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比特幣是賭博
⑴ 好多人買比特幣實現財富自由了,我感覺打工失去了意義,怎麼辦
講一個我們大連的真實故事。大連有個哥們炒比特幣開始掙了好像是2000多萬沒收手。後來賠了,並且借了所有能借到的錢繼續炒。最後爆倉了,欠了幾百萬的外債。這個哥們和他媳婦一合計,帶著閨女一起自殺了。先把閨女殺了,然後倆人去跳跨海大橋。結果女的死了,男的被救了。簡直人間悲劇!!
比特幣本質是一個交易載體,跟四百年前荷蘭的鬱金香本質並無兩樣!比特幣交易(二級市場)的本質跟期貨交易是一樣的。裡面都是有莊家控盤的,如果沒有一定的交易經驗貿然進場,只會成為莊家的炮灰。一般來說期貨市場里,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小散,生存空間在三個月到半年基本就爆倉了!所以如果你沒有一定的交易基礎,就不要貿然的進場交易比特幣了,也許最後跟荷蘭的鬱金香一樣,最終回歸一朵鮮花的價格。鬱金香的故事看似離譜,但是百年前人們的認知和今天的比特幣一樣瘋狂!也許百年以後的後人看今天炒比特幣的人也是同樣的不解吧!
多看看爆倉的人吧,別老盯著那中彩票的
哪是賭博,做杠桿的,一朝財富自由,一朝負債累累,不要羨慕,通過這個財富自由的,大部分最後還會負債累累,投機不是長久之計
你只看到了賊吃肉,沒看見賊挨打,所以覺得投機賺錢很容易。
多看看那些投機失敗的,家破人亡的,絕望跳樓的,億萬身價虧的一無所有的,你就會覺得還是打工好了。
打工賺錢確實不容易,但至少沒有風險沒有生命危險啊,這世上從來就沒有輕輕鬆鬆發大財的方法,當然偶爾的運氣是有的,但你怎麼確定你碰到的是運氣而不是陷阱呢?
我們看到的世界,往往是片面的,很多時候只看到了自己關心的一面,或者說好的一面,卻看不到背後的東西。
單純就財富而言,方向很多時候確實比努力更重要,運氣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但是在結果明了之前,誰也說不好哪個方向是最正確的,運氣更是無法左右。
是的,有人買比特幣實現財務自由了,我的同學裡面就有,在同學群里多次宣揚,但是選擇跟風的人寥寥無幾。
比特幣並不是法定貨幣,現在更是與非法集資掛鉤,銀行和支付機構在央行發話後已經開始切斷資金往來通道,內蒙古也開始清理礦場。不管在其他國家炒到何等高度,國內已經定性,如果繼續想辦法參與其中後果可想而知。
一將功成萬骨枯,比特幣也是如此。本身不具備價值的一段代碼,自然不會創造真正的財富,有人能賺到錢,無非是其他人願意用更高的價格買走,這就是一種擊鼓傳花的 游戲 。與極少數從中賺到錢的人相比,是數十倍數百倍用真金白銀購買,並被套牢其中的人。羨慕有人賺到錢的時候,更應該看到因投資比特幣虧損數萬數十萬的人。
就以這兩天的表現為例,比特幣價格一夜之間暴跌近30%至31000美元,市值較其高峰蒸發了超過5000億美元,更有52萬人爆倉,金額高達430億,人均虧損超8萬。
買比特幣,形同參與賭博,即使短時間賬面浮盈,看起來賺到錢了,沒把錢轉到自己銀行卡上時都是虛的。
做人還是要踏實一些,不要把希望寄託在賭上,有人運氣好在低點時買入,最後賣了個好價錢,但是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這種運氣,參與進去就是被收割的韭菜。打工是有意義的,是生存的必需,可以鍛煉能力,積累資源,人脈和閱歷達到一定程度時可以有更多選擇。如果去盲目投機炒作,甚至借錢投資,最後不僅容易被套牢,還有可能虧光本金,背負上債務,甚至影響徵信。
