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比特幣如何處理
㈠ 比特幣的法律現狀
德國: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中國: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㈡ 比特幣玩家起訴火幣網結果如何
隨著數字貨幣比特幣在2017年成為聚光燈,很難記住其他加密貨幣的影子。
根據一份新的報告,1000名比特幣持有者擁有40%的市場份額。
據稱,這些被稱為「鯨魚」的主要投資者可能會導致加密貨幣的價值隨時暴跌。
比特幣一度逼近20000美元大關。而在年初,比特幣價值才970美元。
但是,加密貨幣是非常不穩定的。12月10日的價值跌至14,000元以下,12月11日升至16,000元以上。
而且,金融專家認為比特幣可能比人們想像的更不穩定。近日,有中國比特幣玩家還因虧損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據該比特幣玩家稱,在火幣網注冊賬號後,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間,累計向火幣網付款321966元,自火幣網提現104772元,虧損217194元。虧損的部分均是通過bitvc網站上的賬號進行20倍杠桿的比特幣、萊特幣交易所致。
因bitvc網站不接受人民幣充值,只接受虛擬貨幣充值,故其在該網站上的交易均是通過在火幣網上充值現金購買比特幣、萊特幣,然後將購買的虛擬貨幣轉移到bitvc網站的賬戶中進行的。
該比特幣玩家還表示,火幣網明知虛擬期貨交易違法,但仍通過開辦bitvc網站並在火幣網上設置鏈接,以高杠桿引誘及電話邀約等方式,誘使火幣網的注冊用戶進入bitvc網站進行高達20倍杠桿的虛擬貨幣期貨交易。火幣網又進一步通過控制後台數據、虛假交易等方式進行欺詐,導致他受損,故其要求火幣網賠償損失的比特幣52.8567個、萊特幣815.9731個。
法院認為該比特幣玩家與火幣公司約定的仲裁條款已經生效裁定書確認有效,本案糾紛應由仲裁機構仲裁,法院無主管權,應予駁回起訴。
㈢ 借給別人幾個比特幣,欠條上寫的是比特幣數量,討債受不受法律保護
其實這個問題關鍵是:比特幣欠條是什麼性質?而非比特幣是什麼性質,兩者差別很大。借比特幣不像借鋤頭、笊籬那麼簡單,比特幣欠條也絕不僅僅是借了某東西,以後歸還的證明,它可有如下性質:
回到比特幣欠條性質問題,由於它只有投機、洗錢、逃稅等「價值」,所以關於它的欠條,絕不是拿來生產、生活用的,而有的法院支持了這個欠條,會讓更多人動歪腦筋,使用比特幣欠條進行套期保值、對賭牟利、按揭購買等不當行為,如果這種勢頭不斷蔓延,必將引起法院審判的改變。
毫無疑問,法律規范對於現實生活而言,具有一定滯後性,現在有的法院把比特幣當作一般虛擬財產,對於比特幣欠條,適用傳統物權糾紛法律,這是值得商榷的,因為法院認可比特幣欠條的相關判決,從某種意義上變相認可了它存在某種價值。我就問一句,你借比特幣,到底拿著干什麼?除了投機(賣就是一種投機)、洗錢、逃稅,你還能做什麼?
㈣ 在進行比特幣交易時,交易產生糾紛如何處理
做比特幣你能申訴誰?你去報警看有沒有人理你,國內投資大環境你都沒掌握,就去盲目的跟風,虛擬貨幣在國內沒有很嚴謹的相關法律法規,國家肯定不認可,雖說不犯法,但是也不合法!不管出現什麼原因包括平台不能兌現,別人帶你惡意虧損等等你都毫無辦法!省省吧
㈤ 您好,比特幣勒索這個郵件最後怎麼處理的,就是不理會嘛
如果遇到比特幣勒索郵件,首先應該注意看下郵件標題,養成看郵件標題的好習慣,千萬不要隨便點開不熟悉的人發送的郵件。如果不幸點開了,那麼先不要按照騙子的指示進行匯款,應該立馬報警,讓網路警察介入,這樣能夠快速地找到不法分子。
比特幣勒索郵件確實很可怕,但是遇到比特幣勒索郵件不能首先就自亂陣腳,應該冷靜下來,這種勒索詐騙雖然只是網路上存在的,但是卻對現實財產產生了威脅,我們一定要慎重處理。
(5)法院比特幣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比特幣勒索郵件就是一個病毒木馬會進入郵箱,當用戶點開郵件的時候,就會發現這個郵件頁面是有倒計時的。
其實從打開郵件的那一刻起,用戶的電腦就中毒了,病毒已經挾持了該電腦,如果不按照頁面的提示進行比特幣充值匯款,電腦就會崩壞,存在電腦裡面的資料都會被銷毀。比特幣勒索郵件同類事件其實非常的多,大多數幕後黑手其實都被抓到了。
㈥ 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比特幣是合法貨幣,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的特徵】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託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P2P的分布式特性與不存在中央管理機制的設計確保了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價值,或者製造通貨膨脹。其主要特點有:
去中心化
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全世界流通
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
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
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
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
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比特幣獲得方式】
首先你的電腦應該安裝了最新版的比特幣客戶端,打開客戶端之後會自動將網路上的全部交易信息數據下載到本地,根據網速的不同這個過程可能要幾個小時。此時賬戶余額是0,用戶可以請朋友送一些幣,但更可行的辦法是去做礦工挖礦或去做商人收購。[6]
做礦工挖礦
做礦工就是用自己的電腦生產比特幣,在早期的客戶端中還有挖礦這一選項,但已經取消了,原因很簡單,隨著參與挖礦的人數越來越多,自己一個人挖礦可能要挖上幾年才有50個幣,所以礦工一般都組織成礦工行會,大家一起挖。具體的挖礦方法,大家可以自行去網上搜索。這個辦法已經很不現實。
做商人收購
做商人可以用錢去收購礦工挖到的幣,也可以搞一個網店賣東西收比特幣,更可以去交易所炒幣。提供比特幣兌換服務的網站很多,幾乎已經可以兌換成任何一種貨幣了。如果你實在不懂如何兌換,也可以來找老端幫忙。
比特幣開采難度與已經被開采出來的貨幣量成正比。越往後開采難度越大,到了2030年2000萬個比特幣被開采出來後,剩下100萬個比特幣很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能被開采出來。並且比特幣沒有中央發行機構,由網路節點通過復雜計算生成,任何人都可以在電腦上運行比特幣軟體製造它。流通時,在客戶端軟體上輸入數量1,再要來對方的比特幣地址,用給付者的密碼簽名。之後,這個比特幣就是對方的了。
相關資料與圖片均來自於網路:通過網路搜索
相關參考來源如下:
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8-09/5141755.shtml
http://it.sohu.com/20130410/n372202897.shtml
㈦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7)法院比特幣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㈧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安部門堅決打擊,堅決打擊不法行為的發生,對於在逃案犯堅決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財方面可以更加謹慎的去選擇一些比較合理的理財方式!
㈨ 比特幣如何處理零錢交易
零錢交易,很好處理的啊。零錢慢慢存就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