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沒買比特幣
㈠ 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已經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
優點
1.完全去處中心化,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操縱發行數量。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演算法實現。由於傳統貨幣發行權控制在國家或財團手裡,被很多底層人民認為是掠奪勞動人民的工具。而比特幣的出現恰恰迎合了很多無政府主義者的需求。
2.匿名、免稅、免監管。由於這一特性,比特幣可能被大量用於黑市交易、洗錢活動、賭博,跨境交易等。由於全球黑市市場需求巨大,所以不必擔心比特幣流通性下降。
3.健壯性。比特幣完全依賴p2p網路,無發行中心,所以外部無法關閉它。除非全球斷電,或者屏蔽掉整個互聯網。
比特幣價格可能波動、崩盤,多國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幣和比特幣龐大的p2p網路不會消失。
4.無國界、跨境、跨國匯款,會經過層層外匯管制機構,而且交易記錄會被多方記錄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幣交易,直接輸入數字地址,點一下滑鼠,等待p2p網路確認交易後,大量資金就過去了。不經過任何管控機構,也不會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記錄。
5.山寨者難於生存。由於比特幣演算法是完全開源的,誰都可以下載到源碼,修改些參數,重新編譯下,就能創造一種新的p2p貨幣。但這些山寨貨幣很脆弱,極易遭到51%攻擊。任何個人或組織,只要控制一種p2p貨幣網路51%的運算能力,就可以隨意操縱交易、幣值,這會對p2p貨幣構成毀滅性打擊。很多山寨幣,就是死在了這一環節上。而比特幣網路已經足夠健壯,想要控制比特幣網路51%的運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數量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8.2 缺點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5.比特幣的挖礦機制,是對社會結構的探索。比特幣為功利性產物,而非安全實驗型。
㈡ 比特幣真的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㈢ 有人說後悔當初便宜的時候沒買比特幣
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後悔葯吃的。如果是這樣的很多人都會覺得為什麼當初房子這么便宜的時候不買房子。
㈣ 比特幣已死,區塊鏈重生
(一)新概念
我對於比特幣的看法是在不斷迭代更新的,但是本質層面的東西不會變:這個新鮮事物是否會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我們必須先要明確以下幾個概念:
第一,區塊鏈技術。這是實實在在生產力的發展與革新,具有很重要的現實與未來意義,我們必須重視區塊鏈技術的發展,不能再像晶元技術一樣,一步差、步步差,繼續讓美國一直佔領著這個高地。我最初了解區塊鏈技術的時候,彷彿認知領域打開了一扇窗,整個大腦都亮堂了起來,覺得「去中心化」理念的實踐,跟共產主義「六億神州盡舜堯」,以及當年人人可以作為有機體一份子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有諸多暗合之處。
區塊鏈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馬恩列毛等先賢們沒有見到去中心化的互聯網時代,但是他們許多設想自然而然在互聯網時代——也就是生產力的進步中實現了,這就是唯物史觀的偉大力量。
