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超主權貨幣么
⑴ 比特幣真的有可能成為世界貨幣嗎
根據高盛分析師們的說法,比特幣可以成為一種合法的、具有廣泛性的貨幣形式,但目前主要還是存在於理論上的可能性。
分析師認為,現實的情況是在大多數地方,加密貨幣依然擁有非常高門檻。首先,政府無法追蹤誰正在購買或賣出比特幣。而且就像我們大家都知道的那樣,加密貨幣的價格非常容易出現大幅波動。這種波動幅度在法定貨幣中非常少見,因此比特幣並不適合成為一種儲備貨幣。
⑵ 比特幣是信用貨幣嗎
比特幣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能為它的價值做擔保,是一種沒有任何實際信用支持的虛擬貨幣,其真實價值在於大家都相信它時,它就值錢,大家都不相信它時,它就一文不值了。
當然,其賣點在於炒作「沒有通脹」,但是,一種有限數量的貨幣並非絕對不會通脹,因為原有價格可以在人們的信心無法得到任何擔保時任意漲跌變化,這等於是說可以出現和任何貨幣一樣難以控制的通脹變化。
黃金沒有貨幣功能時至少還保有裝飾品和金屬功能價值,然後可以在任何有貨幣存在的社會中通過價值對換而重新成為一種實質貨幣。
但是,任何純粹信用形式的雖然屬於限定數量的虛擬貨幣,不管是某一國家的紙幣,還是所謂的電子貨幣,都必須有某個等量的實質財富價值注入時才能開始獲得現實形式上的信用擔保和賦值,才能具有真實的信用價值。任何一種缺少這種注入價值過程而獲得擔保的所謂信用貨幣,都是0信用貨幣。
只要比特幣還沒有任何具有經濟信用的社會實體(比如某國政府)為其注入實際價值和做出正式擔保,就永遠只是一種法律信用只等於0的名義貨幣。任何國家都可以採取這種電子貨幣形式去改善一下貨幣放偽功能和其它管理功能,但這種純粹的電子貨幣本身並不可能脫離一種信用貨幣本身的屬性和形式,比如說美元或者人民幣都可以採取這種電子貨幣的存在形式來發行管理,但是這不等於說美元和人民幣本身可以脫離一個實際的信用擔保形式和賦值過程就成為真正有價值的貨幣。
任何的一定量貨幣,都可以在被其它的更多數量的「無等量財富賦值的名義貨幣」進行稀釋化分權而遭受貶值,比如說中央銀行憑空發行貨幣到市場中去使用;而在另一種邏輯上,任何固定數量的信用貨幣的支配權價值,也可以在其現實中的財富賦值量出現變化時而隨之變化,當其本身遭到原有信用支持者的拋棄時,其實際財富價值的信用權也隨之終止,比如說,一個經濟支出上基本破產的國家,就算其貨幣數量是固定的,也會跌入谷底,因為其貨幣本身已經失去了原有正常數量的財富支配權。而當一種貨幣還沒有得到過正式的政治實體在法律形式和過程上進行賦值時,其價值就只能等於是空。
以上只為某些弱智人物可能陷於金融騙局而寫下的要點,希望不懂的人不要亂參與炒作,免受損失。至於具體的金融知識,很多專家其實都明白,只是比特幣這種信用貨幣的存在形式是一種比較新興的電子貨幣,很多人都想觀察一下其在社會實際動作中會有什麼具體反應,對其可能造成不良的負面效果反而還沒有引起太多警惕。
參考:比特幣:到目前為止=空信用貨幣
望採納
⑶ 比特幣是法定貨幣嗎
比特幣並不是法定的貨幣,它只是網路世界上面一種虛擬的貨幣,說實話,是不能夠拿來流通用。法定的貨幣,像我國的人民幣呀,世界上的歐元,美元等等,這種才是。
⑷ 中國發行的超主權數字貨幣是FEC通證嗎
肯定不是
第一,這世界上沒有超主權數字貨幣,只能是一個夢想
超主權數字貨幣,除非沒有了國家概念,或者沒有國家對立以及戰爭,這在目前,顯然是不可能的。某些幣交易所關閉了俄羅斯交易賬戶,就是現實的例子。
第二,FEC通證也是忽悠人的,和比特幣本質上沒區別,就是增加了互相認證而已
第三,目前的數字人民幣,和紙質人民幣,沒任何區別,更不是超主權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只是比紙質人民幣更方便而已
第四,目前網路是控制在美國人手裡,而且各種虛擬幣伺服器都在美國,只要美國關閉網路,使用數字幣的國家和個人,就成了美國的菜,任美國收割
⑸ 比特幣是貨幣嗎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
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企業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在北京進駐「火幣網」、「幣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
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幣交易平台將暫停充值、提現服務。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⑹ 比特幣們究竟是不是貨幣
首先要明確什麼是貨幣,根據曼昆的《經濟學原理》:
「貨幣是經濟中人們經常用於相互購買物品與勞務的一組資產,貨幣在經濟中有三種功能:交換媒介、計價單位和價值儲藏手段。」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幣匯」8bihui.com/xcyqm
比特幣可以用來購買物品和勞務,是交換媒介,偶爾也充當計價單位,是一種價值儲藏手段。因此,很多人認為比特幣是貨幣。但是,嚴格的說,比特幣不能算是貨幣。因為,人們並不是經常使用它。
很多東西曾經是貨幣,如:貝殼,煙草,黃金,等。這是因為它們曾經被經常使用購買物品和勞務。但是,這些東西現在並不被經常使用,所以我們現在不認為它們是貨幣。
總結一下就是,比特幣具有貨幣的三種功能,但是它還沒有被經常使用。所以,目前比特幣還不能算是貨幣,盡管它很有希望成為貨幣。
⑺ 比特幣的是貨幣嗎
是虛擬數字貨幣,非官方貨幣,但具有一定共識度
⑻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8)比特幣是超主權貨幣么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⑼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⑽ 比特幣是否屬於貨幣還是屬於特定的虛擬商品
不是真實貨幣,屬於一種電子貨幣,但是並不能被金融社會所接納。可以當做是虛擬商品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