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比特幣的說法不正確
1. AT交易所:關於比特幣的幾個錯誤,你知道嗎
AT交易所:關於比特幣的幾個錯誤,你知道嗎?
比特幣,以一種前所未見的方式對金融服務領域產生沖擊,不論在熊市還牛市一直是一個不老的話題。
由於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十年區塊鏈,技術含量高,導致許多人對其不夠了解,因而形成不少認識方面的誤區。
錯誤認知一:比特幣太貴了,一枚幾萬元,觀望觀望而已,太貴買不起
在大部分人的認知里,比特幣只能整枚整枚的買,這隔離了那些想投資比特幣的人群。但事實上,比特幣是可以分割的,最小交易單位為0.00000001枚,也就是說花100或者200元也能購買比特幣。
未來,隨著人們對比特幣的接受度、認知度的提升,以及應用的拓展,比特幣價格也將水漲船高。
錯誤認知二:政府不可監管,已超出了法律管轄的范圍
在很早的時候,比特幣是地下毒品市場的硬通貨,每次交易額能到達數百萬美元,並有個綽號為「絲綢之路」的黑市。
但是,新科技在涌現之初總是難以有成文的法律來規范它們,好比電腦和網路應用之初。但最終,這些新科技會逐漸被納入法律管轄的范圍。
目前,比特幣交易已經在美國的紐約州等幾個州的特定法律條文中受到規范,美國國稅局在2014年就把比特幣認定為應稅財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也對其進行了有力監管,所以比特幣不受法律約束絕對是個誤區。中國和日本也已開始積極撰寫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法律和規范。
比特幣的挖礦是一個能源密集型的過程。由於其分散的性質,沒有人知道這個過程所消耗電力的確切數量,但在任何給定時刻,它可能是數十億瓦,大致相當於胡佛大壩之類的大規模發電站的輸出量。
然而,如果將這些與貨幣的管理費用相比較,就能看出一些問題。雖然現行貨幣看起來消耗的能源不多,但保護成本的功勞並沒有算進去。比如,銀行聘用的保安人員他們通常只是在旁邊看著顧客而已,「浪費」了不少財力人力,更不用說銀行那高聳的建築以及為安全支付系統所付出的巨大代價了。但是,如果沒有安保系統,盜竊行為會破壞整個金融系統,所以,這種運行方式並不是一種浪費。
錯誤認知四:比特幣的使用者是匿名的,執法機構無跡可尋
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聲稱,比特幣能保護使用者的隱私,因為大多數比特幣軟體會為每次的交易者製造一個獨特的假名;因為它的匿名特性,外人無法輕易掌握捐助者的身份。
其實,大多數用戶在交易比特幣以換取法幣時,都會留下書面記錄,而且聲譽良好的交易服務都要記錄使用者的身份。因此,如果執法機構真的要追查,還是有跡可循的。
綜上所述,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作為一種新興技術具有無限的應用潛力,這種去中心化,省去政府信用背書的應用可能會實現信息的透明化、安全性及高效性。但黑客攻擊現象頻發,似乎只有做到技術進步與監管到位,才能促使區塊鏈技術實現全球性應用,真正便捷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2.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2)關於比特幣的說法不正確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3. 比特幣違法么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
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
(3)關於比特幣的說法不正確擴展閱讀:
比特幣中國稱,平台將停止提現業務,截至目前,比特幣中國已經關閉了所有交易功能。國內其他兩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火幣網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交易業務。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全線暴漲,引得大批沒有任何技術和投資知識的普通人殺入這個高風險市場。
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公告》內容顯示,自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4. 關於比特幣的說法不正確的是什麼
1、比特幣的長期投資者正在轉變為短期投資者;
2、價格暴漲的背後是財富的轉移;
3、比特幣的絕大部分交易來自於交易所,也有大量的用於實體經濟;
4、比特幣大佬持有大部分比特幣;
5、銀行不願意與加密貨幣公司、交易所進行合作,許多操作是合規的。
(4)關於比特幣的說法不正確擴展閱讀: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5. 關於比特幣的較基本的問題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數字加密,在其誕生的時候就一定寫入規則:總數2100萬,越挖難度越大,
6. 關於比特幣
其實比特幣只是一種數據,通過特殊的演算法算出來的。它可以用GPU去計算。所以顯卡配置越高、數量越多,計算出來的比特幣在相同時間內得到的越多!
7. 為什麼看不懂對於比特幣的描述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