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治經濟學角度分析比特幣論文
❶ 關於政治經濟學的貨幣政策論文
貨幣政策的政治經濟學 貨幣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主要內容之一,其目標與財政政策的目標基本相同,包括充分就業、價格穩定、匯率穩定、高速度經濟增長以及利率穩定、依據可承受的要求分攤緊縮性貨幣政策的負擔、防止大規模銀行倒閉和金融恐慌等。政策工具包括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率、法定準備金率、道義勸告、公布與指導等。貨幣政策有多個目標和多種工具,就需要討論:第一,不同的貨幣政策之間在效果上有什麼差別?第二,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對不同經濟主體有什麼影響?第三,不同的貨幣政策工具是如何選擇的?如果同一個貨幣政策對國內不同經濟主體的影響差別很大,獲得利益者自然支持該政策,而利益受損者就可能反對,從而產生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差別和利益博弈。同時,在國內不同經濟主體之間與貨幣政策的制定者之間也存在博弈,這還涉及到理性預期假定下貨幣政策是否有效的問題。(一)貨幣政策的制定是不同主體博弈的結果貨幣政策一般是由中央銀行制定實施的。中央銀行是如何制定貨幣政策的呢?美國經濟學家凱恩對比了美國聯邦儲備體系貨幣操作的兩種觀點:一種是烏托邦式的;另一種是憤世嫉俗式的。烏托邦式的觀點是將美聯儲看作一心一意為公眾利益服務的機構。美聯儲的政策目標包括通貨膨脹、失業和利率等,其任務是更精確地定量給出政策目標和政策工具之間的關聯。大量的經濟學專業人士被邀請來設計模型,以找到能夠最有效地實現其政策目標的工具。憤世嫉俗的觀點強調貨幣政策並非美聯儲一心一意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結果,而是各方壓力相互競爭的結果。美聯儲主席、其他聯儲官員、國會議員和財政部官員的言論都被看作貨幣政策受不同主體影響的證據。美聯儲通過利率進行操作,接受利率向哪個方向變動的勸告,它接受經濟部門,特別是受利率影響的經濟部門的游說,這些部門可能包括建築行業、金融機構和證券交易商等。烏托邦式的觀點將貨幣政策看作是美聯儲為實現公眾利益而設計的,是福利經濟學的規范分析;而憤世嫉俗的觀點將貨幣政策看作美聯儲與其他政府部門和各種利益集團相互博弈的結果,是實證分析。如果美聯儲是一個超脫於政府、總統、國徽和其他利益集團的部門,可以設想它完全為公眾利益服務,但如果美聯儲是一個現實的官僚機構,那麼其為全體公眾利益服務的可能性就要受到懷疑。同時,相同的貨幣政策對國內不同主體的影響差別甚大,其政策即使想要服務於全體公眾的利益也是不可能的。這就決定了美聯儲的貨幣政策只能是不同主體相互博弈的結果。(二)特定貨幣政策對不同經濟主體的再分配效應相同的貨幣政策對不同經濟主體的影響差別很大,有的主體受益,有的主體受損。即使都受益或都受損的經濟主體,受益或受損的程度也不相同,即貨幣政策是非中性的。梅耶等認為,人們在緊縮性貨幣政策中受到的負面影響比較大,因為它可能會從公眾手中抽走一部分實物;在緊縮性貨幣政策中受到負面影響的部門有住宅建築業、小企業廠商等。最簡單的緊縮性貨幣政策工具是提高利率。對住宅建築業而言,這至少會造成兩方面的問題:第一,提高了住宅建築業的建築成本,使新住宅建設者遭受損失;第二,提高了購房者的支付成本,特別是購房者需要分期付款的時候,利率越高,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成本就越高。對小企業廠商、特別是新企業廠商而言,利率提高可能會使這些企業在還未進入市場前就已經破產了,因為利率提高會提高這些企業的運營成本,降低其獲利的機會。同時,利率提高對債權人比對債務人有利,比如在銀行中擁有存款者在利率提高後可以多得到利息;而欠銀行貸款者則必須因為利率的提高而多向銀行支付還款。針對特定的貨幣政策,有的主體收益,有的主體受損,就在不同主體之間由於特定的貨幣政策而形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效應。(三)貨幣政策是否有效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是與一定的宏觀經濟背景密切相關的,中央銀行之所以要制定和實施一定的貨幣政策,就是為了解決宏觀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如在經濟過熱時採取緊縮性貨幣政策,在經濟蕭條時採取擴張性的貨幣政策。這些貨幣政策的效果如何呢?經濟學的研究表明,任何貨幣政策都存在時滯,即從政策實施到發揮作用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並且在許多情況下,貨幣政策不但起不到預期的效果,還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問題,被稱為「穩定器夢魘」。對貨幣政策「時滯」和起不到預期效果的原因,經濟學家們雖然給出了各種解釋,但也可以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得到解釋。1.社會公眾可能不知道什麼對他們是最好的。每個經濟主體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在貨幣政策問題上,公眾並非不理性,但政策實施中每個主體能夠得到的收益或受到的損失是非常少的,而對政策實施可能產生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的,但如果要關注貨幣政策實施中的各種問題,卻可能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理性的選民一方面會有搭便車的動機,另一方面也有「理性的無知」的動機。2.特殊利益集團可能會對貨幣政策施加過大的影響。貨幣政策對每個主體的影響是不同的,但不同主體組織起來形成利益集團的可能性卻存在很大的差別,住宅建築業、小企業生產商可能更容易組織起來,而其他受影響的公眾組織起來的可能性就比較小。在政策制定的影響中,已經組織起來的利益集團要比尚未組織起來者將產生大得多的影響,他們可能會提供政治獻金等方式獲得政策制定者的支持。3.作為官僚機構的中央銀行更是關心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公眾的利益。前面在分析中央銀行是官僚機構的時候已經闡述過該問題。4.理性預期的反作用。羅伯特·盧卡斯、托馬斯·薩金特和尼爾·華萊士等提出了選民或其他經濟主體的理性預期問題。他們認為,面對特定的經濟形勢,企業主、消費者等可能會對中央銀行將會採取什麼樣的政策做出理性預期,為了防止自己在貨幣政策中遭受損失或為了在政策實施中獲得收益,這些消費者、企業主在政府實施特定的政策之前就已經開始行動,當中央銀行制定的貨幣政策實施時,經濟條件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作用基本也就不能發揮出來了。他們還提出,政策要能夠起作用,必須要出公眾所不意。這樣,在政策制定者和公眾之間就存在一種博弈。總之,貨幣政策能否發揮作用、能夠在多大程度上發揮作用並非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需要進行政治經濟學的分析四、貨幣非中性的新解釋傳統的「貨幣中性論」認為,從長期看,貨幣數量增加對物價和經濟增長沒有影響。如果僅從貨幣數量對物價和經濟增長的影響看,貨幣數量的增加對社會經濟可能沒有影響,是中性的。但是,貨幣數量增加並非均勻分布的,社會不同階層、不同主體在貨幣數量增加中能夠得到的新增加貨幣的數量是不同的。貨幣數量的變化可能會影響社會階級結構,進而改變一個國家不同階層的地位,促使制度發生變遷,促進或阻礙經濟增長。該思路可以概括為:外生貨幣→財富重組→階級興衰→制度變遷→經濟增長。比如,美洲地理大發現之後,歐洲人在美洲發現了大量金銀並運往歐洲,導致了歐洲金銀數量的迅速增加。與此同時,流入歐洲的金銀在歐洲不同階層之間重新分配,導致了歐洲社會階級結構和不同階級相對力量的變化,商人階級興起。新興階級出現之後,不滿足於既定的社會制度和權力分配格局,進而發生了資產階級革命,促進了產權制度創新。有效的產權制度建立起來,形成了對新興階級產權的有效保護。在此基礎上,政府信譽建立起來,促進了國債制度的建立;私人信譽建立起來,促進了金融市場的自發建立和擴展。由此引起的低利率和大規模投資,促進了歐洲工業革命的發生。五、結語及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貨幣問題本來就不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學問題,因為貨幣是最直接的財富。貨幣關系體現了人與人之間最赤裸裸的利益關系。貨幣本身作為一種制度,它的起源與演變,體現了人與人之間交易關系的變化,貨幣材料的選擇、鑄幣制度、紙幣制度等都是以不同經濟主體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貨幣政策問題既是貨幣問題,也是政策選擇問題,顯然是政治經濟學的問題。對貨幣政治經濟學的研究,還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貨幣材料的選擇是否體現了特定歷史時期不同階級或利益集團之間的相互博弈;從多種金屬本位制度向單一金屬本位制度的演變,是否涉及財富的轉移;貨幣政策的演變究竟體現了哪些主體之間的關系;不同國家之間貨幣相互交換的基礎是什麼;等等。本文僅是從政治經濟學角度研究貨幣問題的一個開端,大量的問題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
❷ 比特幣突破6萬美元,比特幣是如何產生的
比特幣突破6萬美元,但是很多人都對比特幣有點陌生,下面為大家介紹下比特幣。
比特幣誕生於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比特幣的出現和發展似乎是偶然的情況,但實際上,它是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這是信息技術發展,互聯網金融興起和社會環境變化共同作用的結果。在電子商務的普及過程中,作為其重要組成部分的金融體系逐漸融入了互聯網潮流。全球互聯網金融興起的影響不僅是金融格式的改變,還包括用戶習慣和貨幣觀念的改變。在線支付,電子轉賬等方式給人們帶來了很多便利,加之銀行卡的普及,人們對真實貨幣的依賴性正在下降,而對虛擬貨幣的接受度正在上升,然後逐漸認識到那些做實的人沒有國家信譽作為虛擬貨幣的保證。
❸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比特幣不是旁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一種典型的金融騙術,拆東牆補西牆, 把新投資人的錢用於支付老投資者的利息和回報,製造出賺錢的假象來騙取更多投資者進入。
最早是義大利裔投機商人Charles Ponzi發明的,他一心想發財,最終發現最快的方法是通過金融。
Ponzi虛設了一家公司,承諾投資者在3個月內獲得回報,前期的投資者獲取了可觀的回報,環環相扣,短期內吸引了3萬人投資,持續了1年,人們才陸續清醒過來。
