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非國有化比特幣
A. 比特幣到底是不是貨幣,金融專家是作何解釋
比特幣不是貨幣,首先它不是國家發行的,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比特幣數量稀少,無法滿足貨幣的流通和交易職能。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比特幣,特別是隨著虛擬貨幣風潮的到來,很多虛擬貨幣都是打著“當初你錯過了比特幣,現在別錯過某某幣”的廣告語迎面而來。因此就算很多不了解比特幣的人也被動的進行了了解。所以比特幣造世界上不說是家喻戶曉,但也可以說是國民級虛擬幣了。
要知道貨幣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國家背書,是國家的法定貨幣,這樣才有可能在世界上進行流通和交易。此外,貨幣的數量必須和人的數量成一定比例,這個就需要國家進行復雜的計算和調查。
反過來看比特幣沒有國家支持,更不是某個國家發行的貨幣。此外,比特幣的數量相比於受眾人群簡直太少了。因此,相比於貨幣,比特幣更像是一種虛擬的收藏品。
B. 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某些職能嗎
比特幣的好處:不會被凍結、無法跟蹤、不用納稅、交易成本極低
C. 比特幣真的有可能成為世界貨幣嗎
根據高盛分析師們的說法,比特幣可以成為一種合法的、具有廣泛性的貨幣形式,但目前主要還是存在於理論上的可能性。
分析師認為,現實的情況是在大多數地方,加密貨幣依然擁有非常高門檻。首先,政府無法追蹤誰正在購買或賣出比特幣。而且就像我們大家都知道的那樣,加密貨幣的價格非常容易出現大幅波動。這種波動幅度在法定貨幣中非常少見,因此比特幣並不適合成為一種儲備貨幣。
D. 比特幣是不是貨幣,為什麼它與央行發行的DCEP有什麼區別呢
現代信用貨幣體系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只要現代經濟社會組織形態不發生根本性變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貨幣體系就將存在,比特幣以及其他虛擬貨幣就成不了一國的本位幣。 近年來,誕生於互聯網世界的虛擬貨幣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虛擬貨幣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路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路系統傳輸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它沒有實物形態,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使用范圍有限。虛擬貨幣最初只能在互聯網上購買虛擬商品,如網路游戲中的裝備、服裝等。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種類越來越豐富,如Q幣、網路幣、盛大點券等,使用范圍也超出了虛擬商品的范疇,可以用來購買一些實物,甚至出現了很多專門提供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的網站,似乎虛擬貨幣已逐漸成為可以流通的交換單位。其中,2009年出現的比特幣(Bitcoin)發展最為迅速,影響也最為廣泛,其使用范圍已從互聯網滲透到現實世界。比特幣具有無實物形態、數字化存儲與支付等虛擬貨幣特徵,同時也具有傳統虛擬貨幣不具備的特點:沒有集中發行方、數量有限、完全匿名、交易不可追蹤等。2013年我國的「比特幣中國」(BTC China)網站成為全球第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的迅速發展引發了人們對虛擬貨幣是否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的思考。有人認為比特幣的出現是對現行貨幣體系的巨大挑戰,甚至有人稱其為「未來的黃金」。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此後比特幣在中國市場的價格迅速下跌,三周時間跌去約60%,在國際市場上也應聲大跌。事實上,從貨幣本質特徵及其發展歷史來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也難以成為貨幣。實際上,比特幣所體現的貨幣非國家化理念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由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哈耶克所提出,但實踐已經證明,這一理念也只是一種經濟烏托邦思想而已。
E.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F. 比特幣會被別的貨幣代替嗎
很多人認為比特幣有價值的原因,是因為「稀有」,而如果比特幣不再「稀有」了,那麼它也就不具有價值了。
這是一個誤區,來,我們思考一個問題,所有「貨幣」,本質上是什麼?
答案是信任。美元有價值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布雷頓森林協議下對於美元建立的公信力,而不是所謂的和黃金等值兌換(雖然別人那樣說)。人民幣有價值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在中國以及周邊國家人民幣的信任體系,而不是和美元儲備兌換(看離岸人民幣就懂了)。這能解釋部分國家的貨幣(比如俄羅斯的盧布,以及你們都知道的辛巴威幣)大幅度貶值的原因,因為政府以及當前的世界局勢導致不支持這種貨幣存在的信任體系,所謂的經濟制裁以及貨幣炒作,是很表面和膚淺的原因。
貨幣的本質是信任。
那麼,比特幣呢?
比特幣這種貨幣沒有中心化的信任衡量機構,比特幣的價值,也就是其「信用體系」,來源於對於中心化的單位的不信任。每個國家都發現鑄幣稅這玩意太好收了,飲鳩止渴,導致國與國之間信任度越來越差,甚至各國人民自己都對於國家的貨幣產生不信任。
而信任就和質量一樣,是守恆的,對於中心化貨幣的信任減少,對於去中心化的貨幣信任度自然增加。
這就是比特幣價值不斷提升的本質原因。所以對於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來說,只有2個結局,要麼各國想明白了不再超發貨幣,按照科學合理的方式增發貨幣,各國統一穩定的匯率,維持住中心化貨幣的信用體系,那麼比特幣這類的貨幣價值就會無限接近0。要麼各國之間繼續飲鳩止渴,更為瘋狂地用超發貨幣的方法來向所有人收鑄幣稅,那麼對於中心化貨幣的信任會越來越低,比特幣這種去中心化的貨幣總價值會無限接近於所有對政府,以及其他政府不信任,但又需要進行國際貿易的單位的勞動生產總值。
要麼價格高得瘋狂,要麼一文不值。
那麼理解了這些,接下來就可以回答本題了,比特幣會被別的數字貨幣代替嗎?
諸如**之類的騙子,甚至你隔壁老王都能來吆喝「我花了10分鍾改了一下bitcoin的core,創建了一個新的數字貨幣叫做SBC,SB們快來參與我的ICO,給我交鑄幣稅啊~」。那麼請問,假如這種事情發生了,你是否會馬上選擇使用隔壁老王的SBC呢?
答案是,投機者會有一部分參與,但是市場不會參與。原因很簡單,新的加密貨幣未得到市場的認可,應用未產生,這種貨幣沒有辦法換取到生產資料。那麼這種貨幣也就不是貨幣,只是一種投機用的虛擬商品。也就是說,就算隔壁老王ICO了一個SBC,除了那些沒腦子的投機分子以外,也沒人會選用這種幣。
目前的市場上,確實是有很多其它數字貨幣如以太坊、EOS、XRP等等,它們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技術優勢(實際上BTC也一直在進化,也會借鑒其它數字貨幣成功已被市場證明的先進技術,LTC等幣就可以說是BTC先進技術的實驗幣。),可能將來的應用場景會比BTC更多,但是它們都不可能去挑戰BTC的地位,BTC永遠都會是幣圈的第一共識,是許多人的信仰,BTC將作為幣市黃金而長期存在,不是主要用於流通的數字貨幣。
G. 除了比特幣還有什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應答時間:2020-12-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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