正因為此,國家很重視區塊鏈技術的發展,這是非常正確的決策。區塊鏈還首次作為七大數字經濟重點產業之一寫進了「十四五」計劃。區塊鏈涉及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數字化效率提升業3個大類中的6個小類。6個小類分別是數字技術應用業的互聯網數據服務,數字要素驅動業的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和數字化效率提升業的數字化通用、專用設備製造,數字化運輸設備製造,數字化電氣機械、器材和儀器儀表製造,其他智能製造。
第二,比特幣。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誕生的契機與見證,它自己不是生產力不是技術進步,而是生產力發展與技術進步的目的或結果之一。做一個類比,區塊鏈技術是一條新誕生的河流,比特幣就是河流源頭上沖刷下的鵝卵石。對於特定的人群來說,是有收藏價值的,而且你甚至可以理解為,有些人就是為了這個鵝卵石,才挖開的這條河。
比特幣的誕生曾經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據說)中本聰的初衷就是為了反對美元霸權,決定設計一種「永遠不會貶值」的加密貨幣。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比特幣越來越不能與區塊鏈技術相提並論。比特幣有沒有價值呢?有,挖它機器的損耗、電力的損耗,都是價值。比特幣有沒有使用價值呢?幾乎沒有。除了對少數人來說有一定的紀念意義,然而更多地都用在了金融市場投機、黑市交易與洗錢中了。
第三,挖「礦」行為與炒幣行為。人們用大量計算機,依據特定的演算法找到比特幣,被稱作「挖礦」。由於比特幣演算法的特殊性,越往後挖越難、人越多挖越難,所以必須要投入越來越多的機器,耗費越來越多的電力。而炒幣行為則是針對現有的比特幣的投機——我批判的是針對比特幣的投機行為,而不是比特幣本身,就好比當年鬱金香泡沫,鬱金香那麼美的花是無辜的。
第四,狗狗幣,shit幣,S幣等。這些與比特幣類似,只是基於不同的演算法而產生的,比如比特幣有一個數量上限,狗狗幣就沒有一個上限。加密貨幣都與某些群體是有意義的(黑幫、洗錢集團、跨國犯罪團伙),但是在世界各國政府都不承認的前提下,意義十分有限,只能用作金融投機行為了。有一些幣,甚至於就是為了諷刺比特幣而推出的,結果自己竟然也變成了投機品,成為了「諷刺之諷刺」。
第五,空氣幣,垃圾幣。這些在前幾年國內市場很泛濫,後來經過國家監管取締之後基本銷聲匿跡。這些幣跟區塊鏈技術已經沒有一毛錢關系了,就在後台隨便寫個演算法,然後再蹭一個熱點,去忽悠大爺大媽們投資,這跟明目張膽的騙錢沒有任何區別。祝所有的空氣幣騙子早日進牢房。
下面是當年很經典的一張圖,一群空氣幣垃圾幣搞了個什麼區塊鏈大會,結果到會了好多大媽,因為大媽們是大金主、大投資方,所以都是與會重要嘉賓。按理說,騙大爺大媽們買點保健品啥的,好歹還有個安慰劑的效果,忽悠他們買空氣幣真是造了八輩子的孽。
(二)新局勢
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帶來了新局勢,所以我對於比特幣的評價也是動態變化的。
之前我覺得比特幣一來符合電子貨幣化的趨勢,二來符合互聯網去中心化的進程,說不定還能打擊美元霸權,中本聰他娘的就是個天才。講道理,曾經區塊鏈技術真心是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的,而比特幣則是區塊鏈技術最好的「勛章」,我真的很心嚮往之。然而資本和人性的貪婪,可以把一切先進生產力變成投機活動。當新時代的「淘金潮」來臨之時,比特幣甚至變成了生產力的浪費——電力資源,顯卡,硬碟等等生產工具,變成了他們的投機工具,大量的資源被用在了投機浪費中。
人類真的有把任何天才設定玩成投機 游戲 的能力——本來是生產力發展區塊鏈價值的見證,結果變成了瘋狂挖礦浪費生產力的行為;本來是反傳統反權威去中心化的理念,結果變成了交易所割韭菜的狂歡。我現在的態度是這樣的:依然認可比特幣,但我不認可投機比特幣的行為;至於那些垃圾幣、空氣幣、虛擬幣、 游戲 幣,這些東西實在不值一提,早晚會被掃進 歷史 的垃圾桶。
就像我上文所說的,人類 歷史 上很難舉出這樣的例子:耗費了很多價值(凝結在其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但是產生了一個鮮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之前的投機品,股票什麼的不是價值,就是商業票據;鬱金香之類的,聞個香味看個樣子也是有用的。而唯獨比特幣,你很難想像出除了投機、洗錢之外還能有什麼使用價值,這個真的是人類發展新的一頁——我們竟然發明出耗費巨大價值但全無使用價值的東西。
