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ico人民網
㈠ 比特幣是騙局嗎
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我們一直倡導,個人利益要符合集體利益,在面對社會價值和經濟利益時要首先考慮社會價值,對待穿梭於金融交易中虛擬貨幣時,我們該怎樣抉擇它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呢?
市場上流通的虛擬貨幣數以千計,不是每種貨幣都會在交易中遵循社會價值第一的准則,17年12月至18年1月之間,憑借ICO亂象伺機攪亂交易市場的虛擬貨幣很多,不僅使很多投資者的損失錢財,還喪失了對虛擬貨幣的增值希望,這一類的虛擬貨幣不僅沒有社會價值,就連自身的經濟的價值也永遠得不到實現。
比特幣作為最早出現在大眾視線中的虛擬貨幣,我認為它是兼具了社會與經濟兩種價值的金融產品,它不但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壯大,從1美元不到的幣值上漲到如今的10000+美元,還帶動了整個行業的發展,比特幣是新興行業的領頭人也是行業的維護者,它的貢獻的多方面的,優勢自然也是不可比較的。
邁阿幣Mmcoin是一個新崛起的虛擬貨幣,也許現在看起來還顯得不溫不火,但是文火熬出的湯往往與眾不同,期待邁阿幣Mmcoin的走向能越來越靠近比特幣,在不久的將來與它比肩而行。
㈡ 一個比特幣值多少人民幣
比特幣的價格是經常浮動的,所以比特幣兌換人民幣的價格也是經常在變動的,從最開始的時候,幾年前比特幣兌換人民幣的時候才一比幾,最後慢慢發展到了一比十幾,然後到一比幾十,這時已經非常讓人震驚了,很多人都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因為作為虛擬貨幣,雖然很多人不了解它的主要作用是什麼,但是卻有大部分人認為這有點類似於股票,因此就對比特幣進行了一系列的投資,直到2020年1月份的時候,比特幣的價值已經瘋狂的生長,漲到了將近1:47,000左右。這個漲幅比率已經超過了絕大多數優秀的股票了,那麼很多人在震驚的同時,往往想要了解到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其實我分析主要是以下幾種原因所導致的:
3、追漲殺跌的心理
當然比特幣的價格之所以上漲的如此之快的主要原因之一,也與追漲殺跌的心理有著一定的關系,比如很多股票一直上漲的情況下就會有更多的人去買,而下跌的時候卻有很多人因害怕而退市,比特幣迄今為止上漲的幅度依然非常大,因此還有人覺得它有投資的價值,所以就一直在購買。
㈢ 駁人民網論加密貨幣
日前,借比特幣大跌之「東風」,兩位知名專家在人民網發表《虛擬貨幣終究是黃粱一夢、龐氏騙局》一文,宣稱「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無疑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
從翻譯角度來看,「Cryptocurrency」一詞應當翻譯為「加密貨幣」或者「數字貨幣」,從而與所謂「虛擬貨幣」的標簽有所區分。從規模上來看,隨著比特幣跌至2萬美元,當前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在1萬億美元左右,而此前總市值曾一度突破3萬億美元,其暴漲暴跌的性質,的確存在極大的投資風險。
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拉回到10年前的2012年,彼時的比特幣大約是14元人民幣一枚,相較於今天的大約14萬元人民幣一枚,10年時間上漲了1萬倍。難怪有人會戲稱:十年前,為什麼不讓我「受騙上當」,不讓我「黃粱一夢」!
兩位作者在文中指出:「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開表明過對虛擬貨幣的唱衰態度,包括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筆者著實不知道「90位全球前百富豪唱衰比特幣」這一說法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真有這么多富豪出來「唱衰」,那隻能說明,加密貨幣的影響力已經大到驚人。
至於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的確是全球鼎鼎大名的投資「大佬」,他們也是目前以美國和美元為中心的全球金融與財富體系的核心代表,其中巴菲特今年92歲,芒格今年98歲。即使是在美國,也有一大波的年輕富豪們是加密貨幣的擁躉:全球首富馬斯克是著名的加密貨幣「喊單人」,被譽為「矽谷預言家」的馬克安德森認為人工智慧、生物技術、加密貨幣與Web3是未來三大最有前途的 科技 領域。
《黃粱一夢》一文的作者,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一概斥之為「龐氏騙局」。不可否認的是,在如今的加密貨幣市場上,各種具備傳銷、資金盤性質的「空氣幣」的確層出不窮,但是因此而將加密貨幣「一棍子打死」,在筆者看來也是過於武斷的。
整體來看,我們可以把當前的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分類如下:
(一)主權信用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數字人民幣(ECNY)
特徵:主權信用數字貨幣又可以稱為數字法幣,它的本質是法幣的數字化與加密化,其法律地位與法幣等同,由政府信用背書。主權貨幣的根本是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的,其信用基礎來源於穩定的國家和負責任的政府。