龐氏騙局總有一天會破滅,因為越往後,需要找的新投資者就越多。 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支撐整個體系運作後,必定面臨崩潰的局面。
許多金融騙局都由龐氏騙局演變而來,但是比特幣不是這樣。
首先比特幣去中心化,不受控制。 龐氏騙局投資者和資金都是由Ponzi管控的,但沒有任何一個銀行機構能夠發行比特幣,包括創始人中本聰也不可以,並且數量有限。
網上有許多虛擬幣號稱比特幣的變體,可這些幣都有人或機構管控,就成為了龐氏騙局和傳銷。
比特幣也不存在「拆東牆補西牆」之說,獲取比特幣就兩種方式 :挖礦或者購買。雖然是虛擬貨幣,也算是「擁有」了它。
比特幣存在爭議,這樣的產品具有較大的想像空間,很容易成為投機熱門。很像荷蘭的鬱金香熱,由於需求旺盛導致價格不合理上漲,最終泡沫破裂。
與之前「蒜你狠」、「郵票熱」本質上是相同的。
比特幣總數限制在2100萬個,很多人看中它的「貯藏價值」。但比特幣不像黃金,無論什麼時代都是可以保值增值的,本身具備價值。比特幣自身沒有價值。
比特幣還有一個特點是非法,它的匿名性可以縱容黑市交易、洗錢、在線博彩等行為,去中心化本質上即與政府對立。光憑這一點,比特幣就有著巨大的市場。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但放入投機市場就成為騙局。 比特幣目前的價格全靠炒,不可能變成合法的貨幣,因為它的去中心化嚴重危害國家。 美國僅僅承認比特幣是一種「金融工具」,不可能威脅到美元的地位。
比特幣未來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可以被復制,例如萊特幣。
現在比特幣暴漲,隨時面臨暴跌。
龐氏騙局這個詞隨著傳銷廣為人知,於是很多人看什麼都像是龐氏騙局,但是比特幣還真不是。龐氏騙局指的是金字塔式的傳銷,依賴於不斷進場的『新錢』來滿足體系內的老用戶的收益。龐氏騙局註定是不可持續的,因為一旦沒有新錢進來,整個體系就會倒塌。典型的傳銷正是如此,因為一旦發展不起來下線,那麼上線的收入就成了無根之水。
而比特幣呢,盡管比特幣本身是沒有內在價值的,人們持有它的目的就在於買賣,但是比特幣並不存在上下線的說法,更不會因為沒有新錢進入而崩盤(即便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持有比特幣,比特幣依然存在),所以比特幣在經濟學裡面的定義是『泡沫』而非龐氏騙局。
說到泡沫啊,很多人可能認為泡沫是一個貶義詞,其實不然。泡沫是一個經濟學上的中性詞彙,就是指市場價值大於其內在價值的商品。比如人民幣、歐元和英鎊這些都是長期持續存在、市場價值比較穩定的泡沫,因為人們持有人民幣和歐元肯定不是為了消費這張紙,而是要通過這張紙去交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人民幣、歐元、英鎊的背後,是有相應的中央銀行的信用來背書和支持的,所以法定貨幣的價值盡管是泡沫,但是是相對比較穩定的泡沫,而比特幣的背後沒有任何的機構的信用背書,更接近新發現的一種類似鑽石、黃金或者白銀這些稀有礦藏,所以價格波動比較劇烈也不足為奇了。
隨著更多的人知道和買賣比特幣,比特幣的價值波動最終會趨於穩定,但是泡沫和龐氏騙局是有本質區別的,就如同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梯若爾所說的,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只是純粹的泡沫。至於到底是多少,這個要由市場和人們的信念所共同決定。
先放結論: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但又不是一個騙局,並且絕對不是龐氏騙局。
--------------------------------------------------
前言一:
關於這個東西,觸動太多人的利益,我只能簡單說一下。
你們信也好,不信也罷,看過算數。
想要從我這里扣一個論文一樣1、2、3、4的某種長答案,不可能。
----------------------------------------------------
前言二:
利益相關:沒有比特幣。
----------------------------------------------------
1.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我打個比方,土星。
大家都知道土星一共有62顆衛星,然而古代的人類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有一天有一個人發明了一種在土星衛星上插旗的黑 科技 。通過一種演算法就能找到一顆沒有插旗的衛星,然後你一旦把旗插上去,這個衛星就是你的了。(作為非碼農,你們沒必要了解什麼是區塊鏈技術,也不需要知道這個插旗的黑 科技 是怎麼運轉的,只要知道這是一個黑 科技 就能理解了)
然後,這個時候人們就很容易發現兩條特性:
第一:土星的衛星始終是有限的。人類的 科技 不能生產衛星。也就是說,一旦所有的衛星上都插上旗幟以後,你永遠無法在衛星的主人不同意的前提下,找到一個插旗子的地方了。
第二:沒有任何人可以再建造第六十三個衛星。
所以,土星的衛星是絕對不可能通貨膨脹的。比特幣也是這樣。
經過發明插旗手段的人忽悠以後,人們也很快會發現:
第三: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力量,保證你插旗的合法性。只有黑 科技 保證了你無法在已經有旗幟的衛星上插旗。
第四:插完旗以後,你會發現,這個插旗的過程毫無意義。因為土星的衛星對人類來講就毫無價值。
所以,土星的衛星就是一個沒有任何人任和物做價值擔保,但是一個絕對為真的法則做所有權保證的標的物。比特幣也是這樣。
所以,綜上,比特比到底是什麼呢?就是可以插旗的土星衛星。
換而言之:這是一種天然的,不可再生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但是沒有任何實際價值的個人財產。
2.比特幣為什麼不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典型的拆東牆補西牆用新進資金來保證老人利益從而擴大投資詐騙資金的騙局。顯然比特幣不是的。比特幣是一種標的物(你可以理解成貨幣),比特幣更像一種債券,一種合約。
比特比的交易根本上就是你用貨幣購買一種標的物的交易,你是買到了東西的(土星衛星上插到旗幟)。雖然這個東西對你來說毫無實質作用……但這已經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了。
3. 比特幣為什麼是一個騙局
有幾個原因。
a. 比特幣並不是一個絕對抗通脹的標的物。
換一個演算法,我們還能發現很多其他種類的電子貨幣。比如c特幣,d特幣。
就好像你換個望遠鏡還能發現很多有衛星的行星,譬如地球,月球,木星,等等。
土星的衛星永遠只有63個,但是衛星可不會只有63個。隨著人類觀察手段的升級,人類知道的行星衛星會隨著人類能觀察到的行星數量,不斷增加。
比特比也是一樣。雖然比特比具有數量有上線的特性,但是架不住還有c特幣,d特幣啊。
所以,比特幣的抗通脹屬性,是有局限性的。這是一騙。
b. 任何主權國家都喜歡做匯率操縱國
這個就犯忌諱了,金融戰爭,貨幣 游戲 ,一個個都玩得不要太溜。世界政治經濟舞台上你方唱罷我登場,想通過匯率來搞點事情的時候,是絕對不希望看到一個難以通脹,不受所有國家政府控制的類似貨幣的東西的。當年的金本位,可以說就是所有有發行貨幣權力的阻止一起聯手做掉的。不然一旦出問題,大家都去換這種不受控制的貨幣,那政府就沒得玩了。
所以,比特幣是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反政府的。這是二騙。
c. 沒有任何人為比特幣做擔保。
我們知道,銀票是錢庄的信用貨幣,人民幣是中國的信用貨幣。美元是美國的信用貨幣。
用相等價值的黃金等其他實物做儲備,是名義上各大印鈔機構發行貨幣的基礎。
內在邏輯是這樣的:
我有1塊錢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能在我需要的時候,把1塊錢人民幣換成等價黃金。
但是比特幣不行,如果沒有人承認,那麼你無法把這種貨幣換成任何現實世界有價值的東西。因為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機構存儲過相印的黃金或者其他有價值的資源作為擔保。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本質上是無政府主義的,所以也不會有強大的政治勢力來給他做擔保。
所以,比特幣是一種無擔保貨幣。這是三騙。
4. 比特幣為什麼不是一個騙局
把3的原因反過來說,就行
a. 因為不可再生性。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在沒有c特幣,d特幣等其他被公眾認知道並且承認的「電子貨幣」之前,的確是不可再生的。在這種前提下,滿足絕對無法通脹的條件。是一個很好地,優質的,抗通脹貨幣。
而事實上,的確是很少再有其他種類的貨幣炒作到比特幣這個地步被廣泛使用來做某種用途的生意了。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b. 因為無政府主義
這種不受政府控制的東西,成為了一個非常牛逼,非常厲害的黑金市場。當黑市上第一個大佬開始接收比特幣開始,比特幣就開始可以在黑市上漸漸流通了。而如今為什麼日漸暴漲,就是因為在黑市裡,比特比已經是一種很普遍的交易手段了。你想要導彈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洗錢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資金出逃嗎?來點比特幣吧。
正是因為這種無政府主義的黑市,所以比特幣反而有了市場,有了流通,有了價值。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c. 比特幣的擔保是通過黑金市場實現的
很顯然,雖然沒有政府會給比特幣這種失控貨幣做擔保,但是黑大佬會啊。最早的時候比特幣非常便宜,這些黑大佬有實力對整個市場做出一定擔保的時候,就是為了今天……不但屯的貨幣有價值,還多出了一種完全超過政府控制范圍的資金流通渠道和市場,這種渠道和市場,是全球化資本家最喜歡的東西了。
而正因為這樣,比特幣反而有了擔保,因為所有全球化資本都不喜歡政府。
-----------------------------
以上就是比特幣是什麼,為什麼是騙局為什麼不是騙局,以及為什麼絕對不是騙局的故事。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在比特幣很便宜的時候,這是一個撞大運的 游戲 ,
在有黑金大佬開始集體用相對低的價格開始撞大運的時候,這個貨幣就開始流通了,
而流通以後,就不是騙局了。
我本人沒買的理由主要是:
1. 比特幣的不可再生性是不絕對的,會有c特幣和d特幣。
2. 比特幣的流通和價值是黑市來保證的,這有天然的反政府屬性。
----------------
我沒買比特幣又告訴了大家一個道理:
懼怕風險不能成為土豪。
不懼怕風險雖然能成為土豪,但是大多數人都在成為土豪前被風險砸死了。
如果逆全球化的趨勢被阻止,資本大佬奮起反擊的話,那麼比特幣還會接著暴漲。
我敢說這樣的話,然而,你敢買嗎?我是不敢。
比特幣就是誰接盤誰傻的 擊鼓傳花 游戲 !