就像本文題目所說的:浪費糧食可恥,浪費生產力呢?比特幣的投機行為,已經轉化為了對生產力的巨大浪費。根據劍橋大學最新的數據統計,光是比特幣的挖礦耗電,每年的耗電量達得到了約133.68太瓦時,1太瓦時等於10億度電量。這個數字基本上超過了瑞典國家的全年耗電量,全球國家耗電佔到27位。在我國,大部分比特幣礦機位於內蒙古、四川、雲南和新疆等地,因為這些地方資源豐富,因此電價較低。中國此類活動每年消耗的電力料將在2024年達到約297太瓦時(1太瓦時等於10億度電)的峰值,超過義大利2016年的耗電量;每年的碳排放也將升至1.3億噸,超過捷克2016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目前全國用電量都很緊張,廣州浙江等地都在限制工業用電,更有碳中和的遠期指標在那裡,不把這種挖礦行為好好打擊一下實在說不過去了。
更何況,除卻對生產力的浪費,還有金融風險的問題。就如上文所述,國內外的比特幣交易難免伴隨著黑市買賣、洗錢、資金外流等風險——這是宏觀層面上的問題;微觀層面上暴漲暴跌24h波動的幣圈交易市場,對於每一位個體投資者來說都是無法控制的風險。
今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進一步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下一步,應採取針對性措施,開展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集中整治活動,保護好投資者的財產安全,維護好經濟金融秩序。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對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和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維護好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為我國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創造更好的環境。對非法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或為之提供支持服務的機構、平台,應聯合司法部門及時處置,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增加整治活動威懾力。對比特幣挖礦項目,各地應全面清理、及時關停。
踩了碳排放、金融系統性風險、資金外逃三條紅線,挖礦行為想不死也難。
(三)永恆的貪婪
中本聰為了挑戰美元霸權設計了比特幣的規則,而現在幣圈市場成為了資本逐利的競技場,不得不感慨資本有把任何一種革命性的東西變成自己的奴隸。以前「幣圈」還分「幣黨」和「鏈黨」——因為先有幣還是先有鏈本身就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掰扯不清。所以幣黨認為區塊鏈技術就是為加密幣服務的,加密幣終將一統未來金融;而鏈黨認為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遠超於加密幣,比特幣只不過是區塊鏈的兒子而已。
目前來看鏈黨大獲全勝,真正的幣黨所剩無幾,基本都變為熱切投機的掮客罷了。現在所謂幣圈雲雲,不過是給自己一個高大上的名分,本質就是賭博:以前的賭狗變成了先鋒炒幣人士,以前的莊家變成了 科技 創新企業。我是真心實意地一直在建議身邊那些在股市微操和炒幣的朋友們去澳門,簡單直接,一夜暴富的概率比炒幣大多了;而且你賭得多了還能享受vip待遇,房費路費酒水錢都給你報銷;就算你虧了,也是出去 旅遊 放鬆了一趟,澳門那些賭場裝潢豪華,有免費的酒水飲料和各種美味的點心小吃,每天還有諸如夏威夷草裙舞、天鵝湖芭蕾舞、雜耍魔術之類的免費表演,不比你在出租屋裡天天盯著盤爽多了?
更何況,人家賭場都是百年老店誠信為本,贏大了也不會賴賬,還會給你敲鑼打鼓宣傳騙新韭菜;輸大了也不會撕破臉,還會退給你食宿費用和往返路費。看看這些狗逼交易所什麼嘴臉——斷電、拔網線、強制平倉、賬戶失效……我就老嘲諷那些幣圈洋洋得意的先鋒青年,你們這產業比賭博low多了。我還認真建議戒不了「賭癮」的朋友,要賭就去賭真的,虧了錢也可以當做是消費享受了,不比白白被交易所割韭菜爽的多?