我們看到,近年來,中國政府與中國制度在擔當 社會 管理責任、發展經濟中表現突出,因此,中國的主權信用貨幣——人民幣,應當也可以在全球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而數字人民幣(ECNY)作為全球首個運用加密技術架構的數字主權貨幣,憑借技術上的領先性,加上人民幣的良好信用,有望使得全球眾多尚未享受到現代金融便利的國家與地區,跨越性的走上數字金融時代。人民幣的加密化與數字化,也將成為我國參與全球金融競爭與變革的重要武器。
(二)資產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比特幣(BTC)
特徵:以計算機科學與加密數學為基礎,以算力形式凝結的、無法篡改的算力憑證,這些憑證由於人們的共識而產生價值,從而具備資產屬性。這些數字資產的價值形成過程,與黃金、白銀、寶石等貴重品的價值形成過程可以類比。
人們通常將比特幣視為「數字黃金」:回顧人類 歷史 ,貝殼、動物羽毛、石頭等等,都曾經被當作過價值錨定物。黃金、珠寶等貴重品,拋開其有限的使用價值,本質上只是自然界里的石頭;金銀的價值使命,也僅僅是一個 歷史 階段。身處智能時代、計算時代初期的我們,應當用 歷史 的大局觀去看待價值的變遷——代表計算、演算法、算力之美的比特幣,由於其首創性,有望成為智能時代的價值錨定物。
(三)「燃料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以太坊(ETH)、樹圖幣(CFX)
特徵:在「數字工業體系」中,充當「燃料」為系統內智能合約的運轉提供動力的數字貨幣,其可以類比為傳統工業體系中的「煤」「石油」,這一類型的數字貨幣,通常具備較大的實際使用價值。
(四)權益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幣安幣(BNB)、無戰幣(EB)
特徵:此類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化的股權或權益,通常這類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會承諾通過分紅、銷毀代幣、參與治理、用於 游戲 等形式,為這些數字貨幣賦權。
對於這些類型的數字貨幣,從監管上來看,應當參考股票的形式,由證券監督部門進行監管,從信息披露、資金募集與使用等方面,從嚴監管,對發行「空氣幣」、「圈錢跑路」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以數字股權形式的股票發行方式,有望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補充。
(五)數字貨幣名義的違法犯罪活動
代表幣種:Plustoken、MMM
特徵:以數字貨幣為載體,組織和發展人員,通過許諾高額回報,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通過以上分類我們可以看出, 「 龐氏騙局」是「龐氏騙局」,加密貨幣是加密貨幣 ,不能因為存在大量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龐氏騙局」,而全盤否定加密貨幣本身。
有鑒於加密貨幣投資的巨大風險性,加之各種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違法金融活動猖獗,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如2013年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提示炒作虛擬幣的風險;2017年「94通知」嚴格禁止虛擬貨幣ICO與開設交易所;2021年嚴厲禁止各類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
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十分必要的,對於遏制相關金融違法行為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對於個人持有加密貨幣,目前國家並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對於個人私下裡的交易行為,也未認定為違法。
實際上,面對加密貨幣這樣信息時代與智能時代之下的新產物,一種有可能帶來「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新事物,我們既要防風險,也需要審慎觀察,甚至有必要汲取其中所長,而不應當「一言判其生死」。
《黃粱一夢》的作者最後指出:「不應因虛擬貨幣而忽略區塊鏈技術原本的巨大價值。就技術角度而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廣播式數據傳輸方式,對數據從結構、追溯、許可權和驗證性上進行共識,形成分布式並且公開透明的一種信息化系統, 而虛擬貨幣只是基於區塊鏈的一項簡單的應用 。」
我們也看到當前國內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曾經區塊鏈的概念熱火朝天,不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也投入了不少資金,「區塊鏈產業園」不斷涌現。然而,在老百姓的層面,到目前為止尚未感受到區塊鏈給生活帶來任何的改變。甚至許多號稱用「區塊鏈技術」打造的平台,仔細扒開一看都是傳統的網路技術,「忽悠」政府、「忽悠」國企成為一些所謂區塊鏈公司的重要「商業模式」。
作為普通老百姓,既然國家目前不倡導投資加密貨幣,我們就響應國家號召。但是我們更希望我國的專家學者,花更多的功夫去研究和推動怎樣讓區塊鏈技術使我們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武斷的去否定區塊鏈技術的某個應用,哪怕只是一個「簡單的應用」。
㈣ 比特幣如何兌換人民幣
