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比特幣引發社會風險進行分析
❶ 比特幣有什麼風險
有,而且非常巨大,比特幣的振幅很大,容易爆虧爆賺。比A股市場還爛還危險。如果重倉高位被套,後果不堪設想。其他的空氣幣更是地獄級操作難度的。
比特幣的風險是很大的。因為比特幣雖然可以用於真實的商品交易,但仍然有不少限制,所以它的使用價值是有限的。
而且比特幣還存在著一定的政治和法律風險。如果未來比特幣被法律禁止,那麼你投資給比特幣的錢可能就都打水漂了。
除此之外,平台的安全性也很差,比特幣的儲存和交易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畢竟比特幣僅靠源代碼來儲存,所以一旦失竊,是基本無法挽回的。有不少交易平台都先後遭到黑客的攻擊,損失了不少比特幣。
而比特幣的數量也有限,極易受到價格波動的影響,它大幅度波動的匯率就正說明了它的不穩定性。畢竟它缺乏一個強有力的金融體系做支撐。
❷ 金融委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舉給比特幣造成了怎樣的致命一擊
最近比特幣的瘋狂可以說是有目共睹,但自從5月份以來,我國說要禁止銀行進行加密貨幣的交易,美國也暗示說要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超過一萬美元的要向國稅局申報。
其實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並不像普通的貨幣那天通用。從國際的角度上來看美國和中國都不會讓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普及化,任何一個大國,政府的鑄幣權都是管理國家的重要武器,是絕不會放棄鑄幣權的。
從價值來看,現在的虛擬貨幣,現在只不過是類似鬱金香熱式的一場狂歡。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還是看看就好了。
❸ 比特幣的法律風險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同時,比特幣也是區塊鏈技術的第一個應用。隨著2008年第一枚比特幣的誕生至今,比特幣的發展趨向成熟,不斷獲得投資人的青睞。同時,比特幣的價格也充滿起伏。我國法律允許比特幣的存在,但禁止比特幣交易。
拓展資料:
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因此建議慎重參與比特幣投資,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風險。
❹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內容解釋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比特幣網站需「實名制」
針對比特幣交易市場的現狀,五部委在《通知》中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投機風險、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按照《通知》要求,比特幣服務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比特幣網站需實名制,比特幣或迎來「實名制」時代。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
❺ 瘋狂!比特幣再次漲破58000美元,比特幣暴漲對社會經濟有何影響
對於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來說,如果頻繁的大規模上漲,整個資本市場和投資領域來說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為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說,他們沒有辦法摸清楚這類投資品的內在實際價值,而且這項資產行為存在的比較大的金融泡沫,所以說對於這種獨特的虛擬產品來說,它的存在對於整個資本市場來說,雖然說是一種金融屬性的補充,但是也存在著非常多的問題。
而且比特幣暴漲就會導致非常大的金融泡沫,比特幣的價格非常不穩定,往往會在幾天之內出現非常大的波動和起伏,對於大多數的普通投資者來說,他們根本無法承受這量大的漲跌幅,所以說不少投資者會因為巨大的跌幅走上一些不歸路,甚至是對於一些心理承受能力不太好的投資人來說,他們可能會因為投資失敗直接解除掉自己的生命,所以說比特幣價格的不確定性也給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所以說對於比特幣來說,他的投資風險是非常大的,對於整個經濟社會來說都會加大整個社會的系統性風險。
❻ 金融委打擊比特幣,這會帶來什麼影響
很多人都比較關注比特幣,現在我們打擊了比特幣,這會帶來什麼影響呢?我認為首先會是比特幣的價格下降,其次有利於促進我們的消費,有利於促進我們的數字貨幣的發展,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我認為能夠促進我們的經濟發展。
