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bai比特幣是什麼
⑴ 如何理解比特幣
縱觀歷史,在危機時期曾有過黃金、貨物甚至土地被沒收的案例。同樣令人不安的是,正如我們在委內瑞拉看到的那樣,那裡的人們正與高通脹作斗爭,有時將資金轉換為另一種貨幣會異常困難,這讓人們倍感無助,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一生的積蓄一文不值。比特幣則大不相同。它是電子形式的,且無國界限制,可以在沒有任何中介的情況下進行轉移,任何連接到移動設備或互聯網的人都可以使用,所有交易都永久記錄在公共賬本上,沒有所有權的爭議問題。
在《紐約時報》最近的一篇文章中,一位委內瑞拉經濟學家描述了比特幣如何成為委內瑞拉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以至於在某個主流比特幣交易平台上,委內瑞拉的交易量僅次於俄羅斯,排在全球第二。但比特幣並不只是在極端條件下可以用來保護財富。總的來說,比特幣也是投資組合多元化的一個極佳選擇,它應該被視為全面財富保值戰略的一部分。
⑵ 比特幣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但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公告稱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比特幣是禁止在中國流通。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2)ming比特幣是什麼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⑶ 比特幣的本質是什麼
貨幣的本質是流通,我指的不是非合法或者小范圍,比特幣現在其實類似於黃金,你不能說它不具備貨幣的特性,但實際上它的確不是貨幣,如果未來它不能被大多數人認可,那它將失去貨幣的一切屬性
⑷ 比特幣到底是怎麼回事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⑸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比特幣是通過互聯網技術而產生得一種數字貨幣,不是真實存在的貨幣。比特幣交易費用:盡管交易費用是可選的,但礦工可以選擇處理哪些交易,並優先處理那些支付較高費用的交易。礦工可以根據相對於其倉儲規模支付的費用,而不是作為費用支付的絕對金額來選擇交易。這些費用通常以每位元組來衡量。事務的大小取決於用於創建事務的輸入數量和輸出數量。
隱私:比特幣是假名,這意味著資金不與現實世界實體掛鉤,而是與比特幣地址掛鉤。比特幣地址的所有者沒有明確的身份,但區塊鏈的所有交易都是公開的。此外,交易可以通過「使用習慣用法」(例如,使用來自多個輸入的硬幣的交易表明這些輸入可能具有共同的所有者)和用關於特定地址所有者的已知信息來證實公共交易數據來與個人和公司相聯系。此外,法律可能要求比特幣交易所收集個人信息。為了提高金融隱私,可以為每筆交易生成一個新的比特幣地址。
可替代性:錢包和類似軟體在技術上把所有比特幣等同處理,建立了基本的可替代性。研究人員指出,每枚比特幣的歷史都在區塊鏈賬本中注冊並公開提供,一些用戶可能會拒絕接受來自有爭議交易的比特幣,這將損害比特幣的可替代性。
可量測性:區塊鏈的數據塊最初被限制在32兆位元組大小。中本聰在2010年引入了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最終,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給事務處理帶來了問題,例如增加事務費用和延遲事務處理。
法律地位、稅收和監管 由於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及其在在線交易所的交易分布在許多國家,比特幣的監管一直很困難。然而,比特幣的使用可以被定為犯罪,在特定國家關閉交易所和對等經濟將構成事實上的禁令。比特幣的法律地位因國家而異,在許多國家仍未界定或仍在變化。適用於比特幣的法規和禁令可能會延伸到類似的加密貨幣系統。
據國會圖書館稱,對交易或使用加密貨幣的「絕對禁令」適用於八個國家: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爾、巴基斯坦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隱性禁令」適用於另外13個國家,包括巴林、孟加拉國、中國、哥倫比亞、多明尼加、印度尼西亞、伊朗、科威特、賴索托、立陶宛、阿曼、卡達和沙烏地阿拉伯。
⑹ 如何通俗易懂的解釋,比特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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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比特幣的通俗解釋是什麼
比特幣就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並且數量有限,類似於我們以前玩的Q幣。
並且比特幣是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也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裝備等。但是如果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中的物品。
比特幣的特點
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