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是不是比特幣
『壹』 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什麼區別
一、貨幣屬性不同
1、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屬於法定貨幣
2、微信:
微信屬於第三方支付工具。
3、支付寶:
支付寶屬於第三方支付工具。
二、發行主體不同
1、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發行方為央行。
2、微信:
微信的結算方為商業銀行。
3、支付寶:
支付寶的結算方為商業銀行。
(1)微信支付是不是比特幣擴展閱讀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給第三方),並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貨物,並且進行確認後,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2、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3、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貳』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叄』 為什麼微信和支付寶互相不能轉錢,而比特幣卻可以在各個不同平台提幣和充值
他們二個是競爭對手,是對頭。暫時不會相互利用的。只會相互制約,相互拆台。不會相互轉錢的。
『肆』 微信、支付寶 內部比特幣 能直接消費 為什麼
當然是不可以的,因為現在的比特幣需要通過第三方的市場兌換成普通的貨幣。
『伍』 現在很普及的網上支付,比如支付寶支付微信支付跟比特幣、拉特幣有何區別
支付寶跟微信只是屬於一種網上的錢包。
用來存放,支付現金。
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
他的含義就像是游戲幣一樣,
通過炒作等一系列手法讓人去購買使用。
『陸』 支付寶,銀行卡,微信支付這些支付方式跟比特幣到底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那你在現實看到實物嗎 當然看不到 因為比特幣是虛擬貨幣 不能線下流通 國家好像還沒有認同比特幣 不管支付寶還是微信支付還是銀行卡 都少不了錢 提現都會提現到銀行卡 到銀行取款
『柒』 比特幣可以用於支付嗎
比特幣可以用於支付嗎?在哪些地方可以用於支付?
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資產,目前在部分國家可以用於支付,比如日本和德國。大部分商家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間接接受比特幣,即買方購物支付比特幣,第三方機構收到比特幣後立即兌換成法幣,商家收到的是法幣而不是比特幣。
商家這種把交易限定在第三方平台內的做法,使得交易時不用真的轉賬比特幣,只是雙方資產數字的變化,讓比特幣「秒到賬」成為了現實。
用比特幣支付操作很簡單,一般是打開手機上的比特幣錢包掃描二維碼,或者點擊比特幣地址跳轉到PC客戶端進行支付就可以。和微信、支付寶等在線支付不同,使用比特幣支付,掃碼之後會先展示比特幣的實時匯率,買賣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支付。
『捌』 請問,比特幣和支付寶資金、微信錢包資金、建設 工商等銀行的網上資產的性質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因為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被限制在2100萬個了,所以只能在特定的環境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