我認為我們打擊比特幣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決定,因為這東西導致很多人的消費能力降低,導致很多人把錢都投資在了比特幣上,這樣就導致市場上的活力減少,不利於整個市場經濟的發展,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人在投資的時候遭受了損失,導致自己的企業經營不下去,因此我認為應該嚴厲的打擊這些東西,對於普通人來說,也要注意到這個東西所存在的風險,免得給自己造成巨大的損失。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人們手裡也有錢了,會投資一些東西,現在我們打擊比特幣,這是因為虛擬貨幣的價值體系本身就非常的脆弱,在我們的打擊之下,它的價值就開始動搖,於是就開始降價,除此之外,也能夠促進我們的消費,促進我們經濟的發展,我們也要將有自己的數字貨幣了,所以在未來也有利於我們的數字貨幣的發展,總體來說是有非常的好處。
❼ 比特幣急漲折射全球金融市場潛在風險,這么說的原因是什麼
在全球資本市場流動性充足、投資者熱衷於追逐風險以及企業和機構投資者開始買入的推動下,加密貨幣比特幣價格今年以來繼續大幅上漲。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比特幣驚人的漲勢挑戰著人們的想像力,可能預示著全球金融市場會出現異常風險。
比特幣2021年價值增長超過4150億美元,達到1萬億美元以上。在過去的六個月中,比特幣價格已經上漲了約350%。市場人士表示,近期一些機構和大型公司表示要進入數字貨幣領域推高了比特幣的價格,未來前期獲益的投機資金流向變化和監管方態度可能對其走勢有所影響。與此同時,這也讓更多的加密貨幣被人們熟知,但是大多數加密貨幣的價值,特別是比特幣,每天都在波動。雖然虛擬貨幣旨在促進更安全的交易,通過最近比特幣的價格波動也不難看出其價值越來越以投機為中心。有些加密投資者一夜之間就成了百萬富翁,但也有可能幾周後就失去了大部分財富。這也顯示了比特幣的巨大不可靠的性質,特別是作為一種貨幣的商品和服務。
技術革新:首先比特幣會面臨的挑戰是技術革新,比特幣去中心化的設計讓我們耳目一新的同時,也限制了比特幣的發展。每一次比特幣協議的升級都需要在網路上與各各節點達成共識,但每個人對比特幣都有自己不同的觀點,共識往往很難實現。這個問題就造成了比特幣的分叉,也導致了比特幣協議本身的發展進度非常緩慢。與此同時,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量子計算的實現和應用,也會打破比特幣基於網路上所有節點整體算力搭建起來的安全模型,在理論上可能實現51%算力攻擊。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仍未得到解決。也就是說比特幣可能在量子計算技術出現以後突然沒有那麼安全了。另外由於比特幣的共識機制,耗電和對硬體要求也是不斷提升。這些問題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法徹底解決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除了比特幣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比特幣在未來也會面臨央行數字貨幣的挑戰。比特幣的部分價值在於其區塊鏈的應用,而區塊鏈的交易方式也是未來銀行發展的一大方向。應用同樣的技術,央行可以更好審視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或許會更有利經濟發展。同時以國家信用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否會更容易推行,並得到更好的發展,我們目前還不確定。但央行們在做出類似嘗試的時候,也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和比特幣形成競爭關系。
比特幣的創立和早期發展很多都是建立人們想要搭建一個更公平的貨幣體系,這一基礎上的。但是隨著比特幣的金融化和機構投資人的入場,突然間我們發現,大量的比特幣已經掌握在金融大鱷的手中。比特幣作為加密貨幣,它的交易也一直在監管之外,沒有法律要求機構投資人要對比特幣的大額買賣進行披露,來確保市場的公平性,這也為機構投資人操縱市場提供了很大的空間。散戶抱著對數字貨幣美好的願景入市,結果卻淪為了大鱷的收割的對象。經過一次次的收割,更多的資本掌握在了金融大鱷的手中。
❽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通知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近期,一種通過特定計算機程序計算出來的所謂「比特幣」(Bitcoin)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關注,國內也有一些機構和個人借機炒作比特幣及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
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❾ 比特幣的發展前景和分析