比特幣連日來價格不斷攀升,在短短一天內,比特幣的幣值突破 1.2 萬美元、1.3 萬美元……1.6萬美元(截至發稿最高突破2萬美元),在一個月內增長超過100%。作為期貨在美國GDAX等平台交易後,雖然出現了小幅度跳水(約1000美元),但依然維持在1.5-1.8萬美元左右。
筆者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有限的加密貨幣已經被比特幣從業者和既得利益者推向高高的懸崖,一不小心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比特幣價格超過價值
根據市場規律,市場上各種商品的價格雖然漲落不定,但價格的漲落總是環繞著一個中心來進行的。這個中心就是商品的價值,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雖然規律如此,但是 由於人是 社會 人,而非純粹的經濟人,在 歷史 上,這種客觀規律經常被打破。
「荷蘭鬱金香事件」被稱為史上第一個泡沫,現常用來與比特幣作比較
價格超過價值的最出名案例應該是17世紀的荷蘭鬱金香泡沫:當時的鬱金香球根引起了瘋狂的搶購,導致價格飆升(一株鬱金香球莖價格相當於阿姆斯特丹運河旁的一棟豪宅)。當泡沫破滅後,價格只剩下高峰期的百分之一。
雖然有人認為鬱金香泡沫是人類審美催生的投資熱,但不能否認它與英國的南海泡沫事件以及法國的密西西比公司並稱為近代歐洲三大泡沫事件,更不能否認它像極了如今的比特幣;或者,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比特幣是人類對加密貨幣的投資熱。但現在很明顯—— 比特幣的價格遠超過價值本身。
比特幣的 游戲 規則
網路上有這樣一個段子說出了比特幣 游戲 的可怕:你,一名華爾街交易員數年寒窗苦讀金融理論,10年每周工作100小時,沒時間陪家人,對今年10%的回報感到超級興奮;而一位比特幣玩家:讀點書,灌灌水,吃著牛排,就獲得了900%的回報。這(比特幣)在傳統經濟學眼中,無異於賭博
比特幣不同時間段總體上漲的價格趨勢
因此,有外媒評論 "比特幣是民粹主義時代一種基於信仰的金融資產。" 筆者同意這種觀點。
持續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與對網路的不信任感加劇,像極了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時,人們對美國經濟和美元的不信任。這時, 人們心理上需要從原有的金融體系過渡到一種看似更可靠的貨幣准則中。
40年前亨特兄弟選擇了白銀期貨,並以每盎司2.9美元的成本購買了3500萬盎司的白銀期貨,在最初的兩個月內將白銀價格炒到6.7美元,漲幅達到130%。今天,有人選擇了有Fintech加持的加密貨幣,一個月內比特幣價格漲幅超過100%,有過之而無不及。
亨特兄弟
從亨特兄弟最終破產來看,這種投機結果可能很恐怖。但是,像陷入白銀期貨投機 游戲 中的亨特兄弟一樣,面對巨額的利潤再瘋狂都不足為奇。在比特幣上周正式作為期貨上線後的第一天,比特幣期貨就三度熔斷,期貨交易平台由於請求訪問流量過大, 導致伺服器宕機,部分功能失效,可以看到如今比特幣的瘋狂,似乎不輸於當年的白銀期貨投機。
2期貨的零和 游戲
❹ 比特幣行情受什麼影響
供求關系
供求概念是經濟學的基本規律之一。簡而言之,東西越稀罕,需求越多,價格就越高。
比特幣的協議預先確定了流通貨幣的數量是2100萬枚。現在剩下不到400萬比特幣可供開采,而且隨著加密貨幣領域的普及,稀缺性似乎會對價格產生影響。
當然,我們也看到由於相同的機制價格下跌。一次Mt.Gox的受託人Nobuaki Kobayashi宣布破產,大量比特幣被出售,價格開始下跌,因為預期市場泛濫。
競爭加密貨幣的數量
雖然比特幣是目前最知名、流通量最大的加密貨幣,但投資者也有數百種加密貨幣的其他選擇。一般來說,有競爭對手的存在可以保障投資價值。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替代品,例如歐元、人民幣或英鎊,美元的價值必然有不同於現在。然而,加密貨幣的投機性和准合法地位,使得很難理解競爭規則將如何影響定價。
但就目前情況,比特幣的流量量、普及率以及應用情況,仍是最好的。但隨著加密貨幣的不斷發展,其他競爭幣生態的完善,比特幣也要加快融入社會,始終保證自己的「大哥」地位,才能持續升值。
法規問題
隨著比特幣在全球大熱,各國的監管機構也為此傷透了腦筋,紛紛研究如何應對這一新物種。他們必須搞清楚對圍繞比特幣產生的幾個問題,比如一國的稅務體制如何對待這一新型貨幣,是否應該對加密貨幣實施監管以及如何監管等。
兩個事件凸顯了監管措施會對幣價產生重大影響。就在日本宣布比特幣將被視作法幣的消息發布後,比特幣的價格在一天之內就增長了2%。接下來的兩個月內,比特幣的全球價格一路飆升,增幅達160%。中國宣布關閉國內的幾家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以及禁止在國內進行ICO時,比特幣的價格在一天之內就大跌29%。
雖然很多人認為立法規定對加密領域不利,但事實恰恰相反。盡管比特幣已經存在了近十年,由於價格大幅上漲在2017年卻聲名鵲起。換句話說,在普通人看來,這是一個相對較新的領域。
一個新的市場最需要的就是明確、簡潔、有力的監管法規,為潛在投資者提供一些安全保障和一個他們可以理解的框架。
監管法規如何處理可能會影響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價格。今年早些時候,中國宣布禁止初始投幣產品(ICO),比特幣價格下跌5%,而市值第二大的加密貨幣以太坊(ETH)下跌超過12% 。這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種直接的監管舉措可能會對比特幣的價格產生巨大影響。
綜上所述,影響比特幣價格走勢的最重要的就是市場的情緒,如果你能把握市場情緒的走向,那你就能把握住幣價的走向。
❺ 金融抑制問題的政治經濟學
本論文是關於金融抑制問題的政治經濟學的論述,歡迎大家借鑒哦!
