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能不能作為貨幣流通
㈠ 比特幣合法嗎買賣比特幣會坐牢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㈡ 比特幣會成為未來信息社會中的熱門投資方向甚至是流通貨幣嗎
金融顧問公司deVere發布過一項針對千禧一代的調查,調查顯示,接受調查的700名千禧一代的投資者中,有2/3的人表示,如果投資的話,會更傾向於比特幣。
另外據新聞報道,瑞典可能會成為全球首個無現金國家。
因此未來數字貨幣或會成為主流。
但是比特幣會不會成為流通貨幣,至少目前還不是貨幣!成為貨幣,是有條件的。
第一,貨幣最大的特徵就是流通性,目前比特幣的流動性在逐漸枯竭
所有能在市場上被交易者選為交易標的的產品,其中的核心要點是必須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反之可能出現建倉或者平掉頭寸的時候付出過多的沖擊成本的問題,更有可能出現極端情況下流動性不足被其他用戶搶跑時的悶殺情況。
而已目前比特幣的流動性來看,不符合貨幣的標准。
第二,貨幣具備穩定性,但目前比特幣依然不具備這個標准
上圖是今年比特幣的走勢圖,可以看到,在3月比特幣達到一個地點,跌至四千多,但是在最近卻接近20000美元關口,如果比特幣是一種貨幣,這么大的波動率,對經濟發展是不利的。因此比特幣可以作為投資產品,但是不能成為貨幣。
㈢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代幣票券的定義雖然沒有明確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法律前景也面臨不確定性。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雖然比特幣存在很大的風險,但應用廣泛,發展多年,技術也在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將其消滅。並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發分子的喜愛,法律是底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萬不能越線。
㈣ 中國對比特幣的規定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㈤ 虛擬貨幣火熱的時代,比特幣是否應該成為合法貨幣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非常多新的事物,比如說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火熱的時代,比特幣是否應該成為合法貨幣呢?我認為肯定不是的,因為一方面比特幣沒有國家作為背景,另一方面比特幣也是沒有真正的有實力的人保護的,所以比較幣具有危險性,而且容易導致破產,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比特幣如果成為合法貨幣,會有巨大的金融風險。
如果比特幣成為合法的貨幣,首先比特幣是一個虛擬的資產,價值忽高忽低,很容易導致一部分人破產,而且一旦價值出現巨大的落差,比如說原來價值幾千元一枚,現在只值幾塊錢一枚,這樣一來就會產生巨大的金融風險,甚至導致金融危機,所以比特幣絕對不可能成為合法貨幣。
總而言之,我認為雖然虛擬貨幣比較火熱,但是比特幣不應該成為合法貨幣,因為一方面比特幣只是一個虛擬的貨幣,並沒有真正的價值,容易導致很多人破產,而且容易存在巨大的金融風險。
㈥ 比特幣違法嗎
我國法律沒有說比特幣是否合法,但卻禁止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的流通使用。比特幣,又叫比特金,是一種虛擬貨幣,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第一條: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㈦ 你認為比特幣會成為未來信息社會中的流通貨幣嗎
我認為比特幣不會成為未來信息社會中的流通貨幣。
因為即使網民願意使用,央行也不會同意虛擬貨幣的流通的。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㈧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
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非准貨幣現在有一種說法,認為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准貨幣。
准貨幣是一種以貨幣計值,雖不能直接用於流通但可以隨時轉換成通貨的資產,主要由銀行定期存款、儲蓄存款以及各種短期信用流通工具等構成。顯然,比特幣不符合上述定義。
目前比特幣在我國不能用來購物是行政命令禁止的結果,並不是由其本身的性質導致的,如果不考慮行政命令的限制,比特幣天然是可以用於流通的,因此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不是准貨幣。
先放下通縮不利於經濟增長這一假設是否正確不說,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各國貨幣雖然不再與黃金掛鉤,但黃金仍然作為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被廣泛接受。因此,通縮性並不能否認比特幣作為貨幣的理由。況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比特幣實際上仍處於一個通脹階段,目前每年的通脹率為4%左右。相信100年後的經濟學家和金融家們能想出更好的方法來解決比特幣的通縮問題。
㈨ 比特幣是不是貨幣
比特幣不是貨幣,首先它不是國家發行的,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比特幣數量稀少,無法滿足貨幣的流通和交易職能。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網民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特幣還是一種交換工具,更是一種證券化的產品。
什麼是比特幣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交易方式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㈩ 比特幣國家承認嗎
法律分析:不承認,比特幣不具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國家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交易服務。
法律依據:《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