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不在了
㈠ 比特幣最大的交易公司已經破產了這是否代表著比特幣沒有市場了
比特幣其實就是一種子虛烏有的炒作,博傻理論里的高招,把既不能吃又不能喝的比特幣炒上天去了,人理財的最終目標是讓自己的錢保值甚至升至,比特幣在炒作過程中泡沫增大,價格虛高,但事實上其價值並未得到升高,說什麼特殊演算法,什麼獨一無二,說白了比特幣的成本就是挖幣的電腦硬體損耗和耗電量,一台電腦挖到壞掉能值幾個錢?這種虛高的炒作背後沒有任何實體經濟作為支撐,完全靠信用信貸維持,一旦這個體系出現小的違紀,那將是滅頂之災,況且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比特幣也是黑客高手的狩獵對象,這些黑客一部分是為了好玩或盜取後賣錢,另一部分則受雇於現存金融體系中未參與比特幣運營的銀行財團,畢竟比特幣的運營只是極少數的人在搞,比特幣的發展觸犯到現存大佬的利益,他們就會一不做二不休的把他清理掉。要保證比特幣的價值只有某些人想增持股票那樣增持比特幣,就目前經濟危機的情況,沒有誰錢多的沒處花去投資增持這種東西,有錢人會對黃金、珠寶和古董更感興趣因為這些體系在有人類歷史以來就被普遍認為是價值的集合體,最簡單的例子,美元在經歷了近百年時間才脫離了金本位,黃金在金融中的地位已經不像以前那麼重要,但目前在各個國家黃金戰略儲備一致在進行,美國的銀行家們確實法力無邊,但仍然改變不了人們的觀念讓人們放棄金子這種一般等價物,人們對金子的特殊感情不是資本家打壓金價或者製造各種替代品就能在短時間內被取代的,所以沒有哪個傻子會拿自己的血汗錢來換取一文不值的比特幣,前期宣傳中有人拿比特幣購物、支付的場面只是運作放的一個騙局,賠錢賺吆喝自己花錢做局炒作,這樣一來二往的炒作會把比特幣的價格慢慢推高的,傻子們看到其升值空間就會一擁而上,實際上老百姓就是一群羊,只要適當的引導,他們就會跟著走,我們稱之為時尚,所以誰相信比特幣的價值,誰就是博傻理論里的大傻子——the greater fool!
㈡ 比特幣為什麼現在不能做了
國外可以做,國內不行了
㈢ 比特幣不是個關閉了嗎為什麼火幣網還在交易
火幣國內站也已經停止交易了,你看到的交易應該是幣幣交易,目前幣幣交易是個趨勢,基本都是以比特幣為交易媒介進行交易的,火幣的操作略復雜一點,你可以在比特幣交易網國際站進行交易
㈣ 比特幣在中國大陸已經沒落了么
沒落談不上,但比特幣沒有之前那麼火了倒是真的。自從2013年底12.5以後比特幣一直在走下坡路。在此期間還發生了一些非常扯淡的事情,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門頭溝被盜60萬個比特幣,美國政府多次拍賣從絲綢之路那獲取的比特幣,雖然2014年比特幣獲得了更多人的關注和認可,融資的規模、范圍已經研究都在成幾何級的增加,但是2014年並未出現比特幣殺手級的應用,比特幣的價格持續下跌,一度跌破1000元大關。
2015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更是慘不忍睹,首先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之一郵票被盜500萬美元的比特幣,春節期間,中國知名的比特幣公司比特兒和比特幣存錢罐爆出被盜共1萬多個幣。中國的比特幣圈籠罩著一篇黑雲,比特幣的安全再次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對比特幣的信心也在一點點的消失掉,一些比特幣圈的大V也開始反水。
2015年,也許是比特幣一個轉折點,或死或火?比特幣有更多的分析文章。
㈤ 比特幣現在價格這么高,會不會突然消失了
從目前的發展形勢來看比特幣是不會突然間消失的,現在的比特幣已經不僅僅是一種虛擬貨幣,更多的是成了國際幕後推手的賺錢工具。現在90%以上的比特幣都掌握在5%的人手裡,因此也就是這些擁有大量比特幣的人經過左右手這樣的轉賣,才導致這些比特幣最近幾年一直處於瘋狂上漲的時代,所以只要這些幕後推手不願意讓比特幣消失,那麼比特幣最近幾年還會繼續接著瘋漲,而具體什麼時候會崩盤那我們就不太清楚這個事情了,因為這涉及到非常多的事情,而且背後資本的力量也是我們這些普通人不能想像的。
其實我個人認為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是不應該存在世界上的。因為這種貨幣雖然擁有良好的保密性,但是對現在的貨幣有一個非常大的沖擊,而且比特幣本身是沒有任何的使用價值這些價格完全都是被炒作出來的。不過非常慶幸的是中國最近一年已經頒布明確的法令禁止比特幣交易,所以現在比特幣可以說是已經退出了中國,也就不要明知故犯了。
㈥ 中國不是禁止了比特幣嗎為什麼還有這種軟體
中國並不是禁止,下邊是政策規定: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
㈦ 比特幣不是個關閉了嗎
關閉N次了 是個比較牛逼的平台
㈧ 為什麼比特幣沒有滅亡
比特幣作為一種電子貨幣,目前在國際上已經受到了廣泛認可。具體來說,比特幣是一種基於網路的虛擬貨幣,本身由復雜的計算機代碼組成。比特幣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而且不存在發行機構,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特定的軟體挖掘生產,也可以通過網路,在全世界范圍內進行交易,並且所有交易都是匿名的,不會留下交易者的身份信息。
不過,投資者要注意的是,由於其缺乏監管,且有大量炒家介入,比特幣的價格猶如過山車一般,波動極大,投資風險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