摘要: 本文從利益集團理論的視角對中國金融抑制問題給出了一個政治經濟學解釋,認為中國金融抑制的制度安排內生於給予改革當中利益受損集團金融補貼的需要,為了維護轉軌時期的社會穩定,降低改革成本,在財政能力持續下降的情況下,中央政府通過加強對金融體系的控制,以利差租金和貨幣發行收益為主要路徑向國有企業、政府財政提供金融補貼。但近年來,隨著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比例的下降,由金融抑制引發的社會風險的累積、金融效率損失等問題使得中國如果繼續維持金融抑制政策將產生巨大的社會成本和效率損失。
關鍵詞: 金融抑制;利益集團;金融補貼;政治經濟學
一、引言
在發展中國家工業化的起飛階段,儲蓄不足形成的資金瓶頸往往構成阻礙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為了打破資本積累不足形成的“貧困的惡性循環”,實現經濟增長的趕超戰略,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通過金融抑制政策把大量的資金優先配置到工業部門。Mckinnon與Shaw認為,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主要表現為對利率實行嚴格的控制、對銀行存款要求很高的准備金、強制性的信貸配給以及不斷上升的通貨膨脹,同時實行資本管制。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與其他發展中國寬搜家有著一些共同的特點,也表現出了金融抑制的現象。從改革開放至今,雖然金融市場的准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放鬆逗渣,金融中介在資源配置當中的作用不斷得到加強,金融抑制的程度有了明顯的放鬆,但是在某些方面金融抑制現象還依然嚴重。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實行比較嚴格的利率管制,實際利率一直低於市場利率,特別是自2002年以來,存款的實際利率長期停留在“負利率”。其次,政府通過金融資源配置權控制,保證金融資金的體制內流向,造成了對以民營企業為代表的金融歧視現象。國內學者對目前我國金融抑制現象做了許多研究工作,但是這些研究對我國金融抑制現象的解釋還遠非完善,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忽視了金融政策形成的政治基礎,特別是利益集團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本文試圖從另外一個角度——利益集團的視角,對中國的金融抑制問題給出一個政治經濟學解釋。
二、改革阻力、改革成本與利益集團的內在邏輯
本文旨在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對我國金融抑制現象做出一個解釋,在對金融抑制現象展開具體的分析之前,我們先來對本文所涉及到的一些重要理論基礎進行梳理。筆者希望通過對相關理論的梳理,能夠首先從宏觀上勾勒出我國金融抑制現象產生的基本路徑,為下文對金融抑制現象的具體討論提供一個完整的理論框架。
制度變遷被認為是人們在“成本一收益”分析基礎上而做出的理性決策,只有當制度變遷的預期收益大於預期成本時,才能夠在一個社會內部看到改變現有制度和產權結構的企圖,制度變遷才有可山巧悄能發生。潛在利益的存在是制度變遷得以實現的誘導因素,如果每個人都能從制度變遷中獲益,那麼制度變遷不會遇到什麼太大的阻力,因為這個改革過程屬於“帕累托改進”。但是,在很多情況下,改革絕不是一件符合全體人民意志的事情,而是一個充滿了利益沖突的過程,甚至最終也很難做出一致的選擇。經濟體制改革實質就是要改變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在這當中總會有人受到一定的損失,而不是只有人獲益而無人受損。因此,如何對潛在利益進行分配是一個制度變遷無法迴避的重要命題,對潛在利益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利益結構的調整,經濟改革不可避免地會觸及到對現存體制下利益存量和新體制下收益增量的分割。
改革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在改革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其中來自利益受損集團的抵制和反對將成為引起改革阻力的重要變數。Shirk、Susan認為:經濟體制改革實質上是一個各種關系、利益被重新調整和分配的過程,如果既得利益集剛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他們將反對改革。Laffont、Qian指出:潛在利益受損集團的反對構成了經濟改革的基本障礙,即使在政治不夠民主的國家中也是如此。由於改革涉及到利益存量和增量的重新分配,要使所有成員都一致同意改革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便改革最有“帕累托改進”或“卡爾多改進”的性質,它也會因為利益結構調整引起的利益格局相對變化以及改革本身的不確定性,引起一些利益集團的反對。經濟改革當中的潛在利益受損集團將動用手中的資源阻止改革的正常推進,只要這樣做所帶來的收益增加或收益損失的減少大於付出的成本,這種阻止改革的活動就會持續進行下去。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利益集團的抵制對改革產生阻力的大小不僅僅取決於利益集閉成員數量的多少,更取決於這些利益集團所擁有的各種權利資源。即使抵制改革的潛在利益受損集團數量很少,改革所面臨的阻力也會因為利益集團所掌握的強大權利資源而增大。
經濟改革的問題在於不僅會遇到阻力,更重要的是利益集團抵制形成的改革阻力將會轉化為改革的成本,阻力越大,改革的成本也越高。利益集團的反對將阻礙改革的正常推進,延誤改革的最佳時機,延長舊有體制的壽命,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當改革阻力過大時,將導致社會不穩定,出現社會政治危機甚至是嚴重的武裝沖突,這種情況下社會生產活動將停滯不前,改革的成本將以幾何級數的方式上升。當利益集團的強烈抵制導致改革成本過高時,改革就無法正常地進行下去。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對受損集團進行利益補償,以換得他們對改革的認同和支持是可行的。雖然對利益受損集剛進行補償依然要產生一定的成本,因為這將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場信息的扭曲和資源配置的低效,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成本的增量將遠遠小於由於嚴重的社會不穩定而產生的損失。因此,當改革具有“帕累托改進”或“卡爾多改進”的性質時,我們可以通過給予利益受損者補償的方式來降低改革的成本,進而保證改革目標的實現。Laffont、Qian認為:任何一個對利益受損集團的補償方法都面臨著兩個基本約束。約束條件一:給予受損者以補償的方式受到政府補償承諾可信性的約束,即利益補償的實現存在著不確定性;約束條件二:利益補償的資源約束,這主要反應在用於補償的資金或流動性不足上。以上兩個條件,第一個約束條件已經超越了本文所要討論的內容。因此,在下文我國金融抑制內生性的分析中,我們將主要同繞第二個約束條件,即如何解決補償資金不足問題展開討論。
❻ 比特幣的經濟學意義
最近比特幣實在是太熱太熱了,熱到出門不跟別人聊起比特幣簡直都不好意思說自己關心時事。但是大家說的很多東西卻都是老生常談的,讀多了難免覺得千篇一律。我想這大多是因為真正在乎比特幣的三種人:經濟學家,GEEK,投機者之間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經濟學家們不懂技術,GEEK們不明白經濟,投機者呢,他們只在乎有沒有接盤俠。
所以無怪乎經濟學家們寫的比特幣文章GEEK們不愛看,GEEK們歡呼比特幣的時候經濟學家們看不懂,而投機者呢,他們應該喜歡問別人要不要來兩個BTC玩玩~
我第一次了解到比特幣大約是在李笑來老師剛開始向國內宣傳比特幣概念的時候,我也是那個時候挖到自己第一個比特幣。對了,世界上第一筆比特幣支付交易也發生在這個時候。 Laszlo Hanyecz花了10,000個BTC通過網路買了一塊披薩的故事大家一定都聽過[1]。我在大學里學習金融專業,畢業後也在金融行業工作,現在在加拿大學習。
我想,我也許可以跟大家說說我眼裡的BTC,和我對BTC經濟學上的意義的理解。
貨幣是什麼?我想大家在中學一定都學過,貨幣是 一般等價物 。貨幣是一種用來充當兩種商品價值比較單位的物質。也就是說如果大家都願意,路邊的磚頭也可以是貨幣。在人類歷史的某一個時期,黃金站在了這個位置上,成為了大家最認可的一般等價物。這個時期,我們稱作 金本位 。
黃金作為貨幣是非常好理解的,因為黃金具有著得天獨厚的自然屬性優勢:
黃金化學性質穩定。黃金幾乎不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也很難氧化,這使得黃金很容易開采,精煉和儲存。戰國時代古人用青銅做貨幣,可是青銅會氧化,氧化之後同一種貨幣質量甚至大小都會變化,無疑使得青銅貨幣使用起來十分不便。
黃金很軟。黃金不比玉石鐵器,純度越高的黃金越軟,這讓黃金可以隨意切割。假如我買一件衣服,需要黃金十兩,但是我手上只有一塊一百兩的金磚,我完全可以找工匠切十兩下來用來交易。如果用鑽石當貨幣,這種場景就可能沒機會發生了。
黃金能拿來當貨幣,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因為幾乎全世界的人,都認為黃金這種東西是有價值的。所以當世界上某一國家的人發現他們並不孤獨,世界上原來還存在無數其他的國家的時候,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交易成為了可能。其關鍵就在於,大家都覺得黃金是好東西。黃金可以拿來做物品交換時的價值單位。
再後來,大家開始覺得如果經常買別人的東西也要花掉很多自己的黃金儲備,全世界未開採的黃金又越來越少,這樣下去不是劃不來了嘛?
於是A國找B國商量說:你看我家總共就100兩黃金,我家的人平時在自己家也不用黃金,我們用一種叫紙幣A的錢來交易,1紙幣A大約等於1兩黃金。B說我們家也是啊,我家一共就50兩,所以我們平時也只用紙幣B來交易而不是用黃金,1紙幣B大約等於0.5兩黃金。A這時摸摸B的腦袋說,這不是正好,以後我們大家都用各自家裡的紙幣交易,紙幣A和紙幣B的匯率就是黃金的比例1:2。這樣我買你的東西,給你紙幣A,你買我家東西就直接給我紙幣B,年底再統一結算黃金,這樣平時就不會真的動用我們雙方的黃金了,你說我是不是天才?[2]
後來大家覺得年底結算也太麻煩了,生意年年要做嘛~這時有一個叫美國的同學家裡黃金最多,那就讓美元和黃金掛鉤,那我們交易的時候就只用看我們各自的錢值多少美元就行了。這就是後來的 布雷頓森林體系 。[3]
到了這個時期的貨幣,大家可以發現貨幣開始不僅僅只是用來做標尺的等價物,它開始體現出類似「契約」的特性。黃金跟美元掛鉤,是因為美元代表著:美國政府做出的可以拿來兌換黃金的承諾函。
雖然最後布雷頓森林體系還是崩潰了,黃金跟貨幣價值沒有了關系,黃金也不再作為貨幣使用。這使得現在的貨幣,成為了一種更為隱性的契約,它代表著各國政府對本國貨幣可以用來支付的承諾。也就是說,只要我國家存在一天,我就擔保我們國家的貨幣是有價值的。這就是貨幣契約論的主要觀點。
所以,我們說,貨幣有兩種,一種是黃金,另一種是一個國家對自己發行的某種特殊印刷品可以拿來支付的承諾。
有人說,比特幣是「人造黃金」,這話說對了一半。
現有的貨幣的價值除了製造和印刷的成本,就是國家實力擔保的附加價值。大家用貨幣來進行交易,參考的也是不同貨幣背後的國家實力所體現的附加價值。只有清楚了這一點之後,我們才能開始討論比特幣。
比特幣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但是,凡是貨幣,就一定要有價值的體現。大家都覺得黃金最穩定,所以大家才覺得黃金是貨幣。大家都覺得國家不會隨意違約,所以大家才覺得紙幣是貨幣。
那麼比特幣的價值是什麼?我看了很多的文章,可惜的是,絕大部分的人都忽略了這個問題。
比特幣是一種互聯網P2P協議。這份協議的特點之一是它從根本上解決了現有貨幣支付結算體系的瓶頸。
現在的貨幣支付結算技術是隨著電報技術發展起來的。在古時候,遠期和異地結算並不頻繁,結算的驗證程序靠的是熟人當面交易和掌櫃簽字畫押。要想在結算上做文章,除非買通交易結算的那個人,還要能偽造文書。
後來,大航海時代,蒸汽時代,人們走得越來越遠,貿易自然也越做越遠。有的交易甚至要跨越大半個地球,這個時候,結算就成為了大問題。當時的人們不管是「先貨後款」還是「先款後貨」都有錢貨兩空的風險。網路游戲還沒有玩家交易功能的時代,大家對此一定深有體會(是的,我說的就是石器時代!)。要麼就是拿著貨跑了,那麼就是拿著錢跑了。關鍵是跑了還沒地方追,人家在地球另一邊呢!難道要我喊GM?
