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隱形信託交易平台
① 比特幣違法么
比特幣是否合法,取決於各國的貨幣主管部門的態度。
比特幣進一步發展,可能會威脅傳統貨幣的利益,貨幣發行者不會把權利讓給一個p2p的開源演算法。因此各國政府很有可能宣布比特幣非法。
一旦各國政府宣布其非法,可能短期內對其價格產生巨大波動。可能是崩盤,也可能是暴漲。因為各國底層民眾明顯對他們的政府有抵觸情緒。
同時,政府的禁令會導致比特幣交易平台的關閉。交易平台關閉後,比特幣只能私下流通變現,對它的兌現能力會有較大的打擊。
但由於比特幣本身的特性,為各國官員提供了一個受賄、洗錢、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絕佳渠道。尤其在各國官員公開財產的大趨勢下,比特幣為其提供了一種很好的匿名持有巨額財產的方式。
從這個角度講,也許有官員積極推動比特幣合法化。
或納入監管
北京時間2013年5月7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簡稱「CFTC」)官員表示,正在考慮網路虛擬貨幣「比特幣」是否適用於該機構的法規。CFTC是美國衍生品行業的最高監管機構。而比特幣被譽為獨立於傳統權威之外的貨幣,而如果對它的監管加大,可能會給比特幣的支持者們帶來挑戰。
CFTC主要監管衍生品合約,其職責在2007至2009年的金融危機後得到極大擴張,還有監管零售外匯交易商的全面權力。
作為CFTC的五名委員之一,巴特·奇爾頓周一稱,已經要求該委員會考慮監管比特幣一事,以確定消費者在使用比特幣時是否需要額外保護。[15]
香港政府已經批准GBL電子貨幣交易中心經營虛擬貨幣兌換業務,這個將是比特幣發展的重要里程碑。GBL虛擬電子貨幣交易中心完成了股權變更,擁有了虛擬電子貨幣兌換業務的經營范圍。
② 如果禁止第三方支付屬實,那麼在中國比特幣交易所今後會怎樣發展
我覺得比如你撿到1kw人民幣,你想把錢弄出國,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行的。
總結
比特幣是個好東西 ,我要把它印在領帶上。
③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3)比特幣隱形信託交易平台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④ 比特幣錢包和牛比特交易平台可以連接在一起嗎
比特幣錢包和牛比特交易平台不可以連接在一起。
⑤ 「比特幣」到底是虛擬經濟還是虛假經濟,為什麼未來它
比特幣風險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攜款潛逃,超過2000萬人民幣資金下落不明。
2014年2月28日晚,世界最大規模的比特幣交易所Mt.Gox運營商宣布,因交易平台的比特幣被盜一空。
Mt.Gox管理層表示,2014年2月初,交易平台遭網路攻擊後,在該平台交易的比特幣幾乎全部不翼而飛,包括用戶交易賬號中的約75萬比特幣,以及Mt.Gox自身持有的約10萬比特幣。根據28日的交易行情,損失約達4.67億美元。
既然是互聯網上產品,就要永遠防範影子罪犯,稍有不慎,他們就能在你眼皮底下盜取你所有。要知道,老虎還有打盹的時候。
比特幣風險二
中本聰研發的虛擬比特幣礦場,可產生2100萬個,在2140年挖完。從2009年後的第一批50個,到目前已有1300萬多個被挖出,剩餘100年裡還有800萬個。聽起來好像用鎖定總數量的辦法使價格增值,可有沒有人想到,既然是虛擬礦場,將來一定會有人設計第二或無數個相似的礦場,而且,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後面設計的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比比特幣更復雜更有趣。
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澤塔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極點幣、燒烤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用不了多少年,虛擬的電子貸幣就能達到上千種,發展的最終結果,必將一文不直,扔的滿地都是!
