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什麼不挖比特幣
Ⅰ 挖比特幣犯法嗎
不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除明確比特幣的網路虛擬商品屬性外,《通知》主要明確了以下內容:
第一,明確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等。
第二,明確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並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報告可疑交易。
第三,明確要求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1)國家為什麼不挖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政府網-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中證網-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Ⅱ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2)國家為什麼不挖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Ⅲ 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這是一種怎樣的項目呢
現在全國各地要求關停比特幣挖礦的相關項目,因為全球比特幣挖礦這方面能源的消耗比瑞士一年的能源消耗還要多,挖礦是個非常費電的活動,如果通過大數據去監控的話是能監測出來的,某一個居民小區或者說某一個公司,它用電量瘋狂上揚,正常一個公司或者一個家庭,它一天用200度電,那這個挖礦他可能要用2000度電。
顯卡如果按照現在市面上3060的顯卡市場的官網價格應該是在6000多這個顯卡它具備50左右的算力,這個算力如果正常運行的話,差不多半年左右能夠把這個顯卡的價格收回來,剩下的就是賺的了,但是現在這些顯卡的製造商為了限制挖礦的這種情況出現了一些鎖算力的顯卡,你如果一直保持著那種巔峰算力,那它通過大數據就可以檢測出來,你在挖礦你這個顯卡就不能用了,現在已經有第1批了。
Ⅳ 數百億的產業面臨關停,央行為什麼要關閉比特幣礦場
近期,關於「中國悄然下令關閉比特幣礦場」的消息不脛而走。一些媒體通過知情者獲悉,央行召開了閉門會議,對一些存在用電情況不規范的礦場進行整頓。
其實關於對礦場的整頓和處理,去年就開始了,尤其是在去年國內關閉交易所之後,相關監管機構也討論過關於礦場的存留問題,但結論是關閉礦場的理由並不充分,而且礦場並沒有引起更多的社會性問題,風險點並不明確,因此沒有做具體的安排。但各地方都是接到了「窗口指導」,就是當地的企業不能參與到數字貨幣挖礦當中。
2016年中國的發電量世界第一,而且發電總量佔到全球的25%,這情況下,如果按照常識,在中國挖礦電力確實是最充裕的,尤其是隨著中國經濟增速的下滑,本身被浪費掉的電力資源在增多。
電站的電是儲存不了的,但如果把電轉換成數字貨幣,就可以儲存,實際上如果把中國多餘的發電量,都能轉換成比特幣來保存,那應該是一種效率最高的生產經營方式。相當於用電在生產美元,是附加值最高的一種加工出口方式。
另外,如果按照歷史的發展,未來的電力,大部分可能要消耗在計算機上,這是我做出的一個判斷,我們這一代人是可以作見證的。人類日常的生活,對電的消耗佔比,會越來越低。人類未來要用數字化、區塊鏈化的方式解決各類問題,「礦場」只會增多,不會減少。尤其是隨著人工智慧、宇宙探索等領域的發展,對算力的要求,將會呈現指數級增長。
電力僅僅是一種能量,就像一個人,真正消耗能量最大的地方,不是四肢,而是大腦,人腦就是一台24小時工作的機器,一個愛思考的人,其大腦每天要消耗掉肝臟儲存血糖的75%,而耗氧量佔全身耗氧量的20%,大腦思考得越多,其神經元需要的葡萄糖就越多。
兩百年前電燈發明的時候,人們以為電的最好的用途就是把燈泡點亮。未來電用在什麼地方最有效,應該是市場說了算。
電這個東西,誰也看不見,到現在,很多人也很難理解其存在的奧秘,但電改變了世界。很多虛擬的東西,其影響力往往比實體的東西要大,「數字資產」對中國及世界到底意味著什麼,我覺得很多人,包括政府層面,也很難在此時搞清楚。我們需要反思的是,除了四大發明,電、電燈、電話、電腦、數字貨幣等等,正在推動人類大步向前的東西,有幾個是中國發明的?
當一個現象出現的時候,一定要研究背後的大背景和大邏輯,未來的競爭,可以說是軍事的競爭、經濟發展的競爭、金融的競爭,但也可以說,是思想和算力的競爭。關閉礦場容易,阻止趨勢比較難。
Ⅳ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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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Ⅵ 為什麼不挖比特幣BTC而挖以特幣VTC的原因
為什麼不挖比特幣BTC而挖以特幣VTC的原因?現在國外大型礦場很多已經分出三分之一的算力去挖以特幣,這是什麼原因導致?
我來分析一下:
1:比特幣在中國遭遇攔腰折斷,價格大跌這是全球礦池都始料未及的。
2:相對於現在比特幣挖礦成本,完全靠廉價的電費來賺錢。
3:比特幣恆定只有2100萬個,前期已經被挖出了大部分,導致後面的沒有被挖出的比特幣很難挖,競爭太大很多小型礦場表示是在虧損狀態。
而為什麼會導致很多知名礦場倒向以特幣?
首先以比特是比特幣的優化升級版,數量恆定在1億個,前期挖掘非常好挖不像比特幣成本太高性價比降低了,以特幣用於對比特幣的補充是恰如其分,比特幣用於大額支付,以特幣用於小額支付。
Ⅶ 挖比特幣到底違不違法
挖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比特幣是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Ⅷ 內蒙古暫停所有比特幣挖礦項目,這是為什麼
所謂的這個“挖礦”,聽上去有些不雅,實際它就是一個所謂的這個分布式資料庫的一個伺服器。
未來隨著國際貿易額的不斷攀升,隨著互聯網平台經濟的繼續發展,那整個國際社會,尤其我們互聯網平台上的網友,對於互聯網貨幣的需求,應該說是呼之欲出,急不可待。
當然具體最終我們諸多互聯網貨幣,最終哪一款會成為我們國際貿易、互聯網平台當中的主流結算貨幣。這個問題我們目前還看不到明朗答案。
還因為涉及到地方的一個大規模電力消耗,所以在流行低碳經濟的今天,在政府與企業經常需要被考核碳排放的今天,前景目前尚不明朗的比特幣賬目打包業務,遭到這樣的一種對待,也就不那麼顯得讓人驚訝了。
另外我們還要注意到,就是互聯網貨幣,它對各國央行,實際上構成一個強大的威脅。表現出一個完全要取而代之的這樣一個趨勢。所以呢,也有可能就是說我們地方政府、地方的監管部門,有可能接到了比如說來自央行系統的相關指令,指令要去關閉互聯網貨幣的業務。
Ⅸ 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這個項目真的不靠譜嗎
近日,一則“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這個挖礦的項目真的不靠譜嗎?我來談談我的看法。第一,我認為是靠譜的,因為從事實的角度的看,確實有很多的挖礦企業是依靠挖礦賺到了很多的錢。所以能夠賺錢的東西,你說他不靠譜也不合適。第二,不靠譜,為何說不靠譜呢?因為隨著國家開始對虛擬貨幣進行打壓,防止虛擬貨幣損害國民財富,國內是不允許開設挖礦企業了。那麼再去搞這個項目被查了就完了。總結起來講呢,之前的情況,你去挖是能夠賺錢的項目。但是呢,現在隨著國家開始打壓,就不再是安全的項目了。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靠譜首先說靠譜是因為,在之前,人們去挖礦基本上都是能夠賺錢的。而一個能夠讓你持續的賺錢的項目,你說他不靠譜那也是不太合適的。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