看了下樓主的問題來自上個月,恰好是幣圈風光無限的時候,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價格暴漲,有些大佬喊單帶貨,連帶著其他的山寨幣應聲而漲,狗狗幣貓貓幣烏龜幣……動物園一樣的熱鬧。有些買的早的人用幾千元實現了財富自由,目前身價上億的新聞層出不窮,我承認之前很多人在比特幣、以太坊,包括山寨幣中盈利暴富的現象,我也相信沒有幾個人能從最初比特幣是垃圾幣的時候一直持有到現在,估計漲了幾倍就賣了的是大多數人,我身邊有人把比特幣拿去換了QQ幣。
隨著比特幣的上漲,很多人加入炒幣大軍,想在裡面分一杯羹,追漲殺跌。你有沒有考慮過是不是有人在帶節奏?說這些話的人是不是勾引你去投入金錢,是不是挖的陷阱,是不是想收割韭菜的節奏?比如狗狗幣,先被馬斯卡帶了一大波節奏,然後又被收割了一大波?然後不知道從哪裡來的shib由冒出來,這種垃圾幣就是被帶節奏的那段時間火爆一下,之後就會陷入長久的低迷甚至退出交易市場。好在這些垃圾幣便宜,買個幾百幾千玩玩就算了,大家花小錢體驗下過山車的感覺,或者說參與一下的樂趣,無傷大雅。但是比特幣不一樣,它的市場價格已經被爆炒,從當初的6萬美元跌倒3萬多美元,它去中心化的理念就和各個國家、政府背道而馳,投機、洗錢、黑市、詐騙……現在很多國家政府已經出手打壓比特幣,比特幣的風光可能成為 歷史 ,至少目前來說未來不明朗,很多人想抄底每次都接在半山腰,虛擬幣的暴漲暴跌沒有底線,多種力量的混戰,我等屁民看看熱鬧就好,參與進去可能灰飛煙滅。
打工雖然收入不高,但是能養活自己,這個月的錢用了,知道下個月又要發,心裡不慌,靠勞動掙錢穩當。你可以在業余時間通過各種方式提高自己,比如學習深造,用自己的特長掙錢……日子是慢慢過的,不能一下吃成一個大胖子,慢慢滾雪球,我相信你會成功的,加油!
這種羨慕是沒有意義的,比如羨慕賭博獲得財務自由,羨慕中獎獲得財務自由。
比特幣是違法行為
每說到比特幣交易是非法行為時,很多炒幣的都會反駁,說不允許交易並不代表違法。
然而,很多人是沒有理解非法的定義,網路給非法的定義是:違反法律或紀律的規定,或者處於法律或紀律沒有規定的范疇。
在昨天(2021.5.19)中國三大監管機構聯手「封殺」虛擬貨幣,禁止虛擬貨幣兌換成人民幣,給「非法」加上腳銬。
其實,在2017年監管層就對虛擬貨幣交易入手,原來的交易網站平台只能提供資訊,不能提供交易。但後來監管不是那麼嚴了,又提供相應的交易,但虛擬貨幣不能直接兌換成人民幣,即虛擬貨幣只能與虛擬貨幣進行兌換,或換成其他法幣。
所以,我們不必過於羨慕那些非法獲得收益的投資者,就如同賭博是非法行為,我們不要去羨慕賭博獲得財務自由的人。
比特幣交易完全是賭博行為
為什麼將賭博定義為非法行為?因為賭博他只消耗資源(主要是人力資源),而不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還給 社會 帶來負效益。比如羨慕那些通過賭博獲得財務自由,導致自身不想工作。
你羨慕炒比特幣獲得財務自由,不想工作,其實就是 社會 的負效益——比特幣就是一種賭博行為,從 社會 的角度來看,有害而無益。
虛擬貨幣有很多,而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的典型代表。然而,即使是虛擬貨幣的典型代表,其波動性也極大。與此同時,比特幣做多也可做空,甚至還提供比特幣期貨合約,風險極大。
比如最近,比特幣從最高點到最低點已經跌了50%用余,這其中有多少人是爆倉的呢?數不勝數。你怎麼不去看看那些爆倉的人呢?因為爆倉的人不得勢,被隱藏了,誰會吹牛自己虧了多少呢?