GM「哦」了一聲,發明了金融業。
當時的人們想了個辦法,那就是把合同或者收據折價抵押給銀行,由銀行來收款。銀行又聯繫到地球另一邊的銀行,通過當地的銀行來收款。當地的銀行收到款項之後,再匯款至這邊的銀行。而這中間的溝通和驗證都是通過電報完成的,不幸的是,這種溝通至今仍然使用的是舊時代的電報體系。這些驗證和溝通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成本可想而知。
在這個過程中,兩邊的銀行可以賺得盆滿缽滿。
首先,匯票和提貨單可以讓兩邊銀行進行擔保。我在地球這一邊,我發沒發貨,發給誰,你匯沒匯款,匯給誰,這些都是除了當事人誰也不知道的事情。這叫人怎麼相信?所以可以找第三方的銀行做擔保,找了第三方銀行作擔保還不保險還可以讓銀行找對方的銀行再做擔保,這一來二去手續費銀行賺得可高興了。這就是信用證。[4]
其次,銀行匯款使用的又還是舊時代的電報體系,所以國際匯款效率非常低。銀行間匯付結算非常復雜,稍有差錯,一筆款項就會消失在茫茫大海里。銀行也不想做冤大頭,吃力不討好的事是不做的,所以國際匯款的手續費非常高昂,還不管到賬,到不了基本都是客戶的錯。
最後,你們銀行結算都這么低效率了,我們公司資金流動可是要命的啊。這時候銀行就跳出來了,沒關系啊!要錢啊?我們借你啊!你所有結算流程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張單據,我們都可以拿來做抵押。怎麼樣,夠意思吧?就這樣,銀行又賺一筆利息費。
知道了這些之後,我們再來看看比特幣能做什麼。
比特幣解決了結算過程中的驗證風險。比特幣是一份P2P協議,比特幣的賬本並不歸某個人或某個集體管理,而是分布在整個互聯網中,每一筆交易,都需要通過全體成員對「賬單鏈」的真偽進行投票才能被記錄在賬本上。成員通過挖礦(消耗自然資源)來完成全網路賬本和交易驗證(創造價值)。這就使得 交易無法偽造 和 賬本無法偽造 ,從而在結算的環節上大大減低了成本和風險。
我們可以想像,比特幣的交易結算,只需要輸入對方提供的地址,並確認金額就可以完成交易。再不需要通過金融機構驗證擔保,也沒有高昂的手續費用,更不用花長久的時間去等待。這樣的工具,是不是很有價值呢?
我在金融行業工作時,對國際結算業務沿襲電報技術體系的做法就感到十分費解,現在都是互聯網時代了,為什麼驗證的工作仍然要用這么復雜的思路去解決呢?
恰好比特幣的P2P加密協議功能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第二個特點,是比特幣的貨幣發行問題。
大家都知道比特幣的發行規則:總共發行21,000,000枚比特幣,發行速度每四年遞減。
這讓我想起了黃金。是的,黃金總儲備量是固定,隨著開采,流通的黃金變多。我們曾經把黃金當作貨幣,為什麼不能把比特幣當貨幣呢?
同時,很多人忽略了一點, 黃金是人類社會迄今為止最穩定的貨幣系統 。
黃金之所以成為最穩定的貨幣系統,是因為黃金有天然的穩定器屬性。任何人都可以開采黃金,當通貨膨脹發生時,黃金貶值,人們會把黃金製作成設備、首飾收藏起來,由於流通的黃金減少,通貨膨脹得到緩解。反之,通貨緊縮時,人們把家裡儲藏的黃金再融化製成貨幣,流通的黃金增加,緊縮得到緩解。
這些去中心化的特點使得在金本位下,國家貨幣政策和平衡預算再無存在必要。
回過頭來看比特幣,比特幣不也正是 去中心化 貨幣嗎?黃金能實現的功能,比特幣同樣能實現。所以絕大部分比特幣討論都提到過比特幣抗通脹的特點。比特幣的貨幣屬性決定了它的穩定性。
在貨幣發行問題上,還有一個案例被經常提起,《貨幣理論和大國會山托兒合作社危機(Monetary Theory and the Great Capitol Hill Baby Sitting Co-op Crisis)》[5],講的是由於通縮引發的貨幣系統崩潰問題。
但是我想說的是作者忽略了比特幣發行的另一個特點, 可以無限分割 。
比特幣是可以被分割到無限小的,但是傳統紙幣做不到這一點。這也就使得當通縮發生時,不能無線分割的紙幣容易失去支付功能,從而引發貨幣系統崩潰。這點很容易理解,假如我手上的紙幣最小面額是1元,但是我下樓買個冰棒老闆卻問我要0.0001元,這可怎麼辦?只好使用其他貨幣代替或者直接以物易物了……
但是比特幣卻是可以無限分割的,理論上來說,這種供需不對等的關系是可以通過單位的分割來緩解的。
因此我認為由通縮引發崩潰的可能性在比特幣上不夠充分。
最後,比特幣的依託價值。一個國家的法幣背後依託的是該國的實力,法幣因國家存在而存在。那比特幣背後依託的是什麼呢?
我想跟大家說個故事。
在我父親讀大學的時代,人們主要從書本獲取知識,所以我家每次搬家時,光搬書就需要一台車。但是如今還是有許多書遺失了。
後來我讀書的時代,我們有了計算機,硬碟成為了知識儲存的主流。我可以把我感興趣的電影、歌曲和書籍全部保存在硬碟上。因為硬碟可以保存一百年。
到了現在,我們保存知識的方式變成了互聯網。時代變化了,以前一個雅虎郵箱只有100MB的空間,而現在Gmail每天增加容量已經不能作為賣點了。互聯網已經讓一切都不同了,信息爆發式的增長,互聯網正在一步一步成為人類社會的中心。如果互聯網在人類滅亡時才毀滅,那麼我們在互聯網上留下的痕跡將保存到人類滅亡的那一天。
比特幣的依託就是互聯網本身。只要互聯網本身不被毀滅,比特幣的貨幣價值也不會被毀滅。這與一個國家被毀滅後,一國的貨幣將肯定被毀滅有著天壤之別。國家是存在貨幣契約違約風險的,但互聯網的違約風險遠遠要小於它。
比特幣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回歸到GEEK之間的小玩具,但要毀滅,除非先毀滅互聯網。互聯網本身就是比特幣存在的最大保障。
簡單來說,比特幣作為貨幣,代表的是 一份互聯網協議對支付結果和賬本真偽性,去中心化,自然調節和未來存在的承諾 。這是比特幣的契約性,也是比特幣的價值所在。
比特幣會成功嗎?
比特幣現在過熱了嗎?
比特幣市場形成泡沫了嗎?
我想這應該是大家最關心的三個問題。從我的觀察,我只能做出以下回答。我反過來一個個說。
1、比特幣市場形成泡沫了嗎?
泡沫的概念指的是名義價值超過了實體的實際價值。比特幣最近很火,因為人民幣匯率破8000,美元破1000。這個價格是泡沫嗎?我前面說了比特幣的價值,這個價格和這些價值比較,是過高了嗎?
很可惜的是,幾乎不用比較也可以知道,是過高了。因為比特幣的使用量擺在那裡,過高的價格波動,使得支付變得困難,使用量過低。沒有人使用的東西,再好的理念也轉化不成實際價值。
這就好像火葯被發明後幾乎沒有什麼價值,直到被運用到戰爭上一樣。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比特幣現在是一個 很大的泡沫 。
2、比特幣現在過熱了嗎?
不,比特幣現在非但不熱,還太冷。關注他的人大多數還只停留在投機的層面,但是比特幣終究是一種貨幣,功能的實現才是最應該被關注的。
只有讓更多的人了解,並使用比特幣,才能讓比特幣在泡沫破裂之後依然能得到發展。
泡沫破裂不可怕,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後,難道就不發展房地產了?
可怕的是沒有關注度,可怕的是沒有人使用。
3、比特幣會成功嗎?
這也是我的問題。不知道中本聰發明比特幣的目的是什麼,假如是一個實驗,我想已經成功一半了,假如是建立一個全新的人類社會金融體系嘛……故事才剛開始~
[1]This Pizza Cost $750,000
http://motherboard.vice.com/blog/this-pizza-is-worth-750000
[2]國際金本位制度
http://b..com/view/1079045.htm
[3]布雷頓森林體系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8%83%E9%9B%B7%E9%A1%BF%E6%A3%AE%E6%9E%97%E4%BD%93%E7%B3%BB
[4]信用證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F%A1%E7%94%A8%E8%AF%81
[5]Busch,經濟學界是如何看待比特幣的?
