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交易要證件嗎
Ⅰ 比特幣交易中手續費是如何收取的
非小號 上自己看
Ⅱ 辦理比特幣交易平台需要什麼手續須知
這個不需要注意太多,這個和注冊其它的公司是一樣的,沒有什麼不同的。
Ⅲ 注冊比特幣帳號要收費嗎,還有交易的時候也要收取手續費嗎
比特幣沒有賬號,比特幣只認比特幣地址。
一,如果你是到比特幣交易所去購買比特幣,你需要注冊交易所的賬號,不收費,
二,交易所內部交易,買賣比特幣,國內的交易所基本不收費,(提現金出交易所要收0.4%,提比特幣出交易所,每次0.0005個幣)國外交易所要收費。
三,如果你是自己生成比特幣地址,無需注冊,無需認證,無需繳費。此時收幣無費用,出幣每次0.0001到0.0005個幣的費用。
Ⅳ 比特幣中國官網注冊需要傳證件照嗎
這個不太清楚,我自己用 Haobc呢,個人覺得挺好用的,只要做了實名認證,任何交易都可以操作呢,特別方便可靠
Ⅳ 比特幣轉賬要付多少手續費
比特幣轉賬手續費是交易者付給礦工的一筆費用,用於激勵礦工競爭記賬,為比特幣提供足夠的算力,從而確保比特幣網路的安全,有的地方也叫做礦工費。
用戶在比特幣網路發起一筆轉賬時,一般需要支付給記賬礦工一定的轉賬手續費。轉賬手續費一般為0.001-0.0015個比特幣,由於區塊能容納交易記錄的容量有限,礦工會優先打包手續費高的交易,所以多付手續費可以更快被記賬。
比特幣交易手續費的存在能提高轉賬門檻,有效防止區塊鏈中充斥垃圾信息,並且能夠保證在比特幣被挖完之後礦工仍有動力維護比特幣網路。
Ⅵ 買賣比特幣合法嗎
不同的國家對比特幣的認識不一樣,對於比特幣的屬性是貨幣還是金融衍生品的定性也不一樣。因此對買賣比特幣是否合法的規定也是不同的。
在日本 韓國 美國等國家是允許交易的,但是傾向於對買賣比特幣獲得的收入徵收重稅。有些國家則是直接認定買賣比特幣是非法行為。
Ⅶ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7)比特幣交易要證件嗎擴展閱讀:
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Ⅷ 比特幣手續費
比特幣的交易費用一般為:0.0001-0.0005BTC之間。當然,每個礦工和礦工協會所接受的額度是不一樣的。有時候,大額的比特幣交易是不需要手續費的,比如超過100BTC。小額的交易如低於0.01BTC則要收取一定量的手續費。當然,有的比特幣客戶端可以設置比特幣交易費,如果你把交易費用設置的非常低,那麼交易確認的時間會非常的漫長。
首先應該明白這個手續費是獎勵給礦工的,以激勵礦工繼續挖礦為比特幣提供足夠的算力從而確保比特幣網路的安全。目前礦工的主要收入是通過創造新的塊(Block)來獲得BTC的獎勵,但是這個獎勵每4年減半,隨著時間的推移比特幣交易手續費將逐漸取代比特幣獎勵。
什麼情況下需要支付手續費?金額是多少?
比特幣系統有一系列的網路規則,其中包含手續費規則,這一系列規則也就是「客戶端要做什麼」。當你使用Bitcoin客戶端(錢包,Bitcoin-Qt)發送比特幣的時候,整個過程大致分為以下步驟:
1. 籌備你要發送的比特幣
客戶端負責收集你錢包(Bitcoin-Qt)里的比特幣余額為支付做准備,因為你收到的每一筆比特幣都存在你的錢包裡面直到你花掉它們。
假如在OKCoin比特幣提現3BTC與2BTC兩次,它們在你錢包的記錄是相互獨立的,即一個3BTC和一個2BTC,而不是合並為5BTC(錢包只記錄交易明細,並不將余額合並,但是你在錢包的界面上可以看到總的余額),隨著時間的推移你的錢包里會積累許多這樣數量不等的比特幣,可想而知OKCoin比特幣錢包里應該有成千上萬條這樣的記錄了吧。所以當你發送比特幣的時候錢包必須決定用哪些上述記錄最適合用來本次發送。
在一次交易中你得到的比特幣稱為「輸入(inputs)」,支出的比特幣稱為「輸出(outputs)」,在你的錢包里存在多個輸入和輸出。
2. 阻止大量微額(st)支付沖擊網路
如果你向OKCoin比特幣交易平台充值小於0.01BTC(包括你錢包內部的資金變動)的話,你必須要支付0.0001的手續費。錢包在准備你的支付金額的時候有一個既定的規則,就是在眾多輸入(inputs)中籌備支付金額的時候盡量避免產生小於0.01BTC的金額變動(比如你要向OKCoin比特幣充值5.005BTC,錢包盡可能的選擇3+2.005或者1+1+3.005,而不是5+0.005)。
3. 數額越大、幣齡(age)越高優先順序越高
如果你發送金額太小或者是你的比特幣剛開采出來不久,那麼你的轉賬就不再免費之列。每一個交易都會分配一個優先順序,這個優先順序通過幣的新舊程度、交易的位元組數和交易的數量。具體來說,對於每一個輸入(inputs)來講,客戶端會先將比特幣的數量乘以這些幣在塊中存在的時間(幣齡,age),然後將所有的乘積加起來除以此次交易的大小(以位元組為單位),計算公式:priority = sum(input_value_in_base_units * input_age)/size_in_bytes,計算結果如果小於0.576,那麼該交易就必須支付手續費。這也是為什麼你在OKCoin比特幣提現的時候都要加一個0.0001的原因了,因為OKCoin錢包內的比特幣轉賬頻繁,比特幣在塊中的時間比較短,因此需要支付手續費。如果你確實有大量的小額輸入,比如小礦工,又想免費轉出,這時候你可以加一個數額大的、幣齡大的比特幣金額,就會將平均優先順序提高,從而可以免費轉出比特幣。
4. 每千位元組的收費
在轉賬的最後客戶端會計算本次轉賬的大小(以位元組為單位),大小一般取決於輸入和輸出的數額大小,計算公式如下:148 × 輸入數額 + 34 × 輸出數額 + 10,如果該次轉賬的大小超過10000位元組但是優先順序符合免費的標准,那麼仍然可以享受免費轉賬,否則需要支付手續費。每1000位元組的費用默認是0.0001BTC,但是你也可以在客戶端里進行追加,依次打開選項卡「設置>選項>主要」進行手續費的調整。如果你在設置的手續費小於0.0001BTC按0.0001算。當本條規則適用時將會取代步驟2的規則而不是累加。
Ⅸ 開比特幣礦場需要什麼手續需要繳稅嗎
在我國,禁止開比特礦。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