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級法院比特幣
Ⅰ 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同級嗎
鹽城市人民檢察院的鹽城市中級法院是同級,只不過二者分屬兩個機關,前者是檢察機關,後者是審判機關。
Ⅱ 蘭新民最新消息
2020年5月6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蘭新民獲刑八年六個月並處三百萬罰金。
2019年12月24日,原審法院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蘭新民等五名被告人八年半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百萬元到十萬元不等;以窩藏罪,分別判處高某龍、王某娟緩刑二年的有期徒刑。
原審宣判後,蘭新民、李某康、羅某、沈某、任某傑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5月6日,「亞元文旅資產」特大網路傳銷案在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二審認定,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鹽城中級法院比特幣擴展閱讀
2017年1月,蘭新民在網路上設立了亞元交易平台,伺服器在阿里雲,組建傳銷組織。2017年12月份,亞元交易平台改名為文旅資產現貨交易平台,該平台以互聯網為載體進行傳播,在無實際經營活動的情況下,以發行亞元(文旅資產)為名。
要求參加者通過上線的推薦繳納一定的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取得該平台會員賬號。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線層級,按照個人業績的多少分為普通會員、股東會員、鄉鎮分公司、縣分公司、市分公司、省分公司六個等級,並設置動態收益和靜態收益的獎金。
以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費金額作為返利依據。蘭新民創建亞元交易平台(文旅資產現貨交易平台),負責亞元傳銷組織的全面工作,成立移動雲信(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惠民谷公司、廣西亞元公司等分公司宣傳推廣亞元(文旅資產),並組織召開宣傳會議宣傳推廣亞元。
Ⅲ 比特幣挖礦,那吉比特是做什麼的
回答內容:
江蘇省鹽城市公檢法是一家,把吉比特雷太國案件非要往非法傳銷上定罪,只想著沒收我們的押金充公,不顧及老百姓死活!
第一,押金,不是租金也不是投資,第二收益是按實際產出後扣除租金和電費有結余才發放,不是固定收益,有時沒有收益的,是按產量分配,第三,公司規定掃碼才可以租賃機器,所以我們都找人掃碼的,還有因為公司規定一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五個賬戶,所以我們同一個人有幾個幾十個甚至幾百個賬號,後台看到的框架很多實際是同一個人,我們可以為自己舉證是同一個人,第四,參與吉比特租賃我們不需要交任何加盟費入會費,只需要繳納押金(公司老闆都承諾租期到了百分百退還)但不保證收益!押金確保退還的,第五,我們考察了解了吉比特是真實挖礦而押金確保退還又不收入會費。
第六,租租十台比特幣礦機需要0.3個比特幣押金,之前是按照螞蟻s9換算的,後來老闆的礦機更新換代以後,租十台礦機只相當於租1.5台螞蟻S17,跟警方說的礦機數量不符是有理解誤差的。
我們是因為實體才敢放心大膽拿出身家性命來租賃礦機(目前聽說公檢核查數量不符,我們知道的老闆在減半後賣掉了很多礦機)目前租期到了沒人來退押金導致我們無辜的租賃者負債累累甚至妻離子散,我們也堅信法律的公正,不管老闆犯什麼罪,我們是租賃方,是押金不是投資。即使沒有完全了解吉比特真實情況那我們也是被騙受害者,所以希望公檢法能為我們受害者做主,監督要求犯罪者退還我們押金!而不是只想著充公,立功!
Ⅳ 火幣網是不是騙局
北京火幣天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火幣網一般指北京火幣天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市數字貨幣交易公司
北京火幣天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數字貨幣交易的公司,由李林於2013年5月1日在北京市創立。 2014年4月4日,火幣網獲得華爾街頂級風險投資機構紅杉資本A輪數千萬人民幣投資。同年8月5日,火幣網並購比特幣錢包「快錢包」和比特幣區塊查詢網站QuKuai.com。
中文名稱
北京火幣天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Huobi Technology Co.,Ltd.
