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案件案例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幣「挖礦」合同糾紛二審案件。北京三中院認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 社會 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認定「挖礦」合同無效。
2019年,某公司與某區塊鏈公司簽訂系列合同,約定某公司委託某區塊鏈公司采購、管理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即「礦機」)、提供比特幣「挖礦」的數據增值服務並支付增值服務收益,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管理費用。合同簽訂後,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某區塊鏈公司購買了「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合同簽訂後,某區塊鏈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個比特幣作為數據增值收益,此後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區塊鏈公司交付比特幣,並賠償服務到期後佔用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的損失。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挖礦」協議因損害 社會 公共利益應屬無效,判決駁回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北京三中院認為:比特幣及相關經濟活動新型、復雜,我國監管機構對比特幣生產、交易等方面的監管措施建立在對其客觀認識的基礎上,並不斷完善。對合同效力的認定,應建立在當下對挖礦活動的客觀認識的基礎上。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 社會 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相關部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有利於保障我國發展利益和金融安全。從「挖礦」行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幣交易活動對國家金融秩序和 社會 秩序的影響來看,涉案合同應為無效。雙方作為 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既應遵守市場經濟規則,亦應承擔起相應的 社會 責任,推動經濟 社會 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編輯 孫琳智
『貳』 男子炒比特幣被騙500萬元,他落入了一個怎樣的投資陷阱
男子炒比特幣被騙500萬元,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不得不說的是,他也是因為自己的投資經驗不足輕信他人,所以才會落入這么一個投資陷阱的,也是在直播間裡面輕信投資高手,然後讓自己的錢打水漂,也是讓每個人都感覺到非常的不可思議的。
三、謹慎投資
我們都知道,作為一名成年人來說,應該有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而不是隨隨便便的就輕信他人,我們通過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留一個心眼,特別是有關自己的錢財方面,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才行,千萬不可以輕信她,人一旦上當受騙那麼損失的都是自己,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炒比特幣,因為比特幣是在中國不受保護的,也希望每個人都知道這個事。
『叄』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嫌疑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有非常多的人想著通過不法手段來賺取錢財,其實是非常的不值得提倡的,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嫌疑人也將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夠給每個人引發一個警醒,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這樣的話,那麼一定會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黑客技術再厲害依然還會留下非常多的熱點的,終究是肉體凡胎,離不開法律的制裁,也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好好做人,一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
『肆』 比特幣歷史上發生哪些被黑事件
2011年6月,賽門鐵克公司發出警告,僵屍網路正在參與到比特幣"挖礦"中。 這會佔用受害者的計算機運算能力、消耗額外的電力並導致主機溫度升高。當月晚些時候,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發現一名雇員用公司的伺服器進行挖礦。
一些惡意軟體也大量利用顯卡的並行計算能力。在2011年8月,比特幣挖礦的僵屍網路被發現了, 被木馬感染的Mac OS X也被發現進行比特幣挖礦
