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官網站比特幣
❶ 比特幣官網是哪個比特幣交易平台合法嗎求權威點的說法
...比特幣官網在國外
比特幣交易平台本身就不是國內的
國外對於虛擬貨幣管的不是特別嚴
所以不構成不合法的說法.
❷ 比特幣在中國有正式的官方網站嗎如何挖礦
比特幣現在在國內不被承認 被壓的很厲害 好像有個比特幣中國的網站在搞
❸ 國務院金融委出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比特幣挖礦都有哪些內幕
國家金融委出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的相關行為,就是要讓這個東西真正熱度降下來。比特幣挖礦消耗了大量能源,消耗了大量的資源,然後交易的過程中它也誘發了整個市場的不穩定性,增加了市場上的投機風險,所以也要對這個東西有所控制。
還有就是影響了金融市場的穩定性,這個怎麼說呢?簡單理解就是原來市場上買股票買基金它固然有一定的風險,但是都是可控的,那不會出現一夜暴富的情況,但比特幣不一樣,這些虛擬貨幣不一樣,你今天要花1萬塊錢買的,一個月之後看有沒有可能漲到2萬塊錢完全有可能,但他也可能就虧的只剩下三四千塊錢,這個風險太高了,而且很多人看到這東西賺錢了,就把資金都轉移向這些方面,就影響了金融市場穩定性了。
❹ 國家發改委委任阿里巴巴為虛擬貨幣試點單位
沒有,網上一些關於阿里巴巴接受虛擬貨幣的信息都是一些傳銷者的手段而已,信息不具有真實性。阿里巴巴是不可能去接受虛擬貨幣的,目前,淘寶和支付寶均拒絕為虛擬貨幣相關公司提供服務。
我國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名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目前,比較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
❺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❻ 中國現在還在的比特幣網站
比特幣在中國是合法的,當然有比特幣網站的存在了。在中國比特幣被央行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央行行長周小川把比特幣看做是像郵票一樣可交易的資產。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比特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
在國內存在的比特幣網站主要有:
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OKCOIN。
資訊網站:比特幣之家網
錢包:比太錢包。
支付:中國比特幣的極付。
❼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