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一團伙挖比特幣揚子晚報
據報道,今年4月,含山縣供電公司在線路巡查時發現,含山縣林頭鎮一段高壓線路線損突然升高,超過正常值近10倍,經過逐段排查,線損位置最終指向林頭鎮一個廢棄的廠房。
據報道,經電力部門核查,馬某一個多月瘋狂竊電近15萬千瓦時。馬某因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B. 金融委: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為何還是很多人買
對於目前的整個比特幣上來說,之所以國家在嚴厲打擊的同時還有一部分人在不斷的購買,就是因為對於這部分的人來說,他們認為目前的比特幣還是有著一定的投資機會的。
而且對於目前的比特幣來說,之所以部分人還認為它有升值空間,也是和比特幣的本身價值有著一定的關系,不少人認為比特幣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避險價值,認為有可能會在當今這個動亂的世界上,比特幣也是一個比較好的資產。
C. 挖比特幣到底違不違法
比特幣在中國是違法的。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法律分析】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比特幣並不是一種法定貨幣,而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消費者如果想要交易比特幣,必須自行承擔其所帶來的風險。由於比特幣自身的一些原因,導致其在法律監管上還存在著較多的漏洞,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詐騙案件或是淪為洗錢的工具。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D. 羊子晚報3m
揚子晚報報道過這個傳銷騙局。
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提示: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區」、「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區」、「XX財富互助平台」等。
二、發展迅速。依託互聯網,通過網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開宣傳,波及范圍廣。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創建普通人的社區」為目標,通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讓社會公眾通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注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幣圈比特幣之家網也曾報道過多個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可以去查閱一下。
E. 各地比特幣挖礦項目被要求關停,這是為什麼呢
各地的比特幣挖礦的項目都被要求暫停,因為比特幣挖礦真的很消耗能源和資源,比特幣挖礦的這個資源消耗,每年它比整個瑞士所消耗的電能還要高,比瑞士全國消耗的電能都要高,但這個東西它其實不能創造現實的生產力,與人們的現實生活沒有任何的幫助,只是資本市場或者說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之下的一個產物而已。
挖礦不光消耗顯卡,更多的還是要消耗電能顯卡,高速運行的時候它不要電能的嗎?你不能既叫馬兒跑又叫馬兒不吃草,而且顯卡高速運行的時候它會發熱,尤其是滿負運行的時候,它雖然算力提高了,但這一定程度上會縮短它的壽命,更容易造成慈善區損壞,還要有相應的降溫設施,這個也是能源上的消耗,更何況挖礦的工作室那可不是一個兩個的卡,那都是成百上千的。
F. 利用挖比特幣傳銷案例
利用比特幣挖礦進行傳銷的案例有沒有我不知道,但利用比特幣礦機進行詐騙的還有的。去年,隨著比特幣價格過山車式的增長已經媒體的廣泛報道,比特幣逐漸進入了大眾的視野,比特幣造就了一批批一夜暴富的神話,面對利益的巨大驅逐,比特幣挖礦業日益受到熱捧,但比特幣礦機出現了狼多肉少的局面。以市場上的阿瓦隆礦機為例,從8000千元一度被炒到30多萬。自從南瓜張開源了除晶元以外的所有阿瓦隆礦機硬體解決方案以後,大批礦機代工廠商應運而生,也不乏一些利用礦機的預售的詐騙活動,今年4月份廣元旺蒼縣公安局經過縝密偵查,成功抓獲利用互聯網出售「比特幣挖礦機」、2個月詐騙10餘萬元的犯罪嫌疑人龍小廣(化名,男,27歲,旺蒼縣東河鎮人),破獲川內首起系列利用比特幣挖礦機進行網路詐騙系列案。
如果要進行挖礦,還是需要購買專業的ASIC礦機,因為算力一直在上漲,即使你購買的是真實的礦機,但如果礦機的整體性能跟不上,還是很難回本的。礦機是一個更新換代極快的行業。在國內建議你購買阿瓦隆三代礦機。
G. 江蘇鎮江一騙子用AI機器人打1700萬個騷擾電話,這個團伙的現狀如何
科技發達造福人類,能夠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方便,這也是一種大的進步。尤其像是人工智慧AI,現在很多大型的酒店以及銀行和餐廳,你都可以看有那種人工智慧AI機器人,它們行走特別的穩,還能夠和人們正常的對話。本來這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可是總有人利用AI機器人去詐騙,江蘇鎮江有一騙子用AI機器人大了1700萬個騷擾電話,如今這個團伙現狀是被逮捕,18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經落網,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這些犯罪團伙,最後得到了應有的懲罰,18名全部都落網,等待他們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人們不僅能夠追回自己被騙的錢財,他們這些人也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不僅會拘留還會判刑。所以我們在生活中想要賺錢的話,就要腳踏實地,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我們不要相信那些快速掙錢的法子。你對於此次詐騙事件是如何看待的呢?
H. 空中比特幣俱樂部是不是傳銷
空中比特幣俱樂部是傳銷。
【直報網北京2018年7月17日訊】(反傳銷網)據一位自稱17年下半年加入空中比特幣的會員爆料,空中比特幣俱樂部的中國區理事長之一是姚洪濤,其網上身份為內蒙金雕集團董事長,曾參與非法傳銷「wv夢幻之旅」項目。而公司創始人是Renato Rodriquez和 Gutemberg dot Santos,兩人曾共同創立wcm777和ViziNova兩個被確認為龐氏騙局的項目。
揚子晚報6月1日報道了一篇新聞,正是關於空中比特幣的,文中提到民警初步判認其疑似新型網路傳銷組織。
(8)鎮江一團伙挖比特幣揚子晚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傳銷需符合以下三條。
1、參加者通過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或者以認購商品(含服務)等形式變相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
2、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並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
3、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及其發展人。
I. 別人都去挖比特幣了,為什麼就你還在定期存款
首先比特幣要有專業礦機,家裡的普通電腦挖礦首先說配置,就算配置夠,一天一宿的挖礦,連電費錢都付不起的,在專業礦機的運作下大概也要一年時間把礦機的錢掙回來,所以說定期存款有什麼不好?即使定期存款不好,貨幣基金等產品收益還是不錯的。現在網線宣傳實在是太多了,什麼 掛機日賺幾百,賺錢的只有兩種方法,第一種 真的賺錢,不會透露出來的,所以說你不知道的方法將會永遠賺錢,第二種 法律法規上,賺錢的方法上邊都有。 對於普通大眾來說 踏實上班,積攢積蓄,搞搞理財才是 平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