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賺的錢被沒收
A. 做比特幣被公安抓有事嗎
做比特幣被公安抓有事。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B. 上繳公安局的USDT是怎樣處理的
上繳國庫。
1、既然上繳到公安局的USDT,那一定是非法所得財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C. 比特幣600億判幾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亮局或者管制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舉姿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小心投資陷阱,及時通過起訴敬答讓或仲裁解決;要結合具體的理財合同(如有)、產品類型、業務員推薦行為、有無擔保、出入金細節等相關證據來分析;
D. 鹽城查獲比特幣後怎麼處理
被查獲的數字貨幣將依法處理,所得收益將被沒收,上繳國庫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E.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安部門堅決打擊,堅決打擊不法行為的發生,對於在逃案犯堅決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財方面可以更加謹慎的去選擇一些比較合理的理財方式!
F. 加密的比特幣能沒收嗎
不能沒收。
不能,中國只是禁止了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與人民幣的交易,但是持有數字貨幣並不違法,數字貨幣同樣屬於個人財產,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G. 比特幣近24小時超11萬人爆倉,58億資金被吞,為何會連連虧損
比特幣近24小時超11萬人爆倉,58億資金被吞,連連虧損其實我覺得更多地是團隊在割韭菜,比特幣的下降,其實也是能夠提前遇見的沒有什麼東西能夠一直興盛,所以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還是需要保持一個理智的心態去購買一些基金或者是股票類債券類的東西,如果說一旦變成大面積虧損的狀態的話,那麼自己的錢也會被套牢那麼對於自己來說肯定是不太好的,我們對於比特幣的一種心態,就是他不會下降,他只會上升,所以大多數的人可能都沒有考慮到這個情況把自己的錢全投進去,但是遇到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一旦機構撤走資金的話,那麼必然面臨著很多的散戶的資金虧損。
但是,面臨這樣的情況的話,一定要明白不是所有的這種事情都能夠有一個答案,就像這種沒有規律的事情,那麼我們作為一個普通的投資者,如果想要投機取巧購買的話,可能需要承受的風險會比較大一點,但是面對相對的機構投資的話,他們所承擔的風險可能更加的少,因為他們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其實是他們所製造出來的對於大多數的機構而言,他們想要去上一隻股票上升的話,那麼這只股票的上升概率可能會比下降概率要大很多。對於比特幣近24小時超11萬人爆倉,58億資金被吞,連連虧損其實我覺得更多地是團隊在割韭菜。
H. 中國比特幣罰沒後應如何處理
最簡單的也最掉血的選擇,在交易所關停之前,把比特幣按照目前的市場價賣出,換成人民幣,將人民幣提現
場外交易(OTC)又稱地下交易,就是俗話說的「一手給錢,一手給幣」
合約交易、幣兌幣交易。
I.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J. 還是下手了 美國出動特工沒收10億比特幣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消息,聯邦特工在本周查獲了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比特幣,這些比特幣與已經被關閉的網站「絲綢之路」有關(絲綢之路是一個暗網中的非法黑市,從事軍火、毒品交易、洗錢和人口販賣等非法活動),這是美國司法部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加密貨幣緝獲活動。
此次收繳的比特幣共計69370枚,目前每一枚比特幣的市場價值都超過了15000美元,這些比特幣被沒收之後將全數上繳給美國聯邦政府。這些比特幣均屬於絲綢之路的創始人羅斯·烏爾布里希特,此人在2013年10月被FBI逮捕,並且在2015年2月因洗錢、販毒和黑客行為被判處無期徒刑。
在2013年時FBI就已經查封了烏爾布里希特手中的比特幣,但是這些比特幣又被隸屬於絲綢之路的一名黑客竊取,此後FBI一直在追查這批比特幣的下落。令人想不到的是,當年這些比特幣總價值僅為1400萬美元,每一枚比特幣價值剛剛超過200美元,而現在這筆比特幣漲了幾十倍。
在此時收繳這么一大筆比特幣,感覺美國司法部是有意為之。其實比特幣背後一直有美國作為積極的推手,其創始人名字中本聰的另一層含義其實就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如果沒有美國情報部門的全力支持,那麼像絲綢之路這樣暗網當中的超級黑市是根本不可能開起來的。美國情報部門藉助網路成功將比特幣打造成了黑暗世界的通用貨幣,並且與美元體系掌控世界經濟一樣,利用比特幣來掌控非法地下市場。
比特幣的安全性受到了犯罪分子和富人的青睞,美國已經率先承認了比特幣的合法性,將比特幣視為與黃金一樣的合法避險資產,這就為許多人轉移財產或者洗錢大開方便之門,這才是比特幣價值飛漲的主要原因。
現在因為新冠疫情美國經濟遭到了重創,所有的資產在危機面前都不堪一擊,如果金融危機襲來,那麼包括黃金和比特幣在內的所有資產都會被拋售,今年因為新冠疫情已經出現了兩次拋售潮,因此比特幣的價值並不穩定。
可能是看到了這一點,美國政府決定「收網」,准備在高位將這些根本一文不值的虛擬資產套現,沒收這些比特幣就是個典型例子。依照美國情報部門的技術完全可以防止這些比特幣失竊,但是這些比特幣很有可能就是「監守自盜」,依靠炒作坐等這些比特幣在黑市當中繼續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