總部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西二旗中路良盛大廈
經營范圍
數字貨幣交易
創始人
李林
總交易額
20000億元(截止2016年)
權威資料全部
法定代表
李林
經營狀態
在業
注冊資本
1000萬人民幣
注冊時間
2013-12-18
注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安寧庄路11號29B樓一層部分、3-7層北京天信亮酒店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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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火幣網致力於打造安全的比特幣交易平台,團隊擁有多年金融風控經驗。核心成員畢業於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等國內名校,來自高盛、網路、甲骨文、騰訊、阿里巴巴等國內互聯網及金融企業。
2015年4月,火幣網成立火幣區塊鏈研究中心,與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原央行研究生院)互聯網金融實驗室成立「數字資產研究課題」[1]。2016年7月,火幣網聯合五道口金融學院互聯網金融實驗室、新浪科技發布了《2014-2016全球比特幣發展研究報告》[2]。同月,火幣區塊鏈研究中心聯合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了書籍《區塊鏈:定義未來金融與經濟新格局》[3]。
產品介紹
火幣交易閃電手:一款為交易員量身定做的短線交易工具。提供20檔盤口每秒250筆實時成交記錄,0延時的閃電交易,支持交易窗口與行情窗口分屏顯示,用戶可進行行情圖表分析。
火幣APP:比特幣行業功能全面的一款APP。一款提供注冊、充值、交易、提現、資訊一體化服務的比特幣交易APP。此款APP具有價格提醒功能。
組織架構
李林
創始人、董事長
李林先生是火幣的創始人、董事長,全球數字貨幣交易領域的推動者。自創建火幣以來,他帶領團隊將火幣發展成為了全球領先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至2016年末累計交易額20000億元人民幣。在創辦火幣之前,李林先生曾就職於Oracle亞洲研究中心並擔任研發工程師;2009年創立基於MSN的社交產品友易網;2010年創立國內第二大獨立團購搜索人人折。李林先生帶領團隊屢次打破行業紀錄,具有豐富的互聯網金融創業及團隊管理經驗。
杜均
聯合創始人、董事
杜均先生是火幣的聯合創始人、董事,全球知名的數字資產投資和管理人。在創建火幣之前,杜均先生曾就職於知名社區軟體公司康盛創想,先後擔任市場主管、運營主管及產品經理;騰訊收購康盛創想後,他成為旗下核心產品Discuz!產品負責人,主導Discuz!X系列及應用中心的產品設計工作。杜均先生在市場營銷、運營、創意等領域均有傑出表現。
Ⅳ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Ⅵ 零知兌數字貨幣最高多少錢最高價
虛擬貨幣排行榜
數字貨幣排名情況可以根據多個緯度衡量,比如最常見的是市值,技術能力,和落地成都,還有通過24小時漲跌幅,24小時成交額榜單,24小時換手率等。為了數據准確性,我們以市值榜單來為大家羅列下虛擬貨幣的排名。
我們先那一組數據來看看工信部是怎麼衡量數字貨幣的價值的: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正式公布了首期全球公有鏈技術評估指數及排名,ETH以129.4的總指數排名第一,而BTC僅排在第十三位。
而且這次的排名方式,是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不提加密貨幣,只是說公有鏈,首批評估對象名單分別為:比特幣、以太坊、 瑞波幣、萊特幣、比特幣現金、卡爾達諾、恆星幣、NEO、埃歐塔、門羅幣、達世幣、新經幣、以太坊經典、量子鏈、納諾、應用鏈、大零幣、Verge、Stratis、雲儲幣、斯蒂姆幣、比特股、位元組幣、波幣、Decred、超級現金hcash、科莫多幣、ARK。該榜單前十名分別為:ETH、STEEM、LSK、NEO、KMD、XLM、ADA、IOTA、XMR、STRAT。
如果按照市值排名的話,結果會有更大得不一樣:以下數據以幣牛牛App取值,市值價格謹代表撰稿時的
第一名:比特幣(BTC)
現價:26428元,市值:4600.18億人民幣,發行總量2100萬,流通量1740.6萬,流通市值4602.07億,發行時間2009.01.03
第二名:瑞波幣(XRP)
現價:2.36元,市值:951.92億人民幣,發行總量1000億,流通量:403.27億,流通市值:951.81億,發行時間:2011.04.18
第三名:以太坊(ETH)
現價:734元,市值761.36億人民幣,發行總量1.04億,流通量:1.04億,流通市值:761.36億,發行時間:2014.07.24
第四名:恆星幣(XLM)
現價:0.98元,市值:188.34億,發行總量:1045.23億,流通量:191.55億。流通市值:188.43元。發行時間:2014.08.01
第五名:比特現金(BCH)
市值:1377.000億人民幣幣種價格:8101.75人民幣,貨幣總量:2100萬比特幣現金發布於2017年8月1日,由部分比特幣開發者共同創造,屬於新版比特幣。2015年到2017年,比特幣價格漲勢迅猛,不同派系為爭奪更多計算機網路資源,競爭異常激烈,其中一陣營為了脫出競爭環境,另創版本,重建區塊鏈幣種。比特幣現金修改了比特幣的代碼,將區塊大小提升至8M,採用二層網路,減少了比特幣網路工作量,在不破壞比特幣區塊鏈原有結構和安全性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提升了比特幣網路的效率。
幣牛牛融合OKEx和火幣網兩大交易所,共享交易深度,還可以享受零手續費資金劃轉的待遇,只需要下載一個App可以在雙端進行互通交易,同時幣牛牛也是一款不錯的行情軟體工具,可以幫助炒幣者掌握最新幣價動態和大戶持倉情況。
Ⅶ 江蘇鹽城比特幣案件委託那個機構出售
摘要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第二條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Ⅷ 鹽城查獲比特幣後怎麼處理
被查獲的數字貨幣將依法處理,所得收益將被沒收,上繳國庫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Ⅸ 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比特幣騙局為何屢禁不止
案件原委:2019 年初,江蘇鹽城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陳某等人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台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線索後,立即成立專案組。同年 6 月,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加強警務執法合作,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2020 年 3 月,涉嫌傳銷犯罪的 82 名骨幹成員被全部抓獲。
為何總有人上當?
除了傳銷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迷惑性不斷增強這些原因導致的有人上當以外,還和人的本性離不開。
人都是貪婪的、趨利的,正是這種看起來“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過於吸引人,才導致不斷有人跳進坑裡。
Ⅹ 比特幣是啥,它是如何產生的收益的呢
比特幣其實是由p2p批軟體產生出來的電子幣數據幣,它是屬於一種網路虛擬資產。所以比特幣也叫做比特金,它是由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演算法產生的,這一個規則是不受任何人或者組織干擾的。任何人也可以去下載並且運行或者是參與製造比特幣,比特幣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它是不可能被偽造。可以通過投入時間和金錢在比特幣市場上賺錢。
付出時間主要是在網站上面完成一些小任務,而且可以每隔幾分鍾去訪問這些網站,那麼就會獲取少量的比特幣。所以這個是有時間的話是可以去這樣做的。如果想要賺多一點的話,那應該就是前期投入金錢,比特幣也有專門的賭場的,所以這個可以靠運氣去賺得更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