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支持比特幣嗎
❶ 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比特幣是合法幣,比特幣是什麼
簡單來說,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像股票一樣,它可以進行投資和買賣。專業術語來說呢,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但是畢竟比特幣的性質和模式與其他貨幣不同,未來可能會繁榮發展。也可能會像經濟泡沫一張破滅,這一切都是未可知的。如果大家進入比特幣市場一吵二空,那麼其都不會變成真正的貨幣,因為價格的波動浮動是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的,有盈即有虧。所以,比特幣的投資需謹慎,沒有充分的把握不要輕易去嘗試。
❷ 一審判決判決公布 長電科技追討比特幣廠商逾8000萬欠款獲支持
A股封測龍頭長電 科技 與昔日礦機晶元廠商芯動公司的互訴案件迎來進展,上市公司主要訴請獲法院一審判決支持。另一方面,長電 科技 起訴同行、擬上市公司甬矽電子「竊密挖人」。
追討比特幣廠商8716萬元欠款
1月5日晚間,長電 科技 披露一審判決結果顯示,芯動公司起訴長電 科技 的加工合同糾紛案件被駁回;另一案件中,芯動公司作為被告須向長電 科技 支付加工費共計1325萬美元和相應的逾期付款利息。
在芯動公司主動起訴案件顯示,2018年3月,芯動公司與長電 科技 簽訂了《委託晶元封裝設計及加工合同》,但是長電 科技 向其提供晶元封裝服務,由於封裝質量不合格,造成晶元不能正常工作,造成損失共計25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1.75億)。據此,芯動公司索賠上述金額及訴訟費用。
經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駁回芯動技術公司訴訟請求,案件訴訟費由芯動技術公司負擔。
另一件由長電 科技 起訴芯動公司案件中,2017年開始芯動公司方面委託長電 科技 提供晶元封裝加工服務,但長電 科技 完成封裝加工、發貨後,對方拖欠1325萬美元(摺合人民幣8716萬元)。據此,長電 科技 請求判決支付上述等額金額的加工費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及訴訟費用。經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述訴請獲支持,芯動技術公司被判決向長電 科技 支付加工費共計1325萬美元和相應的逾期付款利息。
此前發布的聲明中,長電 科技 稱,芯動公司自2017年8月起委託長電 科技 控股子公司STATSCHIPPACPTE.LTD.(以下簡稱「星科金朋」)為芯動公司的比特幣礦機提供晶元封裝服務,至2018年6月,應付服務費增加至1325萬美元。但後芯動公司以星科金朋封裝測試的晶元質量不合格為由拒絕支付全部服務費1325萬美元。
長電 科技 指出,芯動公司在2018年3月遭遇礦機市場經營困境時為拖延貨款提出所謂「質量問題」後,屢次迴避拒絕星科金朋提出的關於停止生產,澄清質量問題的要求,反而提出希望加快生產出貨,致使拖欠貨款增長。
2019年4月,長電 科技 發布資產減值准備顯示,公司未比特幣礦機生產商提供的封測物業出現客戶拖欠貨款現象,截止2018年底單項金額重大並單項提取壞賬准備9096.69萬元,直接影響2018年當期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
對於本次判決影響,長電 科技 表示,公司作為原告的案件所涉及的加工費已於2018年度全額計提減值准備,如後續收回上述款項,將會沖減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另外,2021年12月,長電 科技 還披露了子公司長電先進起訴瑞章 科技 獲二審判決支持,截止2021年12月24日,長電 科技 累計收到全部封裝加工費1612.47萬元,公司將沖減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起訴競爭對手「泄密挖人」
除了追討欠款,長電 科技 也正在起訴競爭對手、擬上市公司甬矽電子,稱後者侵犯商業機密,導致人才和技術流失。
據介紹,甬矽電子僅有的38位專利發明人中,多達32位原任職單位為長電 科技 ,佔比84.21%。長電 科技 認為甬矽電子存在專利不穩定、源自長電 科技 擁有的專利或專有技術。
針對甬矽電子獲授權的部分發明專利,長電 科技 向專利行政主管部門發起無效宣告請求。此外,針對甬矽電子及部分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的上述不當行為及其不利法律後果,長電 科技 已向包括證監會在內的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和申訴。
資料顯示,甬矽電子董事長王順波自2011年8月至2017年9月,任職於江蘇長電 科技 ,曾任集成電路事業中心總經理等職務;2017年11月至今,任甬矽電子董事長。
2021年6月23日,甬矽電子科創板上市申請已經獲受理,目前已經獲二輪問詢,其中與長電 科技 的客戶重疊、產能安排協議等關系也被監管問詢。
在回復中,甬矽電子承認了於長電 科技 的客戶存在重疊,主要是由於長電 科技 為全球主要封測企業之一,市場佔有率較高,多供應商體系是集成電路行業慣例,且國內先進封裝市場集中度較高,能提供先進封測加工的企業較少。另外,長電 科技 或長電 科技 任職人員未協助甬矽電子獲取客戶資源,甬矽電子全部客戶均系自主獨立開拓取得,長電 科技 與甬矽電子不存在對主要客戶分配封測產能的協議安排。
從營收、利潤規模來看,甬矽電子與長電 科技 存在較大差距。數據顯示,2020年長電 科技 實現的營業收入約265億元,凈利潤約13億元;甬矽電子2020年實現的營業收入約7億元,凈利潤為2785萬元。
❸ 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比特幣是合法貨幣,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的特徵】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託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P2P的分布式特性與不存在中央管理機制的設計確保了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價值,或者製造通貨膨脹。其主要特點有:
