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比特幣的
『壹』 中國對比特幣的規定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貳』 我國對比特幣買賣有何規定
1、 依據我國目前的規定,對於比特幣的買賣、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的買賣行為,違反者會被下架APP、吊銷營業執照,但並沒有禁止個人買賣比特幣。
2、 但是如果是利用倒賣比特幣之名,進行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就會涉嫌相應的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國家多次提醒投資者,比特幣純屬是投機工具,沒有任何實質價值,不適宜觸碰。
早在2013年的時候,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就已經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通知》簡明扼要的說明了比特幣的性質,稱比特幣並非由國家貨幣發行機構發行,也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此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雖然《通知》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即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卻肯定了比特幣可以作為「虛擬商品」。
拓展資料
一、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二、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三、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叄』 中國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
2021年11月9日,比特幣突破67000美元,市值超3億美元。
貨幣特徵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肆』 「比特幣」在我國違法嗎我國法律上對於「比特幣」有哪些規定
提到比特幣,很多人對其印象並不是十分深刻。但近幾年比特幣的價格突然上漲,讓很多人感到疑惑。為什麼自己許多年前連看都不看一眼的比特幣在今天卻被炒到了天價?為什麼當初炒比特幣賠的血本無歸的人,現在還要堅持對比特幣進行購買呢?
而且比特幣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受管控,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銀行。這也受到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喜愛,選擇在網上進行比特幣交易,也導致近些年來比特幣被炒到了天價。比特幣在很多投資者眼中就像股票一樣進行投資,當有一天價格漲高之後將其拋售出去,但是在有一些不法分子眼裡成為了逃脫法律管控的方式。每一個人對於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但是切記法律是一切行為的底線,不要做觸犯法律底線的事情。
『伍』 比特幣為什麼在中國不合法
比特幣現在交易也很受歡迎,但現在很多國家都禁止比特幣交易.在我國,明確禁止比特幣交易.很多人不明白,下面金投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比特幣為什麼在中國不合法?
比特幣在中國被禁止的原因:
【1】比特幣作為虛擬資產,存在監督風險.
比特幣是網路虛擬資產,具有匿名流通交易性和中心化等特點,監督層難以發揮監督作用,非法者容易利用比特幣洗錢.
【物團哪2】比特幣不是政府機構發行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因為比特幣沒有特定的發行機構,而是通過網路節點來計算的,所以比特幣取代傳統的貨幣.管理層也明確了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地位.
【3】通過封殺比特幣,防範一系列不可預知的金融風險.
在我國站在國家罩碼戰或虛略水平上的考慮,通過阻止金融機構比特幣相關行業,防止不可預測的金融問題.
『陸』 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對比特幣的管制態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2.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3. 國家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等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本機構所開展的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不得繼續開展該類業務,並穩妥做好該類業務的市場退出工作。
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切實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三、電信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關閉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
『柒』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拓展資料:
1.比特幣是黑暗的嗎?
比特幣曾經走過一段黑暗的時光,被廣泛用於暗網上的非法交易,但是它匿名性並不高,所有交易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如今比特幣多數被用於正常和光明的應用中
2.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根據國家最權威的說法,比特幣被定義為特定虛擬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合法的持有和買賣比特幣
3.挖礦是否是在浪費地球資源?
對比其他行業,比特幣礦業耗電佔比並不高,其次礦場大多分布在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方
比特幣是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呢?
根據公開的比特幣持倉情況,比特幣的籌碼分散度很高
『捌』 比特幣是合法的嘛
不違法。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玖』 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鎮叢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粗胡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御凳櫻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第二條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拾』 中國比特幣首富都有哪些
1、李笑來,「中國比特幣首富」,著名天使投資人,2001年~2008年就職新東方教育集團,08年8月創立艾德睿智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2011年的一次契機,李笑來從網路上獲知關於比特幣的消息,自此憑借其卓越的投資大腦,於2013年創立比特基金,專注用互聯網、比特幣相關領域的天使投資。
2、吳忌寒,中國納悶幣圈最有權勢的人,他創建了比特幣大陸,其產品是比特幣挖礦礦機,風靡全球。他擁有三個礦池:BTC.com,ConnectBTC和AntPool,占據全球算力約30%(要知道51%的算力攻擊就可以顛覆比特幣系統,就像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寶劍高懸,泰山壓頂),對於比特幣走向擁有不可低估的影響力。 2011年底,吳忌寒幹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他把中本聰的比特幣創世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翻譯成了中文,因此被稱為是「比特幣的佈道者。2018年11月13日,吳忌寒入選《2018胡稿唯潤區塊鏈富豪榜》,以165億元人民幣財富宏茄睜排名第2
3、沈波,國內首家專注投資區塊鏈技術相關企業的風險投資機構、以及中國規模最大的區塊鏈投資基金——分布式資本的合夥人,2017年11月份,分布式資本已經在全球投資了近50家區塊鏈初創公司,投資總額達5000萬美元。而這家機構的顧問(前合夥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天才創業者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最初身為Invictus Innovations Incorporated的創始人(比特股的創始團隊),背靠萬象集團,實力雄厚。此人行事低調,屬於區塊鏈投資圈的頂尖人物。2018年11月13日,沈波入選《2018胡潤區塊鏈富豪榜》,以70億元人民幣財富排名第5。(與李笑來並列第5)
4、詹克團,比特幣大陸聯合創始人,畢業於清華大學和中國科學晌敬帆院,被稱為比特大陸的「技術大腦」,擁有近15年集成電路行業的管理及營運經驗。他在2001年獲得山東大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士學位,2004年獲得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專業碩士學位。他曾在6個蔽歲月時間就開發出比特宴雹幣第一代礦機,能效遠超同行,打下了比特大陸的業界基礎。2018年11月13日,李笑來入選《2018胡潤區塊鏈富豪榜》,以295億元人民幣財富排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