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比特幣態度
Ⅰ MTS新加坡香港比特幣套利是真的嗎 可靠嗎
比特幣套利是存在的,而且自從比特幣可以交易的哪一天起就是存在比特幣套利的情況的。而且,比特幣套利在國內是非常盛行的,曾火爆一時,讓很多人大家致富,但是最近一段時間不現實,價格已經趨於平穩。而且這個項目更不靠譜。
不只是比特幣存在套利,萊特幣、瑞泰幣、狗狗等山寨幣也是存在套利的。
Ⅱ 我讓新加坡比特幣交易網站騙了怎麼辦律師
比特幣交易被中國人民銀行列為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不受法律保護的交易只能自己承受、解決。
Ⅲ 哪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擁有「固有價值」,只是一種虛擬產品。如果承認它的合法性,則會對各國的銀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國的貨幣,最終由少數人來操縱了世界上的貨幣體系,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並不是貨幣,是否合法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是否承認它合法。
目前,美國、中國、韓國都認為它不是貨幣。在大國中,比特幣只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但也只是一個記賬單位,並不代表它主是貨幣。
Ⅳ 比特幣在新加坡合法嗎
禁止比特幣的國家
有些國家已經禁止使用它們。截至2019年3月,至少有9個國家決定這樣做。這些是:
阿富汗
巴基斯坦
阿爾及利亞
玻利維亞
孟加拉國
馬其頓共和國
沙烏地阿拉伯
卡達
萬那杜
越南
除了禁止使用BTC的國家以外,還有一些比特幣受到某些限制且無法交易或用於支付的國家。在這樣的州,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提供商被禁止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公司打交道,或禁止了加密貨幣交易所(例如中國)。
中國
印度
厄瓜多
印度尼西亞
摩洛哥
尚比亞
尼泊爾
埃及
美屬薩摩亞
比特幣合法的國家或地區
截至2020年1月,BTC合法的的國家是:
日本
直布羅陀
馬爾他
烏克蘭
瑞士
荷蘭人
立陶宛
愛沙尼亞
英國
德國
百慕大
斯洛維尼亞
新加坡
喬治亞州
白俄羅斯
中國香港
比特幣既不合法也不非法的國家
一些國家仍未決定如何處理比特幣。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擁有BTC而言,BTC的使用是合法的,但是關於其狀態沒有明確的規則或法律保護。這些國家已經在為比特幣和加密貨幣建立法律框架,或者已經採取了觀望的態度。這些「不確定」的國家包括:
阿爾巴尼亞
安道爾
阿根廷
巴貝多
哥倫比亞
法屬蓋亞那
加彭
牙買加
約旦
哈薩克
肯亞
科索沃
吉爾吉斯斯坦
馬來西亞
馬爾地夫
模里西斯
奈及利亞
巴拿馬
巴拉圭
秘魯
突尼西亞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坦尚尼亞
烏拉圭
無論如何,比特幣沒有一個國家被認定為法定貨幣,比特幣只是一種投資產品。它有著其天生的去中心化的優勢,但是也有著沒有信用背書,持有者相對集中的風險。比特幣可以說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實例。投資可以,但是無需盲目的追捧。
Ⅳ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
Ⅵ 各國政府到底該不該宣布比特幣為非法
是合法的。義大利,德國還有加拿大,都已經合法了。今晚美國聽證會,美國也會宣布合法
Ⅶ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Ⅷ 網上查找相關"比特幣"資料,討論我國對待比特幣的態度,為什麼
在2013年1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這就是網上俗稱的中國政府關於比特幣的五部委聯合公告。公告明確寫清楚了「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這是中國官方文件從政策上明確規定了民眾有持有和買賣比特幣的自由,也是官方給比特幣的定性文件,將比特定義為「商品」。人民日報也從2013年起,一共發了13篇關於比特幣的評論文章,近期的文章都呼籲政府參與監管,也從側面肯定了比特幣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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