以上內容手動狗頭,不是讓大家去賭博,賭狗都該死,我只是諷刺一下所謂的「幣圈」,怕有些好兄弟當真了,還是聲明一下。
看《指環王》有一段劇情,現在看來挺有意思:薩魯曼說矮人們太貪婪,挖礦挖得太深,挖出了遠古的邪惡之物。特么我第一時間就聯想到了那群挖比特幣的人hhhhh真是貪婪啊,現在別說顯卡暴漲了,內存條硬碟之類的,價格都翻了小一倍了,太誇張了。讓我們拭目以待當代挖礦的人會挖出什麼怪物吧。
此情此景,我只想說出《指環王》里那句優美的話:You shall not pass!衷心祝願礦難的萬丈深淵埋葬一切投機分子。
(四)經驗教訓
下面這部分是我自己的投資經歷,給大家分享一下,就當聽個故事樂呵樂呵,能吸取其中的經驗教訓最好,如果不能的話銘記一點就好:在沒有充足信息時,盡量遠離金融產品投機市場。
2014年的時候我正在香港讀研,有一位人人網認識的前輩跟我說:「你現在有香港的身份證、香港的銀行賬戶,買比特幣特別方便,你可以了解一下買買試試,機會難得。」我一直很佩服這位前輩,很重視他的建議,所以去了解了一下比特幣。當時剛剛好讀了凱文·凱利的《失控》,彷彿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又學習了一下區塊鏈的原理,覺得中本聰太牛逼了,就感覺被這兩位大神奪走了童貞。所以自然對比特幣充滿了肯定,覺得這是人類金融史上新的一頁。
雖然理想很豐滿,但是現實很骨感,我面臨的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沒錢。當時我還是學生,拿家裡的生活費,香港房租物價又出奇的高,過得相當緊巴巴的。投資這種事自然就暫時擱置下來了。不過那年上半學期過完,剛好有一個申請半程獎學金的的機會(都是香港各種有錢企業贊助的),於是我申請了一下還真申到了一個一等獎學金(上面還有個特等的),好像是5500港幣,對於那個時候的我就是一筆巨款。
我是聖誕假期之前申請的,來年拿到了錢,用這筆錢買了根鋼筆犒勞了一下自己,剩下的錢買了整整兩個比特幣——我記得當時價格好像是不到兩千港幣,時間有點久遠了,肯定有出入。所以本文肯定不是標題黨啊,當時那筆錢對於我來說就是超級重倉啊就是有梭哈的性質啊。
肯定就有人開始算我賺了多少錢了——買的時候三四百美元,最高漲到了六萬多美元,那這一下就是幾十萬……這是陷入了思維定式的誤區。我不到兩千RMB買的,當漲到四千的時候,我就全部清倉了……不要笑,這特么就是《夏洛特煩惱》里的情節,人人都笑大傻春,人人都是大傻春……
但是投資又不是開上帝視角,你倒著活誰都能活明白。當時比特幣翻一倍對我來說就是超級無敵從未遇到過的收益了,一個剛畢業工作的年輕人很難把持得住吧?誰知道他後來又漲了那麼多翻了幾十倍呢。
沒有錯,這就很真實,總有富佬聽我講完這個故事之後跟我說你要拿得住才行,廢話我也知道,但是你富佬拿去投資的錢僅僅是你零花錢的N分之一,可能一輩子也用不到這筆錢,你可不拿得住么;對於我來說投資收益是可以大大改善生活質量的一筆巨款,肯定心態不一樣啊,肯定患得患失,拿得住就見鬼了。說白了經濟基礎不同,別整這些投資技巧沒用的。
當然,必須嚴謹的說,我跟大傻春還是不一樣的——畢竟那是喜劇電影的效果。我是賣了之後還是持續關注比特幣市場的,後來覺得還有投資價值又買回來了,這又不是一錘子買賣。我後來賣了買、買了賣,也成為了一個令人討厭的投機者,終於有一天我醒悟了。
那個時候炒比特幣正是好行情,也確實賺了不少錢——這沒啥不好承認的。但是呢,比特幣24h可交易,也沒用漲停跌停這種東西,每天價格起起伏伏跟坐過山車一樣,你無時無刻不得盯著盤,心情跟著價格起起落落,忍不住了就想微操。
後來這樣的日子過了一段時間就覺得挺沒意思的,生活就被比特幣綁架了,人生的意義就是那點漲跌。當時正好研究了「異化」理論,深受啟發,比特幣的漲跌「規定」了我的意義,讓人變成了「非人」,我不是我為自己而活了,我是為比特幣而活了。
