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比特幣盜竊案
1. 比特幣大盜越獄他是怎麼做到的
近日,冰島當局稱,一名涉嫌盜竊價值300萬美元比特幣挖礦設備的策劃人在冰島監獄越獄了。
據悉,這名嫌疑人名為辛德里·索爾·斯特凡松,17日清晨從冰島南部農村地區的松恩監獄翻窗逃跑。他10天前被警方轉移到這所「開放式」監獄。那裡幾乎不設防,沒有圍牆,戒備等級最低,在押人員可以打電話,還可以上網。
報道稱,這名逃犯2月2日因為涉嫌盜取電腦被捕,一同被捕的還有10人,當時冰島警方說,這些盜取的電腦價值約2億冰島克朗(約合200萬美元)。被盜的電腦經過專門的程序編制,用於挖掘比特幣。警方至今沒有找到這些電腦的下落。涉案金額之大,是冰島歷史上刑事案件中前所未有的。
「他有同夥,」冰島警方主管貢納爾·施拉姆說,「我們確定。」
冰島國家廣播局報道,警方已請瑞典方面和其他歐洲國家幫助捉拿。
瑞典警方發言人說,尚未實施抓捕,冰島同行已經通報情況,發布國際通緝令。
冰島警方今年2月逮捕斯特凡松等11人,指控他們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偷竊大約600台用於挖掘加密電子貨幣「比特幣」的電腦。這批電腦總價值大約2億冰島克朗(約合200萬美元),創冰島刑事案件金額記錄。冰島媒體稱之為「比特幣大劫案」。
斯特凡松越獄前,共有22人被捕,但失竊電腦仍不知去向。
2. 盜公司比特幣的員工被抓了嗎
北京市海淀區某互聯網科技公司員工仲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使用管理員許可權插入代碼以修改公司伺服器內應用程序的方式,盜取該公司100個比特幣。3月24日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犯罪嫌疑人仲某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3. 比特幣案件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這個當然是民事案件了。這個和形式案件的關系不大。比特幣經濟犯罪案例比較多。比特幣傳銷騙局更是多如牛毛。之前爆出的GBL比特幣圈錢跑路案。最近,國內的比特幣存錢罐幣被盜,導致網站關閉,欠了用戶一大筆錢,但是至今未還。這都屬於經濟犯罪,民不告官不究。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4. 盜竊比特幣,犯法嗎公安局管不管抓不抓得住。
盜比特幣當然是違法的了,公安局完全可以抓你。利用比特幣進行詐騙的案子被抓的也不少了。在我國央行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央行行長周小川則表示,比特幣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就像郵票一樣。現在,你感覺盜取比特幣是不是違法的呢?
5. 盜竊比特幣犯罪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作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是有其現金價值的,屬於他人的合法財產,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嫌疑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有非常多的人想著通過不法手段來賺取錢財,其實是非常的不值得提倡的,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嫌疑人也將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夠給每個人引發一個警醒,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這樣的話,那麼一定會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黑客技術再厲害依然還會留下非常多的熱點的,終究是肉體凡胎,離不開法律的制裁,也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好好做人,一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
7. 比特幣有什麼比較出名的被盜案國內的交易平台靠譜嗎
最近的比特幣被盜案是Bitfinex被盜,Bitfinex盜竊案是自2014年日本臭名昭著的Mt.Go事件丟失744,408BTC(價值3.5億美元)之後,最嚴重的比特幣丟失案件,當年的事件致使Mt.Gox最終倒閉。國內的交易平台都還沒有類似大的事故,我在火幣玩了兩年多了,都沒有出過什麼問題。
8. 男子比特幣"挖礦"為何被刑拘
據報道,今年4月,含山縣供電公司在線路巡查時發現,含山縣林頭鎮一段高壓線路線損突然升高,超過正常值近10倍,經過逐段排查,線損位置最終指向林頭鎮一個廢棄的廠房。
據報道,經電力部門核查,馬某一個多月瘋狂竊電近15萬千瓦時。馬某因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9. 網傳比特幣被盜是真的嗎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近年來經過炒作,價格不斷暴漲。近日,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經過3個多月的偵查,成功破獲了全國首例比特幣盜竊案。
今年7月27日,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接到轄區居民武某報警,稱自己放在網路錢包里價值340多萬元的比特幣丟失。武某是一名職業投資人,從2016年開始做比特幣投資。2017年年初,他被拉進一個比特幣投資者的微信群。
受害人武某:說到最後,他說他也有責任,雖然說我的幣丟了是他教我的,他也是出於好心,說賠償我10(比特)幣,說只能是擔負他責任的那一部分。後來他用支付寶真的給我轉錢了。如果跟他沒有關系,他怎麼會隨隨便便陪別人十幾萬,不是小數目。
破解盜取密碼軟體,警方抓獲嫌疑人
經過前期偵查,警方認定微信群主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8月9號,警方在上海將戴某控制。在戴某家中,民警找到了27張銀行卡和多台電腦。在其中一台電腦中,民警發現了一個與受害人武某使用的一模一樣的網路錢包軟體。
原來,戴某精通軟體編程,把下載的正版錢包軟體破解後,加入傳輸用戶名和密碼的程序盜取比特幣,一旦別人把比特幣存入電子錢包,他就會知道對方的賬戶名和密碼,並轉移電子錢包內的比特幣。他把盜取來到比特幣分散存在上百個網路錢包中,來回轉移,確認安全後在交易平台上低價賣出。通過這種方式,戴某已經作案三起,涉案2000多萬元。目前,警方已經查清戴某的賬戶並凍結,追回贓款200多萬元。
警方提示,比特幣是虛擬商品,在交易中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被追回。
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刑偵支隊重案大隊大隊長蘇海洲:比特幣交易平台咱們國家在2017年10月底之前,已經把三個平台都關閉了。國家目前只承認比特幣是虛擬商品,不承認它虛擬貨幣的身份。所以要想投資比特幣需謹慎。
10. 36億比特幣不翼而飛,這到底是何人所為偷盜之人又有何目的
據最新消息報道,36億比特幣不翼而飛,那麼這到底是何人所為呢。偷盜之人有何目的呢?自然,這肯定就是黑客所為,他們偷盜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大的利益和價值。所以對於這種行為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是這個可苦了這些投資者。對於他們的損失,那是巨大的,而且這東西,在法律上還定性不了金融產品,所以根本沒辦法立案調查,想想都是覺得非常的悲傷,莫名之間,竟然遇上這種情況。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也是時有發生的,對於我們來說,所以投資也要理性,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減少其中的風險,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
所以說,投資是一定有風險的,只有我們理性選擇,我們才能實現它真正的價值,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引起重視,這樣才能減少這其中的影響,和所存在的風險。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夠通過正確的投資,為自己創造更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