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非犯
1. 如何避免比特幣用來犯罪
這種事情事很難避免的,首先它的特性本來就是有漏洞的,當初之所以退出這個幣,主要還是因為它的去中心化特性,不會受到任何機構的額監管,當然就有很多人會抓住這個漏洞,然後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上當受騙,時刻小心。
2.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2)比特幣非犯擴展閱讀:
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3. 比特幣真實嗎是不是合法的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
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
(3)比特幣非犯擴展閱讀:
比特幣中國稱,平台將停止提現業務,截至目前,比特幣中國已經關閉了所有交易功能。國內其他兩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火幣網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交易業務。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全線暴漲,引得大批沒有任何技術和投資知識的普通人殺入這個高風險市場。
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公告》內容顯示,自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4. 挖比特幣犯法嗎
不犯法。
1、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禁止比特幣的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也未禁止買賣比特幣礦機。
2、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投資及交易水漲船高,方興未艾。對於此類經互聯網技術發展後在互聯網環境中新生成的虛擬物品,相關交易存在政策與商業風險。但在在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前提下,當事人訂立的合同為有效合同。
3、比特幣由「礦工」「挖礦」生成,「礦工」可以由身處全世界任何地點的任何人擔任,「挖礦」是「礦工」根據設計者提供的開源軟體,提供一定的計算機算力,通過復雜的數學運算,求得方程式的特解的過程,求得特解的「礦工」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獎賞。
4、由於比特幣是基於工作量證明,與算力相關。要有算力,就得耗電,所以它的耗電量是很大的。也正因為有這么大的耗電量,才能保證比特幣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4)比特幣非犯擴展閱讀:
據btc.com網站數據顯示,截至當前,整個比特幣網路算力約51.65 EH/s,通俗地說,這相當於184萬台比特大陸S15(算力28T,功率1596W)礦機在運行,一天耗電量約6992萬度。除以當前每天比特幣產量1800個幣,不計算其他成本,每個比特幣單電力就要消耗3.88萬度。」
由此看來,雖然當前比特幣價格昂貴,加密貨幣行情網站coinmarketcap.com顯示,目前單價約7900美元,但是開采一枚比特幣的成本一點也不低。
5.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6. 個人製造比特幣違法嗎
做比特幣意犯要利用比特幣做非事情 面央行等五部委發布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家中國全文): 《通知》明確比特幣性質認比特幣由貨幣局發行具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真意義貨幣性質看比特幣種特定虛擬商品具與貨幣等同律位能且應作貨幣市場流通使用比特幣交易作種互聯中國商品買賣行普通民眾自擔風險前提擁參與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比特幣產品或服務定價買賣或作央手買賣比特幣承保與比特幣相關保險業務或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直接或間接客戶提供其與比特幣相關服務包括: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比特幣作支付結算工具;展比特幣與民幣及外幣兌換服務;展比特幣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金融產品;比特幣作信託、基金等投資投資標等 《通知》規定作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比特幣互聯中國站應根據《華民共電信條例》《互聯中國信息服務管理辦》規定依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針比特幣具較高洗錢風險犯罪利用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華民共反洗錢》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疑交易報告等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洗錢風險 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名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民幣定貨幣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工作應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社公眾貨幣知識教育確認識貨幣、確看待虛擬商品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內容引導公眾樹立確貨幣觀念投資理
7. 比特幣違法么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
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
(7)比特幣非犯擴展閱讀:
比特幣中國稱,平台將停止提現業務,截至目前,比特幣中國已經關閉了所有交易功能。國內其他兩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火幣網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交易業務。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全線暴漲,引得大批沒有任何技術和投資知識的普通人殺入這個高風險市場。
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公告》內容顯示,自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8. 什麼是比比特幣,注意不是比特幣是不是屬於非法集資
集資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
跨省非法集資
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如果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即構成了非法集資。
9. 為什麼在中國進行比特幣交易是違法行為
比特幣已經成為全球最火爆的加密貨幣,對於比特幣的交易,有國家允許,但也有國家是禁止的,我國就屬於後者。中國為什麼關停比特幣交易呢?今日就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比特幣目前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