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和電子貨幣的相同點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可以全球流通、總量固定,沒有發行的主體。
目前,我國沒有法定的電子貨幣。QQ幣是一種游戲幣,幣值固定,由騰訊發布。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系統,是一種支付手段。他們都有運行的主體。法定貨幣由央行發行,由國家作為信用背書。
山寨幣則是借鑒比特幣,在比特幣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擴展。用戶群體無法和比特幣相提並論。社區許多人的共識是一些設計精良的山寨幣會成為比特幣的一種補充,而比特幣會成為法定貨幣的一種補充,多一種選擇。
Ⅱ 比特幣是不是電子貨幣
是電子貨比,(比特幣)是一種人為設計的電子貨幣,它不需要現實社會中中央銀行或者第三方機構發行,也不需要藉由特定網路進行清算。它增長穩定,沒有機構能夠濫發這一貨幣,所以也沒有通貨膨脹的憂慮。隨著獲取難度的不斷增加,比特幣的價值也隨之一路飆升。
Ⅲ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3)比特幣和電子貨幣的相同點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Ⅳ 比特幣是電子貨幣嗎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比特幣也用於稱bitcoin,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賴於特定的中央發行機構,使用遍布整個P2P網路節點的分布式資料庫來記錄貨幣的交易,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1]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周三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2]
Ⅳ 比特幣與數字貨幣有什麼關系
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數字貨幣中的虛擬貨幣,還有很多像比特幣一樣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比如萊特幣、PPcoin等,購買比特幣之類的虛擬貨幣需要到歐易網站這樣的正規交易平台,到賬速度快,安全有保障。
Ⅵ 求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異同
一、定義不同:
1.電子貨幣:
是指通過電子化方式支付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
二、特點不同:
1.電子貨幣:
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集金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2.數字貨幣:
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三、相同點:
電子貨幣和數字貨幣的流通方式均為雙向流通。
(6)比特幣和電子貨幣的相同點擴展閱讀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
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裡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裡的貨幣。商家將其手裡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裡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
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
Ⅶ 比特幣,游戲幣與電子貨幣的異同點
從廣義上來說,都是電子貨幣,比特幣可用范圍廣很多,可以認為全球通用,只是價值很不穩定,目前只能作為炒作工具。游戲幣范圍太小,僅針對特定游戲使用的道具,不具有炒作價值。
Ⅷ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紙幣的數字化,是有中央發行,而比特幣是完全去中心化的。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全稱「數字貨幣電子支付」)這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將替代 M0(人民幣流通量),與紙幣的屬性功能完全一樣,任何中國機構和個人均不能拒絕接收 DCEP。同時 DCEP 採取「雙離線支付」,交易雙方均離線,即便是在沒有信號的地下商場,交易也可以發生。
首先,DCEP 和比特幣的屬性不同。DCEP 是實打實的法定貨幣,只不過藉助了區塊鏈以數字形式呈現。比特幣是一種商品或是另類資產,通縮性註定了比特幣不適合作為貨幣,並且目前為止比特幣的支付功能也比較有限,更為廣泛的應用場景是價值儲藏(數字黃金)和投機。
屬性的不同決定了 DCEP 和比特幣在幣值、發行、結算、隱私保護等方面的差異。DCEP 由中國央行發行結算,具備穩定性和法償性,而比特幣不由任何央行或機構發行,由演算法按特定挖礦規則產生,全球大部分地區也不認可比特幣,不得隨意使用比特幣兌換外匯,且價格波動劇烈。
(8)比特幣和電子貨幣的相同點擴展閱讀: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用於購買互聯網上的虛擬物品。
比特幣最初的概念是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人人都可以參與,由所有用戶控制,不屬於任何國家政府。
比特幣還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這同樣確保了貨幣的所有權與流通的交易性。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總數量被永久的限制在2100萬個。
Ⅸ 比較u幣和比特幣的優劣
一、從互聯網特性上分析,U幣和比特幣有很多相同點:
1)都是互聯網電子貨幣。
2)都是網路信用貨幣。
3)都具有預防通貨膨脹的功能。
4)都具有金融投資特性。
5)都是不分國界,在全球商業中可進行流通的貨幣。
6)通過互聯網上的商業交易累積,不斷升值的電子貨幣。
二、U幣與比特幣的不同及優勢。
1.U幣是一個不受 SAM 事件等影響的虛擬貨幣,主控制是在U粉手上。
2.價格是由U粉市場的供求來決定,有一定的透明度。
3.U幣不會掌握在少部分人手上,自由流通。而且限量發行
4.對接O2O,完善整個U幣電子商務生態圈,企業或個人皆可參與流通,目前已經可以購置房產,汽車等生活商品。
5.實名制擁有。
6.以共贏創富的互聯網商業模式、平台及體系發布的貨幣。
7.已有3家國際級金融機構作為U幣發行儲備銀行及監管單位。
8.走入國際市場,沒有貨幣兌換問題。可馬上對接國際業務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