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幣民
⑴ 比特幣中國btccnyltc什麼意思
btc是指比特幣(bitcoin),ltc指的是萊特幣(litecoin),cny指的是人本民幣。
btccnyltc的意思是比特幣和萊特幣的人民幣交易,支持比特幣、萊特幣和人民幣之間自由的兌換。
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直到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被挖出的比特幣總量已經超過1200萬個。
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賞金,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1)比特幣幣民擴展閱讀:
2014年9月9日,美國電商巨頭eBay宣布,該公司旗下支付處理子公司Braintree將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該公司已與比特幣交易平台Coinbase達成合作,開始接受這種相對較新的支付手段。
雖然eBay市場交易平台和PayPal業務還不接受比特幣支付,但旅行房屋租賃社區Airbnb和租車服務Uber等Braintree客戶將可開始接受這種虛擬貨幣。Braintree的主要業務是面向企業提供支付處理軟體,該公司在去年被eBay以大約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
2017年1月22日晚間,火幣網、比特幣中國與OKCoin幣行相繼在各自官網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抑制投機,防止價格劇烈波動,各平台將於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開始收取交易服務費,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0.2%固定費率收取,且主動成交和被動成交費率一致。
5月5日,OKCoin幣行網的最新數據顯示,比特幣的價格剛剛再度刷新歷史,截止發稿前最高觸及9222點高位。
⑵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鋒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銀含姿《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老羨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相關問答:請問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⑶ 1比特幣=多少人民幣
一個比特幣值13萬左右人民幣。在歷經了一次暴跌之後,比特幣的價格似乎又穩定在2萬美元左右,那麼從十年前一萬個比特幣換二個披薩到如今的2萬多美元一個。每次比特幣大牛之後世蘆必然有大跌,漲跌之間的幅度令人咋舌,一夜暴富,一朝灰飛煙滅,說的就是這種感受了。
一個比特幣值多少人民幣
比特幣所採用的7*24交易模式,現貨、合約、杠桿、認沽權證等多種交易模讓你的交易多姿多彩,而且加上杠桿讓你覺得你有機會了,你可以從1萬掙幾百萬,在這樣的誘惑下使許多韭菜瘋狂入場,還成為各種樂於冒險一搏的投機客心頭好。比特幣並沒有固定的發行機構,屬於一個分散式的賬本,整個網路中的用戶來共同期維護,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都無法改變比特幣的運營。中本聰造就出比特幣後,對發售數量有精準的要求,比特幣投放量為2100萬枚,身為總量稀少的虛擬貨幣,在日後人們賦予其價值後,價格也必然會攀升。比特判數幣做為全球流通的買賣產品,只需要在任意1台連接了互聯網的電腦上就能管理,對時間和地點並沒有要求,另外,任何人都可以通過挖礦獲取到比特幣,也可以購買、出搜沖帶售以及持有比特幣。
⑷ 1比特幣=多少人民幣2021年
1比特幣=270847.80人民幣
拓展材料
1、購買方法。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2、消費方式。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比如火幣、幣安、OKEx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毫無疑問,比特幣已經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非騰訊Q幣那樣的虛擬貨幣。國外已經有專門的比特幣第三方支付公司,類似國內的支付寶,可以提供API介面服務。
可以用錢來買比特幣,也可以當采礦者,「開采」它們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通過用電腦反復解密,與其他的淘金者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電腦能夠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就會獲得12.5個比特幣。比特幣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個單位計算時間內創造固定數量比特幣是每10分鍾內可獲得12.5個比特幣。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達到2100萬個。換句話說,比特幣體制是可以自給自足的,譯成編碼可抵禦通脹,防止他人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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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1比特幣=多少人民幣
2023.1.30號
1比特幣=23625.2美元
根據當前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6.76
所以
1比特幣=159628.39人民幣
⑹ 一個比特幣價格多少1比特幣=多少人民幣2021年)
提到比特幣,小編相信所有人多少都有聽說過,畢竟比特幣近幾年可以說是熱搜新聞的常客,無論是暴跌還是暴漲,都會出現在熱搜上,甚至因為比特幣太過出名,由此可以看出比特幣的火爆程度,那麼,一個比特幣價格多少呢?下面小編就跟大家說說一個比特幣價格多少?
一個比特幣價格多少?
2021年3月10日,比特幣價格是人民幣價格36.36萬元,也就是說1個比特幣需要55925.97美元,24小時最高價56310.74美元,24小時最低價53078.81美元,24小時成交額是297.11億美元,比特幣歷年來價格匯總:
1.2016年,比特幣開盤價最高975.92美元;
2.2017年,比特幣開盤價最高19497.4美元;
3.2018年,比特幣開盤價最高17527美元;
4.2019年,比特幣開盤價最高13016.23美元;
5.2020年,比特幣開盤價最高28195.71美元;
6.2021年(截止2021年12月12日)開盤價最高49659美元;
我有1萬個比特幣能套現嗎?
