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真的可以用嗎
⑴ 比特幣合法嗎是不是騙人的
比 特幣 作為一種虛 擬商 品,屬於 個人財 產的一部分 ,是 受 到 法 律保 護 的 , 任 何人 都可以買 賣和 持 有 比特 幣 ,不 過 入市 有 風 險 ,建議選 擇大 平 台 , OKE x, 是我用 的 最久最穩定的平 台 了。
⑵ 比特幣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拓展資料:
1、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2、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3、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4、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⑶ 玩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
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⑷ 不是說比特幣是一個騙局嗎,為什麼又火起來了
2020年以來,比特幣已經成為了所有市場當中表現最好的風險資產,沒有之一,目前已經短暫突破了2.4萬美元一枚的歷史最高點。很多投資者都在問我關於比特幣的問題,那麼比特幣真的值得入場投資嗎?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點是,我這里所說的比特幣投資是全資買入比特幣資產,而並不是杠桿投資。
那麼比特幣到底能夠投資嗎?普通人是不是應該買一點比特幣呢?
實際上我是不建議,一般投資者進行比特幣投資的,但是不建議不代表絕對不行。
正如我剛才所說,全資購買比特幣資產實際上是能夠在風險和收益上進行平衡的。如果一般投資者手中有幾萬閑置資產,在心理上又能夠接受高風險投資,也就是說這幾萬塊錢就算完全虧損掉自己心裡都能接受的話,那麼投資比特幣收取高收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比特幣現在的價格是歷史最高水平,但這並不是說比特幣沒有投資空間,按照一般的估算比特幣會在未來一段時間達到。30萬美元到50萬美元之間的價值,也就是說即便比特幣在未來短期內出現較大幅度的下跌,長期來看投資的價值潛力也是可以的。
從短期來說,雖然一般認為比特幣的公允價格會在這一次全球央行放水之後達到1萬至12,000美元左右,那麼現在的價格也是高估的,這意味著比特幣在一段時間之後會出現明顯的下跌,但是在回歸到公寓價格之前,會由於市場的情緒推動繼續上漲,很可能會挑戰3萬美元。
畢竟在2020年以前,比特幣的公允價格大約是在6000美元左右,但在2017年也是挑戰過接近2萬美元的水準。
總結一下,如果你能夠接受高風險投資並且有閑置虧損掉也不心疼的錢,那麼全資投資比特幣是一種資產配置的選擇。
⑸ 我看好多同事都在投資比特幣,真的可以嗎
明確的說不可以的,因為這種數字貨幣這個在我們這里是被定義為非法的,是不允許交易的,也就是說真的出了什麼事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風險性實在是太大了。
⑹ 比特幣在哪些地區和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比特幣在北美、西歐、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等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北美和西歐是對比特幣認可程度最高的地區,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
阿富汗、巴基斯坦、沙特和埃及則對這種加密貨幣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⑺ 大家是如何理解比特幣的真正用途的
儲值
不像可以超發的法幣,比特幣由於減半規則的限制,總量被固定在 210000×50×(1+1/2+1/4+1/8+……)=2100 萬個,無法增發,想改規則必須讓比特幣用戶都承認才行,很明顯持幣人不會做這種稀釋自己財富的事。所以比特幣總量有限,發行有規律,不會像法幣一樣超發貶值,甚至還會隨著人類財富的增長,越來越值錢。比特幣的交易兌換又十分便捷,無疑是一種良好的儲值品,可以抵禦通脹。
避險
無論地址上有多少比特幣,只需掌握了該地址的私鑰,即可控制這筆巨款,助記詞是私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只需記住 12 個助記詞,你就可以隨時隨地兌換或使用這筆財富。由於比特幣地址的匿名性,沒人知道你有沒有比特幣,有多少個比特幣,只要你自己不透露助記詞,沒人能奪走你的比特幣。有這樣的說法,比特幣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技術手段保障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價值的自由流通
互聯網時代,信息可以自由流動,價值卻不可以自由流動,國與國之間有外匯管制,各國銀行之間往往有繁復的手續,美元跨國轉賬都須經過美國控制的 SWIFT 系統,美國可以藉此打擊異己。但比特幣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全球網路,即使強如美國,也無法封掉伊朗人的比特幣地址,比特幣是一種打破霸權和金融封鎖的利器,實現了價值的自由流通,自由能創造出更多的活力與生產力。甚至,比特幣發展到一定規模後,會成為黃金一樣的國家戰略儲備。
世界貨幣
各國都有各自的法幣,但各國之間卻沒有一個合適的世界貨幣,黃金白銀在現在這個信息時代明顯已經跟不上節奏了,美元是事實上的世界貨幣,但美元受控於美國,是美國霸權的延伸,美國可以印鈔收割全世界,運用金融大棒作威作福,美元並不是完美的世界貨幣。同樣,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幣,也不適合作為世界貨幣。而比特幣只要有網路,就能運行,是一種全世界人人都可以使用的貨幣,客觀中立,不受任何國家控制,有望成為一種更合適的世界貨幣。
便捷低廉的跨國結算手段
世界經濟越來越全球化,各國之間的貿易越來越繁榮,資金往來也愈加頻繁,但目前進行跨國轉賬、支付及結算的銀行系統卻十分緩慢、低效而昂貴,往往還有額度的限制。比特幣可以像發電子郵件一樣,以極低的成本在國際之間迅速轉移巨額價值,是一種便捷低廉的跨國結算手段。
⑻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⑼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⑽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10)比特幣真的可以用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的稀缺性。
2021年3月13日,比特幣突破60000美元。6月,薩爾瓦多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