人應該是物的主人,人不能是物的僕人。想明白這一點我就清倉了所有的比特幣,就保留了一個留作紀念,現在比特幣別管怎麼瘋長怎麼暴跌我的內心都絲毫激不起一絲波瀾。這一個幣當我決定不拿去市場流動時,它就喪失了外界定價的意義,僅僅是一件「物」而已。我想好了,將來有了孩子,就把保存比特幣錢包的u盤做成一個吊墜掛他脖子上,這是上一輩送的時代性禮物,作為人類生產力發展以及各種奇妙 社會 現象的一個見證。
㈤ 幣圈誰來管啊各種虛擬貨幣相繼崩盤,為何還是有人相信
所謂的幣圈就是一個龐氏騙局詐騙犯、投機客們的集中地,那就是一個不法之地,唯一的規矩就是沒有規矩。但幣圈也不是沒有人管,虛擬貨幣會被炒得這么熱,是因為背後有西方勢力在暗中支持,所以幣圈是被西方金融大鱷們暗中操持著。
現在張嘴閉嘴虛擬貨幣,所以先要釐清一個概念,何為電子貨幣。
一般稱比特幣為龐氏騙局,比特幣其實不是龐氏騙局,它就是一個擊鼓傳花的賭博,賭自己不會是最後接手花的那個人。雖然欺騙手段並不高明,不過因為背後做局的是以華爾街為首的西方金融界,憑借著手裡雄厚的資本托底,所以虛擬信號們能夠歷經風雨不倒。西方金融機構在等待著割韭菜的那一天到來,因此自以為能在那一天到來前跑掉的投機客們紛紛入場,跟這些金融機構對賭。
隨著比特幣火爆,各種虛擬的如火幣之流也冒了出來,投機客們都在賭自己能在幣圈崩潰前撈得盆滿缽滿安然離場。而這其中中國投機客資本據說佔了幣圈總投入的四成以上,甚是令人擔憂啊,當割韭菜的那一天到來時,且看天台站多少人吧,一點也不值得同情就是了。
㈥ 比特幣騙局是真的嗎
比特幣只是一個游戲,如果被宣傳成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騙局。就像在其他網游中的貨幣一樣,唯一的區別是比特幣是在游戲最初制定的時候就已經規范好了,不能濫發,所以相對其他的虛擬游戲道具,更能保值。相當於網路藏品比特幣是游戲中的道具,他的價值體現在比特幣被玩家的認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戲中道具的價值就高;風險體現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戲,他的演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許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幣。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宣傳這種游戲,賣出你的道具。至於貨幣,比特幣完全不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如初始分配上的不公、和流通上的無法保障。貨幣是需要國家機器來維護的。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1、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2、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3、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
4、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幣交易平台將暫停充值、提現服務。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參考資料:
網路-比特幣
㈦ 我14年左右好像是注冊了個比特幣賬號 平台忘記了 好像是錢包里還是平台上我記得有3個比特幣 求找回
比特幣是一串字元,你要記得賬號私鑰和地址,你才能使用和操作你的比特幣
1,如果是在某平台購買的,能找到當時注冊的平台或者app么,當時是手機登錄么,登錄平台找到自己的賬號信息;
2,如果不在平台,是放在電子錢包么?是用哪個地址錢包,可以在網頁打開網址,登錄賬號,嘗試找到你的比特幣
或者你好好想想,你當時買了以後,對方給你什麼,有什麼憑證,是不是抄寫在本子上?
用手機號碼和身份信息注冊的吧,當時的信息呢?