把比特幣拿到場外交易平台賣掉換成人民幣即可。
㈤ 2019年11月比特幣值多少錢一個
62000左右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
㈥ 海外引進的區塊鏈比特幣ICO有什麼嚴重危害
最近被大炒的概念是三個:區塊鏈、比特幣、ICO。
一個是區塊鏈,就是徐小平流出的內部信里那個「順之者昌,逆之則亡」的區塊鏈;
另一個是已經炒作了幾年,價格不斷大起大落,但一直有人鼓吹「每一枚會漲到一萬美元」的比特幣;
再有一個就是幾個月前,薛蠻子大力歡呼與鼓吹、後來又被監管部門予以強烈關注的ICO。就在前天1月12日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表了題目為《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的公告,當中點名了迅雷所發布的數字貨幣「鏈克」(原「玩客幣」),稱其「代替了對參與者所貢獻服務的法幣付款義務,本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是變相ICO」。此消息一出,迅雷股價在美國時間周五早盤出現大跌。
「比特幣」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再說比特幣,小韜一直是比特幣的看衰者,因為在小韜看來,比特幣沒有解決任何新的問題。換言之,如果今天沒有比特幣,世界會失去什麼?哪些人哪些交易會受到影響?答案是除了極其特別的人,沒有人會受到影響。與現有貨幣相比,比特幣的優勢是什麼?幣值穩定?防偽?成本低?……
比特幣所宣揚的去中心化無外乎是逃避監管罷了。就好比是兩國之間貨物往來本來要走海關,海關有八個通道,你現在搞了一個地下通道,固然可能路程更近,可能免了不少關稅,但這是不合法不合規的。是一種典型的逃避監管的套利行為。在損害社會利益和秩序前提下解決自己的問題本身就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久的。
更何況為了獲取比特幣所投入的巨大的「挖礦」工作量,消耗了大量的電力、計算機算力,不創造任何價值,是一種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據說現在挖到一枚比特幣的成本已經到了3000到4000美元……
「ICO」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
至於ICO,號稱以數字貨幣為媒的項目IPO,貼著自己炒熱的概念拿著根本不準備兌現的想法,或者可行性幾乎看不到的想法,依託一種逃避了監管的數字貨幣來讓大家購買並擊鼓傳花地炒作價格……這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或者說是變相開賭場。
這種案例歷史上很多,前幾年有人把隨便一幅畫,分割成幾千上萬份額,標上一個價格讓大家購買和炒作;幾百年前荷蘭人瘋狂炒作鬱金香,一株鬱金香的價格可以購買一棟城堡……每個人都知道這是泡沫,都知道泡沫會破滅,只是大家都希望以鄰為壑,希望在泡沫破滅之前自己能夠撈一筆.
㈦ 比特幣,區塊鏈和ICO分別是什麼 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是中本聰於2009年提出的一種虛擬數字貨幣,特點是沒有中心化的發行機構,總量固定,為2100萬枚,而且不是一次性發行,需要由礦工挖礦產生。由於是去中心化的結構,信任就需要依靠密碼學和共識機制技術來達到。
區塊鏈是比特幣衍生出來的一種通用技術,它實現了去中心化的資料庫模型,比特幣可以規為區塊鏈1.0,因為它沒有智能合約的概念。區塊鏈關鍵技術就包括密碼學加解密和共識機制,區塊鏈一般是用來和具體業務邏輯相結合,這就需要依賴智能合約了,智能合約提供了不受人為干擾的執行模式。
ICO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㈧ 比特幣94事件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 94 事件指的是 2017 年 9 月 4 日中國人民銀行協同七部委全面性喊停 ICO ,判定 ICO 為非法融資操作,中國交易中心也被關停。 ICO 來源於股市的初次公開發行( IPO )理念,是區塊鏈項目初次發售代幣,募資 BTC 、以太幣等常見虛擬貨幣的操作。 ICO 是一類區塊鏈市場行業用語,是一類為數據加密虛擬貨幣 / 區塊鏈項目籌集流動資金的常見手段。
比特幣的危害
1 、非常容易變成犯罪道具: BTC 的帳戶匿名,投資者無法知曉其持有人;
2 、干擾一國 ( 或區域 ) 的外匯政策紀律:比特幣交易不會受到別的央行的操縱,也無需銀行業信用背書。能夠順利地繞開別的國家的外匯監管;
3 、影響法定貨幣機制,:引起別的類似虛擬貨幣不斷涌現出來;
4 、消耗大批量的社會資源:「挖幣」是 BTC 原始取得的唯一手段,依據其編程設計,越往後挖幣的難度系數越大,也就代表著需要越來越多的時長和更高的算力。
㈨ 一個比特幣等於多少人民幣
目前一個比特幣等於27799人民幣
2014年2月25日,「比特幣中國」的比特幣開盤價格為3562.41元,截至下午4點40分,價格已下跌至3185元,跌幅逾10%。
根據該平台的歷史行情數據顯示,在2014年1月27日,1比特幣還能兌換5032元人民幣。這意味著,該平台上不到一個月,比特幣價格已下跌了36.7%。
2018年11月19日,加密貨幣恢復跌勢,比特幣自2017年10月以來首次下探5000美元大關,原因是之前BCH出現硬分叉,且監管部門對首次代幣發行(ICO)加強了審查。[2]11月21日凌晨4點半,coinbase平台比特幣報價跌破4100美元,創下了13個月以來的新低。
㈩ ICO是比特幣嗎是不是騙人的
是的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已經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