http://www.hu.com/question/22036280
本文不足或錯誤之處,還煩請指出,謝謝。 我的微博
❼ 辯護角度談虛擬貨幣的「價值」
與其他國家不同,我國一直對虛擬貨幣持高壓態度,且政策層層加碼。2013年五部委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否定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將其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虛擬貨幣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直接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並表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並將追究相關境內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隨後國內的交易平台或暫停中國境內新用戶的注冊並清退存量用戶,或直接永久關掉了交易服務。
至此,筆者也認為,目前虛擬貨幣在國內已經終結。但與之相關的案件未來一段時間仍將高發。在相關案件的刑事辯護工作中,我們始終無法繞開虛擬貨幣「價值」的認定問題,往往需要對涉案的虛擬貨幣的「價值」進行舉證及對其價格鑒定進行質證等工作。
下面我們以比特幣為例,談談我們此類案件辦理過程中,證明其「價值」來源的一些思路。
1 價值來源——「共識」和「信任」
我們的貨幣 歷史 ,經歷了實物貨幣到紙幣,再到記賬貨幣的變遷。何為記賬貨幣?就是以數字記錄方式確定歸屬和轉移的貨幣,移動互聯網時代,我們生活中早已習慣脫離實體錢包,只使用手機掃碼支付,這種便利正是來源於記賬貨幣的充分應用,我們之間的相互轉賬只是在彼此銀行賬戶的數字上做加減法,整個過程就是一個雙方記賬過程。而這個記賬的權利掌握在國家手中,由各個銀行、三方支付機構和央行負責,央行擁有整個國家大賬本的記賬權,即「中心化記賬」的方式,而我們之所以認為紙幣及這些「手機中的數字」具備「價值」,是我們基於對國家的「信任」,是國家在這些「數字」背後的信用背書讓我們達成了它們具備「價值」的「共識」。
同樣,黃金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我們已經達成了其作為貨幣交換一般等價物的「信任」;鑽石的價值,也同樣是人們對其稀缺性及其背後的某種象徵意義的達成「共識「」。所以, 價值的本質,其實是人們對特定物價值的「共識」和「信任」, 如果人們不對一個事物達成有「價值」的「共識」,那麼很多我們認為「值錢」的事物,其實根本沒那麼「值錢」(包括鑽石和國家發行的紙幣)。
但紙幣天然存在一個問題,無論是當年密西西比泡沫時期的法國政府,還是次貸危機和新冠期間的美國政府,都會出現無節制超發貨幣的現象,貨幣超發及經濟危機往往引發通貨膨脹,紙幣大幅貶值。紙幣之所以貶值,也正是人們對於政府發行貨幣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對於的黃金等物品「價值」的「共識」提升,進而金價上漲。虛擬貨幣鼻祖比特幣誕生於2008年次貸危機後期的美國,在此背景下,針對主權貨幣的通脹問題,其被設計成「去中心化」和「總量恆定」等特性。
隨著人們基於對這種「去中心化」虛擬貨幣達成「共識」,產生「信任」,虛擬貨幣才產生了「價值」。並隨著達成「共識」、「信任」其「價值」的人越來越多,它們的價格也水漲船高。
以比特幣為例,2009 年1月,中本聰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時,市場對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無法形成對其「價值」的「共識」,所以,此時比特幣的價格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國人拉茲羅首次用10000個比特幣購買了25美元的披薩(首次比特幣交易,拉茲羅也是首次使用顯卡挖礦的人),那麼它的價值變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普勒斯發生經濟危機,當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貶值的塞普勒斯鎊貨幣,而紛紛搶購比特幣,導致比特幣價格飆漲8.8倍。當2013年11月比特幣達到8000人民幣階段高點的時候,中國五部委《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發布,嚴重打擊了人們對其的「信任」,比特幣價格隨之大幅下跌,同樣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MTGox破產,沖擊了人們對比特幣的「信任」,讓其價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證明、共識機制和最長鏈機制保證了比特幣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幣都可以追溯誕生及交易的 歷史 ,具備不可偽造的特徵。這些特徵也增加了人們對其「價值」的」共識」。
所以,虛擬貨幣是基於人們對達成「共識」、形成「信任」的程度,而產生了其價值,並基於「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響其價格。
2 價值來源——「獲取成本」
虛擬貨幣有兩種獲取發生——「挖礦」和「交易」。
先說說「挖礦」,以比特幣為例,其原始產生就是由「礦工」、「挖礦」生成。「礦工」可以由身處全世界任何地點的任何人擔任,「挖礦」是指「礦工」藉助計算機算力,通過復雜的數學運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過程,第一個求得特解的「礦工」能夠獲得新增「賬本」的記賬權,從而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獎勵。計算這個特定解的過程需要大量的運算,同時比特幣在設計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規則,算力每過一段時間需要調整一次,這意味著挖礦的難度也在上升,也讓成本(主要是顯卡等硬體)大幅提高。
同時,隨著挖礦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礦難度增大,個人能挖到比特幣的概率越來越小,也就逐漸發展出規模化的礦場,也就是聚合n多台礦機的算力一起挖礦,挖礦從個人挖礦轉變為礦場或礦池,一個礦場的成本有:建設成本、設備成本、維護成本(包括店裡成本和人工成本)、網路成本等。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那麼虛擬貨幣的挖礦過程,同樣投入了具體的(勞動力)「成本」,並且這個「成本」可以量化為具體的(虛擬貨幣)商品價格。早在比特幣誕生的2009年,一個叫「新自由標准」的用戶,就在比特幣早期論壇上提成通「生產成本」計算比特幣價格的方法。他認為一枚比特幣的價值計算方法應為:計算機運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電量是 1331.5 千瓦/時,乘以上年度美國居民平均用電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個月,除以過去30天里生產的比特幣數量,最後的結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幣的定價結論。
至於「交易」的獲取方式,無論是直接使用法幣交易,還是使用法幣兌換虛擬貨幣後再進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終能夠與法幣達成某種「匯率」的自由兌換,它背後自然存在確定的價值。
如我們在 《談虛擬幣詐騙案件的辯護要點》 文中所述,實務中我們需要區分非主流貨幣中的特殊幣種,通常所稱的類主流幣(山寨幣),他們在技術模式上與主流幣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實項目、基於區塊鏈底層技術、按照其白皮書的規劃執行,常見的山寨幣有EOS、BTM。針對這類涉案虛擬幣。在實際辯護中,我們應當重點證明這些 虛擬幣符合流通性,與主流幣或者法定貨幣能夠自由兌換的特徵 。
我們前年承辦的浙江某虛擬幣詐騙案,工作重點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與比特幣自由兌換的證據材料,即證明該類非主流「山寨幣」可以與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虛擬貨幣進行交易,最終能夠變現成法幣的特徵,證明其具有財產屬性。
此外,如無法達到上述標準的虛擬幣,一般屬於空氣幣和傳銷幣。空氣幣,顧名思義,就是在實際發展中,沒有任何產品或業務落地,單純發幣圈錢跑路而已,如已經跑路的英雄鏈、超級明星、太空鏈等等。傳銷幣,則是打著區塊鏈之名,行傳銷之實的貨幣,如此前轟動一時的深圳普洱幣等,我們也在 《談虛擬幣傳銷案件的辯護要點》 一文對傳銷幣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論述。
由於區塊鏈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虛擬屬性,導致司法機關長期以來對其價值真實性的判斷存在嚴重誤區。我們認為,比特幣為代表的主流虛擬貨幣去中心化,沒有發行政府及權威機構做信用背書,且交易價格波動巨大,並不具備貨幣屬性也不宜作為貨幣使用。但其本質上仍屬於一種特殊商品,應定性為一種無記名的有價證券,這不僅於民法層面擁有充分的物權理論支撐,同時也能被進一步解釋為《刑法》第92條所規定的「財產」,所以,針對該類型的網路詐騙,從魚龍混雜的「幣」中,區分出主流虛擬幣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幣」,是對抗詐騙指控的有力辯點。
3 價值來源——司法認定
1、十部委《通知》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改變了主動民事判決中「挖礦」合同效力的認定方向,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定雖受政策影響大,但尚不明確。
2021年9月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則徹底直接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隨後內蒙古、雲南、安徽等省份及相關機構,先後發布了12條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監管政策,這也同時改變了很多民事判決對「挖礦」合同效力的認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鐵亮訴火幣網一案判決中認為,並無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當事人進行比特幣的投資和交易,當事人應當自行承擔交易風險,雙方締結的 合同有效 ,虛擬幣交易合同 不屬於合同無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在陳國貴與浙江億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判決中也認為:我國法律、行政法規 並未禁止 比特幣的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也 未禁止 買賣比特幣「挖礦機」。故原告陳某主張買賣比特幣礦機違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買家不屬於消費者,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不能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
十部委《通知》發布後,多地法院的案例開始基於「公序良俗原則」認定比特幣「挖礦」合同無效。如北京東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訴雲某公司委託合同糾紛案」判決中認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挖礦」本質上屬於追求虛擬商品收益的風險投資活動,投資者須自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從行為效力上看,「挖礦」活動電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礦機」日均耗電量極大,且生產交易環節威脅國家金融安全, 社會 穩定衍生風險突出,已經成為一種投機性工具, 與《民法典》「綠色原則」精神相悖,屬於行政法規禁止投資的淘汰類產業,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合同 ;從責任負擔上看,比特幣「挖礦」活動中出現的政策風險、技術風險及由此引發的投資損失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因雙方對合同無效均存在過錯,故相關損失後果亦應由各方自擔 。
同時各地法院關於虛擬貨幣的認定也並不明確。
在(2018)浙11民終263號丁建強、陳映光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法院認為因本案的虛擬貨幣非我國規定的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由於案涉標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該標的物的交易行為亦不受法律保護,因此認定因案涉合同無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頒布後,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對於虛擬貨幣不予保護的態度,基於民法典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要求,很多法院都採取認定虛擬貨幣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濟南中院在(2021)魯01民終3796號中對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予以認可。在該案中,法院認為所設虛擬貨幣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具備了權利客體的特徵,符合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對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虛擬貨幣財產權益依法給予法律保護。
雖然主流裁判規則如此,但綜合全國近幾年的判決來看,對於虛擬貨幣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標准並不統一。筆者認為,正是近年來國家對於虛擬貨幣投資一直持嚴厲態度,並頻繁升級的監管政策,司法裁判才會短期內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來人民法院對虛擬貨幣糾紛案件也會更多的減少虛擬貨幣財產保護,需要公民自擔風險。
2、虛擬貨幣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物」,可作為財產類犯罪的對象。
在司法實務中,雖然刑事領域對數字貨幣的財產屬性仍存爭議,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發布前,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終1043號判決中即有認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對價後得到比特幣,不僅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也代表著被害人在現實生活中實際享有的財產,應當受刑法保護。因此被告人通過互聯網竊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幣後,再將其售出所得款項計人民幣20餘萬元到了其個人的銀行帳戶,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2020)粵0304刑初2號判決認為,以太幣在中國境內歲不能作為貨幣流通個,但其作為一種虛擬財產,其所有者能夠對持有的貨幣進行管理、通過特定方式進行支付、轉移且能夠使用貨幣公開進行交易,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屬於刑法上的「財物」。
2013 年的《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4 條規定「被盜財物有有效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所以被害人的賬戶信息變動詳情可由代幣交易平台出具證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處理中還存在以當地物價局出具的比特幣《價格鑒定結論書》為其價值依據,如「武宏恩盜竊案」 (2016)浙10刑1043號,及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總隊出具的虛擬貨幣價格證明,如「胡志凱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15)東刑初字第1252號。
所以在眾多刑事判例中,虛擬貨幣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物」,具備「價值」,可作為財產類犯罪的對象。
本文作者|鄭夏律師,中南 財經 政法大學碩士,,曾任職檢察院、政府辦等部門。先後獲無錫優秀專業律師(刑辯類)、無錫市名優律師培養對象(優秀骨幹律師)、無錫優秀律師團隊(2016、2018、2020)、無錫律協優秀個人會員(2018、2021)、首屆華東律師辯論賽優秀辯手、無錫優秀專業案例、江蘇產業人才培訓優秀講師等榮譽。
❽ 為什麼說把比特幣作為規避風險的資產,是很危害的
以比特幣作為一種避險資產還為時過早,很可能將我們的積蓄置身於巨大風險中。
❾ 誰從經濟學或者貨幣理論角度出發解釋比特幣
這問題,我試著來回答一下吧。
我們小時候就要求背的,」金銀天然不是貨幣,貨幣天然是金銀,」。就是因為金銀的特殊屬性決定的。如果我記的不錯的話,其屬性是:價值高,易分割,存儲不變質,被廣泛認可和接受。這基本上是從宇宙誕生時,金銀的天然屬性決定的。
而現在紙幣,只是金銀的代幣,是金銀的提貨證明。理論讓央行發行多少紙幣,應該存儲多少金銀。當然,隨著經濟活動規模日趨龐大,金銀的供給跟不上紙幣的發行要求了,所以才有了含金量的問題。紙幣的含金量越來越低了,但隨之而來的補充是什麼?是國家的信用!