很多時候我們得到的信息都不是完整的,特別是智能推送的演算法下,自己所看到的都是自己想看到的,否則它就不會推送給你——這種推送會加劇我們獲得信息的極端性,不利於對事物更全面的判斷。
比特幣交易的背後是資源的消耗
有價值的是區塊鏈技術,而不是比特幣。比特幣價格的上漲只會帶來資源的消耗,並不會帶來經濟增長。
比特幣交易的背後是法幣的交易,比如比特幣價格上漲到6萬美元,它其實就是賦予虛擬角色於6萬美元的價格,是法幣與法幣的交易——有人以6萬美元買入,就有人以6萬美元賣出。
然而比特幣的機制非常奇葩,產出大約每4年減半。也就是說,在大約4年的階段中,每日產出的比特幣是固定的,比如目前是每10分鍾產出12.5個比特幣。
而比特幣產出的背後是資源的消耗,資源的消耗會隨著價格的上漲而增加,否則人們就不會去購買比特幣,而會通過挖礦的形式獲得比特幣。
也就是說,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一倍,它對資源的消耗也將成倍上漲。因為每10分鍾產出的比特幣是固定的,價格上漲會推動更多的人去挖礦,而挖礦的背後就是資源的消耗。
因此,只要挖礦資源消耗形成國家較嚴重的負擔,或給國家帶來較大的負效益(包括環境污染),在未來比特幣可能被各國都列為非法行為——比特幣價格的上漲是沒有經濟支撐的,都是人們的想像,而且這種想像是以資源消耗為前提,更像龐氏騙局。
在我看來,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有些人是含著金鑰匙來到這個世界的,而有些人就不那麼幸運了,雖然後天也是可以改變命運的,我們看到了一些草根逆襲的成功故事,但我們也看到了一些債務纏身的失敗者流落街頭的故事。
在成長的道路上,一些人喜歡安穩的打工生活,他們選擇哪些有五險一金比較穩定的職業,而另一些人富有冒險精神,選擇比較自由和挑戰性的職業,選擇創業、開店做生意等,其實都是為了過上好的生活 。
有時候我們也羨慕那些通過理財投資獲取財富的人,好像不用出力流汗、或者看人臉色的工作。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些老生常談的話題,根本不可能限制人們對金錢的渴望,更多的是想一夜暴富,成為人上人的優越感,事實上我們根本擺脫不了二、八定律,大部分人其實是不賺錢的,只有那些很少的幸運者才能成功逆襲。但這畢竟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人。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得不到法律認可的,我當初接觸的時候只有幾千元,曾最高漲到30多萬一枚,但暴漲暴跌是不穩定的、風險也非常大。
資本的逐利 游戲 讓人看不懂也令人更加恐懼,這種做莊賭博 游戲 我應該理解為旁氏騙局,不知道擊鼓傳花到最後,那個才是倒霉蛋和十足的傻瓜。
因此在我看來,不必羨慕在路上的比特幣玩家,也許是他們幸運成了人生贏家,但人最好還是腳踏實地的工作和奮斗,先賺下了人生第一桶金,譬如賺他一個億?
哈哈,開個玩笑啦。
可以在游刃有餘的經濟情況下,適當做些其他理財投資,譬如股票、基金、保險等,不要總望著那山比這高,沒有生活積累和經驗的投資,是很可能失敗的投資,任何投機行為都可能是賭博。
所以建議你現在還是不要胡思亂想了,有資本有頭腦的人多的是,但為什麼他們不羨慕、不投資比特幣或者狗狗幣呢?我是甲天下,希望能幫到大家!