1萬個比特幣是無法提現到銀行卡里的。
比特幣可以轉到比特幣錢包裡面,類似於將一個電子郵件發到自己的電子郵箱裡面,這個過程稱之為提幣,而不是提現。
如果要提現1萬個比特幣,前提是先賣出比特幣,變為現金,然後才能轉到銀行卡。
1.提幣和提現的注意事項。
提幣和轉幣,類似於發送電子郵件,但是電子郵箱地址必須正確,否則1萬個比特幣就會不翼而飛,也無法找回來。
提現就是先把比特幣賣出,1萬個比特幣數量,在全球都是不少的數量,需要分批賣出,不要一次性賣出,這樣對比特幣價格有影響,也會導致自己很難在理想價格賣出比特幣。
賣出比特幣的之前,如果比特幣不在交易所的賬戶裡面,自己還需要把比特幣轉賬到交易所的賬戶裡面。根據交易經驗,日本交易平台超過20個比特幣,就是大額數量,接受比特幣的時間會比較慢,無法當時到賬,這一點,投資者必須清楚。
2.提現的交易審查
1萬個比特幣,對應現在比特幣價格是1萬0美金左右,合計金額是640萬美金,相當於是3500萬左右的人民幣。因此,這筆錢,不是小資金。
在將這筆現金,從交易平台轉出的時候,交易平台會進行審核,同時,交易平台會收取手續費,不同平台有不同的收費標准。當然,交易平台的審核,只是簡單的流程,不會阻止這筆錢轉走。
如果這筆現金,是人民幣的幣種,那麼,進入銀行的賬戶,審核風險也不大。但是,如果這筆現金是美元,或者是其它外匯幣種,進入銀行的賬戶,可能就會遇到嚴格的外匯審查。現在美國,已經開始對比特幣交易進行征稅,其它國家也在跟進這個稅收政策。
以上就是一個比特幣價格多少的相關內容。最後小編提醒投資者,由於一些國家對於數字貨幣還是有些限制的,因此凍卡事件頻出,所以投資者在購買比特幣的時候,選擇的銀行卡最好選一張自己不常用的銀行卡,專卡專用是最好,如果用了你經常使用的銀行卡,萬一被凍結可是會影響生活的,尤其是房貸卡、車貸卡之類的,一旦凍結,處理起來很是麻煩。
⑺ 1個比特幣等於多少人民幣
現在它的價值在35000人民幣每個左右,不過很多國家都發現了比特幣引發的非法活動而且對於金融秩序產生了不好的影響。甚至在17年的時候,全球有74個國家的公共很商業系統受到了比特幣病毒的襲擊。
【拓展資料】
而比特幣在2014年的時候,總量達到上限2100萬個,就已經被挖掘1200萬個了。它的 創始人自稱中本聰,被稱作「比特幣之父」。不過對於他的真實身份,還有待考究。不過有傳聞稱是京都大學的某一個數學教授。不過不管是誰,相信也是腰纏萬貫的!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基於去中心化,採用點對點網路與共識主動性,開放源代碼,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的虛擬加密貨幣,由中本聰在2008年提出,2009年誕生,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的稀缺性。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⑻ 一比特幣等於多少人民幣
比特幣的價格是經常浮動的,所以比特幣兌換人民幣的價格也是經常在變動的。
昨天剛剛跳,1比特幣從59000美元到了今天的55591美元。
目前1比特幣=371801人民幣
⑼ 1比特幣=多少人民幣2021年
2021年1比特幣兌換人民幣38萬人民幣。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拓展資料】
比特幣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有限,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2022年1月,比特幣繼續下跌,跌破42000美元,觸及去年9月以來未見水平。
產生原理:
比特幣是由系統自動生成一定數量的比特幣作為礦工獎勵來完成發行過程的。礦工在這里充當了貨幣發行方的角色,他們獲得比特幣的過程又稱為「挖礦「。所有的比特幣交易都需要通過礦工挖礦並記錄在這個賬本中。礦工挖礦實際上就是通過一系列演算法,計算出符合要求的哈希值,從而爭取到記賬權。這個過程實際上就是試錯的過程,一台計算機每秒產生的隨機哈希碰撞次數越多,先計算出正確哈希值的概率就越大。最先計算出正確數值的礦工可以將比特幣交易打包成一個區塊,然後記錄在整個區塊鏈上,從而獲得相應的比特幣獎勵。這就是比特幣的發行過程,同時它也激勵著礦工維護區塊鏈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設計者在設計比特幣之初就將其總量設定為2100萬枚。最開始每個爭取到記賬權的礦工都可以獲得50枚比特幣作為獎勵,之後每4年減半一次。預計到2140年,比特幣將無法再繼續細分,從而完成所有貨幣的發行,之後不再增加。