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扼殺比特幣
Ⅰ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1)政府扼殺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Ⅱ 聽說國家要封殺比特幣了,有知道的嗎因為導致了大量的資金外流!
純屬謠言。早在2013年年底央行就已經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央行行長周小川甚至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這就是說,比特幣在我國完全是合法的。資金的外流和比特幣的法律地位關系不大,這和中國政府的態度已經人們對比特幣的預期有很大的關系。
Ⅲ 金融委: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是給比特幣定性了嗎
金融委要求加強對比特幣挖礦以及比特幣炒作的打擊力度,這個也不算是定性吧,就是針對這些虛擬貨幣要降低它的市場熱度,並且把它定義到一個不是正常的投資的程度上,自己覺得這是有必要的,因為虛擬貨幣現在熱度太高了,高到那種不應該是現在這么高的程度上,它已經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正常投資。
因為投資虛擬貨幣它會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把越來越多的活躍的錢轉移到虛擬貨幣上面,它對於實體產業的發展是沒有任何幫助的,金融行業的發展它一定是依賴於實體產業的,沒有實體產業的支持,那金融行業的發展,它只是空中樓閣,就是泡沫終究有一天這個泡沫會破裂,至於說會炸碎多少人的美夢,那就不一定了,尤其是現在的虛擬貨幣泡沫很嚴重,現在的比特幣已經跌到34,000美元左右了。
Ⅳ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4)政府扼殺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Ⅳ 為什麼中國停止比特幣
首先,比特幣並不具備成為可靠貨幣的信用基礎,其它數字代幣可以模仿比特幣任意創設,會擾亂貨幣體系,影響實際有效貨幣供給,干擾政府通過貨幣手段對經濟的干預。
第二,當前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上升,已經形成了投機性預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終會形成泡沫,帶來部分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Ⅵ 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釋放了什麼信號
近日,一則“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政府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的挖礦項目,這釋放了什麼樣的信號呢?第一,說明了政府開始加大了打擊比特幣的力度,從投資兌換,到關停挖礦企業,力度一步步的加大。第二,說明我國的環境會變好,因為比特幣的挖礦會消耗大量的電力,也就會導致需要更多的煤來發電,污染環境。第三,說明了虛擬貨幣在國內的市場進一步的壓縮,虛擬貨幣越來越被中國排斥,逐步的減少對中國參與者的影響。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政府加大打擊力度這一舉措,說明了政府開始加大力度來禁止虛擬貨幣在國內的發展。從禁止人民幣兌換虛擬貨幣,到禁止挖礦,要求關停挖礦,設立挖礦企業舉報機構等等。這一系列的措施都是為了打擊虛擬貨幣在國內的發展。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Ⅶ 金融委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舉給比特幣造成了怎樣的致命一擊
最近比特幣的瘋狂可以說是有目共睹,但自從5月份以來,我國說要禁止銀行進行加密貨幣的交易,美國也暗示說要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超過一萬美元的要向國稅局申報。
其實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並不像普通的貨幣那天通用。從國際的角度上來看美國和中國都不會讓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普及化,任何一個大國,政府的鑄幣權都是管理國家的重要武器,是絕不會放棄鑄幣權的。
從價值來看,現在的虛擬貨幣,現在只不過是類似鬱金香熱式的一場狂歡。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還是看看就好了。
Ⅷ 比特幣為什麼盛極一時卻又最終被取締
比特幣和真實貨幣的最大區別是真實貨幣是以黃金為本位發行的,比特幣沒有黃金作為發行擔保。另因為比特幣的特殊機制,使得它成為國際犯罪的通用貨幣之一,難以被國家管控;任何一個國家如果非本國發行的貨幣大行其道,政府必然要對其採取對應措施
Ⅸ 論述我國政府限制比特幣交易流通的原因
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
媒體對比特幣波瀾起伏的炒作讓不止一家報紙出言嘲諷:「目前,記者們比投資者更認可比特幣是一種可靠的財富存儲方式。」世界各國的政府部門也在關注比特幣,中國和美國政府雖未對它發布禁令,但並不鼓勵人們參與其中。在這里我們關注的兩個問題是:為什麼比特幣的重要性居高不下?為什麼政府不喜歡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個虛擬支付系統,不受任何中央政府或私人機構控制或管轄。與支付寶或貝寶(Paypal)不同的是,這個系統擁有自己的貨幣單位(即比特幣),而不使用人民幣、美元或者其他法定貨幣。嚴格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相反,它通過網路進行交易,用戶把他們的比特幣存在電子錢包當中。銀行賬簿上記錄的是儲戶的存款和支取情況,公眾無法看到這些記錄,但政府要求審閱這些記錄是合法行為。比特幣的賬簿被稱為「區塊鏈(block chain)」,理論上講是一份公開文件(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一份副本),但比特幣系統的參與者可以輕而易舉地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比特幣都發送給了電子錢包隨機產生的地址,這些地址由字母和數字構成。換句話說,我可以為每一筆交易提供一個新地址。因此,就算人們能夠計算出可以獲取多少比特幣,他們也沒辦法知道我是否持有比特幣。
