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尤太幣
『壹』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貨幣
比特幣是不是某個國家的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
(1)比特幣尤太幣擴展閱讀: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貳』 比特幣是一種什麼幣種能流通嗎
能流通,只是現在中國官方不承認其貨幣功能。是產生於網路的演算法之物,被定義成一種貨幣。被承認的風險大。
『叄』 猶太虛擬貨幣 有誰了解過 能給介紹一下嗎 這個在中國合法嗎 可以做
猶太幣在國內不是合法的。猶太幣賣的是雲礦機,而雲礦機項目基本上都是傳銷騙局。之前比特幣之家網曝光過星火娛樂比特幣就是這種模式,BBT造幣機也是這種模式,大家可以去查閱對比一下。
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以太坊這些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作為一種互聯網商品的形式存在於中國。
『肆』 猶太幣Lodzcoin是不是新一輪騙局是真的虛擬貨幣嗎有開源代碼嗎
猶太幣就是新一輪騙局,不是真正的虛擬貨幣。開源代碼更是無稽之談。
猶太幣賣的主要是雲礦機,雲礦機是典型的傳銷騙局。其它的騙局模式還有拆分幣、互助盤、復利盤。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這些才算是真正的虛擬貨幣。
『伍』 除了比特幣還有什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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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猶太虛擬貨幣 有誰了解過 能給介紹一下嗎 這個在中國合法嗎 可以做
猶太幣在國內算不上合法的虛擬貨幣。這種虛擬貨幣主推的是雲礦機,走的是直銷的模式,靠的是線下拉人頭。實際上挖礦也許是壓根就不存在的,挖礦只不過是忽悠玩家的說辭。
雲礦機項目大多是傳銷騙局,這類騙局是經常出現的一種方式。對於這類騙局要慎重。如果不確定是不是騙局,可以拿猶太幣和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等主流的數字加密貨幣對比一下。
『柒』 比特幣背後黑白歷史被揭發,比特幣的原理是什麼
比特幣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比特幣的原理是什麼呢?對於比特幣是如何開採的,又是如何交易的,這些原理我相信很多人還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就來說下比特幣的原理是什麼,僅供大家參考討論。
問題總結
對於比特幣來說,被財團控制的問題我們就不說了,但是比特幣的原理在上面已經被介紹了,所以對於比特幣來說,我建議大家不要過於熱衷,因為虛擬的東西是很微妙的,當你熱衷於這類產品的時候,危險也會離你不遠了,所以對於比特幣的問題,我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也知道一些,但是對於這些問題在貪婪的面前一文不值,所以你不了解比特幣更深入原理的時候,你不要去觸碰,當你觸碰比特幣的時候,你一定要去了解更多的知識才可以。以上就是我的個人看法與想法, 僅供參考討論。
『捌』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