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礦池的法律法規
A. 如何用法律有效約束比特幣
比特幣並不被我國所承認,所以更不可能用我國的法律去約束比特幣。但是比特幣的交易行為必須是符合我國法律的,不能違反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有人利用比特幣交易實施詐騙等違法行為觸犯我國法律,是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的。
B. 螞蟻礦池還能用嗎
不能。
螞蟻礦池發布業務調整公告:10月15日起停止中國大陸地區IP接入,以遵守中國政府關於「挖礦」活動的有關規定。
螞蟻礦池已上線 KYC 認證系統,對全球注冊用戶進行認證,以幫助用戶遵守其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此外螞蟻礦池還表示,2021 年 5 月初就完成了從比特大陸剝離的法律程序,新 ANTPOOL 沒有規劃在中國大陸設立運營實體。
螞蟻礦池簡述
螞蟻礦池是一家高效的數字貨幣礦池,致力於為礦工提供更友好的界面、更完善的功能、更方便的使用和更豐厚透明的收益,螞蟻礦池提供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多種數字貨幣的挖礦服務,並支持PPS、PPLNS、SOLO等多種付款方式。
C. 「比特幣」在我國違法嗎我國法律上對於「比特幣」有哪些規定
提到比特幣,很多人對其印象並不是十分深刻。但近幾年比特幣的價格突然上漲,讓很多人感到疑惑。為什麼自己許多年前連看都不看一眼的比特幣在今天卻被炒到了天價?為什麼當初炒比特幣賠的血本無歸的人,現在還要堅持對比特幣進行購買呢?
而且比特幣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受管控,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銀行。這也受到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喜愛,選擇在網上進行比特幣交易,也導致近些年來比特幣被炒到了天價。比特幣在很多投資者眼中就像股票一樣進行投資,當有一天價格漲高之後將其拋售出去,但是在有一些不法分子眼裡成為了逃脫法律管控的方式。每一個人對於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但是切記法律是一切行為的底線,不要做觸犯法律底線的事情。
D. 以比特幣為例探討數字貨幣的法律監管 發表於法學論壇哪一年第幾期
比特幣協議本身是不能修改的,除非幾乎全部的用戶一起協作來選擇要使用哪個軟體。在全球比特幣網路規則中試圖賦予一個區域管理機構特殊權利是不切實際的。任何一個富有的組織可以選擇投資挖礦硬體來控制整個網路中一半的計算能力,從而實現對最近交易的凍結和撤銷。然而,他們無法保證能一直擁有這種能力,因為這一投資需要和全世界其他礦工的總和持平。
然而,用監管任何其它貨幣類似的方式監管比特幣的使用是可能的。和美元一樣,比特幣可以用於各種用途,其中一些可以被視為合法的,或者並不是符合每個行政管轄區的法律。在這一點上,比特幣無異於任何其他的工具或資源,會受制於每個國家不同的規定。在限制性的規定下,比特幣的使用也會變得很艱難,這種情況下,很難確定將有多大比例的用戶會繼續使用該技術。選擇禁止比特幣的政府將會阻礙國內企業和市場的發展,將創新轉移到其他國家。像往常一樣,監管機構所面臨的挑戰是在不損害新興市場和企業的發展的同時,制定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中國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發布了比特幣風險通知,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互聯網商品。
E. 做比特幣挖礦機犯法嗎
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
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
(5)比特幣礦池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發行和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挖礦來實現的, 它以一個確定的但不斷減慢 的速率被鑄造出來。每一個新區塊都伴隨著一定數量從無到有的全新比特幣,它作為coinbase交易獎勵給找到區塊的礦工。
每個區塊的獎勵不是固定不變的 ,每開采210000個區塊,大約耗時4年,貨幣發行速率降低50%。在比特幣運行的第一個四年中,每個區塊創造出50個新比特幣。每個區塊創造出12.5個新比特幣。除了塊獎勵外,礦工還會得到區塊內所有交易的手續費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挖礦機
F. BCHoard比特幣礦池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
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在前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之內。還有一點是,你可以用電腦生產比特幣。
G. 比特幣的法律現狀
德國: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中國: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H.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I. 比特幣礦池:什麼是比特幣礦池
礦池是比特幣(數字貨幣)等P2P密碼學虛擬貨幣開采所必須的基礎設施,一般是對外開放的團隊開采伺服器,其存在意義為提升比特幣開采穩定性,使礦工薪酬趨於穩定。目前全球算力較大的礦池有魚池(F2Pool)、蟻池(AntPool)、幣網(BW Pool)、國池(BTCC Pool)、BitFury。除了BitFury,其餘都來自中國。
隨著參與挖礦的人數越來越多,比特幣全網的算力不斷上漲,單個設備或少量的算力都很難再挖到比特幣。這時候,礦池誕生了。
比特幣礦池運作原理
礦池突破地理位置的限制,將分散在全球的礦工及礦場的算力進行聯結,一起挖礦。
礦池負責信息打包,接入進來的礦場負責競爭記賬權。
由於集合了很多礦工的算力,所以礦池的算力佔比大,挖到比特幣的概率更高。
舉例
假設100萬人參與比特幣挖礦,全網400P算力,其中90%的礦工為1P(1000T)以下的算力,如果投入一台1T礦機,將佔全網算力的40萬分之1,理論上平均每40萬個10分鍾能挖到一個區塊,也就是7.6年才能挖到一個區塊然後一次性拿到50個比特幣。
那麼,假如我再找9個擁有1T算力礦機的礦工,達成協定,我們總共10個人,其中任何一個人挖到區塊,都按照每人的算力佔比來進行平分,那麼我們就是一個整體,總共10T算力,那麼平均0.76年即可挖到一個區塊,然後算下來到我們手上的就是0.76年開採到5個比特幣,如果組織100人、1000人、1萬人甚至10萬人呢?
如果是10萬人,那麼平均100分鍾就能挖到1個區塊,作為團隊的一份子,我的收入將會趨於穩定。
這就是礦池的基本原理,即大家組隊進行比特幣開采,可以參考彩票中的合買。
當然,以上只是對礦池的基本原理和性質進行簡單的描述,實際情況會非常復雜。
礦池是一個全自動的開采平台,即礦機接入礦池——提供算力——獲得收益。
礦池挖礦所產生的比特幣獎勵會按照每個礦工貢獻算力的佔比進行分配。
相較單獨挖礦,加入礦池可以獲得更加穩定的收益。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