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七部委風險
⑴ 比特幣有什麼風險
有,而且非常巨大,比特幣的振幅很大,容易爆虧爆賺。比A股市場還爛還危險。如果重倉高位被套,後果不堪設想。其他的空氣幣更是地獄級操作難度的。
比特幣的風險是很大的。因為比特幣雖然可以用於真實的商品交易,但仍然有不少限制,所以它的使用價值是有限的。
而且比特幣還存在著一定的政治和法律風險。如果未來比特幣被法律禁止,那麼你投資給比特幣的錢可能就都打水漂了。
除此之外,平台的安全性也很差,比特幣的儲存和交易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畢竟比特幣僅靠源代碼來儲存,所以一旦失竊,是基本無法挽回的。有不少交易平台都先後遭到黑客的攻擊,損失了不少比特幣。
而比特幣的數量也有限,極易受到價格波動的影響,它大幅度波動的匯率就正說明了它的不穩定性。畢竟它缺乏一個強有力的金融體系做支撐。
⑵ 比特幣最新消息:比特幣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有漲有跌,投資都有風險
⑶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⑷ 七部委今天所說關於虛擬幣。是不是說虛擬幣在中國不能再交易,買賣是違法的呢
中國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是比特幣交易平台,知名度最高的三家是比特幣中國、OKcoin、火幣網。其次,是一些山寨幣交易平台。例如,聚幣網、幣盈中國、比特時代等等。
⑸ 比特幣真正的風險是政策風險而不是認知風險
就其一而論,比特幣的泡沫風險,尚不足以構成系統性風險,這是因為,一者參與者以個體為主,規范性的金融機構幾乎均沒有參與,二者比特幣不具備正規金融的抵押屬性,也就是說,即便比特幣價格暴跌,對金融市場也不會構成沖擊性的風險傳導。
高風險高收益,很多東西都是炒出來的。
⑹ 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會給現有中國比特幣系統帶來哪些實質影響
之前在高中的時候,剛剛接觸到比特幣這個東西,我記得當時10塊一個,現在3000難買。價值翻了300倍。哎,如果當時屯幾個 現在呵呵呵呵呵。
所以,我想說一句,比特幣不是某個國家的,不是某個銀行說的算的,比特幣是全世界的!!!!
其實,央行的這個不是間接承認比特幣的地位了嗎?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