回頭來看比特幣。
為什麼中本聰提出比特幣,是因為國家發行的紙幣,或者叫印刷的紙幣的含金量不確定,各國可以根據需求印刷紙幣。那我就要搞一種不能印刷的紙幣,不可以人為的操縱的,不會因為一國政府的胡做非為而失去價值。
所以比特幣是去中心的,沒有發行機構,而是通過演算法,讓全體參與的人都可以自己創造出貨幣,即挖礦。
因為比特幣的數量是有上限的,2100萬枚,所以不存在超發的問題。
好了,回到與金銀的對比上來。
1、價值高。金銀是做為一般等價物的,其價值很高,而比特幣的價值也很高。
2、易分割。比特幣總量是上限的,但細分卻沒了下限,確實易分割。
3、易存儲。金銀不變質,比特幣也不會變質。金銀就算丟失,總有找回的那天,比特幣的存儲介質丟了,就是真丟了。所以比特幣的存儲並沒有金銀那樣安全。
4、廣泛認可。金銀是廣泛認可以,紙幣的認可以是因為和金銀掛鉤並以國家信用為補充。比特幣被認可只是在一個小圈子裡,這個圈子是可大可小的。參與的人多了,就認可度高,價值就提升,參與的人少了,就認可度低,價值就低了。而且它是與國家體系對立的,它是想要規避國家的監管的,所以國家信用不可以為其背書。偶爾小國想標新立異,但是他的背書和他的本國貨幣一樣沒有價值。
所以,我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跨國家的存在,甚至是對抗國家公信力的存在。而其價值是因為參與者的認可,如果參與者變少,這個 游戲 就玩不下去了。這和網游里的金幣差不多,一但 游戲 的人氣下降,那 游戲 里我金幣就不值錢的。哪果 游戲 關服了,金幣就沒了。
從我認知的貨幣理論來講,比特幣不具備貨幣的屬性,充其量就是一個比較貴的 游戲 道具。如果魔獸世界全球就一個伺服器的話,那裡的裝備和金幣其本上就是和比特幣差不多了。當然比特幣有其加密和分散運算防篡改的設計,但本質是一樣的。
主權國家的貨幣早晚有一天會進入到電子貨幣的階段,為了保證主權貨幣的電子化,勢必會以國家強力對比特幣進行打壓。雖然這樣做的國家越來越多,比特幣早晚會關服的。
❿ 觀點丨未來商業銀行應該以 BTC 為中心
比特幣與商業佛羅倫薩銀行失傳的藝術:金幣存款VS IOUsbanking
介紹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Coindesk的Nic Carter為比特幣銀行提出了一個非常好的理由。雖然我贊同他的觀點,認為比特幣未來將在革新傳統銀行業方面發揮作用,但 我想從一個稍有不同的角度,即新興經濟體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新興經濟體的定義有些殘缺。它包括所有那些沒有進入歐洲、美國和日本等完全發達經濟體的市場/經濟體,如今俄羅斯也屬於其中一員。無論定義如何,新興經濟體都有一個共同點, 即貨幣相對疲軟、會面臨資本突然外逃的風險以及銀行和信貸系統不夠成熟。
這是阻礙當地投資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這些經濟體的部分美元化是一個共同的方面,它至少減輕了委內瑞拉、阿根廷或土耳其等國當地居民所遭受的惡性通貨膨脹的災難性影響。未來,資本管制的效力將因加密貨幣在全球范圍內日益普及而大打折扣。因此, 新興經濟體將走上貨幣替代的加速之路,既要用加密貨幣,也要用與法幣掛鉤的加密貨幣(即穩定幣) --如比特幣或Tether/USDT、trueUSD或USDC--這些貨幣很容易獲得,它們將趨向於逐漸取代本國貨幣。
也許與直覺相反的是, 既要贊成本幣和外國穩定幣之間的交換,同時也要促進以比特幣為中心的銀行系統(而不是以美元為中心的銀行系統) ,是新興經濟體需要的解決方案,以使其市場免受貨幣替代的影響,加強其銀行系統並推動投資進入當地經濟。
美元化的經濟和地緣政治風險是非常清楚的。那麼,以比特幣為中心的經濟如何在運行的同時,也要保持不同幣種之間的交換呢?
商業銀行失傳的藝術
在1974年E.C Harwood--美國自學成才的經濟學家,他在1933年成立了美國經濟研究所,預測了1929年的大蕭條,並引導他的客戶進行黃金投資,預測了1970年的通貨膨脹,他寫了一篇關於 "商業銀行失傳的藝術 "的文章。當時,在尼克松1971年臭名昭著的美元違約和黃金與美國貨幣掛鉤被打破之後,貨幣貶值的問題成為當下的熱門話題。
E.C. Harwood指出1800年末到1914年一戰前:
"代表了西方文明在貨幣方面的發展高峰。它促進了商業,並使有意義而非虛構的長期會計記錄成為可能。儲蓄機構、人壽保險和養老基金的發展不僅促進了國家間的商業,而且還鼓勵了有用資本的大量增加"。
人們普遍認為,這一時期很可能標志著人類在進化發展能夠服務於現代工業 社會 的貨幣信用體系方面取得的最遠的進步。還有一個事實是, 當時黃金是世界上所有主要工業國家和其他許多國家的共同國際貨幣基礎。
但Harwood並不是一個金本位的激進派。他是一個務實的、充滿常識的人,而不是一個思想家。他了解貨幣 歷史 ,並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以解決在全球化和貿易不斷發展的同時,帶來的的貨幣貶值問題。
事實上,他還批評了100%儲備金本位制支持者的立場,"他們會將使用的購買媒介限制在金幣、銀幣或紙幣上,並限制在直接代表這些貨幣的支票賬戶上。他們將回到中世紀時期,在健全的商業銀行最早開始之前。他們將如何應對在現代工業文明中銷售的產品的泛濫,他們並沒有提出。 其他金本位的擁護者則提出了一個簡單化的解決方案,提高黃金的 "價格",恢復貨幣與黃金的可兌換性。 他們似乎沒有意識到,大量的通貨膨脹購買媒介的存在,就像假幣一樣,正在污染世界的貨幣供應。"
事實上, 即使是金本位制本身也沒有解決貨幣貶值的問題 ,除非運用他所定義的 "健全的商業銀行的基本原則",即商業銀行的失傳藝術。那麼這個失傳的藝術是什麼呢?