比特幣風險三
當比特幣的出現,已經起到了擾亂國際金融作用,各個國家決不能眼看著虛擬貨幣示意擾亂本國的金融市場。結果一定是國際金融組織大聯盟,像打擊國際恐怖分子一樣,打擊或強制整頓虛擬貨市場。
在加上虛擬貨幣根本就沒有一點抗風險能力,完全不具備信用評級的標准。到那時,成千上萬種虛擬貨幣,必將回到游戲幣的起點。
通過一段時間虛假的炒作後,作莊的個人或組織先後悄悄離去,剩下的虛擬貨幣擁有者們,將面臨著「窮鬼殺惡鬼」的殘局,即拚死一搏,也無濟於事,其結果一定是很慘很慘。
⑥ 除了比特幣(BTC)外,還有哪些虛擬貨幣
1、Q幣
Q幣,簡稱QB ,也稱QQ幣、騰訊Q幣等。通常它的兌價是1Q幣=1人民幣,用騰訊拍拍網交易一般都是9折。
QB是由騰訊推出的一種虛擬貨幣,可以用來支付QQ的QQ行號碼、QQ會員服務等服務。騰訊Q幣,通過購買QQ卡,電話充值,銀行卡充值,網路充值,手機充值卡,一卡通充值卡等方式獲得。
QQ卡面值分別有10元,15元,30元,60元,100元,200元。
還有一種存在於電子加密貨幣圈中,名稱是QQCoin,兩者沒有關聯。
2、萊特幣
萊特幣(Litecoin),簡寫:LTC,貨幣符號:Ł;是一種基於「點對點」(peer-to-peer)技術的網路貨幣,也是MIT/X11許可下的一個開源軟體項目。它可以幫助用戶即時付款給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萊特幣受到了比特幣(BTC)的啟發,並且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3、無限幣
無限幣(簡稱IFC)是一個新興數字貨幣,相較於比特幣更具流通優勢,填補了比特幣在商業流通、促進商業運轉等領域的短板。無限幣的定位是服務於日常生活的小額交易支付。
無限幣一次交易需3次確認,每次確認需3秒,交易確認速度非常快。由於比特幣交易共需要6個確認,共需時約1小時,萊特幣交易確認共需時15分鍾,無限幣被用於日常普遍的交易,更貼合實際。
無限幣發布於2013年6月5日。基於Scrypt PoW 演算法。30秒生成一個區塊,最初的區塊每塊中有524288枚無限幣,之後每生成86400個區塊,區塊內的幣數量減半,共計約906億枚。挖礦難度每小時調整一次。
4、誇克幣
誇克幣不是現實生活當中的貨幣,它安全地存在於全球網路的電腦當中。
誇克網路受6種最先進的加密演算法保護從而確保它能夠成為一種數字化分類賬,整個網路通過利用6種功能中的每一個來產生一個工作量證明(proof-of-work),而硬幣製造人必須「驗證」這些交易來確保每一個硬幣的增加都是真實有效的。
只有正規電腦才能參與確保它能夠維持一種高度安全的點對點網路,這使得它更權利分散。
誇克幣只能通過正規電腦的CPU挖取,在前36周中總共有247,605,120的誇克幣會被挖取出來,從2014年3月30號開始每年設置為1050000的誇克幣可以通過「挖掘」的方式流入市場,區塊獎勵永遠不會低於1個,目前是2個。
5、澤塔幣
澤塔幣發布於2013年8月3日,每30秒一個確認,交易確認速度非常快,Zetacoin是基於SHA-256演算法的一個開放源碼的數字貨幣, 最初的硬幣開采為160百萬枚硬幣,100萬金幣其後每年的通貨膨脹,這個小的通貨膨脹是一個更好的激勵,以保持網路的散列不是純粹的交易費用。
Zetacoin的總量1.6億個 ,每塊1000個ZET,每80640塊減半。
⑦ 中國現在有幾家合法虛擬貨幣公司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正式公布有合法的法虛擬貨幣公司。
1、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2、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3、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1]
4、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7)比特幣隱形信託交易平台擴展閱讀
2009年06月28日,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虛擬貨幣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相關法規)
⑧ 中國不是禁止了比特幣嗎為什麼還有這種軟體
中國並不是禁止,下邊是政策規定: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
⑨ 挖比特幣是什麼意思
挖比特幣又被成為挖礦,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
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 2100 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 2100 萬。
比特幣:又稱「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網民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網民之間也有用來購買現實物品的情況。
(9)比特幣隱形信託交易平台擴展閱讀:
缺點
一、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二、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三、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四、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