比特幣不同於以往的貨幣,它完全依託於互聯網來進行創造和交易;比特幣的獨特的技術屬性衍生出其超越現在貨幣的經濟屬性和文化屬性。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 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比特幣相較於現在流通的紙幣其最大的特徵是去中心化和在網路世界的全球流通,其次是高安全性和高保密性。這些技術屬性進一步引申出在經濟方面的不會通脹、不被凍結、供給不被人為操作的屬性;在文化方面比特幣更是被無政府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熱捧。比特幣的優點被人為誇大,其防通脹與抗通脹的功能經不起推敲。長期來看,比特的前景難與黃金匹敵,最樂觀的情況下,其前景是成為局部領域的支付手段;但是中短期來看,比特仍具有炒作和想像空間。此外,比特幣在某些敏感領域的使用凸顯信息領域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漸突出。
1.比特幣優點被誇大:關於去中心化、無交易費用和防(抗)通脹
誠然,比特幣相對於紙幣有著各種優點,但這些優點都被過度解讀了。首先比特幣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不會與紙幣一樣有央行控制貨幣供應影響市值的風險是一個附條件的優點;比特幣現在主要持有在大戶手中,市場深度不足,當下大戶的買賣行為也十分容易影響比特幣價格,即使將去中心化這一屬性看成是比特幣完全成熟時的優點,那麼也要加上持有分散化這一先決條件。此外,中心化的和去中心化的在線支付系統在其所暴露的金融風險的程度和類型上有很大區別。
其次,比特幣的低交易費用並不是無交易費用,反而由於比特幣挖掘難度上升和幣值的進一步穩定,相關交易平台對於交易費用的依賴會加大,這必將使交易費用上升。最後比特幣交易的保密性也有待商榷,比特幣交易的原理使得每一個比特幣交易的所有過程儲存在每一台機器中,如果有人能夠確定一筆交易的真實背景,便可以通過這些數據向下向上查找出所有交易。
相對於其他優點,抗通脹或者具有防通脹屬性這一被宣揚的優點最經不起推敲。雖然其供給穩定且根據其演算法供給上限被鎖定,但是除非全球實現大一統、各國均以比特作為貨幣,否則其僅僅充當支付手段或者價值貯藏的話,並不能阻止貨幣超發,正如當前黃金的存在對各國貨幣的增長無法約束一樣。如果比特只能在局部領域(如網路)充當支付手段,則全球或某些國家的通脹仍將傳導到使用比特的領域。因此,使用比特具有防止通脹這一功能基本上是不成立的或者說具有極強的假設前提。至於防通脹,即具備價值貯藏功能,則需要其具備類似黃金的屬性,但是從現實情況看,比特的本質屬性和前景仍難以匹敵黃金,詳見下文。
2.比特幣前景定位過高
市場上對於比特幣的前景的期望一般將他與黃金和美元相比,這種期許相對過高。黃金的認可程度不僅僅在於其天然的物理屬性,還在於為各國官方接受,成為儲備貨幣(或者外匯資產的重要配置)。理論上比特幣作為電子貨幣並不具備唯一性和排他性的地位,更難以像黃金那樣成為各國央行的官方儲備。因此,不宜對比特期望過高。比特作為電子貨幣具有先發優勢,如果在安全性方面得以保障,其最終最樂觀的前景是作為局部領域的支付手段。
3.事件性因素引發的炒作和投機需求是本輪比特幣上漲的主要原因
信用貨幣體系下民眾對於各國貨幣信心缺失對經濟前景較悲觀是本輪比特幣上漲的大環境。市場上各大交易商和比特幣的衍生市場上商家的炒作加上參與者的投機心理進一步加速其上揚。BTCChina獲500萬美元投資、伯南克表態等事件是近日暴漲的主要推動因素。
不過,不少大鱷開始入場,大筆買入,在推動比特價格上升到同時也增加了市場風險。前Facebook高管Chamath,已經花了500萬美元買比特幣,還打算再花1000萬。比特幣投資信託也在四周內超額完成目標,募集到1500萬美元。這些大家的投資在使得比特幣進一步上揚的同時集中了比特幣的持有,使得個人和機構對於比特幣價格的影響加強,市場風險加大。
4.中短期比特仍有較強的炒作空間
盡管我們前面的分析並不看好比特的前景,但是放在1年之內這樣一個中短期的時間段來看,比特很可能仍擁有較強的炒作空間。如前分析,比特創造者宣揚比特幣的產生不受人為因素操縱,這是迥異各國信用貨幣之處。我們預計明年主要國家貨幣政策有可能產生分化,在經濟風險釋放、傳統資產市場遭受重創的情況下,比特幣反而具備更好的炒作和想像空間。
5.比特幣在某些敏感領域的使用凸顯信息領域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漸突出
美國政府上月初查封了毒品交易網站「絲綢之路」(SilkRoad)。一家名為「暗殺市潮(AssassinationMarket)的眾籌網甚至將買兇殺人的買賣也標上了比特幣價碼。暗殺市場的創始人以KuwabatakeSanjuro為化名,是極端的無政府主義者。無論棱鏡門事件,還是比特幣在相關敏感領域的使用,都凸顯了信息領域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漸突出。三中全會提出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將在中國安全戰略上扮演重要角色,並從傳統的國防、維穩/城市安防拓展到信息安全等新興領
❿ 比特幣被盜背後的財務風險分析
首先闡明下,這次事件是自己的財務問題,而不是被盜。
是mtgox自己虛報比特幣資產,利用准備金來支持整個平台的交易。他只有20w的比特幣,卻造出來80w的比特幣。很明顯是自己的偽造,它押的就是用戶不提現比特幣,願意存放。所以在某一時刻就敗露了出來。
總結就是:
1.不要偽造虛造公司的資金,這樣等於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拿新用戶的錢給老用戶提現,自己交易平台收手續費賺錢)
2.財務要公開透明,因為mtgox的倒閉導致其他平台也都有重大嫌疑,但至今只有bitstawp透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