從哪兒能得到比特幣呢?一種途徑是通過「采礦」。這種方法絕不容易,而且目前「采礦」所需的電腦計算能力已經超過多數人所能負擔的開支(按照比特幣系統的設計,找到比特幣的難度會與日俱增)。我知道這樣說過於簡單,實際情況是,比特幣收支賬本由全世界的「礦工」共同維護,大多數「礦工」參與的「采礦」群體(大約多於6萬名用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電力,其中一些能藉此獲得比特幣。對大半非專業人來說,用常規貨幣在比特幣「交易所」在線購買比特幣要容易得多。直到最近,日本的Mt. Gox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在中國,比特幣「交易所」比特幣中國(BTC China)的歷史最為悠久。
由於比特幣在充當私人交易渠道方面表現得如此完美,中國迅速成為一個主要的比特幣市場,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據估算,2013年中國(包括香港)的比特幣交易量佔全球交易量的一半以上,每天經「比特幣中國交易」的比特幣超過10萬枚。人們對比特幣的興趣大增,特別是在中國,這造成比特幣的價值大幅上升,從2010年6月的0.08美元左右增至2013年11月的1124.76美元。由此出現了這樣的報道,挪威一名男子在2009年用26.60美元購買了5000枚比特幣,2013年出售時的價格為88.6萬美元。
可惜的是,在最高點時買入的人已發現,自己的比特幣幾乎貶值了一半——目前比特幣的價格低於600美元。出了什麼問題呢?
對一些投資者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是個問題。舉例來說,上文提到的挪威男子忘記了自己的電子錢包密碼,只好煞費苦心地刪除再重建。Mt. Gox的規模要大得多,2014年2月25日它停止交易,隨後在日本和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原因是它丟失了約55萬枚比特幣,當時價值4.73億美元,占所有流通中比特幣的7%。Mt. Gox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這些比特幣丟失的原因可能是「比特幣軟體存在演算法缺陷,有人利用這個缺陷入侵了比特幣網路」。投資者通常遠離此種自己無法理解的風險。
不過,比特幣更大的問題是中國和美國政府對比特幣並不友好。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該行明確表示,投資者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但要自行承擔風險。分析師指出,中國政府擔心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將威脅到政府對金融行業的控制力,特別是在貨幣供給和跨境貨幣流動方面。在過多經濟組成部分變得「隱形」和無法追蹤前,中國政府必需採取行動。
幾乎與此同時,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特工扣留了Mt. Gox賬戶中逾510萬美元比特幣。他們表示,這筆資金來自一個名為「Silk Road」的犯罪網路。2014年1月,Mt Gox一位董事被指控涉嫌洗錢。不過,美國政府並未宣布比特幣為非法貨幣,而是在解釋了稅法之後以一種非常規手段對比特幣用戶施以懲罰。舉例來說,2014年3月,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發布公告,將比特幣列為資產,而非貨幣。此舉影響重大。比如說,一位美國納稅人買了500美元的比特幣,隨後由於這些比特幣的市價上升,這位納稅人用它們購買了1000美元的商品,那他就必須為自己的收益交稅。如果這位納稅人購買的是外幣,在外幣兌美元升值時他則不需要納稅。此外,比特幣「礦工」必須按發現比特幣的日期申報這些比特幣的價值,而不是按把它們花出去的時間申報。也就是說,比特幣相關稅負需要立即繳納,哪怕這位「礦工」打算把這些比特幣保留到幾年之後再用。最近,美國政府宣布將轉讓從「Silk Road」那裡扣留的比特幣,但要求買家表明身份,這必然會削弱人們的購買慾望並降低這些比特幣的轉讓價格。
2013年12月以來,中國官方對比特幣的態度一直沒有發生變化。不過,中國政府不準國內銀行跟比特幣「交易所」發生業務往來,特別是將人民幣存款從個人賬戶轉移到「比特幣中國」等方面。2014年4月28日,比特幣中國在其微博上稱,它的用戶賬戶已經主動停止接受人民幣存款。從那時起,中方一直不鼓勵比特幣「交易所」允許用戶從賬戶上支取人民幣。比特幣在中國前景不妙,只有香港可能是個例外——香港企業界人士繼續在進行比特幣交易並在商業領域接受比特幣;同時,香港還設有比特幣ATM機。
但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最近,有報道稱一個「采礦」群體已經控制了超過一半的比特幣計算能力,這或許會讓該群體有能力否決經其他「礦工」驗證的比特幣交易,或者重復使用同一批比特幣而無需擔心受到質疑。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些問題可能過於復雜難解。但6月中旬,比特幣主要開發者和倡導者彼得•托德(Peter Todd)將自己的比特幣拋售了一半,他說:「我了解到,讓比特幣變得有激勵性的因素存在缺陷,原因有很多。退一步講,即使僅考慮其中幾條主要原因,在某個『采礦』群體控制了50%的計算能力後,也會讓人感到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