要靠炒幣實現財富自由前提是必須加巨大的杠桿,否則很難以小博大,有大錢的人也不會玩杠桿,主要以大量囤積現貨並長期持有為主。一般比特幣的合約交易杠桿10倍算是超級小的,50到100倍杠桿的非常普遍。100倍杠桿什麼概念,如果滿倉,只要比特幣向你不利的方向動1%你就會爆倉清零。即便不滿倉,但是比特幣一天內波動10%是常有的事情,因此如果不控制杠桿爆倉是極其大概率的事件,一旦爆倉你就沒有了繼續玩下去的能力。即便最後證明你的判斷是對的,你也沒法笑到最後。
比特幣合約交易是個很專業的東西,需要專業的導師帶你並且嚴格按照策略執行你才可能賺到一些錢但是也不是一夜暴富級別的,需要細水長流,但是長期來看,你的耐心絕對不會辜負你。
最後即便你選擇要做比特幣交易別把自己的身價全投上去,數字貨幣的未來有很大不確定性,你投的錢只能占你資產的一個合理的比例,而不是全部,並且你要做好這些錢全虧完的准備。即便你要炒幣,建議你同時繼續打工,打工其實是對自己的一種投資,你自己是你投資組合當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多一個投資多分散風險。
普通人,建議不要玩,就算玩了,你也掙不了錢。
知道比特幣跌幅百分之80左右。 歷史 無數次。
就是買了就問你能拿的住嗎,跌百分之80。
5年10年。
⑵ 玩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
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⑶ 炒比特幣違法嗎
炒比特幣違法,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第三條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⑷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比特幣不是旁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一種典型的金融騙術,拆東牆補西牆, 把新投資人的錢用於支付老投資者的利息和回報,製造出賺錢的假象來騙取更多投資者進入。
最早是義大利裔投機商人Charles Ponzi發明的,他一心想發財,最終發現最快的方法是通過金融。
Ponzi虛設了一家公司,承諾投資者在3個月內獲得回報,前期的投資者獲取了可觀的回報,環環相扣,短期內吸引了3萬人投資,持續了1年,人們才陸續清醒過來。
龐氏騙局總有一天會破滅,因為越往後,需要找的新投資者就越多。 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支撐整個體系運作後,必定面臨崩潰的局面。
許多金融騙局都由龐氏騙局演變而來,但是比特幣不是這樣。
首先比特幣去中心化,不受控制。 龐氏騙局投資者和資金都是由Ponzi管控的,但沒有任何一個銀行機構能夠發行比特幣,包括創始人中本聰也不可以,並且數量有限。
網上有許多虛擬幣號稱比特幣的變體,可這些幣都有人或機構管控,就成為了龐氏騙局和傳銷。
比特幣也不存在「拆東牆補西牆」之說,獲取比特幣就兩種方式 :挖礦或者購買。雖然是虛擬貨幣,也算是「擁有」了它。
比特幣存在爭議,這樣的產品具有較大的想像空間,很容易成為投機熱門。很像荷蘭的鬱金香熱,由於需求旺盛導致價格不合理上漲,最終泡沫破裂。
與之前「蒜你狠」、「郵票熱」本質上是相同的。
比特幣總數限制在2100萬個,很多人看中它的「貯藏價值」。但比特幣不像黃金,無論什麼時代都是可以保值增值的,本身具備價值。比特幣自身沒有價值。
比特幣還有一個特點是非法,它的匿名性可以縱容黑市交易、洗錢、在線博彩等行為,去中心化本質上即與政府對立。光憑這一點,比特幣就有著巨大的市場。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但放入投機市場就成為騙局。 比特幣目前的價格全靠炒,不可能變成合法的貨幣,因為它的去中心化嚴重危害國家。 美國僅僅承認比特幣是一種「金融工具」,不可能威脅到美元的地位。
比特幣未來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可以被復制,例如萊特幣。
現在比特幣暴漲,隨時面臨暴跌。
龐氏騙局這個詞隨著傳銷廣為人知,於是很多人看什麼都像是龐氏騙局,但是比特幣還真不是。龐氏騙局指的是金字塔式的傳銷,依賴於不斷進場的『新錢』來滿足體系內的老用戶的收益。龐氏騙局註定是不可持續的,因為一旦沒有新錢進來,整個體系就會倒塌。典型的傳銷正是如此,因為一旦發展不起來下線,那麼上線的收入就成了無根之水。
而比特幣呢,盡管比特幣本身是沒有內在價值的,人們持有它的目的就在於買賣,但是比特幣並不存在上下線的說法,更不會因為沒有新錢進入而崩盤(即便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持有比特幣,比特幣依然存在),所以比特幣在經濟學裡面的定義是『泡沫』而非龐氏騙局。
說到泡沫啊,很多人可能認為泡沫是一個貶義詞,其實不然。泡沫是一個經濟學上的中性詞彙,就是指市場價值大於其內在價值的商品。比如人民幣、歐元和英鎊這些都是長期持續存在、市場價值比較穩定的泡沫,因為人們持有人民幣和歐元肯定不是為了消費這張紙,而是要通過這張紙去交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人民幣、歐元、英鎊的背後,是有相應的中央銀行的信用來背書和支持的,所以法定貨幣的價值盡管是泡沫,但是是相對比較穩定的泡沫,而比特幣的背後沒有任何的機構的信用背書,更接近新發現的一種類似鑽石、黃金或者白銀這些稀有礦藏,所以價格波動比較劇烈也不足為奇了。