2011年6月19日,Mt.Gox(Magic: The Gathering Online Exchange的縮寫)比特幣交易中心的安全漏洞導致1比特幣價格一度跌至1美分(雖然其它交易沒有受到影響)。原因是一個黑客從感染木馬的電腦上盜用了該用戶MtGox的證書,從而把比特幣轉到自己的帳號上並拋售,產生了大量該價格的「ask」請求。幾分鍾後MtGox 關閉並取消了黑客事件中的不正常交易,使比特幣價格反彈回到了15美元。 最終比特幣匯率回到了崩潰前的情況。相當於超過8,750,000美元的帳戶受到影響。
2011年7月,世界第三大比特幣交易中心Bitomat的運營商宣布:記錄著17,000比特幣(約合22萬美元)的wallet.dat文件的訪問許可權丟失。同時宣布決定出售服務以彌補用戶損失。
2011年8月,作為常用比特幣交易的處理中心之一的MyBitcoin宣布遭到黑客攻擊,並導致關機。涉及客戶存款的49%,超過78000比特幣(當時約相當於80萬美元)下落不明。
2012年8月上旬,Bitcoinica在舊金山法院被起訴要求賠償約46萬美元。2012年,Bitcoinica兩度遭到黑客攻擊,被指控忽略客戶資金的安全性以及偽造提款申請。
2012年8月下旬,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被所有者關閉,並留下據稱約560萬美元的債務。同時導致其被指控操作龐氏騙局。2012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調查這一案件。
2012年9月,Bitfloor交易中心也被黑客入侵,24,000比特幣(約相當於25萬美元)被盜。Bitfloor因此暫停運營。同月,Bitfloor恢復運營,它的創始人說,他已經就盜竊事件上報FBI,而且他正計劃賠償受害者,但賠償的時間表尚不清楚。
2011年6月,有黑客將25000比特幣轉進自己戶頭,其相當於50萬美金。整個交易無法被追蹤,雖然比特幣的擁有者在網上公布了這起失竊,但卻沒用,這個黑客也成了比特幣的第一個偷竊者。
2012年,由於網站託管供應商Linode的伺服器超級管理密碼泄露,價值228,845美元的46703比特幣失竊。超過4.3萬的失竊比特幣屬於一家比特幣交易平台Bitcoinica,另外3094比特幣為捷克程序員Marek Palatinus所有,比特幣首席程序員GavinAndersen也失去了他的5比特幣。
『伍』 夫妻投資比特幣失敗後殺女跳海,法庭是如何宣判的
之前一直備受案件關注的夫妻投資比特幣失敗後殺女跳海的事件一直都備受很多人的關注,很多人都想知道時隔半年法院到底是如何宣判的呢?丈夫是不是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020年12月16號,夫妻投資比特幣失敗後殺女跳海的案件正式開庭,不過當天法院並沒有直接給出宣判結果,法院表示擇日會宣布最終審判結果,我覺得法院肯定會依法給出合理的宣判結果,畢竟這個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我覺得不管法院最後將會如何宣判,男子所犯的罪行都會讓他感到深深的愧疚,我也希望今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最可憐的還是孩子。
『陸』 盜公司比特幣的員工被抓了嗎
北京市海淀區某互聯網科技公司員工仲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使用管理員許可權插入代碼以修改公司伺服器內應用程序的方式,盜取該公司100個比特幣。3月24日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犯罪嫌疑人仲某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柒』 比特幣成洗錢犯罪新手段,都有哪些經典案例
互聯網上有關比特幣的搜索一直在不斷進行,其價格一直在波動和上漲,並先後突破了3萬美元,4萬美元和5萬美元等多個壁壘。它已經成為虛擬貨幣圈中最受歡迎的投資合同,但是由於市場波動,出於更大的原因,幾乎每個交易日都會進行清算。涉及的巨額資金使一些投資者完全無法平靜下來。當然,對於那些多次獲得利潤的交易者來說,他們自然會賺很多錢,他們的個人財富也會越來越多。因此,在投資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時,當市場急劇波動時,會出現一些快樂和悲傷的現象。
此外,盡管當前比特幣的價格一直在不斷上漲,但在市場上仍然存在很大爭議。許多金融機構持消極態度,認為它是投機性資產,而不是貨幣,因為它缺乏實用性。價值支持,並同時發出了一些警告。此外,印度即將實行加密貨幣禁令,其他國家對虛擬加密貨幣的前景並不十分樂觀,一些罪犯使用其隱藏的洗錢犯罪,因此未來市場趨勢存在許多不確定性。
『捌』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為什麼涉案金額那麼大
這一起比特幣網路傳銷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這是一個盤踞在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復雜,上下層級多達3000餘層。涉案金額總數高達400多億元,算得上是所有破獲的傳銷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犯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相對於以往的傳銷詐騙有著很大的不同,幾乎可以算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徵就是藉助了互聯網進行傳銷,把隱藏在暗處的傳銷組織從地下搬到了大眾的目光當中。
『玖』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