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btc
⑴ 中國人民銀行正研究對比特幣監管規則,比特幣將成法定貨幣嗎
絕對不可能。
你可以想像一下這幅畫面:發薪日到了,你的冷錢包到賬了0.05的比特幣,按照比特幣6萬美金一個,你這個月收入了3000美金,共20100人民幣!你很高興,正當你准備去吃一頓大餐犒勞自己的時候,比特幣突然就從6萬美金暴跌到5萬美金了,而且它還在不斷下跌!!你的0.05的比特幣還是那麼多,但是你的收入瞬間就減少到了16250,將近4000塊蒸發了,不僅如此金額還在以肉眼可見的幅度持續走低!!這時候恐怕沒誰有心請吃大餐了,而是緊張的拿出手機趕緊把比特幣賣掉!當交易完成,1萬6人民幣打到了你的賬上,你才終於放鬆了……

那麼為何比特幣便於藏錢和轉移資產呢?這是因為其設計原理決定的。專業知識太復雜,簡單來說,比特幣是一段無法被黑客攻破的代碼城池,這座城池裡參與比特幣買賣的所有用戶都無法通過任何技術手段追查其現實資料,因此比特幣成為了各國政府都無法管控的資產凈土,在這座城池裡你的私人財產永遠是你的,誰都別想拿走,如果你忘記的自己的密碼,那就慘了,因為你也別想拿回你自己的比特幣了,它會永遠的被存放在這座城池裡。所以,比特幣的極端安全性和隱秘性,很容易讓私人財產徹底擺脫主權國家的控制,所以各國政府研究監管方法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比特幣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可以在經濟上對抗國家的敵人。
⑵ 比特幣能被監管嗎
比特幣能被監管啊。
但是它當前(截止2019年3月6日)並沒有得到完善和有效的監管。
如果把比特幣當成一種「貨幣」來理解,那麼它就相當於離開美國的美元。通常美元離開美國後還有其他國家的銀行幫忙管理,但那些既不在美國也不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手裡,散落在外的美元,這些也沒法統計。例如在非洲一些沒有銀行的地區使用的美元。
這部分散落的美元就相當於比特幣。
那這些散亂的美元怎麼監管呢?
通常美元監管除了控制發行以外,還要在流通和使用埠進行管控。美聯儲每年根據在外流動和損毀的美元情況,控制發新幣的數量。同時對美元的流入流出做好監管排查,始終讓美元處在一個可大概追索的環境,方便發行機構統計總數以免出現過度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那麼這些散亂的美元其實就是在一些失去監管的環境中存在,雖然失去控制,但不會影響整體的經濟情況。
而如果有人想通過這些散亂的美元影響國際經濟,那麼它就必須進入現有的監管體系。這樣一來這些散亂的美元就被納入了監管。
所以對於比特幣來說,也可以借鑒這些形式的監管。
首先從發行端來說,雖然比特幣現在固定總數是2100萬枚,但是這也是「之前設定」的,並不是不可改的。
最近也有人提及要取消比特幣的2100萬枚限制,這就是說比特幣的發行其實並不穩定。因此需要從開發端上對比特幣的發行進行控制。
這就需要打入開發端內部,成為核心開發人員。
第二,從流通環節進行監控。實際上這是目前最難實現的監控,因為區塊鏈是匿名的,使用者匿名,接受者匿名。
即便當前已經可以用技術手段大概追索比特幣的流通路徑(例如能夠知道一筆交易是從美國的小屋子發到德國的商業大樓里),但對於整個大環境上千萬的使用者來說這只是九牛一毛,整體的交易數據如何追索,如何管理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你沒法從交易數據中得知使用者是不是在進行違法交易。
那怎麼辦呢?監管者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使用者實名,你的交易所賬號和比特幣錢包地址綁定個人身份信息。可是這也是治標不治本,因為它只能監管特定情況下的比特幣使用情況。個人是可以使用多個比特幣錢包地址的,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申請了一個新的。
在流通方面還有一個監控,就是控制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通道。有些地區的銀行是不為進行比特幣換法幣的用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還有些國家和地區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服務。
如果用戶暗地裡進巨額的比特幣匯兌法幣行為,那麼通過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及時進行違法行為的打擊。至於那些小打小鬧的,就隨他去吧。
第三,對使用進行限制。這個相對好實現一些。例如,頒布相關法令禁止使用比特幣交易。雖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總好過讓它自由泛濫。(全世界說禁止的東西好像就沒有完全被禁止的吧?)
例如,在公共場合使用比特幣之前必須實名,持有或使用比特幣要交稅等等。
當然用戶偏不這么做也行,那麼它的資產最好是在暗處使用。
說了這么多,現在你知道比特幣是能監管的,只是現在管得不利索而已。採取了很多措施看起來好像都沒有得到有效監管。那麼什麼情況下比特幣能夠有效監管呢?用戶都自覺向監管機構報告自己持有比特幣的情況,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加入一些開發功能實現監管,或者是大家都不用了,那根本都不用管。
其實管不了那麼嚴的,只要把它控制在翻不起大浪的范圍就好了,畢竟有光就有暗,哪兒可能一點灰色空間都沒有。
新技術能活到現在肯定是有優勢的,去其糙泊取其精華就好了,你說呢。
⑶ 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對比特幣的管制態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2.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3. 國家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等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本機構所開展的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不得繼續開展該類業務,並穩妥做好該類業務的市場退出工作。
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切實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三、電信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關閉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
⑷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目前國家層面關於比特幣的監管文件主要有兩個:
1、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
2、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這兩個文件總的指導思想就是:各金 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那對於普通人,能不能買賣比特幣呢?文件裡面其實也有說明:
我們來看看公告第五條的第一句話: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從這句話中可以得出:國家也只是提示了風險,並沒有說普通老百姓不能投資,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禁止就是可以。那如何認識比特幣呢?我一般去幣查查app查關於比特幣的信息,用起來還不錯。
⑸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⑹ 哪個部門查比特幣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
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⑺ 比特幣禁令
比特幣禁令:中國對於比特幣的禁令,就是比特幣交易基本面正在變化的一個標志。目前應該思考的是,即使比特幣大幅反彈,那麼隨後仍然可能出現猛烈的下跌。這就讓杠桿的投資者,面臨嚴重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第四條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⑻ 我國對比特幣的監管政策
法律分析: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紀念幣的買賣,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一) 故意毀損人民幣;
(二) 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
(三)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四)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第二十七條 人民幣樣幣禁止流通。人民幣樣幣的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⑼ 國務院金融委打擊挖礦和交易行為,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未來數字貨幣在中國基本沒有發展的空間。這次的會議著重強調了,這段時間比特幣價格波動的事件。會議指出,要控制比特幣造成的金融風險,同時對國內的挖礦組織進行嚴格打擊。其實一直以來,中國監管單位對比特幣的發展就持負面看法,官方已經做出了定義,那就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虛擬商品,並非貨幣,也沒有貨幣交易的功能。其實之前國內就已經對比特幣的交易平台進行清理,並且禁止在境內用比特幣進行定價。

而且更糟糕的是,比特幣至今還沒有獲得哪個國家的認可,其交易市場更是毫無規則,每天都充斥著各種假消息,隨便一個人的言論或者政府的政策變動,就有可能引起比特幣價格的大跌,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毫無疑問是收割的地方。而且在交易環節,比特幣至今也沒有獲得突破,馬斯克也取消了使用比特幣支付的方式,因為他認為比特幣不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