隨著更多的人知道和買賣比特幣,比特幣的價值波動最終會趨於穩定,但是泡沫和龐氏騙局是有本質區別的,就如同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梯若爾所說的,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只是純粹的泡沫。至於到底是多少,這個要由市場和人們的信念所共同決定。
先放結論: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但又不是一個騙局,並且絕對不是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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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一:
關於這個東西,觸動太多人的利益,我只能簡單說一下。
你們信也好,不信也罷,看過算數。
想要從我這里扣一個論文一樣1、2、3、4的某種長答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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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二:
利益相關:沒有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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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我打個比方,土星。
大家都知道土星一共有62顆衛星,然而古代的人類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有一天有一個人發明了一種在土星衛星上插旗的黑 科技 。通過一種演算法就能找到一顆沒有插旗的衛星,然後你一旦把旗插上去,這個衛星就是你的了。(作為非碼農,你們沒必要了解什麼是區塊鏈技術,也不需要知道這個插旗的黑 科技 是怎麼運轉的,只要知道這是一個黑 科技 就能理解了)
然後,這個時候人們就很容易發現兩條特性:
第一:土星的衛星始終是有限的。人類的 科技 不能生產衛星。也就是說,一旦所有的衛星上都插上旗幟以後,你永遠無法在衛星的主人不同意的前提下,找到一個插旗子的地方了。
第二:沒有任何人可以再建造第六十三個衛星。
所以,土星的衛星是絕對不可能通貨膨脹的。比特幣也是這樣。
經過發明插旗手段的人忽悠以後,人們也很快會發現:
第三: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力量,保證你插旗的合法性。只有黑 科技 保證了你無法在已經有旗幟的衛星上插旗。
第四:插完旗以後,你會發現,這個插旗的過程毫無意義。因為土星的衛星對人類來講就毫無價值。
所以,土星的衛星就是一個沒有任何人任和物做價值擔保,但是一個絕對為真的法則做所有權保證的標的物。比特幣也是這樣。
所以,綜上,比特比到底是什麼呢?就是可以插旗的土星衛星。
換而言之:這是一種天然的,不可再生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但是沒有任何實際價值的個人財產。
2.比特幣為什麼不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典型的拆東牆補西牆用新進資金來保證老人利益從而擴大投資詐騙資金的騙局。顯然比特幣不是的。比特幣是一種標的物(你可以理解成貨幣),比特幣更像一種債券,一種合約。
比特比的交易根本上就是你用貨幣購買一種標的物的交易,你是買到了東西的(土星衛星上插到旗幟)。雖然這個東西對你來說毫無實質作用……但這已經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了。
3. 比特幣為什麼是一個騙局
有幾個原因。
a. 比特幣並不是一個絕對抗通脹的標的物。
換一個演算法,我們還能發現很多其他種類的電子貨幣。比如c特幣,d特幣。
就好像你換個望遠鏡還能發現很多有衛星的行星,譬如地球,月球,木星,等等。
土星的衛星永遠只有63個,但是衛星可不會只有63個。隨著人類觀察手段的升級,人類知道的行星衛星會隨著人類能觀察到的行星數量,不斷增加。
比特比也是一樣。雖然比特比具有數量有上線的特性,但是架不住還有c特幣,d特幣啊。
所以,比特幣的抗通脹屬性,是有局限性的。這是一騙。
b. 任何主權國家都喜歡做匯率操縱國
這個就犯忌諱了,金融戰爭,貨幣 游戲 ,一個個都玩得不要太溜。世界政治經濟舞台上你方唱罷我登場,想通過匯率來搞點事情的時候,是絕對不希望看到一個難以通脹,不受所有國家政府控制的類似貨幣的東西的。當年的金本位,可以說就是所有有發行貨幣權力的阻止一起聯手做掉的。不然一旦出問題,大家都去換這種不受控制的貨幣,那政府就沒得玩了。
