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讓社會公眾通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注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幣圈比特幣之家網和眾多大眾主流媒體均報道過類似虛擬貨幣傳銷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