這些如果都想不起來,要找到你的比特幣就有點困難了
祝你好運吧
㈧ 比特幣的發展現狀
國內交易平台在市場中不斷擴大交易額比重,這與國外比特幣交易網站遭遇的「跑路」風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度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Mt.Gox轟然倒閉(2014年2月25日,Mt.Gox「被宣布」破產,再也無法登陸。28日,Mt.Gox正式宣布申請破產,並於2014年3月3日在網站公告稱,由於比特幣系統漏洞被利用導致約85萬枚比特幣被非法轉移。),引起了全球比特幣投資者的關注。隨後,新加坡比特幣交易網站FLEXCOIN也突然倒閉。由於Mt.Gox的破產事件,境內網站上的比特幣交易也出現了明顯的波動,2月25日,國內的比特幣價格一度從接近3600元跌至3050元(幾日後比特幣的價格又回到了3865元附近)。盡管國際上人心惶惶,但價格大跌依然不能阻擋中國國內投資者們的熱忱。
中國的比特幣交易網站在這次風波中因禍得福,有數據稱中國內地比特幣交易量如今已佔全球交易量的70%~80%,甚至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也被中國的比特幣交易網站奪走。人民幣是比特幣兌換市場上僅次於美元的第二大幣種,佔1/3,中國市場已然成為比特幣玩家積聚之地。有專家認為比特幣價格上漲的最大原因在於中國買家大量入場。國內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的額數據顯示,在2014年2月25日,Mt.Gox倒閉後,國內交易量下降近7%,當日交易量為334562枚(約合11億人民幣)。而隨後,交易量逐漸企穩,至3月4日,交易量大漲14.05%,交易達到339830枚(合14億人民幣)。自2月25日至3月13日,十七日內成交量為90億人民幣,比上一十七日成交額增長16%。 2014年3月21日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在2014年3月18日發文要求2014年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幣交易。對此傳言,央行2014年3月21日晚間通過微博公開表示,此為失實報道。
同時,央行表示,對比特幣的態度已在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表述。
央行2013年12月下發的《通知》中表示,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通知》還要求,中國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官方的監管
2013年12月5日下午,中國央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消息發布後一個小時內,比特幣價格跌幅達35%。彼時,五部委的政策一出,國內比特幣交易網站的生存空間受到了極大的懷疑,這一日被戲稱為「國內比特幣創業者最黯淡的一天」。然而官方的政策並沒有影響國內交易平台的蓬勃發展。這些比特幣交易網站們通過銀行轉賬、轉賬充值、點卡充值等靈活的方式規避了這些問題。
民間的熱忱
中國玩家已經成為購買比特幣中的主力人群,也直接催生了中國比特幣交易網站的火爆,甚至「全球最大交易平台」的桂冠也在中國境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之間中輪換。這樣的規模著實令許多金融界的人士都感到驚訝,尤其是中國監管機關提示比特幣風險後不久,境內比特幣交易網站並未受到過多的沖擊,迅速走出了陰霾。
平台的戰略
國內大約有5-6家較為主流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主要都是通過收取交易費和增值服務費獲得收入。不過,這些比特幣交易平台的交易費率都非常低。有了交易量和用戶規模,這些交易平台也能夠尋找到其他更多的盈利點,開發衍生產品及推出新的交易幣種便成為了突破口:「融資融幣」等類金融衍生品也開始出現,萊特幣等其他虛擬貨幣也成為擴充的交易品種。
除此之外,這些交易平台們的「野心」還不僅僅與此,不少交易平台也還在進一步拓展上下游的產業鏈,如嘗試開發比特幣錢包、比特幣支付工具等應用。
中國社科院國際金融研究所發布報告稱,比特幣市場價格由供需狀況決定,公眾預期則發揮了重要作用。 比特幣交易網2014年4月10日稱其已經收到中國農業銀行杭州科技城支行的電話通知,將於4月15日停止使用公司賬戶進行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結算,如逾期未停止,4月15日將凍結公司的銀行賬戶。
比特幣交易網站牛幣網也已經陸續收到中國工商銀行杭州九連支行、中國建設銀行杭州華星支行以及中國農業銀行杭州科技城支行的電話,表示因接到上級運營管理部的通知,將停止為牛幣網提供服務,並在4月12日之前完成銷戶。但仍有包括中國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等在內的其他8家銀行暫未受到影響。 2014年6月,加州州長 Jerry Brown簽署了一項法律,去除了對非美元貨幣的限制。加州舊的企業法107條款禁止企業或個人發行非美元的貨幣,也就是虛擬貨幣和獎勵點數如Amazon Coins和Starbucks Stars從技術上說都是非法的。新的法案廢除了這一條款,法案提起人Roger Dickinson指出,法律忽略了日益增長的替代貨幣的現實,因此已不切實際。
2014年《每日郵報》消息,繼以比特幣為基礎的電子簽名在周二發布後,英國財務大臣喬治-奧斯本(GeorgeOsborne)放出信號表示英國意欲將比特幣或其他類似的貨幣系統作為數字貨幣合法化。
㈨ 比特幣的發展歷史