所以,比特幣是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反政府的。這是二騙。
c. 沒有任何人為比特幣做擔保。
我們知道,銀票是錢庄的信用貨幣,人民幣是中國的信用貨幣。美元是美國的信用貨幣。
用相等價值的黃金等其他實物做儲備,是名義上各大印鈔機構發行貨幣的基礎。
內在邏輯是這樣的:
我有1塊錢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能在我需要的時候,把1塊錢人民幣換成等價黃金。
但是比特幣不行,如果沒有人承認,那麼你無法把這種貨幣換成任何現實世界有價值的東西。因為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機構存儲過相印的黃金或者其他有價值的資源作為擔保。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本質上是無政府主義的,所以也不會有強大的政治勢力來給他做擔保。
所以,比特幣是一種無擔保貨幣。這是三騙。
4. 比特幣為什麼不是一個騙局
把3的原因反過來說,就行
a. 因為不可再生性。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在沒有c特幣,d特幣等其他被公眾認知道並且承認的「電子貨幣」之前,的確是不可再生的。在這種前提下,滿足絕對無法通脹的條件。是一個很好地,優質的,抗通脹貨幣。
而事實上,的確是很少再有其他種類的貨幣炒作到比特幣這個地步被廣泛使用來做某種用途的生意了。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b. 因為無政府主義
這種不受政府控制的東西,成為了一個非常牛逼,非常厲害的黑金市場。當黑市上第一個大佬開始接收比特幣開始,比特幣就開始可以在黑市上漸漸流通了。而如今為什麼日漸暴漲,就是因為在黑市裡,比特比已經是一種很普遍的交易手段了。你想要導彈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洗錢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資金出逃嗎?來點比特幣吧。
正是因為這種無政府主義的黑市,所以比特幣反而有了市場,有了流通,有了價值。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c. 比特幣的擔保是通過黑金市場實現的
很顯然,雖然沒有政府會給比特幣這種失控貨幣做擔保,但是黑大佬會啊。最早的時候比特幣非常便宜,這些黑大佬有實力對整個市場做出一定擔保的時候,就是為了今天……不但屯的貨幣有價值,還多出了一種完全超過政府控制范圍的資金流通渠道和市場,這種渠道和市場,是全球化資本家最喜歡的東西了。
而正因為這樣,比特幣反而有了擔保,因為所有全球化資本都不喜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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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比特幣是什麼,為什麼是騙局為什麼不是騙局,以及為什麼絕對不是騙局的故事。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在比特幣很便宜的時候,這是一個撞大運的 游戲 ,
在有黑金大佬開始集體用相對低的價格開始撞大運的時候,這個貨幣就開始流通了,
而流通以後,就不是騙局了。
我本人沒買的理由主要是:
1. 比特幣的不可再生性是不絕對的,會有c特幣和d特幣。
2. 比特幣的流通和價值是黑市來保證的,這有天然的反政府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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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買比特幣又告訴了大家一個道理:
懼怕風險不能成為土豪。
不懼怕風險雖然能成為土豪,但是大多數人都在成為土豪前被風險砸死了。
如果逆全球化的趨勢被阻止,資本大佬奮起反擊的話,那麼比特幣還會接著暴漲。
我敢說這樣的話,然而,你敢買嗎?我是不敢。
比特幣就是誰接盤誰傻的 擊鼓傳花 游戲 !
比特幣連日來價格不斷攀升,在短短一天內,比特幣的幣值突破 1.2 萬美元、1.3 萬美元……1.6萬美元(截至發稿最高突破2萬美元),在一個月內增長超過100%。作為期貨在美國GDAX等平台交易後,雖然出現了小幅度跳水(約1000美元),但依然維持在1.5-1.8萬美元左右。
筆者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有限的加密貨幣已經被比特幣從業者和既得利益者推向高高的懸崖,一不小心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比特幣價格超過價值
根據市場規律,市場上各種商品的價格雖然漲落不定,但價格的漲落總是環繞著一個中心來進行的。這個中心就是商品的價值,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雖然規律如此,但是 由於人是 社會 人,而非純粹的經濟人,在 歷史 上,這種客觀規律經常被打破。
