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勒索各國行政單位
⑴ 比特幣的單位
比特幣的最小單位是聰(Satoshi,簡稱 SAT),1 個比特幣等於 1 億聰。
除了聰(Satoshi,簡稱 SAT),比特幣還有其他單位:比特分(Bitcent,cBTC)、毫比特(Milli-Bitcoins,mBTC)、微比特(Micro-Bitcoins,μBTC)。其中,1 BTC = 100 cBTC = 1000 mBTC = 100萬 μBTC = 1億聰(Satoshi)。
⑵ 有人給我發英文郵件向我勒索比特幣 我要怎麼辦
報警。收到類似的郵件的話,直接將該發件人拉入黑名單,另外將該郵件舉報,這樣就不會收到這樣的郵件了,另外如果郵箱可以,那可以設置一個收信規則,設置敏感詞,然後不接受這類郵件,可以幫避免該類郵件,千萬不要點擊上面任何鏈接,避免被盜號。
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為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敲詐勒索罪行為人並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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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1、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2、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⑶ 比特幣勒索病毒入侵了哪些國家
如今WannaCry勒索病毒已經感染全球150個國家和地區的30萬台電腦,導致醫院、學校以及企業設備和數據被鎖死,並為解密勒索贖金。通過悄悄感染計算機網路,並利用過時Windows系統電腦中的伺服器信息阻塞問題,這種病毒可快速傳播。
⑷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⑸ 比特幣勒索是哪個國家
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確定。
勒索病毒:
主要通過郵件附件、釣魚郵件群發下載網址鏈接、用戶在惡意站點下載病毒文件以及網頁掛馬後進行傳播。
該病毒性質惡劣、危害極大,一旦感染將給用戶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
這種病毒利用系統內部的加密處理,而且是一種不可逆的加密,必須拿到解密的秘鑰才有幾率破解。
⑹ 偽裝全球IP地址來攻擊國外不法網站,然後勒索比特幣,這樣在國內違法嗎
偽裝全球IP地址來攻擊國外不發網站,然後羅嗦,比特幣這樣在國內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