商業銀行體系的正常運行對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 。它的兩個主要功能是儲蓄和貸款,圍繞著在儲蓄支付的利息和貸款收取的利息之間賺取利潤。但銀行可以通過從其收集的存款/儲蓄中提取貸款,也可以通過創造新的貨幣進行貸款。Harwood提出,辨別的因素是,只有當這些錢進入生產性投資時,才創造新的貨幣,也就是當這些錢增加了流通中的商品和服務的數量時(即公司建廠生產 汽車 ),而不是當這些錢為消費者支出或任何其他非生產性投資提供資金時(即個人獲得貸款購買該 汽車 )。在第一種情況下,銀行家可以創造新的貨幣,因為這是非通貨膨脹的。在第二種情況下,購買 汽車 的資金應從儲蓄/存款中提取,因為創造新的貨幣 -- -- 而不是由增加的生產性商品來抵消 -- -- 會引起通貨膨脹。
盡管當時金本位制是有效的,但只要銀行忽視了健全商業銀行的這一基本原則,瘋狂印鈔,就會發生類似 "野貓 "銀行或蘇格蘭銀行的銀行危機。畢竟那是一個自由銀行時代,銀行經常破產。
今天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只是因為貨幣和黃金這種實體資產之間沒有錨定關系。但 大規模貶值的影響是一樣的,只是由於央行的干預、操縱和救市,這些影響被時間淡化了,並沒有立即顯現出來。 看看這張黃金與美元的對比圖,就知道自1971年35美元的黃金/美元掛鉤被取消後,購買力的通脹損失。今天你需要1830美元才能買到一盎司黃金。在50年內增加了52倍。
新興經濟體的機會:以比特幣為中心的商業銀行體系
現在讓我們把時間快進到2021年,看看E.C. Harwood的商業銀行體系如何在今天實行。
首先要考慮的是,我們不可能回到金本位。或者至少不像以前那樣 出於多種原因,我們的經濟和 社會 今天需要一種不同於硬通貨的體系,因而需要創立一個新的金融體系。而 黃金並不適合這種用例,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這三點 :
當然,在國際貨幣體系中, 黃金仍然在政府和中央銀行層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黃金很可能會被用於新的布雷頓森林體系中,世界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決定以高於當今價格數倍的價格將黃金重新貨幣化,以平衡他們的巨額債務並支撐他們快速膨脹的貨幣。
但在這個水平之下,需要一種新的硬資產/健全的貨幣來執行現代數字商業銀行系統的儲備功能。一種可以方便地存入、提取、保管和100%可靠客觀地審計的資產。
而這個資產除了比特幣之外,不能是其他資產。
為什麼比特幣是數字黃金以及更多的原因,我之前在很多文章中都有解釋。我也在這里提出了小國家和發展中經濟體的中央銀行持有比特幣而不是黃金作為貨幣儲備的理由。
事實上, 比特幣是100%可審計的准備金證明,而且它的攜帶成本為零,可以很容易地自我託管和提取到個人錢包,這使得它成為完美的現代儲備資產和抵押品,在此基礎上可以建立一個堅實的銀行基礎設施 ,使E.C.Harwood良性商業銀行重生。
其一,它將迫使商業銀行只能在一定的嚴格範圍內創造貨幣,而不能過分的猖狂,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在區塊鏈上透明地、實時地看到銀行創造的新加密貨幣的數量,並與銀行持有的比特幣作為儲備的數量進行對比。其次,如果銀行過度創造加密貨幣,儲戶可以提取借給銀行的比特幣從而增加銀行擠兌的風險。因此,如果銀行想要保持償付能力,它們將有動力保持良性發展。市場將自由地為每家銀行的風險單獨定價。將會有保證金率高的銀行支付較低的存款利率,而部分准備金銀行將支付較高的利率,因為它們將被視為風險較大。
如果你認為我是在胡思亂想,那你就錯了。 這種加密銀行的藝術已經出現了,而且它將會一直存在。
既然像BlockFi或因此這樣的公司,這些國家的政治和商業領導人應該很快意識到,有一個短暫的機會窗口,跳進比特幣的馬車, 圍繞以比特幣為中心的模式而不是以美元為中心的模式重塑當地的銀行業。 至少--除了是健全的貨幣之外,比特幣既不是任何人的錢,也不是每個人的錢,它不帶有地緣政治偏見或風險。復合金融將首先瞄準新興經濟體的需求客戶,真正的風險是當地銀行業被繞開,當地經濟被加密美元化(通過使用美元計價的穩定幣)。這將給新興經濟體帶來地緣政治和經濟上的長期不良後果。
BlockFi創始人Zac Prince說:"我們提供這些銀行產品,是因為我們在一個加密第一的世界裡,以全球和數字的規模進行運作,這在傳統銀行背景下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能從區塊鏈和加密第一的思路出發,建立這個新的基礎設施,仍然從那個古老的世界引入資本......我們可以針對比特幣提供這些產品,這才是我們真正興奮的地方。"
通過BlockFi,你可以借到或借出比特幣和加密美元。BlockFi利用傳統的廉價美元信貸流動性池,將法幣換成穩定幣美元(比如說USDT),並將其借給新興經濟體的客戶,以獲得更高的收益率,同時持有比特幣作為抵押品。他們實行嚴格的貸款/抵押品比例,並在比例低於一定安全水平時對抵押品進行清算。穩定幣美元的借款人很高興,因為他可以用比當地貨幣更便宜的利率借款。
新興經濟體還有一個優勢,就是當地的銀行體系還沒有達到美國或歐洲的完全成熟,這使得前者在適應突發變化方面與後者相比要靈活得多,反應也更快。
但在商業銀行中走向所述的比特幣標准,不僅僅是當地銀行業的任務。這是一個涉及整個 社會 的過渡過程,需要聰明而勇敢的政治領導人和監管者足夠快地把握他們所面臨的機會的層面。如果他們能做到這一點,新興經濟體就能引領這場革命,並在5至10年內發現自己在直接競爭對手和發達經濟體面前都處於巨大優勢地位。
這是新興經濟體的監管者和政治家應該仔細考慮的重要一點:美國監管機構提出了最簡單、最快的解決方案,只需插入比特幣區塊鏈就可以建立一個新的銀行基礎設施。這非常聰明。
新興經濟體需要制定一個有競爭力的框架,以啟動該行業,激活良性循環
(a) 採用有利於加密的法規,主要涉及數字Token化資產(如穩定幣和代幣化證券)的承認和法律地位。列支敦斯登、瑞士和美國懷俄明州實施的監管框架就是很好的例子。
(b)實施靈活的加密銀行章程,主要監管加密資產的發行和保管,就像懷俄明州對SPDIs(特殊目的機構)實施的那樣。最近,AvantiBank獲得了懷俄明州的加密銀行章程,可以託管加密資產和發行加密貨幣美元。值得注意的是,美國OCC最近發布了一份意見書,允許美國銀行使用區塊鏈基礎設施和現有的穩定幣。這如果得到政府政策的連貫確認,可能是一個根本性的變化,可能會引發全球向加密銀行的轉變。
(c) 激勵本地加密交易所的許可。
(d) 採用與加密貨幣100%互操作的CBDC,以便與比特幣和穩定幣進行無摩擦的交換。一個基於金融 科技 的數字貨幣--不能與加密貨幣互操作--將無法實現我所描述的目標。顯然,它不一定要像比特幣那樣去中心化,也不一定要像比特幣那樣無許可權。它完全可以中心化來實現與貨幣相同的功能,但最重要的是,它的貨幣供應量應該像穩定幣一樣,在區塊鏈上完全可以審核。事實上它的架構很容易模仿類似穩定幣的架構。
從根本上來說,這是產業資本主義與金融資本主義。
給予獎勵, 以吸引加密資本/投資者和優秀的人力資本 。稅收優惠政策非常重要。資金流向待遇更好的地方。但人力資本也會遷移到商業機會和生活水平更好的地方,或者至少是提供更好前景的地方。為投資而提供的公民身份或幾年後的永久居留權也受到追捧。在加密領域有很多非常有才華的個人和投資者,他們已經准備好離開歐洲或美國,在那裡他們的資金得到更好的待遇,但同時也是真正執行基本自由的地方,加密投資的環境更加友好。這是一場快速發展的全球運動。
在歐美迅速成為寡頭管理、腐敗至極、和高稅收之後,以侵佔曾經富有生產力的中產階級(當然不是超級富豪)的剩餘財富的時候,南美和亞洲的新興經濟體可以為加密資本和人才提供一個安全的天堂。像烏拉圭(也被稱為南美的瑞士)、哥斯大黎加或新加坡這樣規模小但政治穩定的國家,可以從這種明智的政策中獲得巨大的紅利。
比特幣重置秩序
Harwood(E.C.Harwood)所描述的商業銀行失傳的藝術,實質上是工業資本主義的基礎,這正是中國現在做的事。
"19世紀資本主義的思想... 是為了擺脫地主階級。它是為了擺脫地主階級。它也是為了擺脫銀行階級"
今天的美國人說,公共投資是 社會 主義。嗯,這不是 社會 主義。它是工業資本主義。這是工業化,這是基本的經濟學。什麼是經濟以及經濟如何運作的想法在學術上是如此扭曲 這與亞當-斯密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和馬克思所談論的是截然相反的。對他們來說,自由市場經濟是一個沒有租借者的經濟。但現在[美國人錯誤地認為]自由市場經濟就是讓租借者、地主和銀行自由地賺取利潤。美國把規劃和資源配置集中到了華爾街。而這種中央規劃,比任何政府規劃,都更具腐蝕性。"
這很好地概括了完全發達的西方經濟已經變成了什麼樣子:新封建經濟,新資本主義 社會 ,與1800年至70年代使我們繁榮並領導世界的工業資本主義模式相去甚遠。 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工業資本主義學說的真正追隨者。 這告訴你未來世界的地緣政治將如何形成。經濟金融化--從美國開始,現在甚至在歐洲也在跟進--是西方發達國家的絕症。
正如Unchained Capital的Parker Lewis所言,金融化是 " 貨幣激勵機制錯位的直接結果,而比特幣重新引入了適當的激勵機制來促進儲蓄 。更直接的是,貨幣儲蓄的貶值是金融化的主要驅動力。如果說貨幣貶值誘發了金融化,那麼回歸穩健的貨幣本位則會產生相反的效果,這應該是符合邏輯的。"
當然,西方遺留的金融體系會有嚴重的後果。統治精英們會繼續踢皮球,盡可能地維持現狀。但最終不可持續的東西將無法維持,整個體系將需要圍繞僅有的兩種不承擔交易對手風險的真實貨幣資產--比特幣和黃金來重新設定。
結論
金融化、金融壓制的結束和負利率的畸變、回到以健全貨幣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生產 社會 ,都將是系統重設的積極後果。更好的是,基於硬通貨和健全的銀行架構和原則,新的經濟復興正在逼近,這些架構和原則不是上面規定的,而是自由市場力量和良好的激勵機製作用的結果。 新興經濟體應該聰明地將自己定位在新的比特幣標準的中心。 他們可以站在新的經濟復興的最前沿,這可能會模仿那些小而強大和富有的義大利海洋共和國的成功,這些國家從中世紀末到文藝復興時期一直引領著世界的經濟和文化發展。
他們完全沒有任何損失,而所有的收益。就像比特幣一樣,這對新興經濟體來說是一個不對稱的賭注,具有無限的上升潛力。
Andrea Bianconi 作者 李翰博 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