去中心化
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全世界流通
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
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
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
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
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比特幣獲得方式】
首先你的電腦應該安裝了最新版的比特幣客戶端,打開客戶端之後會自動將網路上的全部交易信息數據下載到本地,根據網速的不同這個過程可能要幾個小時。此時賬戶余額是0,用戶可以請朋友送一些幣,但更可行的辦法是去做礦工挖礦或去做商人收購。[6]
做礦工挖礦
做礦工就是用自己的電腦生產比特幣,在早期的客戶端中還有挖礦這一選項,但已經取消了,原因很簡單,隨著參與挖礦的人數越來越多,自己一個人挖礦可能要挖上幾年才有50個幣,所以礦工一般都組織成礦工行會,大家一起挖。具體的挖礦方法,大家可以自行去網上搜索。這個辦法已經很不現實。
做商人收購
做商人可以用錢去收購礦工挖到的幣,也可以搞一個網店賣東西收比特幣,更可以去交易所炒幣。提供比特幣兌換服務的網站很多,幾乎已經可以兌換成任何一種貨幣了。如果你實在不懂如何兌換,也可以來找老端幫忙。
比特幣開采難度與已經被開采出來的貨幣量成正比。越往後開采難度越大,到了2030年2000萬個比特幣被開采出來後,剩下100萬個比特幣很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能被開采出來。並且比特幣沒有中央發行機構,由網路節點通過復雜計算生成,任何人都可以在電腦上運行比特幣軟體製造它。流通時,在客戶端軟體上輸入數量1,再要來對方的比特幣地址,用給付者的密碼簽名。之後,這個比特幣就是對方的了。
相關資料與圖片均來自於網路:通過網路搜索
相關參考來源如下:
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8-09/5141755.shtml
http://it.sohu.com/20130410/n372202897.shtml
❹ 「比特幣」在我國違法嗎我國法律上對於「比特幣」有哪些規定
提到比特幣,很多人對其印象並不是十分深刻。但近幾年比特幣的價格突然上漲,讓很多人感到疑惑。為什麼自己許多年前連看都不看一眼的比特幣在今天卻被炒到了天價?為什麼當初炒比特幣賠的血本無歸的人,現在還要堅持對比特幣進行購買呢?
而且比特幣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受管控,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銀行。這也受到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喜愛,選擇在網上進行比特幣交易,也導致近些年來比特幣被炒到了天價。比特幣在很多投資者眼中就像股票一樣進行投資,當有一天價格漲高之後將其拋售出去,但是在有一些不法分子眼裡成為了逃脫法律管控的方式。每一個人對於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但是切記法律是一切行為的底線,不要做觸犯法律底線的事情。
❺ 比特幣合法嗎在中國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這就反映了法律對比特幣不支持的態度。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也是為了保護中國的投資者,因為比特幣投機性、價格波動性實在太大,很多投資者雖然短期賺了一點小錢,但是最終卻是虧損的大錢,再有比特幣是網路平台技術,表面上是投資者控制比特幣,實則是虛擬貨幣服務機構操控,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很多人利用比特幣做一些違法活動,尤其是洗錢,坑害投資者,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交易可以防止這類事情的再度發生。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泡沫已經破滅,短期已經沒有多少投資價值了。
(5)法院判決支持比特幣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43]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❻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雖然比特幣依然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但經過多年的發展,隨著其應用人群的增加,應用場景的增多,應用技術的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夠將其徹底消滅。如果大家能想明白了,很可能會出現各國普遍接受比特幣,擁抱比特幣的情況。
就個人判斷,比特幣經過一段時間的繼續發展,在未來很可能成為世界貨幣,能夠發揮電子黃金的作用,成為其他主權貨幣價值的標的。從這個角度看,在各國貨幣不可避免出現通貨膨脹的未來,比特幣可以作為資產保值的手段。
❼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代幣票券的定義雖然沒有明確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法律前景也面臨不確定性。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雖然比特幣存在很大的風險,但應用廣泛,發展多年,技術也在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將其消滅。並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發分子的喜愛,法律是底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萬不能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