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討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究報告,報告闡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構想——比特幣就此問世!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50個。
2010年5月21日,第一次比特幣交易:佛羅里達程序員Laszlo Hanyecz用1萬BTC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優惠券。
2010年7月16日, BTC價格從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第一次價格的劇烈波動,顯示新生事物的崛起。
2010年7月17日,第一個比特幣平台成立。
2010年11月6日,MTGOX上的價格達到0.5美元,此時比特幣經濟達100萬美元。
2010年12月7日,第一次便攜設備到便攜設備的交易在NOKIA900上實現,交易量為0.42BTC。
2011年2月9日,價格首次達1美元,與美元等價。BTC與美元等價的消息被媒體大肆報道後引發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新用戶大增。此後2月內,比特幣與英鎊、巴西幣、波蘭幣的互兌交易平台先後開張。
2011年3月18日,BTC/USD匯率創7周來新低,降為0.7美元。
2011年8月20日,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和世博會在紐約召開,谷歌趨勢區縣中,比特幣的關注度創新高,當時價格為11美元。
2011年11月14日,比特幣價格創半年新低,價格為1.99美元。
2012年9月15日,倫敦比特幣會議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8美元。
2012年9月27日,比特幣基金創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46美元。
2012年11月25日,歐洲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在捷克布拉格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12.6美元。
2013年2月19日,比特幣客戶端V8.0發布,此時比特幣價格為28.66美元。
2013年4月10日,BTC創下歷史最高價,110美元。
2013年5月9日,最大的比特幣報道網站-BTC中文網www.sosobtc.com獲得了投資基金Union Square的500萬美元A輪投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2.09美元。
2013年5月17日,2013年聖何塞比特幣大會召開,1300人參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9.1美元
2013年5月28日,美國國土安全部以涉嫌xiqian和無證經營資金匯劃業務取締了位於哥斯大黎加的匯兌公司Liberty Reserve的虛擬貨幣服務,美國檢察官稱這將成為歷史上最大的國際xiqian訴訟案,吸錢規模達到60億美元,包括中國在內的大量用戶血本無歸,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8美元。
2013年6月,網傳美國將退出QE3,通縮的比特幣,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兩者是針尖對麥芒的關系。
2013年6月27日,德國會議作出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被業內認為此舉變相認可了比特幣的法律地位,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02.24美元。
2013年6月28日,MTGOX獲得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處頒發的貨幣服務事務許可,交易規范化可能意味著比特幣開始走向正軌,政府風險降低,其融入顯示經濟的步伐將會加快,同時會對其它虛擬貨幣起到示範作用,此時比特幣價格為97.99美元。
2013年11月28日,熱門比特幣交易所Mt. Gox的比特幣交易價格突破1000美元,創下1073美元的歷史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幣在熱門交易所Mt.Gox的交易價格創下1242美元的歷史新高,而同時黃金價格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幣價格首度超過黃金。
㈩ 比特幣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國內沒有正式承認比特幣,但它作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是有其現金價值的,屬於他人的合法財產,虛擬財產也應得到法律保護。比特幣等虛擬財產雖然不是實際財物,但應屬於刑法中規定的其他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信尺伍,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困晌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滑或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