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有那些國家政府已經持有
⑴ 哪些國家可以合法使用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擁有「固有價值」,只是一種虛擬產品。如果承認它的合法性,則會對各國的銀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國的貨幣,最終由少數人來操縱了世界上的貨幣體系,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並不是貨幣,是否合法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是否承認它合法。
目前,美國、中國、韓國都認為它不是貨幣。在大國中,比特幣只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但也只是一個記賬單位,並不代表它主是貨幣。
⑵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
⑶ 目前世界上有多少人擁有比特幣
讓我們從一個簡單的結論開始:一年前,數據顯示大約有500000 BTC
兩個美國兄弟卡梅隆·溫克爾沃斯和泰勒·溫克爾沃斯聲稱他們擁有比特幣的1%【1】世界比特幣的1%?現在全球比特幣總量約為1200萬比特幣,也就是說,這兩兄弟持有約12萬比特幣。也許你覺得它不太值錢,但要注意這兩個人的比特幣起價低於10美元/比特幣。
請注意,使用實體而不是人。在本文的分析方法中,可能屬於同一所有者的比特幣錢包都被劃分為同一個實體,這個實體不僅可能是一個人,而且可能是像mt.gox這樣的貿易機構。此外,通過分析文中給出的最活躍實體表,收入最多(不包括支出)的人的收入低於70萬BTC。也就是說,比特幣最多的人將持有不超過70萬比特幣世界上有多少人擁有比特幣?文的結論是,截至2012年5月13日,共有185萬實體持有比特幣。如果我們假設比特幣用戶從比特幣出現(2009年1月)開始線性增長,那麼目前的數字應該是250萬。因為實體的數量是在紙面上統計的,比特幣持有者的實際數量應該比這個數字稍微少一點,但不會小很多,因為畢竟大型交易平台的數量並不多。
除上述兩個問題外,[3]還給出了許多有趣的結論,例如:
大約55%的比特幣不用花錢就能省下來。
在像戈克斯山這樣的地方,幾乎所有的交易都是小交易。
2012年5月之前,幾乎所有大型單筆交易(>50000 BTC)都是2011年11月8日發生的90000 BTC的後續交易。在這一長串的事務中有非常奇怪的模式。例如,一個實體將90000個BTC分成不同大小的部分,並將其發送回自身三次,然後在Mt.GOx上銷售。售出的90000個BTC通過90個不同的比特幣地址發送回實體,每個地址發送1000個比特幣。這些操作表明實體似乎試圖隱藏這些事務之間的關系。
⑷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⑸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
不屬於任何國家的,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評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討陳述,陳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面世,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完成。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⑹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雖然比特幣依然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但經過多年的發展,隨著其應用人群的增加,應用場景的增多,應用技術的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夠將其徹底消滅。如果大家能想明白了,很可能會出現各國普遍接受比特幣,擁抱比特幣的情況。
就個人判斷,比特幣經過一段時間的繼續發展,在未來很可能成為世界貨幣,能夠發揮電子黃金的作用,成為其他主權貨幣價值的標的。從這個角度看,在各國貨幣不可避免出現通貨膨脹的未來,比特幣可以作為資產保值的手段。
⑺ 哪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擁有「固有價值」,只是一種虛擬產品。如果承認它的合法性,則會對各國的銀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國的貨幣,最終由少數人來操縱了世界上的貨幣體系,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並不是貨幣,是否合法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是否承認它合法。
目前,美國、中國、韓國都認為它不是貨幣。在大國中,比特幣只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但也只是一個記賬單位,並不代表它主是貨幣。
⑻ 美國政府有多少枚比特幣
2009年,當第一款加密貨幣—比特幣問世時,價值不足10美分。此後,比特幣價格穩步上漲,曾在2017年底觸及歷史新高20,000美金。不可否認,在這近10年中,因為比特幣這個加密貨幣,產生了許多億萬富豪。
比特幣在網路犯罪分子中的持續流行,以及它在犯罪行為中的存在不斷增長,使得「山姆大叔」(美國的擬人化稱呼)成為了加密貨幣市場的一個重要參與者。雖然確切數字無法得到確定,但是根據文件證據以及之前和現在對辯護律師、檢察官的采訪,至少有價值 10 億美元的數字貨幣,目前處於美國執法部門的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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