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支持比特幣支付
Ⅰ 比特幣在中國能提現嗎
可以的。網路安全專家說,隨著首次代幣發行的數量增加,黑客黑入交易所,比如Coinbase或個人錢包等事件也反映了此類情況。總部位於舊金山的安全咨詢公司AsTech,它的首席安全策略師Nathan Wenzler表示,數字代幣對罪犯來說是非常有利可圖的,幾乎所有情況下,一個常見的應用程序漏洞被惡意軟體利用。這樣,攻擊者就能獲取用戶信息,黑客接下來就可以欺詐購買更多的加密貨幣,或者使用用戶存儲在帳戶中的信用卡信息。
拓展資料:如果你的幣是在平台的話,可以直接在平台查看是否有兌換提現這個功能,如果有就可以直接兌換提現,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先提現到你的錢包;如果比特幣是在你的錢包里,可以直接找外場機構,類似於Btccas這種交易平台,可以直接申請兌換成為人民幣。
比特幣是一種電子加密貨幣,它以區塊鏈為支付技術基礎,採用去中心化、全球性、無需第三方機構或個人等特點。以無國界對等網路為基礎,並以共識主動性開放源代碼軟體發明而創建的比特幣(化名),是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的始祖,也是當前最受歡迎的加密貨幣。所有人都可以參與比特幣活動,並且可以通過稱為「挖掘」的計算機操作進行分發。為了避免通貨膨脹,比特幣協議的數量上限是2100萬。利用比特幣作為數字簽名的私鑰,允許個人直接向他人付款,無需經過第三方機構,如銀行、清算中心、證券商等,從而避免了高手續費、繁瑣程序和監管問題。
今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像坐上了火箭一樣急速躥升。比特幣在5月的價格最高突破2700美元,這與2017年第一天收盤價997,57美元相比,相當於在五個月的時間里的漲幅已超過100%。 在歷時4個月的整頓後,中國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正在恢復提現業務。不過,三大交易平台均對提現額度設置了上限。對此,有市場人士認為,恢復提現或將刺激國內比特幣價格進一步上漲。
Ⅱ 在中國比特幣投資允許嗎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當前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上升,已經形成了投機性預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終會形成泡沫,帶來部分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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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
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
Ⅲ 比特幣中國支持bitcoin嗎
你這話有幾個意思呢?比特幣中國是國內第一家比特幣交易平台,當然支持比特幣了。比特幣中國曾經創造過無數的輝煌,雖然現在大不如之前,但是依然是業內名聲最好的一家比特幣交易平台。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Ⅳ 國內支持比特幣付款的商家有哪些
商家很多但是安全穩定的不多
Ⅳ 2019年在中國支持用人民幣交易比特幣的最好最安全的平台是哪家
目前中國都是OTC的方式用人民幣購買USDT,USDT是美元的代幣,然後用USDT去幣幣交易購買比特幣。
支持OTC交易的有火幣網,okex等這個國內比較大的交易所。用USDT購買比特幣需要手續費,每個交易所費用不同,有的是0.3%,有的是0.1%,也有按會員等級設置不同的手續費。如果在乎這個手續費,可以使用umicash交易比特幣,他們是零手續費用。
Ⅵ 中國有幾間銀行接受比特幣的交易
中國好像不行
Ⅶ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
Ⅷ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