「荷蘭鬱金香事件」被稱為史上第一個泡沫,現常用來與比特幣作比較
價格超過價值的最出名案例應該是17世紀的荷蘭鬱金香泡沫:當時的鬱金香球根引起了瘋狂的搶購,導致價格飆升(一株鬱金香球莖價格相當於阿姆斯特丹運河旁的一棟豪宅)。當泡沫破滅後,價格只剩下高峰期的百分之一。
雖然有人認為鬱金香泡沫是人類審美催生的投資熱,但不能否認它與英國的南海泡沫事件以及法國的密西西比公司並稱為近代歐洲三大泡沫事件,更不能否認它像極了如今的比特幣;或者,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比特幣是人類對加密貨幣的投資熱。但現在很明顯—— 比特幣的價格遠超過價值本身。
比特幣的 游戲 規則
網路上有這樣一個段子說出了比特幣 游戲 的可怕:你,一名華爾街交易員數年寒窗苦讀金融理論,10年每周工作100小時,沒時間陪家人,對今年10%的回報感到超級興奮;而一位比特幣玩家:讀點書,灌灌水,吃著牛排,就獲得了900%的回報。這(比特幣)在傳統經濟學眼中,無異於賭博
比特幣不同時間段總體上漲的價格趨勢
因此,有外媒評論 "比特幣是民粹主義時代一種基於信仰的金融資產。" 筆者同意這種觀點。
持續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與對網路的不信任感加劇,像極了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時,人們對美國經濟和美元的不信任。這時, 人們心理上需要從原有的金融體系過渡到一種看似更可靠的貨幣准則中。
40年前亨特兄弟選擇了白銀期貨,並以每盎司2.9美元的成本購買了3500萬盎司的白銀期貨,在最初的兩個月內將白銀價格炒到6.7美元,漲幅達到130%。今天,有人選擇了有Fintech加持的加密貨幣,一個月內比特幣價格漲幅超過100%,有過之而無不及。
亨特兄弟
從亨特兄弟最終破產來看,這種投機結果可能很恐怖。但是,像陷入白銀期貨投機 游戲 中的亨特兄弟一樣,面對巨額的利潤再瘋狂都不足為奇。在比特幣上周正式作為期貨上線後的第一天,比特幣期貨就三度熔斷,期貨交易平台由於請求訪問流量過大, 導致伺服器宕機,部分功能失效,可以看到如今比特幣的瘋狂,似乎不輸於當年的白銀期貨投機。
2期貨的零和 游戲
⑸ 比特幣投資手算賭博嗎
不知道你如何定義賭博?如果是從法律上講,投資比特幣並不算是賭博。投資比特幣跟投資股票、期貨等一樣,是合法的,而且比特幣現在的價格已經不再像前幾年一樣瘋狂了,炒的時候,注意風險就可以了。
⑹ 比特幣是投資還是賭博
聽說是賭博。要投好多錢進去。不建議你玩。有多餘的錢。放支付寶。安全點感覺是。所以。
⑺ 比特幣15分鍾爆倉8億,比特幣算不算一種賭博
比特幣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當然是一種賭博。因為我覺得比特幣就是一種虛擬的金融經濟,就是為了吸引我們現實生活中的股民參與進去,因為只有更多的人帶著自己的錢財湧入,這些資本企業家才能通過後台運作來賺取一定的收益。那麼這些錢怎麼來的,就是把現實生活中的股民的錢。對於我們來說是賭博,對於他們來說就是穩賺不賠的事業。
但是我覺得他就是一種賭博,現在還在市場中,可能有些人會賭輸賭贏,但是當你做到了最後一定會滿盤皆輸。到時候就會因為比特幣這種泡沫經濟的蕭條使得全球虛擬界都會收到影響。
⑻ 炒比特幣違法嗎
炒比特幣違法,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1、《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2、第三條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拓展資料:
1、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2、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3、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⑼ 比特幣是賭博嗎為什麼
比特幣並不是賭博。
目前Atari將在基於以太坊的虛擬世界中推出加密賭場
Atari是標志性的Pacman,Asteroids和Pong背後的游戲公司,將與Decentral Games合作開發一個加密貨幣賭場。
根據周一與CoinDesk共享的新聞稿,Atari賭場將建在「維加斯城」(Vegas City),這是位於以太坊的Decentraland的虛擬空間的游戲區,並將在最初的兩年租期內租賃。
在虛擬世界中,玩家在與數字世界或「元世」互動時居住在化身的身體中。作為Decentraland生態系統一部分的Decentral Games聲稱是第一個社區擁有的元節加密貨幣賭場。
根據該新聞稿,DG的代幣持有者也將能夠利用它們參與治理和與公司相關的決策。
「通過與Decentral Games合作,我們可以將Atari游戲體驗轉移到區塊鏈上,」 Atari首席執行官Frederic Chesnais在公告中說。
Decentraland得到了CoinDesk母公司Digital Currency Group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